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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一静!吵闹的人一律不要!”李浩高声叫道。这话一出,现场一下子静得落叶可闻。
李浩道:“会写《千字文》的人站出来!”
众人站着没动,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李浩愣住了,虽然对宋朝的识字率有了心理准备,但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会写《千字文》,这文盲多得也太夸张了吧。”
李浩望着众人,又问道:“会打算盘的站出来!”
这回终于有人走出来了,也不多,只有五个。
“很好,你们五个先到那边去,一会我再看你们打算盘。”李浩通过筛选,招了二十个口齿伶俐的伙计,其中计算较快会打算盘做收银员。
这些长工有些是乡下进城找工作的,李浩让他们住李府下人房里,若大的住宅总算人气足了很多。
接下来李浩又通过崔记牙行租到一处宽敞的商铺,并找了个一个管家。
管家对李浩来说比较重要,因为他不时要返回主世界居住,北宋世界的事务就要由管家打理。李浩一连“面试”了几个管家都不满意,最后崔记牙行推荐了一个丁管家。
这丁管家名叫丁福,年近半百,头发和胡子都白了大半,但双眼还炯炯有神。他以前在当官的家族里做过管家,能断文识字,熟知人情世故和北宋大家族的礼仪,并且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李浩聘了这丁福,开出了每月6贯钱的高薪,并许诺过年之前一定还有“年终奖”。至于年终奖的多少,要看丁管家的表现。
李浩对商铺的伙计们进行了集中培训,由于是销售现代化的小商品,伙计们对此没有什么认识,必须进行“岗前培训”。
商铺伙计被分为两组,以后实行三班轮换。
伙计们明确工作时间后,觉得这位海外归来的东家实在太好了,分班轮班,每人干活时间并不长,又不影响吃饭作息,领工钱反而比别人多。对比之下,伙计们对这份工作倍加珍惜。
李浩却觉得宋朝的工人真是太好用了,他们很有上下尊卑的观念,对东家言听计从。二十一世纪哪找这种任劳任怨的工人,主世界的工人一个比一个牛,一不小心老板就被炒了。而在这个世界里,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容易的,雇工们都很珍惜。
※※※※※
四天之后,泉州最繁华的街道上一间新店开张了。
新店铺门口很大,正上方一个大匾上面写着“奇珍异宝阁”五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一条扎了花的红绸带挂在匾上,红绸两端从大牌匾两侧垂下来,随风飘动。
“咚咚咚”,富有节奏的鼓声中,两头醒狮正在摇头摆尾。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对两头醒狮指指点点,一群儿童更在人群中穿出穿入,兴奋地看着狮子头。
舞狮子历史悠久,在南北朝就开始流行了,宋朝更是很普及。不过舞狮子主要在春节和元宵或者庙会举行,还没有开业舞狮子的习惯,这一招立即吸引了无数行人。古代生活娱乐缺乏,舞狮对他们吸引力很大。
李浩和管家丁福也站在一旁观看。丁福叹道:“少爷,你怎么想出开业舞狮子的办法?这一招真是厉害,一下子吸引了大批的路人,店铺第一天就很旺,有个好兆头。”古人做生意很讲究好兆头,而舞狮也有喜庆吉祥意头。
丁福十分佩服这个年纪轻轻的少爷,自己怎么就想不到这点呢?
李浩心底暗笑,开业舞狮只是惯例而已,想不到在丁福眼里,居然是个不大不小的创新。土鳖就是土鳖,八百年文明的沉积,双方差异太大了。
阵阵爆竹声响起,这间店铺正式开始营业了。围观的群众一窝蜂地涌进店里,他们对这店铺充满了好奇。
这时一个年轻书生带着书童走过,看着牌匾上“奇珍异宝阁”那五个大字,他皱眉道:“这店主人好大的口气,奇珍异宝阁,谁敢说自己卖的每一件都是奇珍异宝?”
但店里不时传出阵阵的惊叹声,不时有人啧啧赞叹,似乎里面的货物还真不简单。
书童好奇道:“我们进去看看是什么奇珍异宝,好吗?”
那书生也被勾起了好奇心,他点头道:“好,若是寻常之物,咱们砸了他的招牌。”说着,和那书童进了店铺里。
李浩刚好听到书生这话,他笑着对丁福道:“居然想砸我的招牌,走,我们跟着他进去,看看这书生见到海外奇珍是什么反应。”
丁福笑道:“少爷您从海外带回的宝贝,每一样都是奇珍异宝。这个店名起得最贴切不过了,奇珍异宝阁这名字当之无愧。”
那书生和书童两人走进奇珍异宝阁,里面已经人头涌动。不过奇珍异宝阁的主人似乎已经预料到这情形,预留了大量的空间,柜台与柜台之间相距很远。
这书生名叫莫凡,他在泉州城中是赫赫有名的才子,而他父亲是泉州城数一数二的大商家。
莫凡来到第一张柜台,只见一个伙计双手捧着一片圆圆的物件:“各位,这是秘制的水晶镜,售价50贯。”
莫凡惊道:“一面镜子就卖50贯,这简直是抢钱嘛。难道你家的镜子不是铜做的,而是黄金做的?”
那伙计笑眯眯道:“本店的镜子还真不是铜的,与常用的铜镜绝不相同,不然也不敢卖这么高的价格。”
书童挤过去嚷道:“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那伙计双手捧着镜子让书童照了一下,那书童大叫一声:“啊!”
莫凡喝道:“读书养气,遇事要心平气和,动不动就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书童伸手指着那镜子结结巴巴道:“那镜子,那镜子……”
店铺伙计捧镜子让莫凡也照了一下,莫凡一声惊呼:“啊!”叫声比书童还要响,早忘记了自己教训书童的话。“这镜子太神奇了,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怎么照人如此清晰明澈?”
“这是本店秘制的珍宝,只有东家才知道,小人也不知是用什么制成的。”那伙计当然答不出来。
莫凡看了半晌:“我买下来。”
书童吃惊道:“这可是50贯啊。”
莫凡道:“过不久就是妹妹生曰了,我正愁没有礼物,这水晶镜就不错。远比珠宝首饰更受妹妹欢迎。”
书童取出一叠银票付了款,那伙计对莫凡道:“这镜子和最贵的瓷器差不多,都是很脆、很易碎的宝物,您平时一定要小心,摔坏了本店概不赔偿。”
书童交钱回来后,伙计用丝绸将镜子包好,小心地交给书童,叮嘱他一定要小心轻放。书童战战兢兢地捧着,生怕一不小心50贯钱就化为流水。
莫凡又走到另一个柜台,只听到个伙计滔滔不绝说道:“这个是本店的奇珍,叫做放大镜。为什么叫放大镜?因为通这个看东西,看起来都比实际大很多倍,再微小的东西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围观的群众纷纷发言:“我不信,哪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开什么玩笑,可以将东西放大?真是闻所未闻。”
“我敢打赌不是真的,如果我输了,我愿意将那件东西吃下去。”
“你想得美了,如果是真的,那玩艺值20贯钱,20贯钱的东西肯让你吃掉?”
伙计向请一个顾客透过放大镜看了一下,那顾客目瞪口呆:“天哪,是真的,手指看起来像手臂一样粗。”
莫凡早没有了读书人的斯文,他挤到前面叫道:“让我看看,让我看一看。”
伙计在柜台上放上一根头发,拿着放大镜在头发上方几寸的地方,示意让莫凡看。莫凡凑近看了一下,惊道:“这还是发丝吗?简直和毛线一样粗啊!”
伙计笑呵呵道:“怎么样,买一个吧,再细小的东西也看得清清楚楚。”
莫凡刚花了50贯买了镜子,虽然他也喜欢这个放大镜,但也不敢立即买下来了。他家中很富有,但这么花钱也难免受父亲大人呵责。
这时伙计面对众人,突然将放大镜靠近自己眼睛前几寸处。众人看到一个巨大的眼睛,不由得一阵惊呼,有人吓得连退几步。
伙计哈哈一笑,眉飞色舞道:“这个放大镜除了能放大东西,还可以将阳光汇聚成一点,点燃纸张和树叶之类。放大镜数量有限,想买要尽快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