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友中

BlackKing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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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经过龙二的测试,我的灵魂能量达到普通1o级,基因等级到达普通6级;三个技能,屏息达到中级下段,能提高二十倍时间利用率;亲和、瞬移都达到初级上段,至于效果我还未曾实验。

    而这十天的修炼让我现了一个属于我独有的修炼弊病,灵魂能量在达到普通1o级后便增长缓慢,这是由于基因的修复停滞不前造成的,即使我协助龙二进行基因修复,也一样是进展缓慢。

    按照龙二的建议,我们必须了解更多的基因片段,也就是要和更多的人类这种高级生物接触才行。

    在这个小屋附近,只有林克和迪娜两人,导致基因修复变得异常困难。

    没有办法,闭门造车显然已经行不通了,我只有去寻找有更多的生物的地方,显然目前所知的人气旺盛的地方,就是人类居住的城市。

    说起要离开这里,林克和迪娜极力挽留,并掏出单身女孩在外不方便的理由,不过在我剪去长,一番装扮之后,他们就不再说话了。

    我在男装下如同一个十七八的少年,虽然皮肤过于细腻显得还有些破绽,但不细看根本就觉不了。而且我在他们面前展示了瞬移的能力,让他们惊叹的合不拢嘴,自然不再多言。

    毕竟他们也知道,我自是不能永远和他们一起呆在山林中,所以最后在迪娜依依不舍的目光中,我离开了这生活了半个月的小屋。

    我没有了神器的储存空间,只有将用品背在身后。一个齐肩宽的大包,若非我这些天力量有很大幅度的提升,还真有些力不从心的难以扛起。

    里面除了一些换洗衣物和生活必须品外,我还带来数种药剂混合品,只要在将他们混合起来,就可以很快制成基本药剂,然后我就可以利用魔药提纯来制造出高级药品。

    格琳山脉的风景虽然不错,两日的跋涉让我满心烦躁,失去了观赏的心情,回想着当初飞行的自由自在,不由期待力量恢复的那一天。

    我的目标是先找到一个小型城市住下来,如果没有找到一个普通的村庄住下也好。

    按照龙二的基因修复理论,只要在我周围数百米范围的人类生物,不需要接触它就可以通过收集他们的皮肤分泌物,观测和了解到他们的基因片段,然后利用这些收集到的成果,来为我修复和提升基因等级。

    虽然对龙二的话心存疑虑,但还是决定相信他,毕竟我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一路上,我对现在的技能做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初级上段的瞬移显然还不够好用,每次使用后至少要等待近一个小时才能再次使用,而瞬移的距离不过数百米而已。

    唯一的特性就是使用起来让对手无法察觉空间波动,并且能穿透任何结界,在瞬移前可以预定方位和距离,这样在熟悉的环境下,逃跑将变的非常容易。

    初级上段的亲和效果还是很明显的,那些森林里的鸟虫在我使用亲和后,都兴奋的聚集在我身侧,而我利用感知能力竟可以操控他们行动,看着原本的天敌在我身旁互相叽叽喳喳的交谈,让我觉得分外有趣,给我的路上旅途增添了几分色彩。

    当告别林克夫妇的第三天,我终于来到一条小路上,这让我欣喜万分,只要按照路向前,就一定能找到村庄一类的人类居住地。

    “吉拉,前方数里外有一队人马正朝这边奔驰而来,实力相对于现在的你来说颇为强悍,如果不想见他们,你可以选择回避。”龙二的冷酷声音响起。

    “龙二,你说的那里话,终于见到人烟了,我为什么要回避啊?”我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布衣装束,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后,心怀期待的沿路朝前继续行走。

    数分钟之后,远远看到一队黑衣佣兵装束的骑士朝我这边飞驰而来,马蹄纷飞度相当的快,不知道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他们朝我飞驰而来,见我在路中也无丝毫减的想法,当先一人朝我高喝一声:“小子让路!”

    我连忙从路当中退出数米,却未料到被脚后被路旁的一根树藤绊住,一屁股坐在地上,那队佣兵从我身前飞驰而过,有几个看到我狼狈模样不由笑出了声音。

    我暗自轻呸一声,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仿佛是被他们飞驰的神骏吓呆了一般。

    他们一行十三人,各个身手矫健,背弓挎剑的模样也颇有几分气势,但我却从龙二口中得知他们不过是一批最普通的佣兵,其中领头实力也仅仅是高级剑士而已。

    高级剑士是什么?想当初,我一个指头都可以按死几百个这样实力的家伙,我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沿路朝着原本方向走去。

    “龙二,这些人的基因片段有效果没?”我想起来什么,不由自语般的向龙二问道。

    “废话,当然有用,还有我现在要修复基因了,不要打扰我了。”龙二脾气明显见涨。

    我闻言不由微微一笑,这几天来龙二越人性化,冷酷的声调下无法隐藏的对我有种情绪,不知道是他学习的东西过多导致的副作用,还是因为我的亲和能力让他有所触动,反正我觉得这样更好更有人情味,我可不想和一直和一个机械打交道。

    走了片刻,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朝我飞驰而来,当看清楚上面人影后,我不禁有些奇怪,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男孩,一身白衫,黑色短微卷,清秀脸庞,剑眉虎目,看到我一人在路旁便减缓马道:“你好,你可看到有十几个佣兵从这条路过去没?”

    “看到了,有十三个人。”我说完朝路那边一指。

    “朋友,你这是去哪?”那少年闻言并没有如我所料的立刻追赶,而是颇为友善的看着我,再次开口问道:“看你模样似乎经过多天奔波,如果不嫌弃的话,我送你一程好了。”

    “你不用去追那些人吗?”我闻言不由奇道。

    “他们是做任务去了,我原本也想去凑热闹,不过看到小哥便分外喜欢,所以不去追他们了。”少年说着跳下马来,走到我身旁伸出手,笑道:“我叫白爱星,你可以叫我阿星。”

    “白矮星?”我乍听他的名字着实吓了一跳,心中嘀咕,怎么不叫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