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节

玛格丽特·杜拉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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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也向你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是这样的:为了抽鸦片烟,我大哥偷了佣人的钱,还偷了妈妈的钱。他翻箱倒柜,又偷又赌。父亲临死前在那名叫“两海之间”的地方买下了一座房子。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家产。由于他在赌场连连失利,妈妈只好把房子卖掉替他还债。可这也不够。永远没有够的时候。当我还很小的时候,他就企图把我卖给古波尔咖啡馆的顾客。正是为了他,妈妈才有心思活下去,为了他能够吃饱、睡暖,为了他还能听得见呼唤他的名字。妈妈省吃俭用,用了十年的积蓄替他在安布瓦兹附近买下一块地产。可这块地产一宵之间就被他抵押出去。妈妈只好支付利息。从我说过的那片林场砍下来的木头也都被他一宵之间输个精光。他还偷窃我这位快死的妈妈的钱。他是一个专门翻箱倒柜的家贼,他嗅觉灵敏,善于搜索,无论是成堆的布料还是细小的藏物都难逃厄运。他还偷过亲戚的东西,什么首饰、食品等等,一偷就是一大堆。他还偷过杜阿姨、男仆人和我小哥哥的东西。至于我,他自然也没有少偷。他差点没把自己的妈妈也给卖掉。当妈妈刚刚断气而尸骨未寒的时候,他便急急忙忙把公证人请来,假惺惺地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他最善于逢场作戏,此时此刻他如丧考妣。公证人说这份遗嘱无效,因为死者过于偏袒她的长子的利益而损害我的权益。差别之大,令人觉得可笑。我必须当机立断,或接受,或拒绝。我表示接受:我签了字。我终于接受了这份遗嘱。大哥两眼低垂,说了一声谢谢。他呜咽地哭起来。他可能由于在南方当过法奸与敌人合作而遭当局追捕,他再也不知道哪里能有藏身之处。他终于跑到我家里来避风。我一直也不很清楚其中的底细,可他毕竟避开了一次危险。也许他曾经出卖过一些人,出卖过一些犹太人,这些事他都可能干得出来。每当他杀了人之后,或者需要你帮忙的时候,他总是显得十分温顺、亲热。当时我丈夫还被关在集中营里,大哥还表示同情他。他在我家里住了叁天。我忘记了他的老毛病,所以每当出门的时候,我什么东西都没有锁起来。当时我把用自己的配给证买下来的白糖和大米储存起来,以便等我丈夫回来时可以食用。他到处搜查,随意取走我的东西。他还翻弄我卧室里的小衣柜。他终于找到他可以下手的东西。他把我全部的积蓄五万法郎统统拿走,分文不留。他带着赃物离开了我的公寓。后来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并没有和他清算这笔老账,这对他来说实在太丢脸了,我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在他登到那张伪造的遗嘱之后,为了换得一口面包,他竟然把那座冒牌的路易十四城堡也给卖掉了。这笔买卖也象那份遗嘱一样,也是弄虚作假,鱼目混珠。自从母亲死后,他就孤零零地一个人,他在世上没有一个朋友。他从来就没有交过朋友,他在蒙帕斯曾经有过几个女人在他手下“干活”有时他并不叫这些女人干活,至少开始的时候不叫她们干活,有些时候也雇用一些男人,不过这班男人往往还得向他倒贴钱。他孑然一身,生活在极端孤独之中,尤其是他的晚年过得更加凄凉。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坏蛋,他的动作是微不足到的。他让他周围的人感到害怕,只此而已。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丧失了他那真正的王国。他还不是一个强盗,只是一个家里的二流子,一只翻箱倒柜的家鼠,一个赤手空拳的杀人犯。但他从不感到绝望。既然所有的坏蛋都能活着,他也照样能活下去,他没有果敢之处,整天担心受怕,惶惶不可终日。自从母亲死了以后,他就过着一种古怪的生活。在图尔,他只认识咖啡馆里的侍者,拿他们做为他了解情况的“渠道”那班酒气熏天的常客则是他在咖啡馆后厅打牌的陪客。他亦步亦趋,开始效仿他们,他拼命地喝酒,两眼充血红肿,嘴巴歪斜,模样凶狠。他在图尔已经一无所有。当他把两处地产变卖抵债之后,两袖清风,空空如也。他在母亲租下的那间家具贮藏室里住了整整一年。他睡了整整一年的扶手椅。多亏当时房东开恩,允许他进屋栖身,使他能得在那里呆了一年。后来,房东终于下逐客令,把他拒之门外。

    在这一年期间,他何尝不想赎回他那块已经典押出去的地产,他把母亲留在家具贮藏室里的家具一件一件地输光了,还铜制佛象,铜制器皿,后来连床、衣柜和床单也都拿出去当赌注。最后终于全被输光,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之外,一无所有。孑身一人,孤苦零丁。在这一年里,谁也不愿意收留他。他给巴黎的一个表兄弟写信求援。终于在马尔赛普市弄到一个勤杂员的房间。这位五十开外的老光棍总算谋得有生以来第一个职业,领到有生以来头一份工资。他是海运保险公司的勤杂员。我想他在那里足足干了十五年。他进了医院,但没死在那里,而死在自己的家里。

    妈妈从不对谁说过这个孩子的不是。她从不抱怨自己的儿子。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个偷鸡摸狗、翻箱倒柜的人。这种母爱简直就是一种罪过。他一直隐瞒这种罪恶的母爱。如此母爱着实令人费解,对任何不了解她的儿子的人来说,就是当着上帝的面也无法解释。关于她的儿子,她总是喜欢谈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本来在我们兄妹叁个当中该数他最聪明、最赋有“美感”最精明能干,并且还是一个最爱他母亲的人。总而言之,他可算是最了解她了。她说,我真没想到一个男孩子竟然能够如此敏感,如此富有深厚的感情。

    我们后来见过一次面,他和我谈起小哥哥死时的情景。他说,我的小哥哥,我们的小保罗死得可怕极了,简直叫人恶心。

    我脑子里迄今还留下这么一幅我们家庭生活的景象:那是在堤岸家里的饭桌上。我们兄妹叁个在饭厅里吃饭。他们都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妈妈没跟我们一起吃饭。开始,哥哥看着我和小哥哥吃饭,后来他把叉子一搁,两眼直盯着小哥哥。他仔细地瞧着他,然后他突然冒出一名难听的话。他说的是有关吃东西的事,他说小哥哥应该自量一点,吃东西不要没个够。小哥哥没有吭声,照样吃下去。他又提醒一句,说什么那些大块的肉是专门留给他的,叫他别忘啦。他说:别来这一套。我问他:为什么这些肉光是留给你的?他说因为本来就是留给我的。我说:我真盼望着你死去。我再也吃不下去了。小哥哥也没法吃下去。他正等待着,只要小哥哥敢于还口,哪怕是说出一句话,他那双摆在桌上的拳头就会砸烂他的脑袋。小哥哥仍然一声不吭。他脸色苍白,泪水从睫毛之间掉了下来。

    大哥死的那天是个阴沉沉的天。我记得是在春天,四月份的某一天。那天有人给我来电话。他们没说别的,只说他死在他房间里的地板上。死神终于在他的历史行将结束时,提前降临。其实在他活着的时候他的命运就早已注定了,只是死神来得太迟了。自从小哥死了以后,他的命运就已经在劫难逃了。

    妈妈曾经要求把他和自己安葬在一起。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埋在哪处公墓里,我只知道在卢瓦尔省。他们俩双双被埋葬在同一个墓穴里,而且仅仅是他们俩个。这是千真万确的。一幅不堪入目、令人难以容忍的景象。

    一年到头,黄昏总是在同一时刻降临。暮色非常短促,几乎骤然而至。每逢雨季,整整几个星期看不见天日,天空总是雾气沉沉,就连月光也无法透过。而旱季则恰恰相反,万里睛空,洁白如洗。即使那些没有月亮的夜晚也仍然光亮可见。大地上,水面上,公路上和墙壁上,投下了一个个平行的影子。

    我记不清白天的景象。因为阳光的照射使自然的色彩失去了光泽,遭受了破坏。而夜间的景象,我却记得一清二楚。那蓝色就在天际的尽端,在那浓云密雾的后面,覆盖着整个世界的天穹,对我来说,天空就是这蓝色底下的纯洁的光迹,这种混合的冷色赛过其他任何颜色。当我们还住在永隆重的时候,有时当妈妈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叫人套上那辆旧式的双轮马车,我们驾着马车前去观赏那间奇妙的景色。月光从天上落下来,撒在清晰透明的瀑布上,撒在寂静的、纹丝不动的空气中。空气也是蓝色的,人们可以把它捧在手里。天空就是这种不断闪烁的光芒。月光照亮了一切,照亮了大河两岸的田野,无边无际,直至那视野的尽头。每个夜晚都有不同的景色,都可以叫出不同的名字。而那夜间的声音就是乡村家犬的吠叫声。它们神秘地吠叫,此起彼伏,互相呼应,村村相传,漫无边际,通宵达旦。

    在院子里的小径上,番荔枝树的影子漆黑如墨。整个花园都凝固在一种冷漠的静止之中。房子也是一样,既宏伟壮观,又忧郁悲伤。小哥哥跟在我后面走着,这时候他一再观望着那扇朝着寂静的大道敞开的栅栏门。

    有一次他没有来到中学的门口等着我。只有司机一个人坐在那辆黑色的轿车里。他对我说,少爷回沙沥去了,因为他父亲病了。还说他——司机——奉命留在西贡负责送我上学,接我回寄宿学校。数日之后,少爷回来了。他又重新坐在那辆黑色轿车的后排座位上,因为怕被人看见,他总是把脸扭过去,他总是提心吊胆。我们互相亲吻,一声不吭,一再地拥抱接吻,完全忘记这是在学校的大门口。他一边亲吻,一边哭泣。他的父亲还得活下去。他最后一线希望幻灭了。他曾经对父亲提出过这个要求。他央求父亲让他继续把我留在他身边,求他理解他的心情,还说他父亲一生当中至少也会经历过一次如此强烈而且不可阻拦的爱情。他央求父亲也允许他享受一次与这位白人姑娘的疯狂的爱情,他求父亲允许他在姑娘被送回法国之前充分地去爱她,至少再爱她一年的时间。因为对他来说,这刚萌芽的爱情是如此的强烈,无法抛弃,这肉体的分离实在是太可怕了,何况父亲也知道,以后这样的爱情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的。

    父亲一再对他表明,他不愿看着他的儿子早日死去。

    我们一起泡在浴缸里的凉水中,我们互相吻着,呜咽着,痛不欲生,可这一次,我们的确是因为所享受的是一种无法得到的安慰而痛苦万分。后来我对他说,没有什么值得悔恨的,我向他重复刚才他所说的话,说我随时都可能动身回国,因为当时我也无法决定我自己的行动。他说从今以后,这一切他将无能国力,因为大局已定,无法挽回。我对他说我同意他父亲的意见,我也表示不再继续和他混下去。可我并没有陈述我的理由。

    永隆一条长长的大街延伸到湄公河的岸边。入夜以后,这条大街总是空无一人。那天晚上,就象几乎每个晚上那样,突然停电了。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开始发生。当我刚踏上这条大街的时候,当花园的栅栏门刚刚在我身后关上的时候,电就被切断了。于是我拔腿就跑,因为我害怕黑暗。我越跑越快。突然间,我似乎听见在我身后也有另外一个人在跑。我肯定后面那个人正跟着我的脚步追着我跑过来。我一面跑,一面回头看。我于是看见:这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瘦得象死人一样,她边跑边笑。她光着脚丫,紧跟在我后面,想把我抓住。我认出她了。她就是镇上的女疯子,是永隆的那个女疯子。我头一次听到她说话,她总是在夜里才说话,而白天却睡大觉,并且常常在这条大街上,在这个花园门前。她一边跑,一边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叫喊。我十分害怕,以至想叫人都喊不出声来。那时我可能只有八岁。我听见她那狂笑声和嚎叫声。她肯定是在拿我开心。留在我的记忆中的就是这种内心的害怕。要是说这种害怕超越我的理性,超过我的确力,那未免说得太轻了。我当时简直是魂不附体了。当时如果那个疯子用手碰我一下,哪怕是轻轻地一碰,我也将会比死去还可怜,我也将会变成一个疯子。我跑进邻居的花完里,我想钻进屋子里去,可当我刚爬上台阶的时候,我就摔倒在门前。后来过了好些日子,我仍然心有余悸,无法叙述我在那天晚上的遭遇。

    长期以来,我一直担心母亲精神状态的恶化——我还不能给她这种病态定性——每当她和她的孩子分离的时候,她就会处于这种状态之中。我想只有我才知道我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情况将会怎么样,而我那些哥哥是不可能知道的,因为他们无法想象妈妈那种精神状态。

    那是在我们彻底分别的前几个月,当时我们还住在西贡,有一天,天已经很晚了,我们还都坐在代斯达尔街那座房子的阳台上。杜阿姨当时也在场。我看着妈妈。起初,我有点认不出她来。后来,她的形象突然变得模糊不清,转眼间她面目全非,连我一点也认不出她来了。突然间,在我的身边在妈妈那个位置上,坐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她不是我的妈妈,可她的面貌却和妈妈颇有相似之处,不过这个女人绝对不是我的妈妈。她的神态有点滞呆,两眼注视着花园里的某一个角落,仿佛在突击探某种紧迫事件的发生。她窨看见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她身上有一种青年人的线条和目光,有一种由于腆而被克制住的幸福感,看来她是一个惯于腆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很漂亮。杜阿姨就坐在她身边,可是她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现似地。我的确骇不仅在于我对她的描述,她的线条,她那幸福的神态,以及她的美貌,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她就坐在妈妈刚才的那个位置上,成了妈妈的替身。我非常清楚,谁也没在妈妈这个座位上坐过,所以只能是她自己,可是就这么一个无法顶替的真人却突然消逝,再也无法呼唤她重新出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来顶替这么一个活人的形象。我神志清楚地看着自己变疯了。我嚷了起来。我发出一声微弱的喊声,我想借助这呼喊来砸碎这个死死凝住着眼前这个虚幻场面的镜子。镜子终于粉碎了,妈妈的形象恢复过来了。

    我感到整座城市到处都充满象大街上那个女叫化子一样的女人,不管是城里的、乡下的,暹罗山下的,或者湄公河畔的,她们都是从那个使我害怕的疯女衍化而来,她来自四面八方。无论她来自何处,最后终于来到加尔各答。小姑娘总是睡在校园里那些蕃荔枝树荫下,而妈妈也总是在身边照料她,替她治疗那双被虫咬破、落满苍蝇的脚丫。躺在妈妈身旁的,就是本故事中的姑娘。是妈妈把这位姑娘从两千公里远的地方带来的。可现在这位妈妈对姑娘已经感到厌烦,她想把姑娘给人,她说:喏,把她领去吧!她再也不要孩子了。她身边无儿无女。孩子们全都死去,或被遗弃,不然的话,到了晚年,孩子就成了一大群。那个睡在蕃荔枝树荫下的姑娘还没有死去,她将受到世人的哀悼。

    她站在路边稻田的斜坡上,她大声嚎哭,放声大笑。她那仁慈善良的笔,可以唤醒九泉之下的死者,可以唤醒任何愿意倾听孩子笔的人们。有一次,天刚朦朦亮,她就醒过来,于是便起床上路。这一天她动身了。也许由于她看见平原那边黄色和绿色的天空,她穿越平原。开始朝着大海。朝着大地的尽头走去。她大步地从森林的斜坡下次下来。这里都是一些充满瘴气的大森林,是气候炎热的地区。这里没有海上那种令人精神焕发的清风,只有那蚊子成群的嘈杂声,还有那些夭折的婴尸。雨,天天下个不停。最后终于来到了叁角洲。这是地球上最大的叁角洲。这里全都是黑色的泥沙。河流在这里汇合流向吉大港。一天,她终于来到大海之滨。她欢呼雀跃,她象飞鸟一样发出一阵阵神奇的咯咯的笑声。由于她的笑声,她在吉大港唤来了一条正渡海的帆船,船上的渔民很乐意收留她,带着她横渡孟加拉湾。

    后来,人们开始在加尔各答郊区的垃圾场附近发现了她,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的踪影。后来她又回来,人们看见她在这座城里法国大使馆的后面。她在公园过夜,身边有丰富的食物,肚子吃得鼓鼓的。

    一天,我也来到这个地方,我是临时打从这里经过的。当时我只有十七岁。这里是英国人住宅区,是大使馆的花园。这时正是季风时节,台球场空无一人。沿着河边,一群群麻疯病患者在欢笑。

    由于我们乘坐的班船发生故障,所以来到加尔各答作短暂停舶。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参观了这座城市。翌日傍晚我们又重新起航了。

    当我十五岁半的时候,我的名声在沙沥镇上传播得可快啦。光我这身打扮就会叫人感到我是一个不成体统的人。妈妈对什么事情都没有个主见,就连怎么培养这个小女儿也没个准星儿。多么可怜的孩子。你别以为这顶帽子是天真无邪的,还有那满嘴的口红,所有这些都有所用意,都不是天真无邪的,也就是说,那只不过是为了惹人注目,招来金钱。还有两个坏蛋的哥哥,大伙说,这个中国人是亿万富翁的少爷,他在湄公河畔拥有一座蓝色琉璃瓦的别墅。他的父亲并不赏识这个白人姑娘,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找这么一个姑娘,一个白人坏蛋家庭的姑娘。

    那位被称之为“太太”的女人是从沙湾拿吉来的,现住在永隆。她的丈夫被封官,准备前来永隆上任。可是整整一年,人们在永隆没有见过这位太太露过面。由于这位在沙湾拿吉当行政副官的青年马上就要来到永隆上任,太太和她的情夫再也无法鬼混下去。太太知道丈夫被委派到永隆来工作,而且身边还带着他们的女儿,她告诉她的情夫,这种关系该结束了。所以在她的丈夫离开沙湾拿吉来到永隆的当天,就在镇上的广场上,在光天化日之下,一颗子弹穿过了这位情夫的心脏。

    每天晚上,这个堕落的姑娘总是来到堤岸这个声名狼藉的居民区里,让那个下流的百万富翁的中国人抚弄躯体。可白天,她依然上中学念书。学校里的学生全都是白人姑娘。她们一个个都是白人的少年女运动员,她们正在“体育俱乐部”里练习潜水爬泳。有一天,校方给这些姑娘下了一道命令,禁止她们和沙沥那个小学女教师的女儿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