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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路灿白
路灿白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不免嗤笑,拍拍宋宋的脑袋,安慰道:“这圈子里的人就喜欢嚼舌根,嘁——我当年刚和洪燃在一起的时候,好些姑娘觉着我们没戏,说我配不上洪燃,可现在,我们都打算结婚了。旁人的风言风语,就当个屁放掉,好好跟旗正过日子,我看得出,旗正是真心实意的。”
宋宋听旗正讲过洪燃和路灿白的事儿——两个人家境也是天壤之别,路灿白算是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儿,跟着奶奶过日子,从小要强,连打架都敢。洪燃呢,小时候父母都外派到非洲去了,他自己跟着保姆在n市生活,因为年龄小,比旗正等人小几届,上初中孤立无援,老被班里男生欺负。那时候倒跟现在不大一样,他也没想着仗着家世欺负别人。总之洪燃那会儿就是一受气包,跟豆芽菜似的。路灿白和他坐同桌,天天教导他要反抗。洪燃小时候没什么男子气概,一门心思好好念书,什么坏事儿也不敢干,最后路灿白看不过去,拿着板凳砸破了班霸的脑门,血溅三尺,鲜血染红了路灿白的白色校服前襟,就像洪燃心中那堆爱的篝火,燃得越来越旺,炽热鲜艳如血。
洪燃不觉得丢人,常常拿这事儿吹牛:“我媳妇儿,巾帼英雄,古代有那什么穆桂英替夫挂帅,还有那花木兰替父从军,我媳妇儿,路灿白,为了她亲夫砸了人。哈哈哈哈,怎么样,我媳妇牛x吧?”
总之,身为班长的路灿白带头打架,不仅被革职,还吃了个大处分,还得赔一大笔医药费。不过当洪燃把医药费垫出来的时候,路灿白很不在乎地捣捣他的脑门,教训说:“我打的人,我来掏医药费。你想掏医药费啊?钱多烧的?想掏钱自己打伤个人去。”
很酷的姑娘。
所以洪燃很快就告白了。在班霸找来一大群技校小混混,找路灿白报仇的那个黄昏,洪燃如出一辙地举起了板凳冲向校门外,心里想,一定要救下路灿白。他英勇的就像个悲壮的英雄,发誓的声音还带着悲怆的尾音,就像大提琴的悲鸣。
对,是悲壮。
因为路灿白就没打算迎战,废话,十几号人打一个姑娘家,谁不跑?路灿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溜烟儿折回校园,刚好碰上举着板凳冲出来的洪燃,然后愣愣地看见他如风一样涌进小混混的包围圈。板凳顶不住小混混们的自行车锁,双拳难敌四手,一人难顶十几人,何况还是个没打过架的文弱小子。
不过就在那个黄昏,一瘸一拐的洪燃,左眼青紫、右眼肿胀,走到路灿白面前,笑嘻嘻地说:“我也能付医药费啦。”
“笨蛋啊。”
“你那份医药费,我也出。”
“白痴。”
“因为你是我的老婆,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我的钱就是你的钱。”洪燃很认真地说,“我们谈恋爱吧!以后我娶你。”
洪燃不愧是跳级的神童,学习能力超强,打架时那堆技校混混骂骂咧咧说:“你傻x啊?那婆娘是你老婆吗?你冲上来替她受死?!”
“老婆”?挺不错的词。所以告白的时候他马上用上了。虽然彼时初二的他不太懂得这两个字代表的责任,但洪燃的确用自己的十年时光来践行了诺言,对路灿白好,以路灿白的话为最高指令,永远顺着路灿白,从来没有像圈子里的男孩儿一样找漂亮的小姑娘,没有花天酒地,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路灿白的事儿。
“怎么了?想什么呢?”路灿白伸手在宋宋眼前一挥,展颜一笑。眼中早已没了故事中的强硬和尖锐,只是温婉地笑,看得出幸福美满。
宋宋只摇摇头,说没什么。两人跑到顶楼露台聊天,路灿白趴在栏杆上,长发飞扬,忽然来了兴致,道:“我给你讲讲旗正的故事,好不好?我总觉得你误会他很多。”
“好。”
“嗯,从什么说起呢?”路灿白兴奋地搓搓鼻头,拧开一瓶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摩拳擦掌。
宋宋想了想,心底最深的那根刺大约就是旗正的风流韵事吧,于是很直接地就问了。这也在路灿白的意料之中,于是她也很公正地说:“旗正以前吧,的确有过很多段感情。不过我说句实话,他对你真的是不太一样……嗯,怎么说呢,以前旗正对女生,也只是两厢情愿,互相作伴儿吧。而且我可以跟你保证,旗正从来没有故意玩弄过谁。那些女孩子也不是图感情才和旗正在一起的,说句不好听的,叫各取所需吧……”
路灿白很耐心地说了很多,讲旗正的为人,讲旗正的家庭。最后,宋宋还是忍不住问:“旗正是不是有个哥哥?为什么呆在可可西里呢。”
路灿白一听这话,脸色已经变了,强自忍了半天,泪水盈于睫,却最终什么也没透漏。只说:“这件事儿算是旗正的家事了,我不能多嘴。不过,他以后一定会告诉你的。”
看来其中大有隐情。当初刚认识时,宋宋问及此事,旗正也是遮掩过去了,眼神带了哀伤。就像是一段隐藏的往事。宋宋不知,那段往事是否如潘多拉的盒子一般,会带来铺天盖地的灾祸。
俩人正说着,旗正就找上门来了,一把揽过宋宋,训斥道:“乱跑什么,你身体还没好,大晚上跑露台吹风啊。”
宋宋还没说什么,路灿白先笑了,笑嘻嘻地打趣二人:“阿正也有这么紧张的时候呢?”说完知趣地走了,张牙舞爪地找洪燃打牌去了。偌大的露台上只留二人,旗正又不老实起来,借着怕她吹风的理由,一把抱住宋宋,笑道:“为什么今天这么乖?”
“你猜。”宋宋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小得意。
“嗯——我猜,你爱上我啦?”旗正脸皮也是厚的没谁了,一向说话肉麻又自恋。不过宋宋却微笑着点点头,反倒吓得他赶紧松手,连退几步,上上下下把宋宋打量一遍,瞠目结舌。
“喂,旗正,你可要对我好一点啊。”
夜色下,月光薄如轻纱,朦朦胧胧。看着她梨涡浅笑的模样,他终于敢相信这一切。旗正高兴得抱起宋宋,衣袂翻飞,裙角飞扬。
“我愿意给你世界上最坚贞不渝的承诺。”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愉快。宋宋默默想着,你可知,我的心里,也有这样欢愉的欢呼呢?
呐,旗正,你抬头看,今天的月色多好,月亮多圆。如果有一天我们走散了,也一定要记得今天的月光。如果有一天你的誓言消散不见,时光腐朽得我们都忘了最初的心情,那么,月亮会记得,替我们永远记得。
宋宋忽然想起段时间,旗正跟他打电话聊天,讲起路灿白和洪燃的故事时,语气中满是羡慕,电话末尾,他很认真地对宋宋说:“我们也像他们这样,好不好?”
彼时的宋宋没有回答。
可是现在她愿意迈出第一步,去试试看。这个大她八岁,说话没边儿,喜欢嬉皮笑脸,却又很值得信任的家伙,跟他在一起,好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呢!
宋宋伸手揽住旗正,放松地把头埋在他的脖颈间,有熟悉的冷冽的味道,以及陌生的,心安。就像在可可西里,他们去巡山,宋宋不小心摔伤了手,旗正低下头,一丝不苟地帮她包扎,那时的她,也感到心安。抓住了吧,稍纵即逝的爱,即使有一天她会消逝。听说爱情是,丘脑分泌的多巴胺,限期三个月。
从前她不愿意赌上一颗心,去挣得三个月的甜蜜。因为怕失去,怕狼狈收场,怕无疾而终。
可是,现在,她耿宋宋不怕了。旗正的手掌宽厚,完整地包裹着她的手,就像小时候看鬼片,宋宋害怕,总把自己藏在棉被里,才稍稍心安。被保护,是一种安全感。被他挽住的手,不觉得寒冷,也不觉得滚烫,人体的温度,三十七度,刚刚好的温暖。
宋宋忽然许愿,自己的爱情不需要太过浓烈,不要像发烧一样,烧得人神志不清、大病一场。三十七度就很好,多一点点炽热,少一点点热烈,最持久的温度。没有滚烫得让人刻骨铭心,也恳求不要有冰冷得令人六月而寒,只要三十七度,穿过寂寥的冬天,捱过炎热的夏日,春去秋来,四季如歌,年轮一圈一圈增长,白云苍狗,年复一年。
不会太贪心吧?
只要三十七度。
宋宋反手覆上旗正的手,轻轻抚摸着虎口的位置——上次,她曾经狠狠地咬了他,可如今,却连一丝痕迹也没有。伤害终究会被忘怀,爱的烙印才最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