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醉翁之意

椰子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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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将小萝莉放下,让她先跑到一边去。

    小萝莉跑到了一边,小混混还以为小萝莉会跑了,但是小萝莉居然跑到了死胡同墙边,然后就蹲在了那里。

    “你们看,我的猫咪就是这名聪明。”

    林宇没有心情听他说些废话,直接就是一拳,向着为首的脑袋冲去。

    林宇经历了阿凡达最好的战役过后,他的腐肉堆积已经堆积到了三百八十层了,已经可以开启八门遁甲的最后一门死门了。

    而同样的,这也给林宇带来了强大无比的力量,最后的结果就是……

    “咔嚓!”

    脖子断裂的声音,以及头骨骨裂的声音传来。

    被林宇打中的那个白人,脑袋以一种正常人不可达到的角度,弯曲了。

    后脑勺和后被已经是成为了零距离接触了。

    “看来力气还是差了点,我还以为能打碎他的脑袋呢……”

    林宇淡漠的语气,但是听在其他人的耳中却是如此的刺耳。

    “你这个混蛋!”

    他们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有人能做到这样的地步,其中一个黑人就直接掏出了手枪。对着林宇就是射击。

    但是……却没有破防。

    只从学会了灵术·石过后,林宇一直都是将其开着的,而他也知道了对策协会发的制服有什么用。

    灵术·石,是将体内的灵气形成一个类似于衣服一样的灵气衣,穿在身上,可以抵挡攻击,如果实力足够的话,就算是子弹也不是不能抵挡的。

    使用灵术的时候,都是本能与理性共存,也就是说使用者会顾忌到身上的衣服,让灵气出现在衣服之外。

    这样的话,一般的时候是不会有问题的,但若是遇上危险的战斗,使用者的精神往往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那时候身上的衣服被灵气撕碎。

    一旦控制不好,灵气就会直接出现在使用者皮肤外,根据情况将会影响到衣物。

    而对策协会的制服却不会有着这样的烦恼,里面有着以为异能者创造的特殊材料,只要灵气完全侵入其中,那么灵气就会自动识别这套衣服是使用者的皮肤。

    这当然不是一个异能者能够做到的,但是一群异能者就不一定了。

    所以林宇也就花了四功勋点又是买了一套,以作备用。

    他现在穿着的,就是对策协会的制服,而手枪,根本就无法击穿林宇的灵术·石,所以子弹也是被弹开了。

    “怪物!”

    这下,他们是真的慌乱了,抢都打不死,那他们该怎么办?

    逃啊!

    但是,他们逃得了吗?

    答案很明显,不可能。

    林宇燃烧自己体内的魔力,激发炽魂,他的攻击速度立马飙升。

    然后他上前,一拳一个,将他们群不杀死。

    因为他一直都开着灵术·石,所以血液什么的都已经被他体外的魔力阻挡在了皮肤之外,因为身上这套衣服的特殊性,所以衣物也是干净的。

    林宇找了个旅馆住下,变形金刚的剧情大概有着三到四天的时间,所以林宇也就只是开了一周的房。

    第二天,林宇一早起来,就抱着小萝莉在萨姆家外,等待着。

    果然,萨姆开着大黄蜂出来了,而他也是看到了林宇。

    与其说时看到了林宇,还不如说是看到了小萝莉。

    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小萝莉真的是颜值逆天了,要不然昨天的那五个家伙也不会一直想抢走小萝莉。

    “嗨,你带着小萝莉出来散步啊?”

    “是啊,你呢?看你这个样子,应该是要出门吧?”

    “啊,我要去参加一个派对……”,说到这里,萨姆看了看林宇怀中的小萝莉,道,“你要一起吗?带上小萝莉?”

    “当然可以了,反正我也很无聊。”

    “那真是太好了!”,萨姆很高兴,“不然我把小萝莉放在前排吧……”

    说着他就想从林宇手中接过小萝莉,但是小萝莉一个转身,就躲过了萨姆的双手。

    而且还很人性化的露出了一个不屑的表情。

    “看来她不想你抱她。”

    “她?她是一个女孩?”

    在西方,没有雌雄这种说法,只有男孩女孩,而且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动物,都是用的“他”和“她”。

    “当然了,难不成你觉得她像个男孩吗?”

    看着小萝莉,萨姆不得不说,自己有些着迷了。

    如果和我家魔药在一起的话……额,好吧,还是有些差距的。

    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在萨姆接了他的一个朋友后就带着林宇来到了一个公园的湖旁边,那里有许多年轻人在玩耍,年龄都和萨姆差不多。

    一路上,萨姆还不放弃和小萝莉接触,但是很可惜,小萝莉理都不理他,冲分摆明了自己的高冷心态。

    在萨姆将大黄蜂听到路边之后他就异常紧张的对着他朋友说道:“噢,我的上帝,是米卡拉在这这儿。”

    “我们不要胡来好不好?我还行吧?”

    萨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后就对着自己朋友说这话,希望自己是一种非常好的仪表来接触自己的女神,而且他还想着自己手上拿着小萝莉最好,这样他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吸引到自己女神的注意力。

    没看到很多女生的目光已经被林宇吸引了吗?这都是小萝莉的功劳。

    原来萨姆一路上的作为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啊,靠着小萝莉的颜值,来泡妹。

    怪不得林宇提出要求的时候他答应的如此爽快。

    看着萨姆的表现,林宇什么感觉都没有,毕竟他一直以来都是为了生活,所以也就没什么心思去耍女朋友了。

    再说了,现在的女孩都是比较现实的,而林宇一个孤儿,当然没有几个人看得上他了。

    跟何况,大学生活可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大一是要上早晚自习的,也就是到了大二时间才会多了起来。

    不过前提是你没有挂科,甚至编级,不然的话……你很可能上五天课,其中四天满课,而且还会有着课程冲突,这样的话你想不挂科就更难了。

    简而言之,就是大学生活并没有那么美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