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生现世(1)

弥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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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呈现出一种幽暗翳阴的赤色,鲜血染红了十里雁回坡。

    三十三重降妖阵,九十九道通灵符,仍然困不住眼前的万妖之王。

    尸体与残肢铺了满地,此方天地间,只剩最后一人还在战斗。

    陆非辞垂下鲜血淋漓的右手,估计自己的肩胛骨已经被刚刚的重击震裂了。

    他仰头望着眼前巨大的黑蛟,这个级别的大妖,已经不是自己能对付的了。

    如意箭还剩最后一支,援军迟迟不至,若想活命,他应该马上撤离。

    可是他不能走,十里之外,就是人口密集的恒城。

    受伤暴怒的妖王一个摆尾,大地龟裂,气疾成风。

    陆非辞燃尽了最后一张咒符,下一刻,一片巨大的阴影兜头而下!

    巨蛟的尾击足以将顽石拍为齑粉,遑论人身。

    筋骨寸断的剧痛只在刹那,最后那一瞬间,他仿佛听到了一声绝望至极的野兽嘶吼……

    陆非辞蓦然惊醒,冷汗满额。

    斑驳泛黄的墙壁映入眼帘,杂乱破败的小屋内带着一种潮湿发霉的味道,这熟悉的味道提醒着他,这里不是雁回坡的修罗战场。

    微微平复了一下心绪,他转头望向门口的日历——

    距离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一个多月来,他仍时不时梦到自己身死的那一天。

    梦中的天师浑身浴血,离手的剑,挫骨的伤,还有最后那声似真似幻的嘶吼,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在此之前,他还是首座天师燕行客的亲传弟子,是当世最年轻的“天”级通灵者。

    他本该死在雁回坡上,死在与妖王的对决中,可他却莫名其妙地活了下来,来到了三百年后的世界,住进了一具不属于他的身体。

    饶是陆非辞平生降妖伏魔,阅怪事无数,也花了好一阵子才勉强接受这个事实。

    他的肉身已经长埋雁回坡,灵魂却飘来了现世,时空错乱地附到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上。

    太阳还未升起,窗外的天空阴蒙蒙的。

    陆非辞掀开被子,起身盘腿而坐,抱元守一,凝神聚力,微弱的灵气缓缓在他的丹田汇聚……

    然而,这点滴灵气刚刚成型,还未在他体内运行一周,就突然像泄气的皮球一般,从丹田内散去。

    果然还是不行啊……

    陆非辞睁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这双手曾经握过最锋利的宝剑、布过最顶尖的大阵,如今却连最基本的聚气都做不到了。

    这并非是他的修行方法有问题,无论是三百年前还是现如今,这个世界的修炼法则始终没有变过。

    问题在于他如今寄宿的这具肉身。

    对通灵者而言,灵力是可以修炼的,但对于天地灵气的感应能力却是天生的。

    这就是所谓天赋,与生俱来,影响着一个人的修行进度,也决定了一名通灵者的资质上限。

    一般的通灵者普遍拥有三至五道灵根,变态如陆非辞,更是天生十二道灵根,年仅二十岁时便迈入“天”级,成为了当时最年轻的天师。

    而如今这具身体的资质也十分难得——全身经脉堵塞,仅有一道灵根,堪堪达到了成为一名“通灵者”的最低标准,对灵气的感应能力极其微弱,和陆非辞前世简直是两个极端。

    身体的原主人名叫何从,月余前经历了一场情伤,一时没想开,竟转身跳了河,险些溺水而亡。

    他在被人救起后连发了三天高烧,因为孤身一人,又没有钱,得不到很好的医治,情况一直很不乐观。

    陆非辞就是在这种条件下魂穿来的。

    断断续续地靠隔壁柳奶奶照顾了一个月,才勉强把病养好。

    他初到现世时,还以为自己中了什么邪法,才会灵魂穿越,占据了别人身体,于是试着为这身体的原主人招过魂。

    可这一用力才发现,如今的他连灵力都聚不起来,更别提使用招魂这种高级法术了。

    重生原因不明不白,可日子总要继续。

    陆非辞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与这个陌生世界磨合了一个多月,总算是初步了解了这个时代,也不得不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只这一会儿工夫,太阳已经东升。

    六月份的A市潮湿燥热,到了短袖短裤走天下的时候。

    陆非辞在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里挑了挑,最终换上一件纯白T恤和一条洗得泛白的浅蓝色牛仔裤。

    又从柜子中的零钱罐里取出了两张十元纸币和几块钢镚,揣到兜里,打算作为今天一天的生活费。

    一切收拾好后,陆非辞拉开那扇已经裂了一道口子的小破木门,走出屋去。

    转过回廊,柳奶奶果然已经在灶台前熬粥。

    “早上好,柳奶奶。”陆非辞上前打招呼。

    他如今住在城郊一条破旧的小巷里,小巷年久失修,房屋早已残破不堪。

    他和生活在这里的大多数人一样,租着那种不足十平米的小单间,灶台、浴池、卫生间都是公用的。

    泛黄发黑的墙壁,长满青苔的走廊,走起路来吱呀作响的地板,断续发光的电灯,无一不散发着一股陈旧腐烂的气息。

    小巷里的人们大多很贫穷,靠着政府的低保过活,隔壁这位柳奶奶就是如此。

    她丈夫早逝,儿子儿媳、以及尚在襁褓之中的孙子都在多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丧生,只剩她一人孤苦伶仃,这些年来一直生活在这里。

    而陆非辞现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至今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世上有什么亲朋好友。

    听街坊邻里说,何从似乎是个孤儿,孤零零地搬来这里住时,经常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只能饿着肚子去打工。

    还是柳奶奶心善,见他可怜,也就时常为他送几碗粥什么的,少年也知恩图报,经常帮她搬搬东西,打扫一下卫生,这一来二去,两人竟也有那种婆孙之间相依为命的味道了。

    陆非辞初来时身子极度虚弱,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躺着,靠着柳奶奶送吃送喝才活到了现在,虽然柳奶奶已经认定他“被烧坏了脑子”,才什么也不记得了,可依旧对他很上心。

    两鬓花白的老太太听到声音,笑着转过身:“小从你起啦,来来来,我给你熬了小米粥,今天是你上班第一天,多吃点儿再走。”

    陆非辞双手接过粥,轻笑道:“我只是去应聘而已,人家未必肯收呢。”

    无论时代怎么变,人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求是不变的,生计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所以陆非辞重生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赚钱糊口。

    从前的他身为天师,道法傍身,收厉鬼,除大魔,自然是不愁钱的,可眼下,这却成了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今陆非辞即便脑中有无数高等符咒的画法,也没有什么施展的余地。

    因为无论是画符还是施咒,都需要灵力支持。

    越复杂越高级的法术,消耗的灵力也就越多,而如今的他连灵气聚形都做不到,更别提去降妖除魔了。

    修行之事可以从长计议,温饱问题却是迫在眉睫。

    于是在床上养了半个月后,陆非辞就开始断断续续地找些实际工作了。

    柳奶奶都年近七十了,自己在这白吃白喝靠她照顾实在说不过去。

    前天他在网吧查询资料时,无意中看到了一条招聘信息,是一家古玩店的全职工作,内容包含看店、进货、打扫卫生,说白了就是去打下手。

    工资虽然不高,但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陆非辞自认为还是能够胜任的。

    “没问题的,这么好的帅小伙谁不收啊。”柳奶奶安慰他道。

    何从此人唯一能摆上台面的优势,也就是这张脸了。

    倒不是说他长得多么惊艳,而是给人一种清秀俊朗、很有气质的感觉。

    陆非辞轻笑着摇了摇头:“借您吉言,如果我真的被录用了,那等发了工资,我带您去吃顿好的,买两件衣服。”

    如果问现如今这世上有谁真心待他,也只有这位柳奶奶了。

    一个多月尽心尽力的照顾,贴心耐性,不求回报,就像前世的师父一样。

    想到这里,陆非辞拿碗的手一顿,默默垂下了眼。

    不知自己身死雁回坡的消息传回去后,师父该有多伤心……

    “别别别,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没法折腾,白花那冤枉钱做什么。”柳奶奶听罢直摇头,伸手拍了拍陆非辞的小臂,“你留着给自己添几件新衣服就好。”

    夏季的天亮得早,这说话间,小巷内又陆陆续续地有人醒来。

    推门声接二连三地响起,陆非辞收起了笑容,一口气喝尽碗中的粥,对柳奶奶点了点头,打算离开。

    刚走了没几步,迎面撞上一个端着脸盆去洗漱的邻居。

    对方看到陆非辞,不出意外地皱起了眉头,撇了撇嘴,刻意避开他绕了过去。

    陆非辞神色如常,继续朝前走。

    街坊邻里普遍对他颇有微词,至于原因,还要从他一个多月前为情所伤,投河自尽的事情说起。

    “自己”爱慕的对象有点特殊——是个男人,据说还是一位厉害的通灵者。

    没错,这身体的主人原是个断袖。

    在小巷内的人们看来,一个大男人为情所伤就去投河自尽已经够窝囊了,何况对象是位同性通灵者,这让他们不免嘲笑何从“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加之街坊大多看不惯陆非辞这一个月来躺在床上吃白饭,还要靠柳奶奶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太太照顾,所以对他愈发厌恶。

    所幸这种厌恶仅仅表现在对他的疏远上,而陆非辞本就喜欢清净,倒不觉得有什么。

    他大步走出了小巷。

    应聘的地点位于城南,陆非辞则住在偏远的市郊,步行了近二十分钟,才碰到第一个公交站点。

    在车上颠簸了半个多小时,城市市区的繁华样貌终于展卷于眼前。

    远处有高楼大厦,近处有琳琅小店,街道上人潮涌动,马路上车辆川流。

    虽然这一个月以来,他努力地与这个三百年后的时代接轨,努力地通过隔壁的小网吧学习各种知识,可现世的种种发展还是一次次地冲击着他的认知,令他惊叹不已。

    “百花街178号,野有蔓草古玩店……”

    下车后的陆非辞低头看了眼自己记在纸条上的地址,开始顺着街道找门牌号。

    这家店的店名挺有意思,人家一般古玩店都取什么“聚宝斋”、“古今缘”之类的名字,它却用了一句诗经里的词。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想来这古玩店老板也是个浪漫之人。

    百花街是一条宁静的小街道,周边绿化做得相当不错,大片草地,绿树成荫,暖风拂过,草木的芳香扑面而来。

    道路两旁遍布着商铺、书店、咖啡馆,时不时有晨练的老人经过,气氛一片祥和。

    “322号……这里。”陆非辞驻足。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家门面不大、造型复古的小店铺,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野有蔓草”四个大字。

    店门由彩色琉璃制成,晨光照在门上,光华璀璨,熠熠生辉。

    “咦?”陆非辞盯着这扇别具特色的琉璃门,突然皱了皱眉。

    门上各色琉璃拼凑在一起,形成了一圈抽象的纹路,看似杂乱无章,却令陆非辞从中感到了一丝熟悉。

    这纹路好像在哪见过……

    可是在哪见过呢?

    他站在门前想了好一会儿,就在这时,“吱呀”一声,琉璃门被推开了。

    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半倚在店门口,唇边带着天然上挑的弧度:“这位小先生,看你在店外盯了好久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