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回:初见蓉亭

何小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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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天开着桑塔纳,向在宝鸡市中穿梭,因为情报显示,蓉亭来到黑龙江的第一天就是逗留在宝鸡市。

    突然,祭天的电话响了。是白一打来的。“喂,是我。”

    “在哈尔滨市有很大动静。一个女的在酒吧干掉了一个黑道太子爷,现在有两百多个黑道中人在找她,还有暗花。你去看看,应该是你找的那个人。”说完,白一就马上挂掉电话,一秒钟都没有多。

    祭天听完电话,把手机丢到副驾驶位,将油门踩尽,直奔哈尔滨市。

    祭天去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把车开到了人较少的街道上。忽然,十几个手握西瓜刀的,穿着黑衣服的青年追着一个女子。

    那个女子有着飘然的长发,精致的五官,还有修长的双腿。越看越像潘睿宸的女儿——蓉亭。蓉亭的飘飘长发在风中飘散,修长的双腿快速交换位置,而她后面的刀手锲而不舍的追赶着她。

    蓉亭右手扶住人行道的护栏,双腿一跃,轻轻松松就越过了护栏。横穿马路,跑到了对面的人行道。她后面的刀手也跨过护栏,眼看就要追上了,西瓜刀就快落在蓉亭的身上。蓉亭一个转身,拿出了马卡洛夫手枪,瞄准刀手,扣动扳机……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蓉亭的手枪卡壳,无法正常发射。西瓜刀就要砍中蓉亭了……

    就在这时,让人始料不及的情节出现了,一辆桑塔纳撞开了那个刀手,是祭天,是祭天开车撞开了那个刀手。接着,祭天举枪射击其他刀手。其他的刀手不停躲避,他们手中只有刀,根本就不是枪的对手。祭天看着蓉亭,“快上车,难道你想被人砍开十几段啊。”

    蓉亭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祭天的车,坐在车后座。祭天开车远去,他也不知道要去哪里。蓉亭已经将卡壳的手枪恢复正常,马卡洛夫手枪顶住了祭天的太阳穴,“你是谁,为了暗花?”

    “我像这样的人吗?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回家?你是谁?”

    “潘睿宸叫我来的。”

    “原来是小跟班,你回去跟潘睿宸说,我想回去就会回去的。”

    “首先,我不是小跟班。我先自我介绍,我叫祭天,龙舌兰雇佣兵的首领,祭天。”

    “龙舌兰?呵,那又怎么样,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加起来,比你的龙舌兰雇佣兵厉害多了。”

    “潘睿宸已经加入了龙舌兰雇佣兵。”

    “那又怎么样?”

    “你的大哥凌恒,二哥魔方,三姐龙吟,四哥虎啸,五哥kp,八弟钢索猴,已经到齐了,就差你了。”

    能够准确说出潘睿宸的儿女还有他们的辈分,他很说的是真的。如果是这样,龙舌兰雇佣兵绝对不是可以小觑的雇佣兵队伍,因为我很清楚我的哥哥姐姐的傲骨,他们只会臣服于强者,就算是潘睿宸的命令。他们就算是违抗命令,以死谢罪,也不会臣服于弱者。

    龙舌兰雇佣兵,就算是被数百倍的兵力攻击也没有被摧毁的雇佣兵队伍,确实很不简单。现在连战龙雇佣军也是畏忌它三分。

    蓉亭把枪收起来,“我现在还不想走,我喜欢在黑龙江,我先在这玩多两天。”

    “如果我说‘不’呢?”

    “你以为你拦得住我吗?”话音刚落,蓉亭左手握拳手肘对准车窗。她想打破车窗。祭天在后视镜里看得一清二楚,一个急刹车,蓉亭因为惯性向前倾,她现在没有办法打破车窗。当她调整过来后,祭天转身,将注射器扎进蓉亭的血管里。慢慢将针管里的药液推进血管,蓉亭的意识渐渐模糊,原先是要拔枪的,但是已经没有力气去拿起手枪了。意识越来越模糊,眼皮也越来越重,最后蓉亭不省人事了……

    ……

    醒来时,蓉亭已经换了一身新的衣衫,躺在洁白柔软的床上,只是她的双手被绑住,双腿也是。她全身一用力,起身,环顾四周。

    这里是酒店的房间,而且还是较高档的房间。再仔细一看,祭天躺在远处的沙发上,睡得很熟。蓉亭试着挣脱手上的塑料绑带,结果自然是失败。

    想要用这样一条细细的绑带,绑住我,不可能。蓉亭将身子蜷缩,然后将双手环过双腿,这样她的双手就在身前了,活动就自如多了。蓉亭轻轻下床,一跳一跳的跳到茶几前,轻轻拿起一个玻璃杯子,放在地上,手肘顶住杯口边沿。用最少的动作,最大的力气,只弄出最轻微的动静。玻璃杯碎成一堆。蓉亭拿起一个碎片,割断了脚上的塑料绑带。然后在割断手上的绳子。

    手脚自由了,蓉亭看着祭天,她似乎想要杀了祭天。想了一会,放碎片扔掉,打开门。突然一只手用力把门关上了,蓉亭转身一看,是祭天。蓉亭的脸上有些惊讶,也有些迷惑。“你什么时候醒的?”

    “就在你刚刚打破玻璃杯的时候。”一边说着,一边抓住了蓉亭的手,再次绑住她的手。

    “放开我,把你脏手拿开。”

    祭天当作蓉亭的话是鸟雀鸣叫。“我看你都饿了,我去拿早餐给你吃。”

    蓉亭看祭天快出房间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大喊:“喂!”

    “你是想问我什么吗?对了,我先告诉你,你的衣服不是我换的。是我用一百块,叫一个女服务员帮你换的。你的随身物品在沙发上。还有,昨天我睡得很好。”祭天说完,就出去了。

    ……

    二十分钟后,祭天端着一个食盘回到房间。早餐很丰盛,牛奶、油煎香肠、七分熟的煎鸡蛋、鲜嫩可口的培根、香气扑鼻的鸡柳、以及新鲜出炉,还散发着麦香的面包。全部都是两人份。

    进入房间,玻璃窗上红色的大字映入祭天的眼里——“再见,后会无期。”是蓉亭用口红写的。临走时,还把祭天藏在沙发坐垫下的p250手枪拿走。祭天摇摇头,一个人享用美味的早餐。

    祭天会给一个人这么容易逃走吗?

    祭天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打开平板电脑。在屏幕上点划几下,屏幕上就显示出一幅地图,还有一个红点。那个红点在地图上持续移动。红点就是蓉亭,祭天在蓉亭昏睡的时候,把一颗微小的全球定位芯片注射到蓉亭的皮肤之下。祭天早就料到蓉亭会三番四次的逃走,而祭天也是不想耗费更多的精力去找她,所以就有此一着。

    ……

    祭天慢慢喝着牛奶,左手拿着平板电脑盯着屏幕。红点还是在不停移动,最后停下了。停在了一栋住房里。祭天把牛奶喝完,放下杯子,拿出先前藏着的武器。拿起霰弹枪,把子弹装进去,然后放进包里。在从腰间抽出格洛克手枪,先退出弹匣查看子弹数量,然后推回去,拉动滑套,子弹上膛,收回枪套之内……

    ……

    开车来到了蓉亭所处的住房楼下。祭天摘下脸上的墨镜,戴着帽子进入住房里。这里很杂,很肮脏。死老鼠,蟑螂,垃圾随处可见,甚至还有吸毒用过的针管……这里不止环境差,住这里的人更是负责,多是吸毒者,毒品分销者,还有那些皮肉贩子。出入这里的人,多是那些社会上的堕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