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外乡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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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六章

    “二房的赵氏,怎么样了?这一天天的,就没有个消停的时候吗?”说起二房,老太太就又生气了<="r">。自从这个赵氏怀了身孕,被曝光出来。竟是直接把自己当宝了。

    今天要这个,明天要那个。也不看看自己是谁,就是生了个儿子出来。也不过是个庶出子。这轻狂的样子,着实搁应人。

    不说管家的张氏和水氏,便是当老封君的史氏也是反感了起来。

    当然这些人都不算什么,最恨不得生吃了赵氏的,却是元春。

    主母孝期里,竟是曝出了身孕,这是对自家母亲的无视。当天知道消息的时候,若不是理智尚在,她都会叫上房里的下人带着周瑞家的,一起打杀了那贱人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元春也是正经哭了好几天。那几天,元春总会跑到宝玉居住的碧纱橱,抱着宝玉默默地流泪。

    只是比起嚎啕大哭,这种无声的哭泣,更让人心疼。

    借着安慰元春的时候,唐朝也跟着哭了几场。差不多过了十天半个月,元春的情绪才稳定下来。

    不过对着自己的亲生父亲,尊敬有余,却失了亲近。

    “现在赵氏的一日三餐都从老太太这里出,她还能闹什么呢。老太太快别和这种糊涂人生气了,忒掉价了些。前儿老太太不是嫌最近日子太冷清了吗,明儿媳妇打发人将凤哥儿接来住几天可好?”

    将未来侄媳妇接过来,一来可以联络感情,二来也方便自己教导。王家女儿的教养,她还真的不放心。上回凤姐过来时,张氏便发现,这丫头自今还有学到什么女儿家应学的本事呢。

    老太太高寿,身体也棒。若无意外,再活个十多年是没有问题的。两房同在府里住着,很多事情都需要融合。

    凤姐性子伶俐,但小小年纪看着就是太过伶俐了。宣兵夺主就不好了。

    话再说回来,自赵氏怀孕后,便言说梨香院的小厨房怠慢她。生生地将原来的小厨房主管婆子撵回了家。这事,府里的众人都是知道的。

    可就算是这样,赵氏也没有消停下来。又说针线房里的人做的衣服针线粗糙,穿着不舒服。

    于是唐朝的老娘唐婆子便从二太太的院子里退下来了。毕竟以二老爷的年纪,将来是一个要再娶的。先太太的陪嫁丫头,又怎么可能在继室夫人手里过得好。与其那时被人挤兑的不得不离开。还不如现在就退下来。

    而且现在退下来,还有那位准姨娘顶缸。不泼一瓢脏水,怎么对得起她。

    这下子,便是看热闹的唐朝,也不禁有些生气了。更别提元春了。要知道二房的管事婆子一般都是王氏的陪房或是陪嫁。现在被挤出去了两位。这不是明晃晃的打脸吗?

    母亲仙踪尚未走远,便被人如此欺辱,叔可忍,婶也忍不了。

    元春一生气,还真的做了一件大事。她去找了水氏。当着水氏这位大堂嫂的面,要了赵氏一家的身契。

    然后直接将赵氏的兄弟和儿子全部打包送到了母亲陪嫁的小庄子。就这一下,赵家的父母就着急了,飞似的跑到了姑娘面前,让她轻着点作<="r">。

    姑娘再重要,也没有儿子和孙子有份量。赵家父母还真的怕一个不好,惹急了大姑娘,会发卖了自家的儿子和孙子。更有甚者,主子打死家奴事情,都是不需要报备官府的。

    于是这赵氏也害怕了,还真的消停了一些时日。

    这些事情,又哪里能瞒得住史氏和张氏。于是对于有着雷霆手段的元春,两人更是喜欢了。

    元春的性子,可比王氏招人喜欢了。当初王氏要是舍得出脸面,这么做了,那赵氏也不会在怀孕的时间里那么张狂了。

    史氏点点头,同意了大媳妇的说法。“凤哥儿是九月初的生辰,前几天刚过的生日。这时候去接来小住,倒也合适。”

    “是呀,眼看着那么个小肉团子,一晃眼便长到了这般大了。二弟妹去前,已经跟王家说定了。当时就想着,这事说开了,没办法接凤哥儿过来玩了。所以才想着等到珠儿兄妹出了孝在提,也妥当。现在看来,倒是想着了。”

    王家嫁女都早,现在凤姐儿已经九岁了。出了孝,便是三年后。那时也不过是十二岁上下。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一样样下来,差不多也要一两年。那时候凤姐十三四岁,倒也不算太小了。

    嫁进来,再教导一些年月,二房的事情,便可以完全的脱手了。

    “嗯,我恍惚听说,宁府敬哥媳妇病了。可是不是?”接凤姐的事情,算是谈完了,史氏看着唐朝拿了一块手帕子给宝玉擦口水,这才想起嫁到宁府与贾敬为妻的娘家侄女。

    “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是偶感风寒,媳妇前儿个便抽空去看过了。并无大碍。养养也就罢了。老太太放心吧。”

    摊上个喜欢练丹修道的男人,也是够了。

    “唉,敬哥现在还是十天半个月的住在道观里吗?这也太不像话了些。珍哥儿呢,就没有时常劝着他父亲一些吗?”

    “敬大哥那脾气,两句话不顺耳便喊打喊杀的。哪是听人劝的。可怜敬大嫂子每每劝了,都要被训斥,便是如此,珍哥又哪里敢上前。那府里,也就那样了。不过媳妇看着,珍哥媳妇倒是个好的,对蓉哥儿也尽心。”

    史氏听了张氏的话,也只是点了点头。贾珍的原配去了也有两三年了,继娶进来的尤氏,史氏也看过,模样性情,倒还不错。

    就是家世低了一些。不过史氏又一想,贾珍现在看来也没有什么大的造化。降等袭爵,也不过是个三品武官的爵位,还不是实权。

    当初原配的身份便不是很高。现在娶继室便更有些难了。

    唉,当初威名赫赫的一门两国公。算是再也看不见了。

    “老大家的,等我走了。咱们府的那块匾,便换下来吧。”她是国公夫人,只要她活着,府里挂着荣国府也不算是什么违制。但若是她不在了,还挂着,便有些说不过去了。

    “瞧老太太今天这是怎么了,几十年后的事情,您老现在就开始操心,太早了些吧。”

    史氏本来还有点感伤的心情,也被张氏这么一说弄没了。“你呀,还几十年后呢。”这儿媳妇就是嘴甜。

    “不是媳妇要这么说,实在是家有一老,如果一宝<="r">。您看看瑚哥媳妇”张氏伸手一指,将一旁笑着水氏指了出来。

    史氏顺着张氏的手看向水氏,笑着问他,“瑚哥媳妇怎么了?”

    张氏夸张地叹了口气,“忒年轻了些,将来瑚哥家的大哥儿娶媳妇,您老就信得过得她,反正媳妇是信不过的。这么大的事情,还得您老给掌掌眼才让人放心呢。”

    张氏的话,听了史氏就是一乐。若不是口中的茶刚咽了下去,估计又让喷了出来。

    “胡说,自己儿子还有两人个没娶亲呢,就惦记上孙子媳妇了。老婆子老了,可管不了那许多。我只管好我孙子媳妇,你的孙子媳妇,你们婆媳商量去。”

    “哎呦,老太太偏心。孙媳妇可不答应。”水氏配合着张氏,也一脸是笑的闹着史氏。

    “你瞧瞧,她竟然还好意思说我偏心。我这些儿孙里,最疼的便是瑚哥,孙媳妇里,也最疼你。谁都能说老婆子偏心,就你们俩口子不能这么说。”

    瑚哥三岁那年,差点死于非命,再加上瑚哥抱到她这里来养的时候,正是贾敏出嫁前后,所以当时最寂寞的史氏,竟是将贾瑚疼到了心里,当成了生命的一种寄托。

    史氏的这些心情,唐朝是顾不得了。史氏竟然真的敢说水氏是她最疼爱的孙媳妇。天地良心呀,当年看书时,史氏说秦氏是她最喜欢曾孙媳妇时,唐朝就掰着手指头算过史氏有几个曾孙媳妇。

    不算贾蓉这个族里,她就一个曾孙子贾兰。而贾兰在整部书里,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娶到媳妇。所以说,这个‘最’字,忒搞笑了些。

    可唐朝没有想到这个‘最’字,今天又用到了史氏唯一的孙媳妇身上。

    “孙媳妇可没有说错,老太太偏疼太太,给太太找了我这么好的儿媳妇。却不肯帮着孙媳妇也找个像我这样好的儿媳妇。难道不是偏心太太是什么。”

    一大段的媳妇,孙媳妇的。竟然就让水氏这么说了出来。听着话里的意思,屋里的人都笑了。

    笑过后,史氏一本正经地对水氏说道,“嗯,老婆子想了想,若不帮着瑚哥媳妇娶个好媳妇,老婆子还真是偏心了。”

    水氏笑呵呵地盈盈下拜,“老太太说的是,就是这样。”跟着婆婆久了,水氏的嘴皮子也利索了。夸别人夸自己都不带脸红的。

    “快去看看这脸皮,到底有多厚,竟然能说出这么不害臊的话来。”张氏看到水氏哄着婆婆一唱一喝的样子,也有些想乐。

    还什么她这么好的媳妇,怎么说出来的。

    “老婆子说呀,还是先看看这丫头的舌头是怎么长的,跟婆婆一样的会讨巧。”

    水氏呵呵一笑,“要不怎么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也怪不得我们太太像疼闺女似的疼我了。”

    说的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

    荣国府这边仍是天天的家长里短,而与大军驻守在平安州外围的李狗蛋,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再加上自身过硬的养马技术,深得军中不少人的认可<="l">。

    于是越王的心爱座骑便也交到了李狗蛋的手里。

    其中一匹枣红色的千里名驹。李狗蛋一看见,便爱上了。上上下下的打量个没完,又特意清出一块地方专门养这只马。

    “你在干什么?”

    这一日黄昏时分,李狗蛋跪坐在马场里,双手抬着马的一只前蹄,仔细地查看这马换上新马掌后,是否有不适的地方。一个声音便在身后响了起来。

    “见过王爷,下的正在看新马掌呢。”李狗蛋听到声音一抬头,便看见穿着轻甲的越王站在那里。连忙起来行礼回话。

    “嗯,你是哪里人士,原来是干什么的?”越王是认识李狗蛋的,军宫就那么大,他的马又是这人养的,一来一回的便也认识了。知道这人是个老实性子,人也能干,倒对他印象不错。

    “回越王的话,小的是京城人士。奉了府里管家的话,来平安州的。”

    “你是奴籍?本王不记得转军籍的名单里有你的名字?”奴籍征兵后,都会统一改成军籍。当然这种军籍并不是那种世袭的军户。

    “不是,是平民,我媳妇在生老大的时候,我们家就都赎身出来了。府上的主子不但没要我们赎身钱,还继续留我们在府里干活。我们府上的主子都特别好。”

    “呵呵,是吗?哪个府上的。也让本王知道知道。”这李狗蛋也是个憨物,实心眼的人,说谁是好人这话,就连越王都知道要打几个折扣。

    “是京城的荣国府。”

    越王眼睛一眯,“你是说荣国府?”他记得当家太太便是母亲经常提到的一位堂姐妹。

    荣国府此时在京城里的名声还是有的。荣国府的哥儿上进好学,年纪轻轻便都是读书的好料子。而且家教森严,跟同宗的宁国府成为鲜名对比。

    宁国府的贾敬,考上了进士,竟然还死活不要的去当道士,练什么仙丹。儿子贾珍,犹如个色中恶鬼。天天压妓不说,还男女不忌。是京城中有名的纨绔子弟。那个第三代贾蓉,年纪还小,到是看不出来什么。不过上梁不正,下梁歪。有这样的祖父和老子,将来也难脱离了这两样。

    到是荣国府,有些个意思。袭爵的大老爷,喜欢打猎玩古董,听说近年来又迷上了陶艺。二房的老爷更是厉害,几十年雷打不动的工部员外郎,也是神人。

    而让人对荣国府看好的,便是府中的哥们都是读书的好料子,也许是继承了张家血脉的缘故吧。

    “王爷,您是要用马吗?”说了两句话,李狗蛋才后知后觉地想到要问越王到这里来的目的。

    越王看着面前的老实疙瘩,笑着摇了摇头。“你在这军营里,还习惯?可有人欺负你?”

    “没有,呵呵,兄弟们都挺好相处的。饭也能吃饱。”

    越王:“......”,为什么他会对这话有着深深的怀疑呢。若是没有人欺负他,为什么马房里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干活?

    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面前的憨汉子,越王还是不认为这话是真实的<="r">。但明显面前的人认为是真实的。

    “害怕打仗吗?”若不是这一次的强求征兵,估计这大汉子还过着太平日子呢。

    “不怕。”李狗蛋开刚刚摸完马蹄子的手,挠了挠头发,笑呵呵地回道。

    嫌弃地撇过头后,越王又挑眉问他,“噢,为什么不怕。”难道傻子是不怕死的?

    “我媳妇说了,‘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便是逞英雄,也要争口气。’太子不对,咱们就要揍他到服为止。”

    越王:“...你媳妇也是荣国府的人?”这是什么样的女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不怕事大。

    越王不知道,李漱小的时候,长的瘦瘦小小的,在没进府当差的那些日子里,附近的邻居家小孩总是结伙的欺负他。有一次竟然还抢了唐朝背着唐婆子悄悄给李漱的几个铜板,唐朝知道后,当时就生气了。

    虎口夺食有木有?

    特意让晚上下工回家的李狗蛋用木头削了一根棒球棒一样的棍子,并告诉李漱以后出门,都带着它。

    “嫂子打探过了,住在这一片的都是府上的家生子。打死了也不过几两银子的事。下次再有人欺负你。你只管死劲打。打死了,嫂子进府帮你求情去。”

    唐朝说这话时,是不认为李漱真的能把人打死的。但这孩子总是一副底气不足的样子,感觉还是生活不踏实造成了的。所以唐朝才以这种混蛋话来帮着李漱重朔自信心。

    再唐朝看来,几岁的孩子范不上过着那种忍让的日子。先在外面让他练练胆,等到将来进府了,也不至于让人欺负了去。

    也幸好唐朝碰上了李漱这个品性不错的,没把壮胆的话,当成真的。不然还真的会出现一个家奴版的呆霸王了。

    当然这些李狗蛋说不上来,越王自然也就不知道了。只是觉得别看李狗蛋这么个人傻里傻气,呆呆木木的,竟然还娶了这么一个性格爽利(火爆)的媳妇。也算是老天疼憨人了。

    “嗯,我媳妇可好了。嫁给我以前,还是我们府里老太太的大丫头呢。”

    越王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不过就算是这样,能说出这种话来的女人,也应该不是普通的姑娘。

    “府上的大太太对你们好吗?”

    李狗蛋点头,“好,我们大太太人可好了。不但给我们家脱籍,还不要银子。我弟弟就跟在琏二爷身边,现在都考上秀才了。我儿子就在府中的小书房跟着读书。我们老爷还说,要是读的好,也送他去考场。”

    “你弟弟是秀才?那你怎么还在马房里干活?”让一个秀才的兄长,在马房干活。是故意如此安排的?

    “我喜欢马房。我媳妇也说这活适合我。”媳妇说了,马不会说话,就不会嫌弃这,嫌弃那的。

    越王看了一眼一副‘我捡到大便宜’样的李狗蛋,想到这人的呆劲,却实是适合他的。

    似是想到了什么,越王脸上带着一丝好笑地问他“你弟弟叫什么?”不会是李狗什么吧。那可是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