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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第三日,是陆希和高严庙见、归宁的日子,陆希和高严一大早就起身了,拜见过姑舅后,就由高威亲自领着两入高氏家庙拜见先祖。╔ ╗
陆家的祠堂,陆希小时候曾怂恿着高严偷偷带她溜进去过,昏昏暗暗的宽阔大厅里,长长的几排完全数不清的牌位竖立案上,以陆希成年的心性都看得鸡皮疙瘩全起立了,之后她就对祠堂之类的,再也不好奇了。
高严显然也是想到了小时候的事,他一直认为祠堂没什么好玩的,可是这丫头偏不信,硬磨着他带着她翻墙偷偷进去,结果最后还是他把她背出来的,他趁着高威不注意,悄悄她耳边道:“这次不要背出来了吧?”
陆希听到高严的话,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伸出手,拈起他腰间的一块肉,狠狠的一拧,高严眉头一跳,这丫头下手越来越狠了。
高威走前面,看不到小夫妻的举动,但高严的话清楚的落入他的耳中,看着两夫妻感情和谐,高威开心之余,也更担忧起长子了,也不知道元亮到底有没有把胡敬的话听进心里。
等庙见结束,已经快过午时了,陆希看了看天色,准备现吃了午食再回去,这会陆家早过了饭点,她要是说么吃饭,肯定又是一番大动作。
“姑娘,郎君让准备了好多归宁礼呢。”小雀溜到了陆希面前,对着她咬耳朵,“听说们家的归宁礼,都是郎君让亲卫一手置办的,没让内院的管事插手。”
“这丫头,尽会嚼舌根!”烟微又气又笑的拧着她的耳朵,“这种话也能对姑娘说。”
雀儿对着烟微吐舌头,“烟微姐姐,不敢了。”
陆希笑让春暄拿了一碟点心给她,雀儿蹦蹦跳跳的往屋外走去。
“姑娘,也太宠雀儿了,这样下去,这丫头什么时候能成器?”烟微很忧心,她和春暄是陆希身边贴身大丫鬟,春暄管内、她管外,一向很得陆希信任。可她们两今年也有十九了,陆家像她们这么大的丫鬟,都差不多该找夫家了,姑娘肯定也不会留她们太久,春暄带着的夏暑已经教调的很不错了,可她带的小雀还是这副不开窍的样子。
陆希见烟微忧心忡忡,微微一笑,“说来们年纪也不小了,有想过自己的终生大事吗?”
春暄和烟微互视一眼,照着两心思,她们真心不想成亲,一旦成亲就代表不能姑娘身边近身伺候了,但要是真独身一辈子,她们又狠不下这个心。
“们是想家生子里找,还是想找郎君身边的部曲?”陆希问,部曲的身份和家生子还有不同,部曲如果能立军功的话,就有机会成为良民了,家生子想要变成良民,就要困难许多。
烟微不假思索道:“就家生子里找,能成了亲还能继续伺候姑娘。”陆家部曲数量远比家生子要少,嫁给部曲是有可能变成良民,但姑娘身边除了院子里几个女侍卫外,近身伺候全是家生子,以她们的身份就算当了良民又如何?还不如姑娘身边当差舒服呢?
春暄道:“也是,不嫁部曲,就嫁陆家的家生子。╔ ╗”
陆希颔首道:“回头让阿媪给们找几个好的,们仔细选选。”
烟微道:“姑娘看中就是了,们有什么好选的?”
“那可不行,嫁可以一辈子的事。”陆希起身往屋外走去,“随便选了,将来成怨偶怎么办?”
“什么怨偶?”高严走过来问陆希。
“没什么,再说她们两的婚事呢。”陆希说。
陆希身边两个贴身侍女,高严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扶着陆希上车后,对陆希说:“这种事要费什么心?——”
“可别打那两个丫鬟的主意。”陆希一口拒绝,“那些兵痞,一个都瞧不上。”对春暄、烟微,陆希是有私心的,她们从小陪着陆希一起长大,除了身份外,其他都不比司漪差,她也习惯她们伺候了,哪里舍得随便换。
但陆希不可能不让她们不嫁就伺候自己,所以全看她们自己的选择了。如果选了部曲或是陆家外院有前途的大管事,她帮她们一把,让她们以后生活无虞,但内院她是不会让她们插手。就如她重用乳母,可乳母的子女都只待外院,不近身伺候。如果她们选的是普通的家生子,她准备让她们以后当自己的内院大管事。
高严原本是想解决点手下光棍问题,见皎皎一脸戒备,无奈的摇头,“他们其实还是不错的。”他身边的亲卫,别说是部曲了,就是良民也没几个能娶到娘子的,那些看到陆家那么多丫鬟,眼睛都发绿了,一个个凑到了他面前,直嚷着要讨老婆。
“哪有什么不错的地方。”陆希一脸嫌弃,“身边没一个丫鬟不认字的,那些兵认字吗?这也就算了,还满口粗话、不讲卫生,不知道体贴女孩子,把老婆当丫鬟兼生育工具,这种活该打一辈子光棍!”说起这个,陆希又想起王直和司漪的亲事了,这门亲事分明就是高严半强迫促成的,陆希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结亲了,容易造成怨偶,“让那个王直对阿漪好一点,他要是让阿漪受委屈了,让王家祖上三代倒霉到祖下三代!”
车外驾车的王直莫名的狠狠的打了几个喷嚏,背部还隐隐发凉,是得风寒了嘛?王直暗忖着,回头去喝碗姜汤吧。
高严见宝贝一脸愤慨瞪着自己,厚着脸皮抱着她说,“怎么会呢,王直是伴读,什么都是跟学的,对这么好,他肯定也会对阿漪好的。”
陆希轻哼了一声。
高严见她神色不虞,担心她找自己算账,连忙转移话题,“皎皎,真得身边的丫鬟全认字?”
“当然。╔ ╗”陆希说,“不止身边的那些丫鬟,陆家很多下都是认字的。”陆家很多下都是家生子,以前就主身边的几个心腹是认字的,这样一代代传下来,陆家很多重要位置都是被某个家生子家族世代把握,当年大母和父亲也正是看出了这点,又担心常山对她下手,就从家生子里精挑细选了近百,陪她一起读书,一面算是保护、伺候,一面也是让陆家有更多的下读书认字,培养更多的才。经过了十来年的努力,陆家和她差不多年纪的下,连花园里扫地的粗使丫鬟,都能认上百来个字。
“那可有认字的年轻男仆?”高严问。
“有啊,阿兄要几个?”陆希问。
“有几个给几个。”高严说,“放心,不会亏待他们的。”
“阿兄,要把们陆家的下都领走吗?要这么多干嘛?”陆希错愕的问。
“陆家有这么多认字?”高严吃了一惊。
“当然。”
“那能先给五十个吗?要能认字,也能写字的,如果会算账的话,那就更好了。”高严说。
“一个郡尉手下连个认字的都没有?”陆希不可置信。
高严苦笑,皎皎出自士族,可以说全大宋七成认字的全是她亲戚,难怪她会把认字当成理所当然的事,可就算高家,他的父亲和继母也就能认几个字罢了,“皎皎,军中能认字的很少。”
陆希说:“没问施祖翁要过?”
“什么?”高严一愣。
“施祖翁带去的,都符合的要求,能写会算,没和施祖翁提过这件事吗?”陆希困惑的问。╔ ╗
高严苦笑摇头,他哪里想得到陆家居然连下都有这么多认字的。
“这次长伯挑几个过去。”陆希见高严神色郁闷,安抚的拍了拍他肩膀。
“皎皎,今天熏得是什么香?似乎和往常不同?”陆希抬手间,高严闻到了她手腕上的香气,这香味初闻似乎很清淡,若有似无,可越闻越觉得醇厚甘香,似乎有暖橘的味道,又带着茉莉诱的芬芳……后来高严关注点就不香味上了,皎皎的肌肤好嫩,轻轻咬一口,就会变得红红的……
“色鬼!”陆希一只手推不开高严,恼得直接揪他的耳朵,这分明就是吃豆腐!
高严抓下她另一只手,亲了亲,才笑问道,“是龙涎香的味道吗?”
“不是,这是合香。”陆希摇头,“但里面加入了些龙涎香,所以味道更弥久醇厚。”龙涎香这么稀少,直接用来熏香就太可惜了,她取了一些研磨成粉,兑了溶液,当成定香剂用。
“若是喜欢,让再去找。”高严说。
陆希摇头,“龙涎香来自大海,若不是凑巧,专门去找,会让很多丧命的,没必要。这次拿来的龙涎香好好利用,能用很多年了。”
高严点头,他不像陆希那么以命为上,但龙涎香再珍贵,也不过是一种没大用处的香料,没必要花上那么多命,如果说换了皎皎口中的三七,那就又不同了。
陆希归宁,陆家能到的亲戚都到了,连侯莹带着女儿,和元尚师一起来了,陆希成亲,侯莹参加了,但并没有入新房,因为她有孕身,吴地风俗孕妇不能入新房。
侯莹的长女今年还不到两岁,软嫩嫩的小粉团一个,长相和元尚师如出一辙,备受父母宠爱,也不怕生,见笑,陆希到的时候,就见陆止和七祖姑拿着糕点逗着小姑娘。
陆言也,比起三年前,她长大很多,性格也变得文静了许多,陆琉和常山的相继去世,让陆言的打击,比陆希和侯莹更大,她是父母一下子全部去世。常山丧礼结束后,她就足足病了一年,崔太后和皇帝几乎把她当成陆琉娃娃般呵护,等闲不出崔太后寝殿。陆希婚前,娄英传出的天煞孤星的流言,让崔太后和郑启直接下了禁口令,不许任何陆言面前嚼舌根。
陆希婚礼,陆言和侯莹都来了,但姐妹三没来得及说上什么话,就被陆止等拉去应酬客了,这会陆希归宁,三姐妹总算能坐一起好好说说话了。三上回见面,还是除服的时候,但那时候气氛沉重,不比这会是陆希结婚的大喜事,姐妹三自陆琉和常山去世后,第一次这么欢快的气氛下聚会,陆言脸上也恢复了以前灿烂的笑容。╔ ╗
“就好奇问问嘛——”陆希揉着被敲痛的额头,“阿姑,对了,有好玩东西给。”
“什么好玩东西?”陆止挑眉,“上回高严不是给了不少龙涎香,难道他又有了?”高严给陆希的龙涎香,陆希分了一半给陆止。
“龙涎香是好东西,这个是好玩的东西。”陆希从身上取下一个荷包,打开掏出了一串粒粒浑圆光洁、看起来有小指指甲大小的珍珠手串。
“咦?这手串还不错啊。”陆止赞道,虽然珍珠看起来不是太大,可色泽品相都属于上等、而且最难得是每颗看起来都一样大小,这样的手串就比较珍贵了,“也是高严给的?”
“不是啦,是五树叔前天派送来的。”陆希笑着说,说着又从荷包里掏出了一条差不多的珍珠手串,“阿姑,们一一串。”
“五树?”陆止眼底闪过诧异,五叔是陆希芦苇荡的总管事,也是陆希名下的奴隶,就算他能读书认字,可哪来这么珍贵的珍珠手串。
陆希又像变戏法似地,从身后变出一个小木匣,揭开木匣一看,一阵珠光宝气闪得陆止耀眼,“这是——”那木匣里居然满满一盒全是上品珍珠。
“阿姑,偷偷,别告诉别。”陆希趴陆止肩头咬耳朵。
“说这个是养出来的?”陆止纵然有心理准备,再听到陆希的话后,也稍稍吃了一惊,但“明月之珠,螺蚌之病而之利也”这句话,她还是知道的,也有提出过想让养蚌成珠,但可惜从来没成功过。
“也不算是养出来的,是和五树叔,还找了一个祖上为采珠的老农,一起琢磨出来的。”陆希说,要说养珠,估计是陆希最清楚农活了,她前世随着太太住老宅,太太喜欢去太湖散心,太湖渭塘是出名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陆希是从小看着珠农养珠的,她没养过珍珠,可那套流程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尤其是如何幼蚌培育,选择采苗鱼,如何用豆浆喂蚌,用有机鸡粪施肥,如何选择育珠蚌、制片蚌,如何做育珠手术,她都有个大致的了解,因此她知道家里居然有那么大片的湖泊时,就想养珠了,只可惜她理论知识不错,但实践技术为零,且养珠时间也要五六年时间,她之前总是借着回吴郡的时候,先找出了珍珠蚌,然后让五树叔摸索着养出了子蚌,等后来她住回吴郡的时候,才开始真正养珠。
这批珍珠算是陆希养珠场的第一批珍珠,五树去年冬天开始采集,领着几个忠心的工精挑细选了近百粒最好的珍珠,也不敢找工匠做首饰,自己亲自钻孔,先串了两条手串,余下的珍珠全装匣子里,算是送给陆希的新婚贺礼了。
“阿姑,这两串手串,是五树叔从那百来颗中再挑选出来的。”陆希得意洋洋的说,“第二批的话,差不多还有两三年也能出来了,有了第一次经验,应该这次会更多。”据五树叔说,育珠蚌已经放养下去了。
“有几个知道怎么养珠?”陆止正色问。
“就五树叔一家,加上一个采珠,收珠的时候,也是他们亲自洗、亲自挑选的,总共不超过十个,全是签了死契的奴隶,也不是们家的家生子。”陆希说。
“做的不错。”陆止没有意陆希为什么之前没有告诉她,皎皎琢磨出来的东西,她肯告诉自己是信任自己,不肯告诉自己是理所当然,“这件事一定要绝对保密。然养出了珍珠,准备怎么办?”陆止问。
陆希沉吟了下,对陆止说:“阿姑,掌握了养珠技术的话,其实养珠也不是太难,就是太挺辛苦的,还要注意保密,家里产量也不高,说卖给外族,换点牛羊马匹什么的如何?”
让陆希用养珠去坑汉,她还真有点不忍心,但坑外族,她就没心理压力了,这会很多外族都是汉族的仇,尤其是羯族、羌族、匈奴、突厥什么的,和汉那是死活的深仇大恨!不坑他们,难道等着他们来坑汉不成?尤其是陆希想着鲜卑族的魏国,话说他们可处后世的大福地东北啊。东北三宝,可是举世闻名啊!她从不穿新作的皮草,可不会拒绝参和鹿茸,他们要是能给自己换几株百年参、送她几头梅花鹿让她采采鹿茸,她就多拿几颗好珍珠给他们。
还有那些远道而来的大食商,那蔷薇精油、琉璃**卖的死贵,她也可以卖珍珠给他们嘛!珍珠为什么贵?就是稀少、采取过程艰难,她从吴郡养出来,让那些大食商带回自己国家去,也经历了千辛万苦,她产量也不高,和天然珍珠也没什么不同。要不是陆希实记不大清玻璃配方了,只知道原料有石英,她都想烧玻璃回卖给那些外国商了,不就一堆沙子嘛!不过想想,就算现代还有不少对明知道是玻璃的昂贵造水晶饰品趋之若鹜,她也实不能说古甘心受骗,至少家也是一样,琉璃器皿非精品不要。
陆止看着陆希略显心虚的样子,心中一阵欣慰,皎皎没有被突然其来的财富冲晕了头脑,现可不是大肆卖珍珠的时候,陆家现最不需要的就是出风头,“这两串手串,们收着,这些极品珍珠,带走七成,剩下三留着送礼,余下那些珍珠,品相还不错的,全带走,残次的就磨成珍珠粉吧。”陆止说,不然留着这么多珍珠也是祸害,还没用,物以稀为贵。
“嗯。”陆希原本也是这么想的,珍珠粉有消炎的功效,如果阿兄真想准备金疮药的话,金疮药里说不定可以加点珍珠粉?
“们出去吧,别让大家等久了。”陆止说。
“好。”陆希点头。
陆希这次归宁,袁敞也来了,他和元尚师一起,陪着高严说话,陆止和陆希出来后,大家聚一起说笑了一番,又一起用了晚膳后,木木就打瞌睡了,元尚师和侯莹就先回去了,宫里也派来接陆言回去。
袁敞对陆希说:“皎皎,们大后天走吗?什么时候出发?和们一起走。”
“是吗?”
“跟着干什么?”
陆希惊喜的声音和高严戒备的声音同时响起。
袁敞没有理高严,迟疑了下,对陆希道,“要去临邛当盐官,正好能和们走一段路。”
听到“临邛”陆希笑容一滞,临邛属于蜀郡,就广都县附近,是大宋出名的盐产地,不过她很快的就恢复了自然,“表兄去临邛当盐官了?恭喜啊!们还能顺路?太好了。”
“是啊,一个走也无聊,正好可以和们路上说说话。”
高严心里冷哼,顺路个屁?一个往北,一个去西南,鬼才顺路!就那么一段官道,还一起走,他吃太撑了吗?而且他不认为和袁敞有什么话好说,正想拒绝,却听陆希附和声,“对,这样们路上就有说话了。”高严这下硬生生的把拒绝咽了下去,狠狠的瞪了袁敞一眼,袁敞只当没看见。
陆希和陆止依依不舍的告别后,就和高严一起回去了,两新婚的第四天,陆希什么地方都没去,就留家里打点着行装,将出行事宜打点差不多后,就早早的睡了,明天卯时就要出发了,最晚寅时就一定要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终于能开启新地图了,最近觉得高严活的太滋润了,放只吉祥物出来。
养珠技术,早在900多年前的宋代,我国就开始了小规模的人工养殖珍珠,这项技术至明代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只不过一直发展的不是太好。
珍珠在古代是很珍贵的宝物,这种珍贵甚至是带着无尽的血腥的……在明代嘉靖年间曾发生过“以珠易人”的惨剧,死伤珠民数千人,皇家才得到八十两(约2.5)珍珠。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道:“合浦县中有梅、青、樱三池。采珠人长绳系腰,携篮入水,拾蚌入篮,即振铃,舟人即取之。若有一线之血浮水,则葬身鱼腹矣。”
这话就是说采珠人稍有不慎就会受鲨鱼之害,或者因为来不及浮出水面而缺氧憋死,那些“望恶鱼而急浮至伤肢断臂者”和“一缕之血浮于水面,舟人恸哭”的场面,可谓惨不忍睹。别说看了,我看这段文字描述,都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