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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年夏天,福斯特偕妻子到肯塔基州的巴特士顿去看望他的堂兄弟,费特里奥山丘美丽的风光,以及肯塔基农村的景物打动了他的心,才促使他写下了这首脍炙人口、朴实真挚的《我的肯塔基故乡》。”
依靠超强的记忆调取能力,杜星河将这首歌的创作背景讲给两个人听了。
舞台上,四个中国男生正用中高音唱着抒情的乐段,配合上杜星河的讲解,这首歌的意境一下升华了很多。
李阳小眼睛眼里透出了很郁闷的神色,他很想驳杜星河两句,但看杜星河的意思,他很了解这首歌啊!
“你很了解美国的音乐啊!”吕琴感到十分惊艳,对比李阳,杜星河这才是真正的博学多识!
“也不算很了解,只是略知一二。”杜星河一如既往的谦虚,继续给两人讲道:“能流传百年的音乐,自然有它的魅力所在。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是个很有才华的作曲家,他出生的时候,正是欧洲音乐的黄金时代,贝多芬、舒伯特、罗西尼、梅耶比尔当时都处在他们名声的高峰,柏辽兹、舒曼、门德尔松、李斯特和威尔第都正在成长为伟人。假如福斯特生在大洋彼岸,他也许就会进到一所合唱学校或音乐学院,最后变成一个交响乐作曲家,而不是一些简单歌曲的作者了。但纵使这样,他仍旧成为了美国史上最伟大的民歌作曲家之一。他所处的时代,正是美国通过南北战争来解放黑奴的时代。他对美国黑人的同情,可以从他的很多歌曲创作中体现出来。”
李阳越听杜星河讲解越是郁闷,甚至还生出了一些不爽的想法,不就是多学过一些西方音乐么,至于在吕琴面前这么表现吗?
杜星河见李阳很不爽,又不说话了,无奈一笑,显然这家伙的心胸要比身材小的多,远没有吕琴说的那么好。
或许是过往的生活都比较顺遂,他没受过什么挫折。这样的孩子。是需要猛烈捶打的,就再打击他一下好了:“李阳同学,肯塔基不是美国的南方州,准确的说。应该是美国中部州。在南北战争期间。肯塔基州是美国南北方的边界州。而很有趣的。那时他们北方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和南方的总统杰佛逊-戴维斯,都是肯塔基人。那才是台上那位詹姆斯同学的老乡。斯蒂芬-福斯特可不是詹姆斯的老乡。”
李阳闷着脸。硬嘴道:“不管怎么样,这首歌由詹姆斯唱出来都不好听,不适合这次平安夜演唱会。”
吕琴同意:“嗯,詹姆斯唱的太难听了,将一首好歌给毁了。走吧,亲爱的,去见见吉他社的社长。”
吕琴拉着杜星河走下了看台,不少吉他社的学生和吕琴打招呼,他们都认识吕琴,而在得知到吕琴挽着的男生是她男朋友后,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很惊讶!他们都清楚他们这位吕老师的眼界是很高的,就算找男朋友,也会是那种大企业家或政府要员,甚至是吕琴最崇拜的大明星吧!怎么会是一个清俊的小男生呢?
这个男生究竟有什么魅力,能追到他们的梦中情人老师!
很多男生都对杜星河抱起了极大的好奇,自然也有人生出了李阳那种隐隐的敌意。面对着这样的对手,他们输的都很不服气!这完全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啊!
詹姆斯的表演结束了,徐静薇正在头疼着,就听身边人都在议论吕琴,她扭头一看,就见吕琴正挽着一个男生走过来了,连忙起身去迎吕琴。
“吕老师,你来了。”
和吕琴打着招呼,徐静薇的眼睛自然的在杜星河身上打量了一下。听到身边人的议论了,徐静薇知道这人是吕琴的男朋友,不禁也有些讶异。
单从外表看,这男生长得还蛮顺眼的,皮肤很白,可以用帅来形容,但并不是那种让女生一看就扎到眼里拔不出来的超级帅哥。
看他年纪不大,估计比吕琴还要小一点,但他身上那种平静的气场,却给人一种远超出他年纪的成熟感觉。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这男生没有任何局促或不安的感觉,一脸的淡然,甚至还有点冷漠的味道。仿佛做吕琴男朋友,是件很稀疏平常的事,没有任何值得他骄傲的地方。
对比吕琴脸上洋溢着的甜蜜和幸福,显然吕琴对自己能有这样的男朋友,很感到骄傲呢!
这男生一定有远超常人的能力或魅力,否则不可能把心比天高的吕老师给弄成这样!
只一见面,徐静薇就对杜星河抱以了一种仰望的态度。
而同时,她也觉得杜星河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给你介绍一下,静薇,这是我男朋友杜星河,云世界唱片公司的老板,一个绝对的音乐天才。最近很火的那首《小小鸟》,就是他们公司制作的!”
“哦~!”
被吕琴这么一介绍,徐静薇想起来了,她在电视上看过杜星河!怪不得觉得眼熟呢!
今年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各地的音乐台都有播放剪辑版,徐静薇在苏城音乐台看过这次比赛。而杜星河,正是总决赛里给徐诺配钢琴的那个穿着白色礼服的男生!
就像大部分的地方台一样,苏城音乐台播放这次总决赛的精华录像,将徐诺说杜星河注定要成为天皇巨星那段给剪掉了,但杜星河弹奏钢琴的画面,还是给徐静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见徐静薇“哦”了一声后,表情变得很惊讶,甚至有点惊喜,吕琴意识到了什么。笑着问她:“你不会认识你师公吧?”
“我在电视上看过他!”回过吕琴后,徐静薇带着小崇敬的和杜星河问起了好:“师公,你好。”
杜星河被人一口一个“师公”叫的相当无奈,这些学生的岁数,明显都比他大,也比吕琴大,被这些大学生或硕士生叫“师公”,搞的他好像天山童姥那样的老妖怪似的。
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演戏,杜星河礼貌的回了徐静薇一句你好。
吕琴这边兴奋了,问杜星河:“你还上过电视啊?”
杜星河无力去回吕琴。身为娱乐圈人士。他当然上过电视了!不过次数不多。
最近一次,就要属方雅君的签约仪式了。那时他们在华南办的新闻发布会,由红岩唱片主办的,他作为云世界的老板。列席了发布会。并且和方雅君、罗海超当着东南地区上百家媒体的面。一起签下了象征性的唱片合约。
当晚,他们新闻发布会的画面在很多电视台的娱乐新闻中都出现了。不过大多镜头都在方雅君身上,全是方雅君的女神级特写。给他镜头很少,只是在背景音里介绍了一下他以及云世界公司。
想必这长得有点像上一位面徐静蕾的黑黑瘦瘦的女社长徐静薇,就是看了这样的新闻,才对他有印象的吧。
见杜星河不理她,吕琴只好再问徐静薇:“静薇,你在哪看到你的师公啊?”
“在音乐台啊,今年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徐诺唱的最后一首歌《我只在乎你》是师公钢琴伴奏的!好帅啊!”
杜星河皱眉一笑,没想到徐静薇竟看过青春之星歌赛的总决赛。
周围一些学生听到徐静薇说这个,逐渐将杜星河与他们曾经看过的一些八卦杂志上传的“内幕”联系在了一起。原来这家伙就是那个号称“挡箭牌”的“天才少年”啊!他到底有没有这么天才啊?竟然能将吕琴追到手。很多人都对杜星河产生了疑问。
李阳已经躲到一边了,不愿再受吕琴和杜星河的刺激,这时他身边凑过来一个同样带着嫉妒情绪的吉他社男生,眼睛看着远处的杜星河,对李阳道:“那家伙就一个空架子,咱们吕老师怎么就被他骗到手了。”
“什么空架子啊?你在说什么啊?”李阳被身边这个叫陈春雨的男生搞的一怔。
陈春雨很喜欢方雅君,所以读过云世界以及杜星河的八卦,是八卦杂志阴谋论的忠实拥趸,他怎么也不能相信,方雅君会因为杜星河这样一个小屁孩而加盟云世界。在他看来,云世界肯定是陈熙的公司,方雅君才会加盟。
于是便将杜星河是空架子的事情讲给李阳听了。
“不会吧?”李阳听了陈春雨对杜星河描述,心中震惊不已!小眼睛多瞠开了两毫米!对陈春雨道:“你这是从哪看来的八卦啊?不可能是真的吧?吕老师那么聪明,怎么可能找这样的人当男朋友啊。”
“那谁知道啊,这事肯定是真的,我有亲戚是他们那个圈子的,都传这位小杜总名不副实呢!”陈春雨使劲瞎掰,来抹黑自己心中的情敌。
李阳还是不敢相信。
然而仔细想想,杜星河刚才真的挺臭屁的,学了几年音乐,便在他们面前臭显摆,估计吕琴就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才觉得他是音乐天才!
仔细想来,他究竟哪儿天才了?根本就是一个装样鬼嘛!还说詹姆斯唱歌节奏感好,这就是天才的鉴赏力?
李阳小眼睛一眯,又有点不爽了。远远的看着杜星河,心里琢磨着得给杜星河点颜色看看,倒要看看这家伙是李逵还是李鬼!
实在坐不住了,李阳起身走向了舞台正中央看台前的杜星河和吕琴等人。
徐静薇这边同杜星河寒暄了几句后,心里无比坚信杜星河是音乐天才,便在吕琴的鼓励下,将自己的烦恼讲给杜星河听了,看看杜星河这个音乐天才能给她们出点什么注意,才能让詹姆斯这首《我的肯塔基故乡》听起来不那么让人昏昏欲睡。
杜星河让徐静薇将詹姆斯叫过来了。
“咳,徐,怎么样……我唱的?”
詹姆斯觉得自己唱的很不错,黝黑的脸孔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一过来就用不那么流畅的中文和徐静薇征求起了意见。
徐静薇对詹姆斯的演唱实在没法评价,只好求助的看向了杜星河。
杜星河对詹姆斯这个穿着扎眼白毛衣的大块头挺有好感,这家伙一脸乐呵呵的表情,明显就是个乐天派。听他说话的口气,对音乐的态度想来也是很享受的。
仔细的回味了一下詹姆斯的演唱后,杜星河用比较慢的语速问詹姆斯:“大个子,你刚才唱那首歌,是不是故意用了rap的唱法?”
“rap?耶!rap!”
詹姆斯以为没有中国学生知道“rap”这个词呢,突然听杜星河说出来,他变得异常兴奋!
终于有人听出来他的良苦用心了!
作为一个根正苗红的美国大老黑,詹姆斯非常喜欢rap乐,所以在这首《我的肯塔基故乡》中,他刻意用了一些饶舌的唱法,想把自己喜欢的这种音乐形式,传达给中国的朋友。
不过因为这首歌的节奏很慢,他对自己的改编唱法并不是那么自信,于是有的地方用了饶舌,有的地方还是正常唱的,这让整首歌听起来有些别扭,但他自己感觉还不错。
可看这些中国朋友的态度,好像不是很接受这种音乐形式。现在竟有人听出来他rap了,并且看样子好像还很喜欢他的rap呢,他怎能不兴奋?
吕琴等人都没接触过rap,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过看詹姆斯兴奋的样子,杜星河是说中了詹姆斯的唱法。
吕琴好奇的问杜星河:“什么是rap啊?”
“rap是一个黑人俚语中的词语,翻译过来相当于‘谈话’,talking,是一种很特别的说唱音乐形式。在美国很流行,不光美国黑人喜欢,很多其他肤色的人种也很喜欢。”
听过杜星河的解释,围着的学生都有些释疑了,怪不得詹姆斯唱歌像念经呢,原来是在“说歌”啊!
然而看着詹姆斯兴奋的样子,不少人又都皱了眉,他们都没法理解,如此难听的“说歌”,为什么会受美国人喜欢?看来东西方文化差异真的很大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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