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朋友

青云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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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男人之间的对话,其潜台词是:如果真能力,一拖二也是可以的。

    当然现在不行。

    以某人现实的程度,杨志不相信李浩勤追芳晴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应该有什么别的理由才对,可是,这个事和他杨志又有什么关系,现如今他已经没有立场去关心宜敏的朋友了。

    杨志敷衍两句随即挂断电话。

    这是星期天,他一个人睡在床上。身侧是空空的一半,平坦的床单带有一种邀请的意味,或许过不多久,就会有人取代宜敏的位置。

    她的气味,她的喜好,她种在墙角的一棵水草,她挂在壁上的一幅画,都会因另一个女人的介入而通通消失。而他除了站在一边忍耐,竟什么也不能做,这便是法则。在婚姻里,是没有隐私和秘密可言,为了表示忠诚,一个人得把自己个人生活中的所有细节完全的毫无无遗漏的出卖给对方。

    他不想要这样的生活,失去控制,没有把握,永远是巴结讨好的跟在另一个人后面。他,杨志,在余生永远都不会再过那样的日子,他的命运得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在另一个人的心上。

    象是为了证明什么,他急急的起身,急急的约人。听在别人耳里,就是利欲热衷的证据。

    年轻人积极进步总归是好的,那人哈哈一笑说:“记得带女伴啊。”然后便挂了。

    下午三点,约在球场见。

    是真正的篮球场,男的女的少的小的,有人喝彩有人虎跃龙跳,女伴们不时在身侧发出尖叫与惊跳声,那都是故意的,为的是不让自己的公子哥儿在众人面前没了风头。

    还好没带宜敏来。他刚这样想,有人就在身边说出来,是芳晴。和数日之前相比,她仿佛瘦了些,更沉静了些,她望着杨志惊诧的脸色,淡淡的微笑着说:“宜敏一定不喜欢这种场合,我?我是师傅带来见世面的。”

    胡卓平,圈子内人送外号“小色。”

    杨志不问芳晴为什么会找上这么个人做师傅,更无意对她揭开小胡的老底,他不咸不淡应了声好,礼貌的示意然后走开。身后三三两两的人一拨一拨围上来,小胡带着芳晴正四处炫耀,只怕不到一时半刻,圈内的人都会知道这就是小胡晋身的新宠,宜敏不会喜欢的。他停下来,怔了两步,满脸堆笑的回头迎上去说:“是芳晴吧?有一段时间没见你了,我老婆说你今天和她有约------”他说到这里,脸上顿现怪相,一副颇为后悔的样子,他身边的女伴,是一名娇俏的学生,一脸嗔怨的嚷道:“原来你有老婆,你真的好坏啊。”所有的人都呵呵大笑起来,包括芳晴,那孤单的容色,让杨志心中一恸。还好,宜敏没有吃这样的苦,只要有他在,他定舍不得让她吃这样的苦。至于别人,就管不了这么许多。他心里是这样想,嘴上却不听使唤。杨志表情轻浮的对小胡耳语道:“你不知道吗?小万是李浩勤的老婆。”

    说起来这世界这么窄。

    “怕不是正房吧?”

    杨志从鼻头里哼了一记,说:“是不是正房我不知道,我只晓得老李一会要来接她。”

    他们都是小人物,除实力外,靠混迹于各类圈子以提高人脉向上攀升。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来得要好,况且又不是什么天仙国色之类让人难以去心的人物。也不过就是清纯------近乎蠢,撒娇撒娇不会,献媚献媚不懂,不是杵着站着,就是呆着望着,就差嘴边没挂哈喇子。找这么个女人做老婆?胡卓平计算分明,一脸奸笑的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老李还真传统啊。”

    “女人嘛,当然是要守在家里才好。”

    “那你家里的那个几时带出来见见?”

    “见你?”杨志猛打了小胡一拳,笑道:“你这个风流浪子。”

    这是时下极夸人的一句话,胡卓平听得浑身舒泰连毛孔都痒到一处,他扭头看看坐在人丛里如小白兔一般发抖的芳晴,人材难得啊,胡卓平叹道,别人是装的,她却是真的。久经*的人没一个看不出来,这么纯,是很可以搞个好价钱。他一想到这里,脸上不免带了心痛难言的悻悻之色。杨志如何看不出来,立刻当机立断说道:“我先带她走吧。”

    “你还真对得起你兄弟。”

    “当然。”小杨轻描淡写的说:“明天有个饭局,张哥也在,如果你有时间,一齐来吧。”

    他们俩哈哈大笑在闪电间打了个来回。“这样的兄弟,我也想有。”小胡说。杨志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掌拍了两下。人货两讫,芳晴不知怎么就转到小杨车上。她整颗心吞回肚里,如溺水之人一般紧紧抓住安全带不放。那车后的喧闹,那渐渐远去的繁华与如狼似虎的目光,让芳晴整个人都抖起来,女人!穷其一生,也不过是从一个男人转到另一个男人,直到停下来。移船就岸,迈一步过一生。芳晴疲倦的把头杵在玻窗上,雨,稀稀拉拉的落下来,身边的人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问。就这样沉默着,是一种体贴的温暖。“为什么宜敏要离开你?”她问:“如果我身边能有象你这样的人,我一定舍不得离开。”

    这不是挑逗,她只是说了出心里话。

    累,疲倦,对自己的厌弃,对家人的责任,对所谓恩情的辜负象潮水一样将芳晴淹没,如果她能够溺毙,那么对自己未尝不是一桩幸福。可是她不能,人生在世,自有责任要背,如果这就是她降临人间的意义,那么她宁可从来没有睁眼看过这个世界。

    如果这样的话,她就不会在约会回来之后被人拉着絮絮念到三更。李浩勤,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啊,为什么不能给她留一点点念想,纯洁的,只是与爱情有关的。让她能安静的喜欢一个人,哪怕是守在角落里也好。就那样看着他,然后慢慢的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玩什么,还有他的朋友,她愿意在他和他们的面前,做一个乖巧的温和的女人,只因她想讨他喜欢。

    可就是这样的要求都不能做到,她身上有七灾八难,总不能驮了,如蜗牛一般爬到他身边去讨好。

    永远不能站直,永远不能起立,永远不能与他平视着欢喜的说话或是撒娇。这样的心情,原本并不在算计之列,怪不了别人,只能怪她自己。人,不能把自己看得太高,在同事面前不行,在父母面前也同样不行。

    “对不起,”芳晴低声道歉:“我昨晚没睡好。”

    “是第一次吧?”他问。

    听上去象卖身一样。

    芳晴沉默一阵,应道:“是。”

    “那就好。”听上去他很为她庆幸,“今天的事不会有人知道的,小李人不错,就是古板了些。对女人来说,这是件好事。”他微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虎森森的,芳晴突然想起宜敏说过的关于杨志的小话,不由得笑起来。

    雨已经停了。

    杨志把车停在一条大坝跟前,苍苍茫茫的,是大片的湖水。这是他一直想带宜敏来的地方,可是直到她走,也没能完成这个心愿。

    “你替宜敏看看吧。”说出这个名字,他心里有些轻微的疼痛,更有些莫名的亢奋和憋屈。说不上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别人,杨志一改平常事不关己态度大声对芳晴说:“小李人不错的,你要珍惜。”

    她怎么配得上他。

    见芳晴微垂着头一脸失落,杨志险些就管不住自己的舌头把李浩勤的老底揭穿掀完。

    象他们这个年龄段的男人,还有什么事是没有做过的:泡妞,赌博,寻衅,巴结。但凡与前程有关,与钱有关的,哪怕明知是飞蛾扑火,也会奋不顾身的纵身过去,只为沾一点腥。他不知别人是怎么想,在他杨志而言,这样辛苦,为的只是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中,所谓有思想有头脑的人。

    可再有头脑的人也要吃饭,不是吗?

    芳晴被杨志突然的失控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她盯着蹲在自己脚下的这个男人,想了半天,这才怯生生伸出手摸摸杨志的头。头发软而密,浓黑簇新,为了宜敏。她嘴里催眠似的不停说道:“朋友,我们是朋友,你还有朋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