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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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再见童女

    “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黎慕华坐在咖啡厅一角,凝视着对座的雅雅,语气略显沉重。

    这是一间名叫做“约”的咖啡厅,黎慕华第一次来这里是三个月前,而雅雅是咖啡厅的女老板。

    他问她,约代表的是“约定”、“约会”或是“约见”她是否在等待约定中的某个人?

    她微微一笑,拂开额头上的刘海,回答。“都不是,是简约,是一种生活态度。”雅雅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女子,有一头及腰长发,没有染没有烫,乖顺地服贴在背后,她永远只穿白色的长洋装,银白、象牙白、纯白、米白,整个人纯净得像落入人间的精灵。

    她的长相很古典,鹅蛋脸,新月眉,明眸含怯,红唇轻抿,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股莫名的熟悉涌上,黎慕华心底那根弦被敲动了,当的一声,产生某种化学反应。

    他控制不住自己,一有时间就想往这里跑,好像她身上有什么值得探索的宝藏,需要他一遍遍喊着芝麻开门,等门一开启,他的人生就会像阿里巴巴一样,充满冒险与刺激。

    真是怪异,分明是个古典、娴静、温柔至极的女人,他竟会在她身上感觉到冒险刺激。

    黎慕华曾经交往过很多女人,她们的共通特性是热情活泼、乐观大方,典型的事业女强人,说不清为什么,他特别欣赏这样的女性,只是——他与她们之间的交往,往往维持不了太长。

    问题出在自己,黎慕华比谁都清楚。

    不提她们,就连弟弟黎慕易从埃及带回来的女孩简郁楠,都曾经勾起他的心动,简郁楠就是自己最欣赏的热情活泼、大方乐观型的女孩,当时,他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想把简郁楠抢到自己身边。

    那念头很不理智,但他无法解释清楚,因为他自己也不理解为什么简郁楠会带来那股说不出口,教他心暖暖、软软的熟悉感觉,那阵子他的心情因为她,翻腾不已——他想亲近楠楠、靠近楠楠,想用一句老掉牙的搭讪话对她说:“嗨,美女,我们见过面吗?”更想一口气把她抱在怀里,向外人宣示所有权。

    这种强烈地、想霸占弟媳妇的感觉,是不是一种病态?

    与简郁楠初见面那天,他在床上辗转难眠,他试着用科学角度来解释这种心情,嗯——他和慕易是兄弟,眼光相近、性格相似,自然而然容易喜欢上同一个女生,而且多年来他一直追求同一类型的女子,初遇简郁楠自然感到惊艳。

    他说服自己,也许该改变眼光,试着交往不同类型的女子。

    于是,痛恨相亲的黎慕华开始接受母亲的热情安排。

    不多久,他来到这间咖啡厅,认识了这个想用简约态度过日子的女人。

    他们很有话聊,每次见面都相谈甚欢,他喜欢她的淡然,而她喜欢他的幽默,他喜欢她的生活,而她对他的世界感到好奇。

    他没有刻意,却记得她每个喜好与兴趣,她也没有刻意,就是会记得他喝咖啡不爱加糖,却必须加很多鲜奶;他记得她讲的每句话,她记得他提过的每段经历,她甚至能背出和他交往过的女孩姓名。

    这样的两个男女,照理说应该发展出一段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雅雅总是刻意保持距离。

    在他说:“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之后,她回答。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一个坏女人。”这个理由,糟到连雅雅自己都承认它真的很烂,可它实实在在、绝绝对对是她的心底话,无半分虚假。

    黎慕华定定望着她,好半晌才说:“雅雅,用来拒绝人的借口和理由很多,比如:‘你是好人,可惜我配不上你’、‘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缘分,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如果我们早一点遇见或许有可能,但现在真的不是好的时机点’——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像‘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坏女人’那么让人想跳脚,你把我形容得像毒品。”毒品,还真是贴切说法,没错,他就是像毒品,一沾上就不易戒。

    雅雅失笑,笑得像古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温婉、动人,她动作优雅自然地把头发拨到身后,露出了大半张清秀的脸蛋。

    “我觉得,当朋友对你、对我都是比较适合的选择。”她再次拒绝。

    黎慕华不由自主的皱眉头,皱得帅气又性格,他不满意她的答案,但身为现代男性,绅士礼仪是基本必修课。

    朝她点点头,黎慕华尽量不让自己的不悦吓到雅雅,喝口水,他缓和下语气里的冲动,说:“对不起,我不喜欢这个答案,但我认为这不是你的错,错应该在我,也许我需要变得更好一点,你才愿意和我进一步,相信我,我会努力的。”说完话,他没等她下一个反应,便起身付帐,走出店外。

    雅雅看着他高大的背影,说不上来的惆怅、心疼压在胸口,她伤害他了吗?她从来不愿意这样做的呀。

    从小到大,不是没有男人喜欢过她、试着追求她,但不明白为什么,她对感情事十分排斥,男人的接近让她难以忍受,她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但很显然地,她对女人也没有太大兴趣。

    她是个孤僻的女子,不懂得如何和人建立交情,学生时期连个可以谈心的死党都没交往过,总是一个人安静的过日子,直到黎慕华闯入她的生活之中。

    他是个学识渊博而且风趣的男人,他讲话时的自信、潇洒自若,总是牢牢吸引她所有注意,有时候他和弟弟或表弟们来到店里相聚,她虽然在柜台里忙,却总是情不自禁竖起耳朵倾听他的声音。

    他的身材相当高大,五官深刻,仿佛是用棱刀雕出来似地,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吓人,脸上有几分冷漠严厉,尤其是额头眉角那道伤疤,会让小孩吓到夜啼。

    可他一笑起来,整张脸就翻转了意境,变得温暖和煦,好像春夏秋冬,明明是同一处风景,却因为气温而改变四季风情。

    和这样的男人交往,似乎天经地义再好不过,可不明白为什么,在他提出交往建议时,她却直觉反应——不好,她会因为和他交往变得偏狭自私;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狭隘嫉妒;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不像自己——这种直觉没有科学根据,但她没有办法不这样想。

    所以维持眼前的关系吧,她喜欢他来,喜欢时常和他对话,喜欢听他讲一大堆弟弟、表弟们的笑话,喜欢自己加入他的生活。

    回过神,她发觉方才离开的黎慕华不晓得什么时候又转了回来,他站在她面前,微弯着腰地挥了挥手,笑得满面春风。

    “在想什么?”她摇头带过,问:“你不是走了吗?”“有一句话忘记跟你讲。”“什么话?”“听说木栅动物园的熊猫很可爱。”“然后呢?你要说我像熊猫?”她知道她昨天晚上睡得很不好,早上的黑眼圈没消。

    “在说什么呢,我不过想约你一起去看熊猫,你没去过吧。”他语气肯定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没去过?”她不记得他们讨论过这个话题。

    “你觉得西施、赵飞燕会看过熊猫吗?”他在嘲笑她是古代人,她懂。

    她不是宅女,但生活得不像都会人,她对逛街买东西缺乏兴趣,对电脑、大众议题也没太大反应,她喜欢读书,喜欢下棋、画图、弹古筝,她喜欢的都是老叩叩的东西,其实她不应该开咖啡厅,应该开茶艺馆,专门招待五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应该没有。”她任由他嘲笑。

    “所以喽。”他耸耸肩。“明天早上我到这里来接你,记得,穿轻便一点的鞋子。”丢下话,走出咖啡厅。

    这次黎慕华真的离开了,他坐上车子,踩下油门,离去。

    雅雅不由自主地跟出店外,目送他的背影,扬起淡淡笑容,黎慕华,他是唯一一个在她心底留下影子的男人。

    她笑了,黎慕华从后照镜看到她笑,她一定认为他在笑话她。

    事实上,不是,他是在夸奖她,夸她是古典美人,夸她是他心底的西施、赵飞燕,夸她对他的影响力,不比西施对吴王夫差低。

    吐气,他笑得很开心,明天——与熊猫初相识的古典美女,会有什么样让人舒心的表现?

    不自觉地,他拉出高扬的笑弧。

    突然,一辆逆向行驶的砂石车从街道那头冲出来,像是控制不住似地,黎慕华的笑脸尚未收敛,它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撞向他。

    迅雷不及掩耳,强烈的撞击力道将黎慕华的车子狠狠撞进路边的商店,撞晕了他的知觉,瞬地,世界在他眼前,变成一片黑暗。

    令人心惊的巨大声响,将刚刚转身、准备进入店里的雅雅给吓到了,她回头一看,看见冲进商家的汽车,竟是她经常望着窗外等待的那一辆——不——怎么会?她全身都在发抖,抖得犹如七级地震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两条腿仿佛已经不是她的,但就算腿不受支配,爬着、她都要爬到他身边。

    她跑不快,可她非跑不可。她一面跑、一面哭,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半毁的汽车前面。

    她终于看见黎慕华,他已在驾驶座上昏迷,她想抱他、想碰他,可是打不开扭曲变形的车门。

    “救命——快救命,谁来救命啊——”她开始嘶吼大叫、哭号怒喊,她控制不住地近乎歇斯底里。

    黑暗在黎慕华眼前被掀开,他又看得清这个世界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脚身体,咦?那么强劲的力道撞击下居然没事,实在太幸运了,被撞晕那刻,他还担心明天没办法带赵飞燕去看团团圆圆,太好了,只要没事,理赔的问题他不是太担心。

    他看向被撞得稀巴烂的车子,卡车司机没过来帮忙,只急着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想询问这样的状况有没有办法获得理赔,他再转头看向被撞的商家,老板跑出来了,指手划脚讲一堆话,因为惊恐而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不过听了十几句后,他总算听懂他说店里无人伤亡。

    那样最好,只要无人伤亡,损失就不算严重。

    四周乱成一团,一群人围在他的车子旁边指指点点,真是的,不打电话报警,围在这边做什么?看戏吗?台湾人呐。

    “救命——快救命,谁来救命啊——”突地,一阵陌生的哭声传进耳里。

    是谁?谁那么激动,有人受伤吗?他走近音源出处,试图看看是哪个女人哭得这样疯狂、凄厉,没想到走进人群才发现,那个疯狂的女人——竟然是雅雅?

    怎么会?她是端庄贤雅、从不失控的古典美女,怎会这样不计形象大哭?

    看到雅雅哭着死命拍着车窗,黎慕华皱眉,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忍不住,他避开人群,想走上前握住她的手,将她带进自己怀里。

    “你不要睡,慕华你醒醒,醒醒啦——”他?他不是好端端站在这里吗?

    “雅雅,你怎么了?”他走到她身后,想把手搭在她战栗不止的肩膀。

    “她听不见的。”一个清脆嗓音出现在他耳际,黎慕华猛地回头,发现一个穿着古代服饰、头上梳了两个包包的小女生,她笑得很甜,白白的牙齿像珍珠玉米似地洁白,一颗一颗排列整齐,她脸上满是稚气,但那双眼睛却聪明世故得让人无法将它和脸孔做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