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岁月天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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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喜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装死人,回忆我那差不多完蛋的青春,我的青春几乎死的差不多了。

    我心情很差,昼夜难眠,白天看见一个美女,能看老半天不回头。

    搞得那些美女都害怕极了,不好意思再来那啥了。

    我人生混沌,连游戏都玩不下来,感觉脑子中装的全是.。

    没错,就是各种各样的.,看见美女就想上的.,看见帅哥就想割掉他下面。

    我极度自卑,遇见个丑八怪能让我高兴半天,可惜现在这世道,我几乎快要被灭亡了。

    现在长得丑的首先自己不敢上街,其次,长得一般的为了找自信,出门都得装扮下。

    人模狗样的出去喝咖啡,以显示自己的小资情怀。

    这类人更是应该统统枪毙掉,包括我在内的伪装小清新,都该枪决掉,人人就该跟农民似的。

    那才是真正的清新,我今天等个外卖,等的我快死了也没来。

    所以我请我的主角,把那个送披萨的大叔直接扔进了赤壁之战。

    我的舍友他又在吃东西,我饿的要杀了他,于是我请赢城把他送到恐龙时代去。

    可是我一个人又觉得孤独,赢城不能理解我的孤独,他和我一样都属于闷骚型的男人。

    点燃一根烟,我一直觉得这个主角他跟着我受罪了。

    他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出现,又穷又懒,又舍不得花钱,想死,却又想着活的更好。

    我上大学颓废完了,当了个文人,我的主角赢城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记住。

    我感觉自己对不起编编,他给了我好多支持鼓励,但我还是写不下去,我想写点自己的东西。

    他不属于别的,只属于我内心对于新的网络的变革。

    你在听这个时代的声音吗,他们走了又离开,不知不觉死去。

    明星的声音太大,很容易淹没,但这不意味着草根不可以崛起,每个人,都在慢慢朝着自己的方向缓缓前行,活着,便是一种进步,相对于昨天死去的人来讲。

    赢城悲伤而绝望的看着我,他不明白我的世界,我也不能理解他的无奈,他希望像别的主角一样升级打怪超越逆天。

    但是却无奈碰见了我这么个极品作者,上帝在我最绝望的时刻,给了我最重的一刀。

    但还是让我笔下的主角活了,来陪伴我,度过春夏秋冬。

    我不知道我将来的前途会如何,将来会惨死在街头要饭。

    还是坐着豪车到处溜达,但我知道,有了赢城的陪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啦。

    日光灯照得我后脑勺发热,我整个人拼命抽搐,希望有人来理解。

    我用手机敲着自己的牙齿,感觉自己的牙好坚固,曾经无数的美食从我的牙齿中穿过。

    为了证明我的牙齿确实足够坚硬,强度不弱于我的小弟弟。

    特抓来疯狗一只,然后开始互相咬着,这只狗是有名的恶狗,他的主人找了很多知名训狗师。

    但是没有用,这只狗已经无药可救了,我出现了。

    我跟这只狗互相咬着,直到一方疼的受不了,对不起,最后我居然获胜了,怎么样,奇特吧。

    但这不是最古怪,最高兴的是,我终于成功了一回。

    众所周知,从小到大,我既不聪明也不蠢,但是我很坚持。

    虽然我此刻扑街,但未来,我说不定是下一个莫言。

    莫言就是默默无言的意思,我的眼镜,一直认为充满了神话色彩,可以变色。

    遇到美女它可以透视,啊陪,不是透视,而是变成蓝色。

    据说,人之初,性本骚,色老头,骚老太,凑在一块广场舞。

    这是赢城从未来的史记中抄出来的,对于广场舞的理解。

    我的肚子疼了,我后悔花十二块钱叫了个外卖,而没有让未来手机检验下他的卫生是否达标。

    我能想像出,那个挨千刀的店家是如何将死猪肉做成灌汤包子的。

    我立马派赢城去画个圈圈诅咒他下辈子变成死猪肉,害的我拉肚子拉到菊花抽个不停的疼痛。

    我从小到大就是一部疼痛史,别人拉肚子,拉完很爽,我拉肚子拉完了,结果菊花还会抽。

    我的菊花会抽筋,这也算是我所掌握的一种特殊技能,的确菊花残,满地伤,我很理解。

    我想念起我的同桌了,以前高一的时候,每次我肚子痛,她都会拿衣服给我。

    她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结果我是如此狼心狗吠,我一无所有,写文多年,毫无建树。

    而她估计早已经不知让我丢进了哪个记忆的匣子里面。

    但我拉肚子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她,这是对于被人关怀的一种渴望,我如此的想念她。

    徐运好,你知不知道我多么想你,我渴望出人头地,靠着稿费去娶你,这么多年了,如今的你或许饱经风霜,但我依旧记得当年你给我遮盖肚子的花衣裳。

    冰冰这个冷漠的机器人此刻却是打开时空隧道让我望见了她。

    十年后的她,已经工作,但是也不是很顺心,上司老是骚扰她。

    后来她通过家庭介绍,找了一个家庭比我好的家伙。

    二十年后的她,已经结婚,有了孩子,她不再年轻,她的脸上开始有皱纹了,她的孩子很可爱。

    三十年后的她,忧愁满面,她五十几了,她的老公不再爱她,她只能容忍,她的性子是极好的,这点从她高一能容忍我这样一个坏脾气的人开始。

    然后悲剧开始,六十几的她,繁重的家务拖垮了她,她的手不再如当年那般光滑细腻,只有她的眼珠,还是一样透露出对于现实的绝望,她跟那个老公彻底分开了。

    这个时候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知道那个善良的女孩,她就这么被毁了,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会跟家里人闹翻,于是她最终只会跟不怎么合适的人结婚。

    但我依旧还是不能接受,这个电影太真实了,这就是时光隧道中未来的剪影吗?

    同桌的你,怎么会这样,作者的泪滚烫的流淌在了这个瞬间。

    赢城给我擦着脸,对我说道,别哭了,这就是未来,残酷却无比现

    实的未来。

    就像你现在再怎么哭也没用,太多读者去关心大神了,你只能在小黑屋肚子感叹着这一切。

    我的苦谁知道,十年了,无时无刻每天在跟命运做斗争,我笔下的主角逆天成功了,而我却悲哀的被命运逼的走投无路。

    这真是个极大的讽刺,网络小说家笔下的人物个个超凡入胜,逆袭成功,而现实作者却是被逼疯了。

    当我肚子痛的一塌糊涂的时候,却是突然发现,没人来爱我,我在黑夜的角落,流泪。

    徐运好,你不在我身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吃饭,总是在被饿慌了的时候,才草草的去胡吃一顿,结果胃很难受,难受的如同我的心一样,我多么想你。

    徐运好,衰衰的我,如果不是遇到你,或许我早该堕落了,你不知道自打你做了我的同桌。

    我每天早起都会默念你的名字,你像是我的守护神般,你总在我上课打瞌睡的时候摇醒我。

    我是如此怀念你衣服的味道,真的很特别,让我难忘。

    还记得我给你写的很多信么,他们被你烧了?还记得我送你的那个坠子么?它被你扔了。

    我躲在被窝的时候,想着你温暖如春天的笑,真的很美呀,美到我不忍心醒过来,我想一直这样。

    赢城安慰我说,”作者,你会熬出头的,读者们有人性,他们会帮助你改变命运的。"

    外面的大酒店门口,又是疯狂的烟花在宣泄着富足的悲哀,而我忍着疼痛的肚子,码下了这篇文字。

    唯有疼痛,才能让你回忆起往昔的关怀,以后会渐渐明白这种人类间的爱,才是人世间最真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