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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蒂尔!”
“来了!”
我用左手撩开马车厚厚的窗帘,北境的风雪扑面打来,此刻已是五月上旬,若是在凯普林也该是春暖花开的好时节了吧。然而在真正的大陆北端,却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广袤的雪原上如棉絮般铺盖着的银白仿佛可以延伸至永恒,直射下来的阳光在视野的某处绽放出七彩的光辉,偶尔路过的行人将足迹、马蹄印和车辙被晶莹的飞雪覆盖……
“画面一黑,便是十年”这等喜闻乐见的跳跃也终于降临到我自己身上。当我清醒过来,已经是重伤后的一个多月了。彼时,我正处于一辆静止的马车中,微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似乎是一个美妙的清晨。在相对狭小的空间内,我所不熟悉的东西,除了自己身上盖着的细绒毛毯,还有倚靠在车厢一角浅眠的某个白衣男人。确认过拉克西斯之剑和其他随身物品都和自己破损的制服放在一旁,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这位“救命恩人”的样子。
男人身上白色宽松的衣服,无疑是只有兰蒂斯王国的神官才会穿着的。没错,是王国正规编制的神官而不是民间普通的术士。纯白的宽袖长摆衣服上绣着金色的花纹,穿着在年轻男人的身上,无疑显得格外风骚。男人身后披散着金色直发,一张略显稚气的面庞,很难让人联想到对方是如何对我见死不救的……
好吧,我就是在记仇。
“你总算是醒了啊。”那货睁开眼睛,像是为了恢复清醒般刻意眨了眨眼,碧色的眼眸,倒是很漂亮。“明明说好要给我做饭的,居然一来就旷工这么久。”
“……你要是肯早一点来救我,说不定我就能够四肢完备地给你做饭了。”
“啊,那你也不早说!你早点说自己会做饭,不就不用伤得那么重了嘛!”
“……”所以说为什么围绕的重点永远是做饭啦!你个吃货!“先不说那个,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马车里啊……”
“说人话!”
“……去北境的路上。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你要是反悔了,我就把你踢下车哦。”
我方才焦急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下来。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是再迟钝,都足够把我的衣冠冢建起来了吧。我沉默地摸出怀里准备提交给团长的书信,又沉默地将它撕碎了扔出车外。自己的处境,我多少也知道一些,能够就这样去往北境才是最优选择。若是折返回到团里,说不定会给莱恩维特他们添麻烦。
“既然答应你了,我就不会反悔。不就是做饭吗,正好我也要去北境。”身上的伤口都有好好处理包扎的痕迹,如果是他一个人行走,估计也不会特意雇一辆马车。欠人恩情,总归是要还的,在这一路上。
“今后一段时间都要同行了,我叫艾斯蒂尔·布莱恩特,是一名骑……剑士。”
“……哦。”
“……你·呢?”
“啊,我……我叫大卫·杰克逊,从兰蒂斯来的神官。”
“……假名吧,这是。”
角色名这种东西十分奇妙,虽然对于一个虚拟人物来说,名字什么的根本毫无意义,然而一个不符合人物性格的代名词,却会令旁人觉得莫名的倒胃口。就比如说眼前这位,分明是一副天使的样貌外加天然黑抖S的内心,但是却有一个无比憨厚的名字这一点绝对不可能!这就像是你们能想象一个邪魅狷狂的男人叫李二狗子吗?即使他有名有姓,但是这妥妥的得是化名好吗!
“诶?你怎么知道……那,杰克·罗斯?”
“我能建议你叫蓝伯特·渥兹华斯吗,这个风骚的名字比较适合你。”
“真的啊,谢谢!”
车内一瞬间又安静了下来。单凭以上对话,我实在没有办法弄清楚这货的脑回路,因为也找不到合适的沟通方法。我将视线落在放在我枕边的拉克西斯之剑上,记忆中的片段自眼前闪过,在那最后的时刻,果然还是想要带着它。
我有些不忍心再握住这柄剑,毕竟右侧那个空空的袖管和有些失衡的身体重心一直在提醒我,我的右臂丢失了。听起来还蛮有些黑色幽默的感觉不是么?你说,一个失去了右臂的剑士,还能够握紧自己的武器战斗下去吗?
“……你看着我干什么?”也许是因为肢体的残缺,我对同行者是不是扫过我身上的视线感到格外不适。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做饭?现在已经天亮了有一会儿了,吃完早饭我们还有继续赶路呐。”
我想自己真是多心了,这家伙完全没有把我当伤者看待,那种垂涎又克制的视线,不过是把我当做了轮廓不怎么优美的饭锅……
“食材呢?”
“……啊,啊?”
“我说,你是不是应该先把食材给我,然后再生个火什么的。”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东西比较好吃啊……前两天本来还想给你做个汤补一补来着,可是谁知道你吃了之后就开始发烧长疹子,到最后还用了我不少配好的魔药。”
“我能敢问您老做的是什么汤吗?”所以说我醒得这么迟也是有原因的吗!
“诶,我想想看哦……好像是看起来色彩缤纷的、很漂亮的蘑菇之类的……嘛,反正是找到什么吃什么啦。”
“……你是想让我死吧。你一定是想要以试毒为借口杀了我再抛尸荒林对吧!”
“怎么会!我可是一个魔药师啊,反正有解药,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死人啦。”
娃娃脸的青年一脸“哥是不是很厉害~”的得瑟表情看得我一阵恶寒。所以说……这货不会一直过着“随便弄点东西来吃”、“食物中毒”、“做魔药解毒”、“做下一顿饭”这样无限循环的恐怖生活吧……
“少爷你就坐在这里不要动,我马上就去弄东西来吃!”
“嗯,那就麻烦你啦。”
那顿饭……以及那之后的许多顿,事实上都是在白衣混蛋的帮助下完成的。作为一个剑士,我居然也开始担心拉克西斯之剑会不会慢慢锈掉。当时的我虽然并没有想要依靠谁的帮助,但是在下马车的时候,居然因为重心不稳而直接滚了下去。蓝伯特……那家伙非常积极主动地认同了这个名字,等他把我从林中落叶堆里扶起来的时候,我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在那段时间里,我常常会忘记自己只有一只不惯用的手的现实,就如同我常常会回忆起骑士团的生活一般。
然而现在不一样了。我利落地从马车上跳下来,然后汇入同行的其他人之中,相互帮助着开始在相对背风的角度安营扎寨。此处已是真正的北境,本来以蓝伯特和我两人之力,想要穿越大片的雪原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好运的是,我们在一次风暴中遇到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佣兵小队。在那之后,我们就一直和他们一同行动。
“辛苦啦,艾斯蒂尔。”身着雪狼皮毛之城的大衣,好似战场女神般骄傲的柏莱雅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刚直起身来,猝不及防之下竟险些一个踉跄跌倒在她怀里。
“既然知道我已经够辛苦的了,好歹下手温柔点啊。”
柏莱雅·卡普斯拉,“雪狼”佣兵团的少主,冰原的女战神。人们在面对一个美貌又有实力的女人时,总不免将所有可以想到的褒义词,全都套用在她的身上。如果不是她主动出手相助,并且接纳了我们这个两个对北境几乎一无所知的旅人,蓝伯特和我怕是很难在一场又一场的风暴中存活下来。要知道在面对大自然的力量时,经验比个人实力更加重要。
北境气候恶劣、人口稀疏,甚至就连魔兽和冰雪属性的恶魔都比原产地要强上许多倍。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里都是作为罪犯和暴徒的流亡之所。凯普林和兰蒂斯甚至曾将这里,作为流放重罪贵族的垃圾场。然而正是在一百多年前,北境的原住民与流亡者合力反抗他国的强权,终于在这片一望无际的冰原,建立了自由之地。
虽然凯普林人将北境与梦魇之森并称为大陆的两块黑色地域,然而仍有不少商人垂涎于这片雪原下所蕴涵的巨额财富。作为魔石、珍稀矿物,以及部分魔药原材料的原产地,北境如同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时刻吸引着冒险者前来一探究竟。
佣兵,因而成为北境一项颇有赚头的工作。毕竟商团本身很难独自在北境行走,这里的各种突发情况只有当地人才有能力应对。柏莱雅所带领的不过是“雪狼”佣兵团的一支分队,此次的任务,则是护送一批来着凯普林的物资去往商业重镇——阿瑞斯。
“我前两天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柏莱雅这两天一直致力于将我挖角去她的佣兵团,虽然不知道她究竟看中一个落魄剑士什么,不过我可不打算第二次把自己买去奇怪的组织。
“放过我吧,女神大人。”我不止一次地回复她,“我要和我的同伴一起,所以不得不拒绝你的好意。”
柏莱雅微微转头望向我们的马车,罕见的紫罗兰色眼眸中划过一丝不屑。“就为了那个小白脸?艾斯蒂尔,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以为我们是一类人,不会为了这种没有用的男人而自甘堕落……”
“拜托你偶尔也认真听我说一次吧,我和那个家伙只是纯洁的同伴关系!”我嘴角抽搐着打断了她的话,“我没有在追求那家伙,这一点非常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蓝伯特:光明;渥兹华斯:在树林间散步的人。→这个名字是不是超风骚的XD。
为了给这两个新出场的人物想名字,我至少耗费了两个半小时的时间,所以说真想都叫他们“李狗蛋儿”。
依旧征集大家想看到的剧情,算是对感情戏的补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