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好男人好酒

骑牛终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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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马小姐在她的独立办公室里“推心置腹”过几个回合后,下楼后又恰巧碰见唐嫣过来。

    唐嫣曾经在省图跟我深入探讨过一个问题,那就是飞到自己泡面盒子里的香肠到底归谁?对于这么一个全身都萌萌哒的准研究生,其实从心底讲,我还是极为佩服的。

    我己努力的女生,一个人如果明白该如何有尊严的活着,其实就是伟大。

    “秦洛神秦总虽然和我是旧相识了,但在商言商,咱不沾广告公司那边的便宜,但绝对不能做冤大头。我知道秦洛神不好对付,所以安排马小姐和你一起过去。推广营销的事情,就有劳二位大美女了,等事情办成,你考研期间的开销,乐途会有针对性的帮你分担!”

    在唐嫣面前说这么多,没别的意思。人但凡想有尊严的活着,但凡想在往后的日子里都活得有尊严,那么就必须努力。努力是方向,做好工作是必要条件,优质的生活才是最终需要的结果。

    我没有再唐嫣面前过多的说奖励,毕竟她是聪明人,应当明白我每一句话背后的意思。

    唐嫣听说自己往后要和马小姐协作,表情明显不自然。不过很快,她就平静了下来。

    在血雨腥风的江湖里,没有什么是不能厌恶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喜欢的。你总会在一次又一次的决斗学会如何接受江湖里不同的人,总会在漫漫人生里经历各种各样的风景,某一个夜里,或许还会遇见突如其来的爱情。这都是说不定的事情。

    跟秦洛神之间谈合作,我还需要费如此周折,想想也是无奈。其实我们之间的分歧并不是在服务费用方面,更多的是推广方案和营销策略的分析。

    方案策略之类的东西,秦洛神比我专业,我也不好意思当着秦洛神的面提出很多幼稚的要求。但马小姐和唐嫣就不一样了,她们完全可以用女人的眼光去审视。

    午饭过后,两位女侠离开秦岭驿站,奔赴高新区。她们约好了秦洛神,据说三人将见面地点选在了科技路上的一家咖啡厅。

    这是好的开始。

    在空闲的时间,我用服务台的电脑登陆去哪儿。乐途湖景客栈的排名靠前,评论大都是价格实惠服务好,这让我很是欣慰。艺龙上的排名靠后,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应当是消费群差异化的缘故吧。

    等小酒窝回来后,途牛那边应当出面沟通一下了。不过这是我的初步想法,具体操作,还要小酒窝回来拍板。在同旅游站合作这方面,小酒窝的运作能力已经大大的超越了我。

    我本身不想做个傀儡,但事实是年轻人还是太生猛。

    下午的时候接到王哥的电话,他一开口先对我表示感谢,这是我意料之的动作,所以没有过分客气。

    王哥说他刚办完事情,约莫晚上八点到西安。

    “我晚上正好没事,要不我开车去机场接你吧?”我主动给王哥献殷勤,是因为我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有可能需要他帮帮小忙。

    其实很多时候,我为了乐途,也会丢下一个艺青年的刚烈。

    “不用了,我的车就在机场。本来打算哥几个一起坐坐的,可是我女儿刚好放假,我要抽时间陪陪小丫头,等她去学校了,咱再约吧!”

    我听他在电话那边有些疲惫,所以没有说多余的话。嘱咐了句落地后开车小心之后,我轻松挂掉电话。

    王哥要陪自己女儿,老刘有老婆陪,王霸有大波妹子陪伴,我有谁陪?

    想到这里,我毅然决然的从服务台出来。

    工作人员都是熟练工,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心和嘱咐的。所以我只是尽可能礼貌的跟服务台里打个招呼,随后呼啦啦的离开了秦岭驿站。

    我要去找黎昕,就是现在,现在就要和黎昕见面。

    郊区进城方向的车非常稀少,加上此时不是晚高峰,所以一路畅通。要不是沿途布满测的摄像头,我恨不能开到八十码。

    到高新的时候我给黎昕打电话,询问了一下魏叔的身体情况。

    “今天很稳定,气色不错!”黎昕隔着电话的声音有些大,我知道她听见我的声音,也是激动。

    “谁啊?”魏叔在电话那边老远问黎昕。

    “是冯唐,他说一会过来”黎昕回了一声,父女二人的对话我听的清清楚楚。

    “好好好,我去做饭,晚上跟冯唐喝一杯!”我听到魏叔在电话那边这么说,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愧疚。

    最近因为手边的事情太多,我已经很久没有探望老先生了。这时候再听见他的声音,还是那么亲切。

    黎昕跟我在电话里扯东扯西,黎叔去厨房之后她悄悄问我一个神秘的问题道:“晚上我回电视塔住,你回去不回去?”

    “你猜呢?”

    “猜不着!”

    “猜不猜?”

    “不猜!”

    “你等着!”

    “等着就等着!”

    我们在电话里猜来猜去,不过言语间全都是柔情蜜意。

    挂掉电话后没多久,便远远辉超市,我将车开进停车场。去叔,我不能空手进门,准备一点小心意,总不至于尴尬。

    其实我清楚黎叔什么都不会缺,所以我只能买点还能去的烟酒糖茶。

    黎叔喜欢烟,我买了一条猴王,价格便宜,大众口味,也不知他会不会喜欢。

    上档次一点的并不是我买不起,我只是担心黎叔说我乱花钱,这种印象一旦留下了,就很难改掉。

    我总要未雨绸缪,为未来某一天正式提出某件事情早作准备。

    买完东西之后上三环,约莫半小时之后我来到黎叔居住的小区。

    黎昕的高尔夫上放置了进车库的蓝牙卡,我直接将车开进地下室。停车后走下车,我便闻见厨房里飘出饭菜的香气。

    长期在外面饭馆吃饭的人,对于家常的味道,往往是经不住诱惑的。

    我敲门,黎叔从厨房出来开门。他手里拿了一条猴王,立马笑评,说猴王才是自己最喜欢的牌子。

    我进去后听黎昕在厨房忙活,探头进去,她将我推了出来。

    黎叔已经迫不及待的拆开一盒烟,这动作只有资深烟民才会有,我倒是特别能理解。

    餐桌上放着一瓶五粮液,如此好酒,浅尝一瓶总是不够的。

    其实好男人,总是好色,好酒,好逞强……手机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