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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罗伦斯站在树荫下认真的蹲着马步。作为一个从天朝穿越来的人,那个天朝的孩子不是从小做着武侠梦?梦想着飞檐走壁,笑傲江湖?在此前提下,马步桩功和五心朝天的盘坐姿势谁又不是耳熟能详,熟记于心?不过小孩子们年纪小,可能更喜欢据说能练出神奇内力的五心朝天的盘坐姿势一些,却不知道马步桩功在中华武术中的那不容人忽视的地位。
天朝古代为了打好马战,在没有马的情况下想象骑着一匹马而练习,这是马步的最初由来。马步是武术重要的基本功,主要练习下盘功夫,古代有“练拳先蹲三年桩”,说的就是马步。
而且蹲马步属于武术的基本功,是很好的锻炼腿部力量和身体稳定性的方法。通过练习马步主要是为了完成对气血的调节、精神的修养的训练,锻炼对意念和意识的控制。长期蹲马步桩,可以使人体内脏得到特殊的锻炼,其功能将得到改善,从而使体内气血平衡,内气充盈,内分泌功能增强。(以上两段话摘自百度)
而罗伦斯来到这个世界,却发现这里人们更多的是对自己躯体的锻炼,对自己本身的已有的潜力进行挖掘。这里的战士类的近战职业者们往往有着强壮的身体,粗壮有力的四肢,却在粗糙的使用着这些力量。就罗伦斯来精灵领地路上一路看来,那些所谓的战士们的力量更多的依靠手臂挥舞发出的力量,双腿和腰腹的力量根本只是本能的使用,完全没有一点经过针对训练的模样。这样一来,其实他们本身能发出威力更大的攻击,却只能发挥出本身**成左右的实力。
而且,罗伦斯一路上看到的那些老年战士时,无不是双手打颤,只能吃些稀软的饭食素菜,哪有年轻时豪气风发,力大如牛的模样?而我国朝古代,可是有“廉颇老矣,尚能饭五斗,肉十斤”的典故。孰好孰坏,差距之大,几乎明眼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好坏的地步。也因为这些,罗伦斯对马步的重视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个世界的战士更多的是依靠斗气在这片天地占据一席之地,而罗伦斯也打算修炼斗气,却又不愿意跟着这个世界的脚步来走,罗伦斯打算按自己的想法走出另外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而这个道路的第一步,其实跟异世界的第一步是相差不大的,都是打好身体的基础。而所谓的打好基础是什么?其实不就是充足而营养的饭食,积年累月的打熬身体么?那么有什么理由放弃有着诸多好处的马步不用,去跟他们一样,傻乎乎的就知道往身上挂负重袋,每日没夜的扛石柱?
罗伦斯直站到双腿承受不住了,这才直起身子。稍稍喘口气,拿起一旁自制的水杯咕隆咕隆的灌了一大口水,又抓起放在一旁的砍山刀,想象着对面有人,狠狠的挥砍。呜呜的风声在罗伦斯的耳旁响起,罗伦斯又一次沉入自己的思维中。
虽然这个世界有着斗气技的强大攻击方式,但那是罗伦斯可望不可及的。斗气技本身昂贵自不必说,一个威力强大的中阶斗气技能成就一个小城市里称王称霸的家族。更别说再往上还有更厉害的斗气技了,所以斗气技是被各个家族垄断的重要资源,流落在外的大多都是那些家族看不上的低阶斗气技,要不就是威力不够,要不就是过于泛滥他们懒得去垄断。不过在罗伦斯想来,其实什么中阶高阶斗气技,其实还不是从最基础的训练上升华而来?世界本没有斗气技,当你把基础训练到本能的时候,配合上斗气本能的配合,这就是最原始的斗气技,所以,基础才是重中之重。你要是像傅红雪一样,在瀑布底下,练个十几年的拔刀收刀之术,那么十年后,你的拔刀收刀之术再配合上威力强大的斗气,同样是门超高阶的斗气技。无论是不是真的像罗伦斯自己想的那样,罗伦斯现在还是要好好的打好刀术基础。
罗伦斯只所以选择刀,而不是枪,棍,剑,画戟。全因为一句流传颇广的一句话“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在罗伦斯想来,所谓的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抢,说的是,如果想要把这三样武器耍的有模有样,所需要的时间,要把这三种武器发挥出更大的威力,剩下的就全看个人了。而我国还有十八般冷兵器的说法,罗伦斯独独选中了刀来练,其实有些是受了古龙大侠笔下的傅红雪的影响,同样也因为自己的某些资质。在地球上时,罗伦斯从小就发现,自己对冷兵器掌握得比周围的小伙伴们更快更深,当别人拿棍子还是拿一端底部时,罗伦斯就知道棍子最好还是一手握中间,一手握底部,这样棍子才能更灵活多变;当别人握木剑只会胡乱挥的时候,罗伦斯独独对拿剑刺情有独钟;当别人用短短的绳子挥舞起来,看上去威风八面,却时常勾住树枝。打坏电灯时,罗伦斯却躲在一边,用绳子去钓鱼,就算跟冷兵器再亲近,没个几年的训练,谁挥舞鞭子其实都是乱挥。而这些冷兵器里面,罗伦斯最亲近的还是刀,不知道为什么,当别人总是对电视里长衫飘飘的侠客们,用长剑舞成一团团的剑花而欢呼雀跃的时候,罗伦斯却被一旁默不作声的刀客**去眼光。
罗伦斯也知道,专家们给冷兵器伤害数值总结的一句“刺死砍伤砸断”,罗伦斯也没有什么好不服的,毕竟就结果来看,专家们还是总结得很有道理的,但是这还是改变不了罗伦斯对长刀的热爱。这才有了,明明矮人铁匠铺里有那么多武器,罗伦斯却跟矮人定制了一把多用途长刀的事情发生,难得有机会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冷兵器,罗伦斯实在不想放弃这个机会,这个拥有自己的长刀的机会,哪怕为此多废些钱也是在允许的范围内的事情。
罗伦斯默默的把长刀收了起来,用手臂擦擦额头如水流滴下的汗水,重重的喘息着,躺在已经转移的树荫底下。思考在继续。“前几天打的那只岩皮野猪已经吃完了,今天又要继续进山狩猎了。这回要顺路看看要没有什么动物要产崽子了,据说很多动物对第一眼看到的生物特别亲近,所以,我要是要给茉莉亚带兽宠的话,最好还是找那些即将产子的魔兽,不过什么动物秋季产子啊?在地球上我完全没注意过这方面啊?不是说动物们都是春季那啥的么?话说,春季那啥的话,秋季产子应该也是很正常的吧?不管了,把附近的魔兽都观察一遍在说吧。每天的训练也要继续,不过老话穷文富武说的还真没错,一只一百多斤重的野猪,居然不到十天就消耗完了,这还是我连猪内脏都不放过的情况下才坚持了那么久。是不是提伯斯吃太多了?要不以后让提伯斯改吃素?”提伯斯似有心灵感应般的,在罗伦斯脚步抬起憨憨的脑袋,傻不愣登的直直看着罗伦斯。
“切,真是个机灵鬼,算了,在山里面菜比肉贵,我靠着小溪还能时不时打到点野兽,倒是野菜发现得比肉还少些。蘑菇又不知道那种有毒那种没毒的又不敢碰,还是以前在地球上积累的知识不够的缘故啊!这真是身在金山却饿死的实例啊。”罗伦斯自嘲着摇摇头,感觉力气恢复的差不多以后,操起一旁的**和伐木斧,朝提伯斯一摆头,示意提伯斯回家了。
罗伦斯打算出去捕猎收获物资,出发前,罗伦斯抬头看了看天色,粗略的估计时间在中午12点到1点之间,看来今天如果不能在18点以前在附近捕获猎物的话,那么今天晚上估计是回不来了,不过那样也不错,就当顺便跟一旁的魔兽邻居们串串门,看看他们有没有产子的打算好了。不过这样一来,就要多准备些物资了。虽然山里有很多东西,但是没有的东西也不少啊,比如油盐。
罗伦斯把要带走的东西打了一个不大的包裹,用木桩把洞口遮住,这才随意的向不靠近小溪找个方向就前进了。虽然罗伦斯知道这样走很容易迷路,不过这不是时间多么?而且又有提伯斯在么?人找不到路了,提伯斯还能找不到回家的路?
而在罗伦斯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阴暗处,一双明晃晃的眼眸带这疑惑看着罗伦斯。依汶莱娅是在寂静之城驻扎,拱卫寂静之城的精灵步兵团中的一员斥候,在前两天巡逻过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了罗伦斯。当时依汶莱娅就对罗伦斯有了极大的好奇,不明白罗伦斯放着寂静之城不去过干净舒适的生活,却跑来这离城有些距离荒山野岭里住起了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