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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不想在这个群情纷涌的时候再出去引人眼球,按照奥拉尼德斯的内部分级,他已经是越级战斗了,要是今后他的对手都按照万磁王那个等级招待他,那就真的要倒霉了。
“随便你,不过你最好去骨头那里看看,你这一身本领都是军中手段,对身体多少都有点损伤,那帮人对调养身体都有一套的。”
两个人闲谈了两句,就各自去忙自己的那一摊儿。
巴菲门特先回到自己的夜神宫,就是哈德逊河边的防空洞,把抢来的艾德曼金属爪刃重新处理了一下,他把这六根爪刃拆解了,编织成了一个薄薄的防弹背心。
在万磁王被重新放出来之前,他是不用担心谁能破他的防了。
重要的是他偷偷留下的几管血液,剑齿虎和金刚狼各两管,都是他在对方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从地上和墙面上收集的,还有一大罐万磁王的,这个倒是在老人家身上结结实实扎了一针。
艾德曼金属太扎眼,他可以自己利用,但是不能悄无声息的就搞没了,这几管血液就不一样了,相信家里会感兴趣的,对学校也是个交代。
自己的年纪这么小,虽然不知道刘校长为什么就这样把自己放出来,但是他的压力可以想象得到,到了这边也没发现什么事儿,倒是把一个可能泄漏的小组生生的扩成了外围组织。
这一下国内承受的压力恐怕是更大了,自己总要做出点成绩来,一来是防着变成筹码线下斗争可不想新闻里的外交工作,多少还有点遮羞布,在这个不见天日的战场里,残忍功利实在是一种夸奖。
这其二嘛,自己要是做的大了,说不定国内能给点支援呢,再不济自己家里的状况也会好上很多,他现在喜怒无常的大半原因还是在想家上,穿越时空又见到了父母家人,还没来得及为他们做点什么,就走上了间谍这种不归路,这种心情无以言表。
所以现在他的性格可以用乖戾来形容,就像他现在喜欢用斧子一样,他并不擅长这种武器,只是用着心里痛快而已。
本身活得那么久了,不会有这么暴力的行事风格,可是现在他远离家园,离开前又没找到心头所爱,心中燃烧的,就只剩下毁灭的火焰了。
他也深知这个世界水深的没谱儿,各种黑科技神秘力量层出不穷,所以这一次虽然有机会狠狠的摆上变种人一道,收两个人头,可他思虑再三还是没敢下手。
变种人、变异人、超能力者,这是地球上高加索人种白种人的力量支柱,他们自己打生打死没关系,自己要真动了手,不说别人,教授那个光头自己就绝对扛不住。
阿斯加德那帮人对中庭这些国家这么关注,搞不好这些高加索人就是他们的遗种也说不定毕竟都长的差不多,要说没关系鬼都当笑话,你要说阿斯加德和白象国阿萨们是亲人,那肯定是没人信的。
将来那个玩锤子的野蛮人不就是给流放到地球上的么,这说明地球和他们肯定是关系匪浅,说不定就是以前那个倒霉蛋被流放下来,然后就发生了给他一个女人他就创造了一个种族的事。
人家那么崇拜普罗米修斯,看吧,连嫌犯都有了。
摩挲着艾德曼金属背心,过完瘾的章晋阳从巴菲门特换装回侦探,小心的用一个小盒子装好了分离出来的三瓶血液,这是他分出来要送回国内的。
盒子也也是特制的,不但只能用特殊的手法才能打开,材料同样是他精心制作的,六个面使用了六种不同的材料结构,每一种结构都有特殊的性能,可惜制作方法他是给不出的,毕竟都是用炼金术制作的,所以只能老国内的专家们分析研究了。
打开的方法和盒子会分成两路回国,这样会很安全,他的通道也有两条,在之前还从没用过,这和传送物品的交通员接触过,理由是近。
当然近,就在他舅舅家楼下,那个爱喝酒的毛熊拳手颅骨安德烈,有些日子没见,不知道他是不是让人打死在黑拳擂台上了。
一身皮衣皮裤的章晋阳骑着一辆高把手重型机车,在发动机沸腾的咆哮中来到了布鲁克林区的一条很安静的街,这条街很短,就和其他的布鲁克林公共街区一样,两侧的屋墙上都画满了光怪陆离的涂鸦。
街中心有着整条街唯一一所干净的房子,那是一所看起来很古老的孤儿院,听说这所孤儿院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章晋阳看着院门上铜牌目无表情的咀嚼着口香糖,一百年,哪里来的古老了。
不过这所孤儿院之所以这么干净自然是有原因的,这条街附近至少有二三百的各色人等是在这个孤儿院里长大,从汉堡店的老板和女服务生,到在街头篮球场上瞪着牛眼盯着他的光膀子嬉皮街头混混。
章晋阳没理他们,这些黑叔叔脑子里除了白色液体就是绿色小纸片,能和他们混在一起的小白皮自然也没什么好饼,其实不应该叫白皮,应该叫花皮,那一身花儿色彩斑斓,恨不得连牙上都绣上彩儿。
他的目标是孤儿院旁边的一家汽车休息站,这种休息站很常见,一般都开在公路加油站旁边,里面是个大厅,小超市,餐饮,酒吧,后面还有简易旅馆,算是综合的服务设施,不过这里是市区,有这么个地方也还是挺奇怪的。
章晋阳收回看向孤儿院的目光,迈步下车,夹着一个木头盒子走进了这家连名字都没有,只是在荧光招牌上画了个巨大的酒杯和汉堡的服务站,左右观瞧了一下,径直的走向角落里的一个吧台。
吧台在最角落里,这要不是事先知道,还真未必能找的着,吧台是一块乌沉沉的大金属块儿,对外的一面阴刻着一个圆盘,章晋阳眯着眼,虽然戴着墨镜,他还是看清了圆盘中浮雕着一柄双盘蛇带翼权杖。
琢磨了一会儿,他才想起来这个权杖叫做信使的权杖,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赫尔墨斯的权柄,这个在脚上穿着一对长翅膀的鞋的神是信使、旅行者和商人的守护神。
这倒是和这个柜台的业务挺契合的,不过这个神还兼职保护小偷和骗子,这虽然有点冷门,不凑巧的是章晋阳还真知道。
“一个炎黄人,这可是稀客。要给家里寄钱的话去孤儿院另一面,那边才接金融业务。”
说话的是一个壮汉,他就坐在柜台的后面,像一座肉山,头戴着红色的海盗头巾,满脸红棕色络腮胡须,修剪的整整齐齐,一只粗大的黑石楠烟斗里莹光点点,看起来像是一个维京人。
“寄东西,怎么,我看起来像很有钱吗?”
“没钱就算了,炎黄那边太远,路不好走,收费很贵。”
“只要能到就好,多少?”
“一公斤二百五十美刀,公道价。”
“二百五十美刀?”
“呃,好吧,忘记了,很久没有炎黄人到这边来,二百五十一美刀,每多一公斤加六十,多一立方加六十。”
“保证送到?”
“以水星的名义,保证。”
以上谈话中,章晋阳做了七个手势,那个维京人则把烟斗拿在手里在柜台上换了七个姿势。
随着两个人“嘿嘿”“呵呵”的一阵令旁人牙齿发酸的僵硬假笑,章晋阳和维京人都松了口气,他们总算是接上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