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这个微妙的时刻

英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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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庆的心情和今天的天气一般,阳光普照,大片大片的温暖色彩铺散下来,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无不透露着自由的舒爽。

    宫里的宫殿太高,森严如同顶天立地的巨人,规矩太多,将人浑身上下捆绑,不能呼吸,宫外的生活就有滋味多了。

    远处矮胖的房屋,好像一步就能跨上去似得,不断起伏的吆喝声混杂着各色小摊上飘出来的香气,余庆目不暇接,一双眼睛似乎都不够用的。

    鼻尖起着一颗青春痘的小太监左右摇摆着脑袋,双眼放出光来,机械的挥舞着手里的马鞭,轻轻挥打在高头大马的屁股上,嘴里配上一句“驾”,马车便四平八稳向前行驶。

    和车上的余庆一般无二,宫里来的高头大马都带着趾高气昂的傲娇味道,抬头挺胸,昂首阔步,高贵的头颅目视前方,寒冬时节,两道清晰可见的气箭从鼻息中喷出,牛气的不得了。

    正在此时,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姑娘擎着一根冰糖葫芦,蹦蹦跳跳的想从街道中穿过,她脸上挂着两条鼻涕,脚下跳着姐姐教给的方字舞,和阳光投射下来的影子玩耍,还不忘伸出小舌头舔一舔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对于她而言,生活的美好全都在嘴里的儿歌和手中糖葫芦之间。

    小丫头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很不起眼,没有看到迎面而来的高头大马,等那匹千里良驹的影子遮挡住她的影子,小姑娘皱了皱眉头,抬头呆呆看着眼前的庞然大物,一时间不知该如何。

    高头大马也发现了眼前的小不点,但是前蹄已经高高跃起,它有心无力,不能违背重物下落的规律,一声长嘶,希望车上摇头晃脑的小太监能够拉住缰绳,止一止前蹄下落的趋势。

    余庆的注意力被拉回来,死命拉住缰绳,可是忙中出错,下意识挥舞了一下手里的皮鞭,狠狠打在了高头大马的屁股上。

    马匹吃痛,一声长嘶,马蹄重重踏下,马车一颤,“哐当一声”,马蹄落地。

    车厢内高人风范的孔太傅很没有风度的四脚朝天,仰头摔倒。

    余庆倒吸一口凉气,闭上眼睛不敢再去看,宫里的马匹都装有精钢锻造的马蹄铁,重重一踏,何止千斤,就是石头也踏成碎石,何况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

    等了半天,余庆没有听到小丫头的惨叫,慢慢睁开眼睛,不远处一位衣着寒酸的年轻公子怀抱着小姑娘,眼神不善的望向余庆。

    长长呼出一口气,余庆庆幸的同时,登时恼火起来,手持鞭子指向青年和小姑娘,语气张狂:“眼睛长屁股上了?谁家的孩子?!不好好管教,胡乱在大街上乱逛,就是被撞死,也是活该!”小太监一张嘴,刁钻凌厉。

    青年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安慰几声:“没事儿,不怕。”然后站起身来,望向持鞭子余庆,未说话。

    余庆望着青年的眼神,脑袋缩了缩,怎么这青年的眼神和南怀仁那么像啊,一样的“老子天不怕,地不怕,老子最有理儿”的牛气模样,看着即讨厌又害怕。

    青年目光平静:“光天化日之下,驾车于大街之上,横冲直撞,依照《大魏律》,凡在闹市街道,无故骑马扬奔者,处以笞责三十,缴钱一贯,伤人者,笞责八十,钱三贯,死人者,以命相抵,不服者,罪责从重,经刑部大理寺会审,可处以绞刑。你无端闹市策马,先些伤人,不思悔改,言语张狂,笞责之刑免不了。我大魏国以仁善治理天下,尊老爱幼,你驾车于街道,见到孩童还不退避,反而恶语相向,真是愧对生而为人,活着也是我大魏国的耻辱!”

    青年语气中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周围百姓被吸引过来,团团围住,伸手指指点点,虽然觉得青年所言有些过了,但是看着驾车余庆嚣张的样子和高大华贵的马车,仇富心理作祟,一股脑将责任推在余庆身上,指着余庆窃窃私语,恨不得一口吐沫吐出去,淹不死他,也能恶心他一阵。

    余庆没有读过《大魏律》,也不知道对方说的真假,但是他知道自己出丑了,被人当街数落,被围观吃瓜群众指点,脸皮薄的御前贴身小太监涨红了脸,他从周围的闲言碎语中,似乎听到有人拿他的长相说事儿,这最气人,再看眼前青年“得理儿不饶人”的正义劲儿,小太监胸膛内一声巨响,炸了。

    这个微妙的时刻,余庆说理是说不过对面的青年了,所以是时候比背后靠山了,微微冷哼一声,小太监做出一个看死人的表情,眼睛一眯,语气比平时尖细了三分:“好大胆子!一介刁民竟然口出狂言,你知道车上坐着谁吗?若是说出来,你”余庆拿着鞭子点了点青年,又点了点不远处的小姑娘:“还有你,你们俩就是有九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青年脸色平静刚毅,一手负在身前,一手在身后,微风吹皱衣角,大义凛然。

    余庆不想暴露皇帝陛下的身份,可是眼前的青年太气人了,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无形之中更增了他的火气:“哼,天下大了,还真有不要命的,马车上坐的可是当今”

    车厢内的李元昊曾经有一个梦想,就是想当大侠,哪天出宫,腰间挎着宝剑,专门找个犄角旮旯蹲在那里,就等那些恶家大少带着嚣张跋扈的扈从在大街上横冲直撞,无故伤人,自己大喝一声跳出来,惩奸除恶,将恶家大少和走狗统统打一遍,然后接受周围群众的喝彩和掌声,那感觉必定很好。

    不曾想,没有行侠仗义,自己堂堂的皇帝陛下竟然成了恶家大少,余庆成了扈从走狗,喝彩和掌声没有,埋怨和指摘倒是收到了一箩筐,归其原因,还是余庆这个笨蛋坏事儿,本是挺小的一件事儿,结果让小太监弄大了。

    李元昊气恼,抬脚准备狠狠踹一脚余庆这个蠢笨的奴才,但是还未出脚,有人提前出脚了,被蹲了七荤八素的孔唯亭在车厢里站起身来,隔着车帘一脚踹在余庆的屁股上。

    “哎哟!”余庆一声惨叫,从马车上跌了下来,样子不雅的跌倒在地上。

    孔唯亭捂着胳膊,从车厢内冒出头来,嘴里嘀嘀咕咕,似乎在问候余庆的祖宗十八代。

    余庆业也捂着胳膊,满脸委屈:“先生,您下手轻点,好歹给奴才说一声,让人家有个心理准备。”对南怀仁,余庆又敬又怕,不敢靠近,对孔唯亭,余庆却有一种对李元昊一般的情感,对方是主子,是贵人,但是也是私下他叨念了许久的两个字――朋友。

    “孔先生?!”对面青年一声惊呼,止不住语气中的欣喜。

    “嗯?”孔唯亭也望向对面青年,一时间喜上眉梢,“汉庭!?”

    青年顿时热泪盈眶,似乎不相信对方还记得自己,忙上前去,左手搭在右手上,作揖到地,声音颤颤巍巍:“学生黄汉庭,拜见授业恩师!”

    孔唯亭从车上跳下来,伸手扶起黄汉庭,一手握拳砸在对方的肩膀上:“没想到多年不见,你长得越发壮实了。”

    黄汉庭抽了抽鼻子,止住了泪水,像是孩童一般:“都是先生当年教育汉庭,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汉庭读书之余,不曾忘了多吃饭,勤锻炼身子骨。”

    孔唯亭哈哈一笑,有点尴尬,若是说出有哲理的话,别人奉为圭臬,自己脸上有光,但是最怕别人将胡诌的话当作金科玉律牢记于心,并且身体力行,这很窘迫。

    李元昊一手掀开帘子,露出一颗脑袋,看到一身寒酸却格外合身的黄汉庭,轻轻一笑,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黄汉庭看到一位俊俏的公子哥望向自己,心中一颤,赞叹一声,好漂亮的眼睛,一丝别样的情绪同时在心间荡漾开来,他不敢再去看对面公子的眼睛,低头弯腰,脸色微红,算是回礼。

    李元昊跳下马车,开口问道:“先生,这位是?”

    “哦,这个傻小子名字叫黄汉庭,齐鲁人士,和我有过一段师生情。”孔唯亭介绍道,又向黄汉庭介绍李元昊,手指指了指李元昊,身份不能说,姓名不能说,年龄不能说,最后只能说:“汉庭,这也是我的学生。”

    李元昊有模有样的抱拳:“黄兄!”

    黄汉庭马上回礼,抱拳之后张口,一句话卡在喉咙里,还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憋了半天,开口回道:“师兄!”

    李元昊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黄汉庭又弄了一个大红脸,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神采奕奕的开口说道:“先生,这几年学生一直遵循您的教诲,学业一刻不曾落下,您让学生誊写《大魏律》,学生已经誊写了三十遍,现在就去拿来,让先生过目。”

    黄汉庭双目有神,如同在父母面前邀功的孩子,撒腿就跑,不消一会儿,便没了踪影。

    “先生,你该不会又诓人了吧,《大魏律》总共十五万八千余字,整整三十遍,少说也有四百五十万字。”李元昊觉得其中有猫腻。

    孔唯亭摸了摸鼻子:“当年我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个傻小子还真写了三十遍。”

    李元昊目瞪口呆,她知晓孔唯亭的脾性,随意洒脱,天然可亲,才学也很好,但是若论为人师表、言行一致,和眼前的大叔可是没有半颗铜板的关系,所以她不甚理解吴清源为何崇拜他,更不理解黄汉庭为何如此尊敬他。

    可是好像吴清源、黄汉庭这种二十出头的青年都对雅痞大叔孔唯亭情有独钟。

    侧脸看了一眼孔唯亭,李元昊摇摇头,这张脸对女人杀伤力十足,好像对小青年也有十足的攻陷能力,宫里小宫女、小太监无聊,总爱排一些奇奇怪怪的榜单,从余庆那里,李元昊了解到其中的男子排行榜单,皇帝陛下只能排在第二位,第一位就是身边这位大叔。

    突然,本该消失在人群中黄汉庭从新跑了回来,李元昊纳闷,这么快就取来了,只见黄汉庭从两人身边一溜烟跑过,面露尴尬神情:“见到先生太高兴,一不留神跑错了方向,先生、师兄,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