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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拎西装外的男人,走在山区树林中,另一手不断的拭,心里直嘀咕。
“念川老师没事住在深山里干么呀,难道这鸟不生蛋的荒野之地可以让灵感源源不绝吗?而且居然还不办电话,真是整死我们这些人啊!”“别抱怨了。”走在他前面的斯文男子也一面拭一面推了推眼镜,心中虽同样无奈,但依然转头轻斥。“也别在老师面前说些有的没的。”
“是,组长。”刚进出版社一年的小菜鸟只能摸摸鼻子,不敢顶嘴。
两人走了十分钟,才终于在荒烟蔓草中,看见一栋老旧的日式建筑,一走进木篱大门,就见一个姿态骄傲的美人睁被妆点得艳光四射的大眼,一脸得意地看四个黑衣男子将一头散发,身上穿宽松睡衣的颓废男,用四脚朝天的姿势扛出来。
“瑶姊?”斯文的组长,也就是秦振凯,先是一阵惊愕,随即眼里出现戏谑的笑意。
“振凯,你也来找这臭小子啊?”沈瑶双手扠腰,她是演艺圈中颇有地位的戏剧制作人。至于被她命人扛出来的颓废男子,就是孟靖川。他是现代名的推理小说作家“丁念川”更是当红浪漫偶像剧的大编剧“孟思宛”外人都以为孟思宛是个女人,但他其实是个离婚八年,一个不修边幅的三十三颓废大叔。
只是丁念川与孟思宛是同个人这件事是个秘密,并没有多少人知道。
“又要开始准备新剧了吗?”秦振凯好笑的看好友,后者还是一脸睡眼惺忪的讨打模样。
自己一个礼拜前就已经用e-mail通知他,今天会来找他谈明年度的出书计划,而且为免他刻意选择性失忆,天天照三餐e-mail通知,结果他依然故我的睡大头觉,幸好碰上瑶姊也出马掳人,不然他至少还要花一个小时才能把这个一睡就像死了般的睡魔挖起来。
“是啊,电视台长官非常满意上个月刚下档那部偶像剧的收视率,最近公司正好进来一笔资金,刚好让我逮到机会乘胜追击,长官们一口气砸下二十集六千万的制作费,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但他们指名要他的剧本。”沈瑶从不避讳自己把孟靖川当摇钱树,每次一谈到钱,总是双眼晶亮的当场算计孟靖川,完全没有罪恶感。
而巧的是,秦振凯也是用同样的方式在对待多年好友,不过手法倒是温柔了一滴滴。
他们总是把这摇钱树摇得理直气壮,是因为要是对孟靖川这样的懒人心怀罪恶感和怜悯的话,那好几年前他们就要替这完全摆烂的家伙收尸了,也许今天便成了为追思扫墓而相聚。
“这样也好。”秦振凯点点头。“现在要带他回去台北的工作室吗?”
好友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没见,俊脸又被自己搞到削瘦凹陷了,加上那一头没修剪的乱发还有完全没刮的胡子,一件宽大的t恤配上同样宽松舒适的休闲长裤实在很难想象,他大学时可是风靡一时的校草啊!
好友如今的不修边幅,三餐随意甚至不吃,只要逮到机会就过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都是因为在八年前他心爱的妻子坚决提出离婚要求的缘故。从此,他像是没有生命的木偶,最爱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让他瞬间对人生绝望。
若不是自己鼓励好友写作转移注意力,后来又因缘际会下认识瑶姊,在瑶姊精准的眼光与逼迫下,靖川莫名其妙变成浪漫偶像剧的编剧,若不是写作支撑好友活下去,也许自己现在就只能在心中感叹好友短暂的一生了。
“是啊,负责照料他生活起居的助理们已经standby了。”沈瑶手指一弹,孟靖川马上就被四个黑衣男子押送下山,而山下已经有两辆轿车等候了多时。
“走吧,我们会跟在你们后面。”秦振凯开心的指示小菜鸟跟他们走。
“组长,那个女人是谁啊?他们想把念川老师带到哪里去?”小菜鸟有点惧怕一副大姊头模样的沈瑶。
“记得我交代过你,绝对不能随意向媒体或是外人透露推理小说家丁念川老师的所有信息,并且要保持他的神秘吗?”
“记得。”小菜鸟非常受教的用力点头。“因为这是能够制造话题的宣传手法吗?毕竟越神秘,越能吸引读者的好奇心与探究的目光。”
“其实当初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是老师本身坚持不曝光,但也许就是因为他从没有出现在媒体上,读者才没有因此幻想破灭,仍对他保持强烈的好奇与喜爱吧。”秦振凯无奈地摇头失笑,然后指沈瑶举了几部最近火红的偶像剧名称。“她是电视制作公司的老板,专门制作戏剧,最名的代表作是偶像剧”
“我知道,也因此捧红了一个没没无闻的女编剧,孟思宛。”小菜鸟眼睛瞬间睁大。“没想到那个活像大姊头般的女人居然是制作公司老板,还年轻就这么厉害呀!”
“瑶姊今年五十岁了。”秦振凯非常了解小菜鸟脸上的震撼,他当初听到沈瑶真实年龄时也一样被惊吓到。“还有,孟思宛根本不是女的,他就是推理小说家丁念川本人,所以我才说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他的数据,不然这个秘密曝光,对制作公司还有我们出版社都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你懂了吗?
“再者老师本身也坚持不曝光,如果一曝光,我敢打包票他绝对会放弃写作,躲在山里隐居,所以我们必须力保他的神秘才行。”
一面看小菜鸟惊愕到下巴快脱臼的模样,秦振凯一面想,既然未来的三个月至半年的时间都有人照料靖川,他也安心多了。
也许,他应该趁机建议瑶姊别让那棵摇钱树太好过,一年才写一部偶像剧,应该让他一直写、不断的写,让他累得半死总比让他回到这荒郊野岭,过苦行僧的生活,然后饿死自己来的好。
这是一个不算小的小区,屋龄将近十五年左右,这里的一楼店面因为天花板挑高,所以大部分的屋主都会隔成上下两层楼,一楼做生意,二楼当住家,又因为不是在大马路边,所以租金非常便宜,而这也是丁宛宛选择在这里租房子的主要原因,因为她原本的房东准备要五度涨价,不堪负荷,她只能另觅租处了。
穿t恤牛仔裤的丁宛宛绑好马尾,开始整理起满屋子的二手书籍,纤细的身形配上爽朗的笑脸,看不出来是位带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别人都以为她还是个清纯的大学生。
正当她弯腰要抱起一箱书籍时,眼底却映入两双同样款式却不同颜色的运动鞋,她惊呼一声,连忙抬起头来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居然忙到忘记时间了!”
“妈咪,没关系啦,小风认得路,我们平安回来了。”小男孩白嫩可爱的小圆脸上,有和丁宛宛相同开朗活泼的大圆眼。
“小风,对不起啦”丁宛宛一脸陪笑的看另一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他那双同样圆滚滚的眼睛,却泛早熟的沉稳与睿智,就像他们的父亲一样。
“老妈,我饿了。”双胞胎哥哥孟立风眼中没有责备,冷静地对双胞胎弟弟说“小阳,我们去放书包和洗手吧。”天生大剌剌又迷糊的老妈,如果记得今天是他们转学的第一天,又记得来接他们放学,他才会感到惊讶与错愕,觉得老妈发烧了。
“哥哥想吃什么呢?”自知理亏的丁宛宛讨好的问,虽然知道儿子没有生气,只是天生冷淡了些,她还是声音放得更柔软。
“小阳想吃什么?”孟立风下意识的先问天真无邪的弟弟。
“我要跟小风一样。”孟立阳完完全全就是丁宛宛的翻版,天真可爱又不记仇,永远以哥哥的话为主。
丁宛宛慈爱一笑,深深为自己有这么优秀又善解人意的双胞胎儿子感到骄傲又得意。
哥哥非常精明能干,明明才带他们去学校办转学顺便参观一次,还有今天早上跟他们手牵手一起走去学校而已,这小家伙就把路线都记清楚了。
弟弟开朗纯真,虽然不像哥哥一样有过人的机灵聪颖,却非常乖顺听话又体贴,总是笑口常开,赢得许多邻居婆婆妈妈的喜爱。
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但因为神情截然不同,一冷一热,所以很好分辨。
“那就买两碗馄饨面吧,昨天小阳说想吃。”才八岁的小扮哥当机立断,替母子三人决定好中餐,不然真让老妈和弟弟讨论下去,可能下午一点都还没办法吃午餐。
因为弟弟很优柔寡断,什么都想吃,而老妈是非常随意,弟弟说什么都说好,这种讨论方式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索性由他决定是最快的。
丁宛宛交代两个小的顾家,才出去买面没多久,正巧路过的秦振凯便被这间店里面堆得满山满谷的书籍吸引住,好奇心使然,他多留意了几眼。
“你好,我们是刚搬来的二手书店,预计星期六开幕,请到时候有空要记得来参观指教。”孟立风洗好手,一走出厕所就看到店门外站一个书生气息浓厚的叔叔。
“你父母开的吗?”秦振凯一听到他稚嫩的声音,视线马上往下,发现是一个小男孩,他眼里有惊艳。“你小小年纪就这么会招呼客人啊,真厉害。”
“我们店里有很多绝版书或是年代久远的书籍,如果你常来光顾,一定会挖到宝,值回票价。”孟立风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把曾经听客人对老妈赞叹的话,拿出来说一遍而已。
“你”秦振凯一瞬间傻住。该说这孩子人小表大还是过于早熟,他的眼神竟然如此冷静无波,就算要拉拢客人,眼底也不见喜色,一派冷漠,但是也看得出来这小男孩不是不悦或排斥他,只是非常冷静地看自己罢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正要去见的好友,靖川也有同样的眼神,就和这小男孩如出一辙。
“星期六是吗?我知道了,到时候我也会带我朋友来捧场的。”这个有趣的发现,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分享给好友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靖川这个怪胎,眼前这个小男孩也有同样的“症状”真是有趣。
“欢迎。”孟立风点点头,随即转身交代弟弟要吃饭了别碰书,手会弄脏。
秦振凯这才看见另一个跟小男孩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家伙,但是后者的眼神却天真稚嫩,完全符合他们这个年纪的开朗。
孟立阳也看到他了,立刻不怕生的给他一个甜甜的笑容。
秦振凯发誓,他星期六一定会来这家二手书店,因为他真的很想认识这对双胞胎的父母,怎么有办法生出一个冷漠得像月亮,一个热情像得太阳,个性如此迥异的双胞胎呢?
秦振凯带一脸兴奋离开,弯进小区中庭里,而丁宛宛正好从路口走回来,两人擦身而过并没有遇见对方。
“趁面没糊掉,快吃吧。”丁宛宛开心地拎了食物进店里。“我有买一点小菜喔。”
“这么多哪吃得完?很浪费耶。”孟立风皱眉看那一大盒的卤菜,不懂老妈怎么每次都讲不听。
“可以冰冰箱嘛,晚上还可以吃。”丁宛宛像个小孩子一样地吐舌,每次去买面觉得每样东西都好吃,又怕吃不够,最后就切了一大堆的小菜回家喽。
“小阳,我不想吃馄饨,都给你。”孟立风将自己碗里的馄饨都给弟弟,然后认命的尽量帮忙吃掉小菜。
唉,每次都吃不完还学不到教训,如果没有他在旁边监督提点,真不知道老妈和弟弟会做出多少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