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干活,有人要吗?

九鹊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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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昔拢着清秀的眉头,眼梢的一点一点化开一丝忧愁的韵味,有些探视的意思凝着秦歌,“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一个看上去风流不羁的人,没想到,你真的是一个风流不羁的。”

    说着,像模像样的摇了摇头,一副十分惋惜的样子。

    真真是可怜了这一副好皮囊。

    秦歌愕然的张圆了嘴巴,这都那是哪儿跟哪儿啊?

    “你怎么看出来我就是风流还不羁的人?”

    “嘁,”时昔轻嗤,撇了撇眼梢,“你沉迷酒色,夜夜笙歌,难道还不能证明你风流?”忽地又想起什么,遂又补了一句,“还不羁。”

    看着时昔那一脸认真的样子,秦歌真是哭笑不得。

    “小祖宗,你哪只眼睛看到本公子沉迷酒色,还夜夜笙歌了?”

    时昔抿了抿嘴,因为喝了杯水,嘴角却未擦,唇边还残留又点点水光,“昨晚可有姑娘陪你?”

    都说有姑娘唱歌了,肯定有姑娘作伴,这一点,时昔是知道的,不过她就是想挖坑让秦歌跳。

    “有啊。”秦歌不可置否。

    “那你可有饮酒?”

    秦歌怔了怔,似意识到什么,但还是如实交代,“有。”

    “姑娘可为你唱歌?”

    “没错。”

    “那这可不就是沉迷酒色,夜夜笙歌吗?”

    秦歌被她一噎,说不出话来,其实特别想补一句,哪有沉迷?哪有夜夜?

    但是看到她那一副吃定了他,有稍显得意的样子,心头一动,这些日子,她在莫小邪身边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一阵心疼,也就不去反驳她。

    蓝色的衣袍潇洒的一撩,坐在床边的一个椅子上,背往椅子上一靠,眯眸看着时昔,大长腿翘的老高,真是一副轻狂放荡的模样,“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天认识本公子,表里如一就表里如一,总比那些看上去人模狗样,实际上却是衣冠禽兽的败类强的多。”

    人模?狗样?

    时昔汗颜,这是都什么词儿,秦大少爷,你确定你小时候念过书吗?

    不过秦歌这种不做作的性格,时昔还是蛮欣赏的,但一直住在这个什么留香坊里,真的好吗?

    “我”犹豫了一下,时昔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怎么?”

    “你打算在这个留香坊里呆多久?”时昔委婉的问出声。

    聪明如秦歌,时昔一问,他便了然了她的意思。

    不答反问,俊逸的眸子染上难以覆盖的光华,“你有什么打算?”

    “我我”迟疑了片刻,时昔心里柔肠百结,自己这样贸贸然跑出来,秦歌肯定已经猜到了她在醇王府出了什么问题。

    秦歌并不明着问她,她还是很感激的,不想这个平时吊儿郎当的男人还有这样心细的一面,避免了她的尴尬。

    可是,正如秦歌所言,下一步,她又该怎么办?

    醇王府是肯定不能回的,既然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莫小邪,又怎么能再回到他的身边?

    离恨宫也是不能回的,不但不能回,她还要躲着,躲着朝云圣母,躲着离恨宫所有的人,因为她既没有拿到饮焰刀,也没有履行对朝云圣母的承诺。

    朝云圣母让她继续留在莫小邪身边,不但为饮焰刀,朝云圣母既然已经知道莫小邪中了催血蛊,也是知道莫小邪就是冷夫人的儿子。

    在莫小邪小的时候,朝云圣母尚且能够狠下心对其下蛊,更何况莫小邪现在这般强大呢?朝云圣母怎么可能容得下他?

    所以,时昔留在莫小邪的身边,无非是朝云圣母想用她来牵绊莫小邪。

    圣母真的以为莫小邪是爱上自己是吗?时昔苦涩,或许大家都算错了,莫小邪远远比想象的要复杂。

    作为一个细作,一个杀手,在最开始的时候,她就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了,或是被朝云圣母利用,或是被莫小邪利用,都已经不是她能够左右的了。

    她的进退已全不由自己。

    既然进无可进,退无可退,那就让她自己做一次主,临阵脱逃一次,她不想再牵扯到他们当中。

    那些陈年旧恨也罢,称帝野心也罢,她都不想参与,她只想快快乐乐的做一个时昔,做她自己。

    没有办法阻止,那就只能逃离。

    但是,莫小邪身上的蛊

    时昔想了想,“我最近这段时间要一直留在大历帝都,我还有些事情没有处理完。”

    秦歌点了点头,俊俏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波澜,和之前的表情也没什么两样,“你有地方住吗?”

    “没有。”时昔摇了摇头,在大历她举目无亲,哦,不,放眼天下,她都是举目无亲,怕莫小邪追查,她又不能去住客栈,她能去哪儿。

    “那暂时就先住在这儿,这虽然是个店,但是一般都不容许陌生人进来的,店里的都是自己人,也还算安全。”

    不容许陌生人进来?

    时昔一阵懵懂,疑惑的看着秦歌,“不许陌生人进来,还怎么做生意?”

    “店门口有一个收单的信箱,客人把自己对货物的要求写在上面,并写好日期,店里的伙计会根据要求把货物送到客人要求的地方。”

    “上门服务?”不知怎么的,时昔忽然就想到了这四个字,当然,也就忍不住说了出来。

    秦歌略一忡怔,想想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意思,遂点了点头。

    “那你怎么能住在这儿?你不会是这里的常客吧?”时昔颇有深意的凝着秦歌。

    秦歌浅浅的勾唇一笑,俊逸的眉眼中竟然是别样的明媚多姿,不可方物,“差不多吧,我如果来大历,一般都会到这儿来。”

    “频率这么高。”时昔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说什么?”秦歌没有听清,忍不住反问。

    “没什么,”时昔别过眼睛,,心里还是有点忍不住,叮嘱秦歌,“伤身的。”

    “伤身?”秦歌吃了一惊,一头雾水,多进几次打铁铺就伤身了?这是什么话,他又不干活,又不会累着。

    遂弯了弯唇,“你放心,这是我的店,我又不干活,怎么会伤身呢?”

    “你的点?”时昔灵动明亮的眼眸中大写的惊讶,他的店,好乖乖,他还说干活?

    “男人也能干活?你干活,有人要吗?”时昔咧着嘴角,仿佛又喝了一碗苦药,嫌弃兮兮的看着秦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