第七章

皮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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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迅没来上课,王一多少有些担心,上课时她想下课后去看看他,可还没等她离开教室,一个金发留学生交给她一封信。她说,是莫里斯让她转交的。王一反应了几秒钟,才想起莫里斯是康迅的英文名字。同时她也想起来这个看上去眼熟的姑娘,是那天叫康迅去接女朋友电话的那位。

    学生陆续离开了,王一坐在教室里打开信。上面写着英文,是用打字机打的,最下面是康迅的中文签名。

    亲爱的老师:

    这是我第一次旷课,我是指您的汉语课,也可能不是最后一次。我没有把握保证自己总能平静地坐在学生的座位上,而不是站起来,毫无缘由地走近你。我想离得近些,很近,看着你的眼睛,它们是褐色的。有时我觉得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了,下课铃声便响了。

    当然,今天的下课铃声还会准时响的,但我还是决定逃开。我想,还是先给你写封信好些,我不是中国人,对中国的许多事也不能像中国人那样透彻地了解。我担心,或者说我害怕我对你的感情不能带给你完全的幸福,相反让你因此遭到痛苦,这是我最不希望的,也是无法忍受的,但我的确已经爱上你了,在看见你最初的几分钟里。

    我知道你有丈夫,也许也有孩子。你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人,应该有人爱你,需要你。这我能猜得到。

    我会遭到拒绝的,无论我醒着还是睡着,都无法赶走这念头。你甚至可以不加任何解释地拒绝我,我能理解。只是请别那么快拿着这封信找到我,告诉我不行。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过渡一下,让我的错觉留得稍久些:你喜欢我,你没有回答是因为你在犹豫,你不是幼稚的少女。

    我从没在森林公园碰见过你,但我凭直感知道你常去那儿,而且是一个人。我看得出你和自然的东西有种天生的联系。永远也别斩断这联系,因为这是你可以永生依赖的。对于女人而言,这不同于爱情;对于男人来说,这不同于信仰。自然像时间一样超出了前面的两样东西。如果我走进森林公园,而你刚刚离去,我会从空气中发现你的气息,也能从林子的那些空地上感觉到。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一点也没夸张。爱情就是要把人变成这样的。那间教室已经让我领会这些。

    我不能再写下去了,否则,我永远也无法结束这封信。感谢你电话里鼓励我的那些话,它们像阿司匹林一样好用。我已经给母亲写了信,也发了电报。在信里我告诉她,我愿意试着去理解,她为什么没离开她丈夫,也想为此原谅她的丈夫——我的父亲。她没离开他,也许就该成为我原谅他的理由。我的母亲也会感谢你的,她会从我的信中第一次发现,她儿子的心中充满了爱。

    这和你有关系。

    还要请你原谅的是,我用打字机写了这封信。你知道,我是多么愿意用手写这封信,就像愿意在一个使我得到整个世界的契约上签字一样。但我的手写体很乱,很不好认,包括我的同胞在内,也很不容易认清。我怕因此在你我之间产生误解。我一直认为误解比仇恨更可怕,也更有力。

    上课的铃声已经响了。再见。

    信和王一的手一起垂落下去,教室里空无一人,阳光寻着一个优雅的角度照射进来,偶尔有风声,伴着干枯树叶的响声,秋天已经在这里了,王一的心仿佛还滞留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这是她第一次看情书,当然是写给她的。与丈夫谈恋爱时,因为住在一个城市,也没有长期分离的时间,因此从未写过信。王一甚至没去想想这封还捏在她手里的情书是有怎样的分量,会给她带来怎样的后果。她像初次放舟海上的女学生,无法自持地陶醉其中。一个女人第一次看写给自己的情书,很可能还是最后一次,为什么要用风浪搅扰她呢?让她只看见蔚蓝的海面映着太阳的光辉,哪怕只有一会儿。

    她终于把信装回信封,又装进自己的皮包。她好像不能将这封信跟康迅联系起来。在已经建立的印象中,康迅似乎还是个有些幼稚的小伙子。这封信里那么优美,恰到好处地表达了一个男人深藏心中的情感,既不乏热烈,也不乏深情。要是所有的男人都会这样表达自己的爱情多好啊!想到这儿,她轻轻摇摇头,提醒自己已经在为全世界操心了。但这信的确是康迅让那姑娘交给她的。王一心乱了。

    王一拿着康迅借给她的那把伞,来到他的房门口。她轻轻敲了几下,没人应声,门却开了一条缝隙,原来门是虚掩着的。她推开门,房间里没人。她疑心自己走错了,但马上看见了一面墙壁一样大的压膜画儿,辽阔的绿色牧场,羊群还在远处,但看得出正朝这儿走过来。绿色的画面让房间充满生机,王一使劲嗅嗅,并没有草原的味道。

    她把伞放在身旁的一个杂品架上,并没有再向前迈一步。她站在门口,好像这就不算擅自闯入别人的房间。她环视了一下房间的陈设,巨幅牧场画下面是一个单人床垫。对面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廉价家具市场都可以买到的那种三屉办公桌。桌子的右角上有一只体积很小的打字机,此外是一些别的文具,桌面上东西不多,也不凌乱。桌子旁边是一个木头简易书架,也有一些中文书。书架上面是一个小提琴盒子。地上铺着草编地毯,窗户敞开着,房间里没什么特别的味道,也许是因为窗户总是开着的。王一想,这陈设无法让人相信主人曾经在监狱呆过那么久。

    王一离开康迅的房间,将门用力带紧。她走近楼梯时,发现给她信的金发姑娘正倚在楼梯对面的墙上吸烟。王一笑着跟她打个招呼。“你好,老师,我叫珍妮。”她主动介绍自己。“我能跟你谈几分钟么?”她转而又用英语说。“当然。”王一说。

    珍妮左右看看,问王一可不可以去她的房间,她的房间现在没人。王一来到珍妮房间,发现是两个人合住。珍妮说“莫里斯是外教,应该住对面的楼,但他喜欢住这儿。”王一听她这么说,知道她看见自己进康迅房间了。

    “康迅去哪儿了?”王一直截了当地问,她觉得这样好些。

    “是的,他没去上课,可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今天上午他肯定没课。”珍妮的英语没有明显的口音。“他给你的信上没说他去哪儿了?”珍妮又问。

    王一觉得这样的问话有些不友好,便说“信跟他去哪儿没关系。”

    珍妮又点着一支烟,没再说什么。王一有些厌烦,珍妮请她来难道只是为了观赏沉默?!“有事么?”她问时尽量把语气放平。

    “你想如何回答他的信?”珍妮问。

    “你知道这信?”

    “我早就知道,从他离开康妮那天起,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他的学生或是他的老师,或者大街上碰到的一个女人,反正会有一个女人。”

    “怎么样?”

    “他爱上了。”

    “你认识康迅很久了?”

    “对,在大学时就认识了。”

    “你很了解他么?”

    “不。”珍妮看一眼王一说。

    “我对他也不太了解。”

    “除了他去过监狱?”

    “对,他跟我说过这个。”

    “对,他跟谁都说,好像这是了不起的事。”

    “也许这不该受到责备。”

    “也许,但他在炫耀。”

    “炫耀进过监狱?”

    “这是他的特点。”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

    “别让他伤害你,这样,你也就不能伤害他。”

    “他为什么要伤害我?”

    “因为他爱上你了。”

    “我不懂。”王一说得很认真。

    “我也不懂,但我凭感觉就能知道,他总是从那些爱他的女人那儿逃开,康妮就是例子,最终呢?他爱上的女人也会像他一样离开的。这就是他的命运。”

    王一没说什么,心里对珍妮的不适感已经消失了。她觉得这个坦诚的姑娘也爱上康迅了,她不忍心看到任何女人伤害他。王一很感动,刚才还主宰着她的迷乱,这会儿逐渐散开些。她不想再呆下去。临告别时,珍妮嘱咐王一,不要对康迅提起她们见面的事。王一认真地答应了。她没有想到,这个比她小七岁的珍妮,在这一切都平息之后,竟然成了她最信赖的朋友。她离开中国以后,王一的生活突然变得沉重,因为她不愿对另外任何一个人倾吐往事。而那些“往事”现在正在发生着。

    王一走进森林公园,魔法好像随便飘来的一阵风,一瞬间便让王一有了那么强烈的直感:康迅也在这里。王一站在公园空场上,面对两条分开的路,她没了主意。向右的路是她回家的捷径;向左可通过一个十分幽静、有许多古柏的区段,人们常常习惯叫这里保护区,因为那些古柏是被保护的珍稀树种,按照习惯,她要走右边的路;按照心情,她不知所措。她想走右边的路会错过康迅的。这想法不管从何而来,出现在她脑海时,首先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原来自己是希望见到康迅的。

    她并不急于回家,但她选择了向右的回家捷径。她走得很慢。这时,她意识到自己该考虑一下怎样回答这封信。拒绝是肯定的,但怎样拒绝才不至于使康迅受到伤害呢?已经有零星的叶子提早离开了枝杈,落在地面上。王一踩上一片这样的落叶,心里一阵难过。没有任何可能,让她的拒绝不伤害康迅。但她不能接受这份感情,她想,这是不言而喻的,她是母亲,是妻子。她甚至没去想为什么不能,不能就是不能。这听上去一点也没道理的理由,在王一身体像一种永远发生效用的抗体,自动拒绝着婚外恋情。有这样抗体的已婚妇女,绝不止王一一个,可以成百万成千万地列成有气势的方阵,和时代一起向前。

    她又从皮包里掏出那封信,她想现在再看一次。如果她拒绝,这封信迟早是要还给康迅的。她找到一个空着的长椅,背对道路,面前是一片灌木丛,随时都有可能,从灌木丛中走出几对情侣。她又把信放回皮包,并不是因为怕人撞见她偷偷躲在这儿看情书。她已经泪水涟涟了,心底里一个那么强烈的声音撞击着她。她喜欢这个给她写信的人,尽管他是个外国人。她把头仰向蓝天,天空被树木分割着。她像被人错怪的孩子,感到委屈。她问自己,为什么这么刻薄地对待自己?当然不要接受这份情感,但是可以一个人暗自里想想,海明威不是说过,想想也是很好的。如果她一个人坐在森林公园的长椅上,想想她喜欢的另一个男人,会妨碍丈夫、女儿,以及由他们共同组成的家庭么?她的回答是否定的,既然不会,为什么不打开感觉的闸门,让自己明白,喜欢他什么。也许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拒绝。

    她闭上眼睛,把头靠到椅背上,双手抱着皮包,康迅的微笑马上浮现在她的脑海。他的微笑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也许她最初的喜欢就是从他的微笑开始的。他的眼睛,噢,不,她宁愿先越过眼睛,因为它们是蓝色的。他的鼻子算不算希腊似的?也许他祖上有希腊血统,他的鼻子直直地向下,正面你无法看见鼻孔,很完美,是么?对,是的,鼻廓也不是很大。他的嘴,薄唇阔嘴,很适合抿嘴微笑。他的头发是褐色的,他不十分高大,一米七八?差不多。他体魄健壮,什么人都会相信他有力量,发大水,他会把困在树上的老太太抱到船上;地震时,他会背上三个孩子逃离危险地段;在街上遇到坏人,他不会因为胆怯而绕开。他很善良,认识他不需要太久,便可以发现这一点。她想起他们在教室里交谈的时候,她能感到他散发着的东西,它像一种场,让她觉得温暖和安全。无论他们谈论的话题是什么,在这个场内,误解变得很难,领会对方又是那么轻而易举。她第一次不担心自己在一个男人面前说错了什么,即使说错了,好像也没什么。她认真地回忆与丈夫的共同生活,还从没让她有过类似的感觉。他站在她背后,也往窗外看时,雨还没下,但她觉得他的身体在她后面不远的地方建立了一个温暖的世界。她能那么具体地感受温暖的全部涵义。

    跟他在一起,她觉到安全;跟丈夫在一起,她也有安全的感觉。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她一时想不清楚,但这两者肯定不同,她这样认定。她起身离开长椅,终于能够像往常一样从容地朝家走去。她觉得周围的一切,哪怕是往日的一片旧叶子,都有一种让她觉到陌生的新面孔,似乎在提醒她注意,生活随时都在诞生美好的东西。她以为她找到了一条适当的路,面对康迅,那便是先不理他,像平时一样对他,像没读过这封信一样。

    她应该回到刚才离开的道路,并沿着它一直走到公园的东门。但她没有,她向前,绕过灌木丛旁边的一条小径,她想在这之后,再返回刚才的路上。在她快要离开小径时,灌木丛已经极为疏朗了。她能看见不远处一棵老柏树下的草地,草地上有一对男女。男人背靠老树,坐在地上,他侧对着王一的方向,他的腿上坐着一位与王一年纪相仿的女人。王一多看了一眼,她想不好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还能在公园里坐在男人的腿上,这并不寻常。即使坐在丈夫的腿上,在公园里她也不能。如果那个女人愿意或是察觉了,她可以很轻易地看见王一,但她不愿意,因此也没察觉,她正定定注视着头被她双手捧在近前的男人。王一这时发现,这个男人是贾山,而女人却不是吴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