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约翰·丹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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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和贝丝很晚才起床,然后下楼来到户外一处露台上,俯瞰着这片美丽的湖泊。他们犒劳了自己一顿旧式的英国早餐鸡蛋、腊肠、熏肉、西红柿和青豆。贝丝在阳光下伸着懒腰,面带微笑。休觉得她如同一只满足的猫咪。他也想不起还有什么时候会比现在更惬意。这一对年轻人怀着一份轻松的心情,心里洋溢着激情。

    两人决定利用上午剩下的时问环游湖区,于是便驾车出发了。道路高低起伏,沿着树篱来回拐弯。路边一会儿是树木繁茂的河谷,一会儿又是小山。往山下看去,只见小村庄点缀着绿色牧场。白色的云朵在碧蓝的天空打着卷儿。

    他们曾经因为马修斯的信而大为震惊,不过现在已经缓过神来。他们意识到,他们发现的东西比原本要找的多得多。

    你觉得会有人相信我们吗?休问。

    干吗不相信?贝丝以问代答。我们有证据,当然我也同意下子接受这么多东西不是那么容易。

    他们谈论了一下自己的证据:莉齐的日记,达尔文自传中缺省的章节,马修斯的信。每件证据都从不同角度讲述了这个故事,而彼此又可以相互印证。

    他们停下来在霍克斯黑德小镇的一家酒馆吃午餐。他们坐在户外的一张桌子边,距离横贯小镇的石子路不足一臂之遥。

    他们点了一套农家午餐面包配奶酪又切了一片夏普德风味的馅饼。休再次端起酒杯和贝丝共饮时,他看到她两眼直视着远处,便问她存思考什么。

    在想莉齐,可怜的莉齐。他爸爸比她了解的还要可恶。

    确实是。他不仅除掉了对手,有意也好无意也好,而他在历史记载中只字也没提到麦考密克先牛。尤其在现在看来,他剽窃的是麦考密克的理论。

    你不觉得奇怪吗?他从没有坦白过这件事,即便在缺省的自传章节里也没提过。你觉得他是因为剽窃行为羞于出口呢,还是他认为这和麦考密克的死亡相比无足轻重呢?

    也许他认为麦考密克完全有资格征用那个印第安人的观点。休回答说。别忘了,在没有封了头衔之前,这些维多利哑人都不过是无名小卒一个。他们都是先进的欧洲人,是高等的白色人种。埃尔金勋爵可以毫不犹豫地从帕台农神庙拿走雕像,罗德斯可以从南非运回几箱钻石。同样,麦考密克也可以借用一下篝火旁的一次理论xìng交谈。

    不过麦考密克并非完全是从那个巫师那里贩来的理论。那个巫师讲的是进化一个物种由另一物种演变而来这种话许多欧洲人都讲过了。达尔文的祖父伊拉兹马斯也这么提过。新的成分,即麦考密克提供最关键的内容,是进化如何发生的自然选择。这才足来白天才的灵感。所以说达尔文完全是剽窃r这一观点,只不过他剽窃的是一个白人的,更具体点,一个英国同胞的。

    贝丝叹口气。两人都意识到,无论哪一个率先赶到英国将这一观点公之于众,他都将会赢得所有的荣誉,能扬名全世界,能拥有数不尽的财富。难怪小小的小猎犬弓已无法同时容下这两人了。也难怪,达尔文会为麦考密克的死愧疚万分,深受打击。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希望麦考密克上西大,他便町以独享荣华富贵了。可足结果他却患了偏执狂,残喘余生。真让人为他惋惜。

    麦考密克的遗言肯定一直萦绕在他心头。达尔文也许没信仰过上帝,不过我敢打赌他逐步信仰了魔鬼。

    贝丝点了点头。你知道吗,我史为同情的是杰米巴顿。

    他分别生活在两个世界,却在两个世界过得都不痛快。

    那位首领呢?他期待着教化启迪,得到的却是两个无用的英国人口若悬河讲的一堆废话。这可多让人失望啊?

    对了,这倒解释了我在苏格兰找到的那张便条上的话。忘了给你讲了。是航海之后很久杰米写给达尔文的。上面写着:你们英哥人不如我们贫穷的雅马纳族人更理解生命!

    这倒是事实,他们确实更不理解生命实际上你认为是杰米策划了那场大屠杀吗?

    我觉得是。

    你觉得是什么让他如此动怒?

    我觉得他发怒不仅仅是因为强大的英国人没有能够帮助他拯救部落,主要是因为他意识到他的首领对世界有更深刻的认识,可傲慢的英国人不承认这一点当然,要排除麦考密克以及后来听到阐释后的达尔文。不过杰米当然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承认了。

    后来这部落怎么样了?

    绝迹了,一个族人都没有剩下。

    两个人痛饮了一杯。

    还有件事,贝丝说,照我看来,这些情况表明,理论其实是阿尔弗雷德鲁塞尔华莱士提出来的。达尔文本人也多少承认这一点所以华莱士应该最终得到这些荣誉对吧?

    不对。

    解释一下。还有,你再想想关于赫胥黎和那些出钱封口的人又为哪一档子事?他在拿什么来勒索他们?

    休伸进衣兜,掏出一张纸。这是马修斯于1858年上半年写的另一封信,是在他妈妈去世多年后写给他堂兄的。

    他写的什么?

    他讲了自己近年来的行踪,他流浪了几年还顺便提到他放弃了宗教信仰这是我的理解给当地人同化了之类的事情。他在沙捞越国四处流浪。

    什么地方呢?

    在婆罗洲北岸的一个小国,当时由一个行为怪异的英国人詹姆斯布鲁克统治。这人交际很广,朋友很多,其中包括一些臭名昭著的杀人狂迪雅克人。

    继续讲,回到重点。

    布鲁克这人很慷慨,他让任何路人免费食宿当然前提是你是白人。所以马修斯在那里住了段时间。猜猜哪位和他住一个屋?

    不会吧!华莱士吗?

    正是。华莱士在那里收集金龟子,这家伙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一天晚上,两个人都喝多了,开始侃起来了。马修斯将发生在火地岛深山里的那些有趣的故事统统给他讲了。

    真让人难以置信!

    马修斯自始至终没搞懂,他觉得只是一次有趣的闲聊,殊不知却恰恰透露了历史上蕞伟大的理论发现之一。华莱士像其他几个人一样,也是个撒谎专家。他虚构说在自己患了疟疾、发烧昏睡时,头脑里闪现出,这一理论。他写信给达尔文他清楚达尔文也掌握了同样的信息,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一直没有把它行诸文字。接着,他发现达尔文基本上是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发布了这一理论。于是他决定不妨捞点油水。他威胁说除非协会给他钱,不然他便把真相抖露出去。协会也不得不花钱封住非菠洛伊的口。他知道得不少,也足以惹出乱于来。其余的事情,按他们的话来讲,便是有史可证了。

    那么说,真正的理论创造者应该说是这个大家极少听说过的苏格兰家伙了。他是受了那位尸骨葬于世界尽头的隐士的启迪。

    对极了。

    肌丝沉默了几秒钟。

    你觉得他们会相信我们说的吗?

    别忘了,你讲过的我们握有证据。

    两人起身离开饭馆,走过霍克斯黑德小镇来到一幢旧楼前。墙上泛白的灰泥配有木制的饰边,门上悬着日晷仪和一块牌匾以纪念它的创建者,约克大主教。墙壁上粘着霍克斯黑德镇文法学校的金属标牌。学校于1909年就关门了。

    管它呢,休说,我们进去。

    底楼的教室好像多少代人都没动过了。木制的课桌固定在地板上,墙上挂着几面黑板,墙上的灰泥已经泛黄,东一块西一块地凸了起来。休很快找到了他在寻觅的东西靠门口右侧的一张长桌。桌子的一角盖有一小块玻璃,玻璃下的木板上刻着一个名字威廉华兹华斯。字刻得很大,也刻得很精致。

    一块标示牌上说,这位诗人于1778年到1787年间在此就读,上面还引了丁登寺旁的诗行中的一句:大自然永远不会背叛钟情于她的心灵。

    休冲着这善感的诗句微微一笑。他伸手搂住贝丝,出了楼,再次回到街上。

    也布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休说。

    两人穿过小镇,回到车上,便开车往回直奔那张床和那丰盛的早餐而去。休打开车上的收音机,调到一个正在播放甲壳虫乐队歌曲的精彩频道。他一路任车窗开着,疾风灌进车里,吹得他眼泪直流。贝丝望着他,莞尔一笑。明天终于该是动笔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