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中二少年,我们不约!1

独孤雨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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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凌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子怨恨,恐惧,气愤……之类的复杂情绪,那显然是原主的。

    她还没想好要怎么回答,门外就有人喊:“赵东,沈泠现在是我女朋友。”

    莫凌又向门口望去,那里站着一个穿着白色校服的少年,黑色的头发干净利索,身上领子的纽扣扣的一丝不苟,他眉眼干净好看,鼻梁高挺,薄唇微抿,阳光从他身后洒下来,给他周身笼罩一层光辉,仿佛从天而降的天使一般。

    莫凌的眼睛莫名的湿润,心里涌出一股高兴,内疚,庆幸的情绪。莫凌无奈的擦了一下眼角,这是怎么回事?

    少年看到莫凌的动作,走过来来到莫凌身边,“别怕,有我在。”

    两个少年对立在另一边,仿佛两个极端,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

    赵东看着少年,邪邪一笑,“你的女朋友?那你可要看好了,看你能不能守的住她!”

    然后他一脚踢开挡住他的椅子,离开了。

    少年看着莫凌,“我送你回家吧。”

    想到原主之前的情绪,莫凌点了点头。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虽然好像是男女关系,但两个人还是保持着距离,不像是恋人,也不像朋友。

    莫凌与少年告了别,一言不发的回到家里,母亲已经做好了饭菜,莫凌默默用完了饭菜,说道:“我去写作业了。”

    沈母点了点头,嘱咐道:“写完了早点休息。”

    莫凌点了点头。判断出原主的愿望可能不是因为家庭暴力之类的。

    回到房里,莫凌开始整理起记忆来,原主的确不是因为家庭暴力的,而是因为一场恋爱。

    原主很漂亮,是学校校花,她的长相是那种清纯类型的,不同于上一个原主,她的清纯,带着少女的天真,有带有少女成长的妩媚,两种矛盾的气质体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是极其吸人眼球的。

    但原主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全部心思都在要考一个什么样的好大学上,可以说,这是一个一门心思只有学习的女孩。

    直到她开始被一个男孩追。

    男孩名叫赵东,每天给原主送花,写情书,甚至在教室大胆的示爱。

    周围的女生都有点嫉妒原主,毕竟被一个男孩当众示爱,而且还是一个很帅的男孩示爱,这算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但原主并不这么认为,她被吓到了,男孩会坐在她身边,并且向她靠近,让她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和男生那么近过,而且这种亲近的距离让她很不喜欢!

    她拒绝了赵东很多次,但赵东依然我行我素,原主这个年级的人总会看一些言情小说,也会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但很显然不是赵东这样的,她想到如果找了个男朋友,那赵东会不会知难而退?

    原主想了很多,最后选择了江浩然进行告白,之所以选择江浩然是因为两个人因为都是好学生的缘故,经常在老师的办公室遇到,所以还算熟,而且原主认为江浩然也是好学生,他就不会想和自己谈恋爱,而且他不会像赵青,在她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离她很近。

    于是原主向江浩然求救了。

    不知道江浩然出于什么原因,同意了,原主以为这样赵东就不会再来骚扰她,但赵东并没有放弃,并撂下狠话,原主早晚有一天是他的。

    周围的人在兴奋的吹口哨,原主却如坠冰窟,好在江浩一直安慰她,她才有勇气继续上学。

    直到江浩然出了意外,死在一个小巷子里。

    原主抱着江浩然的尸体,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认为江浩然的死跟赵东有关系,因为江浩然死的那天,有人看到赵东跟江浩然在一起,但这个人一点也没有对江浩然死的愧疚,他对她的追求还更加猛烈,而且听别人说,赵东是混黑道的。

    原主想给江浩然报仇,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一直都过的浑浑噩噩,高考也没考好,在赵东又追求原主的时候,原主爆发了。

    她找到跟赵东作对的黑社会老大,给他做了情妇,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赵东的命!

    赵东在黑社会的围追堵截,渐渐成长起来,最后还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当他知道他受到追杀是因为原主,并没有对原主进行报复,并歉悔道:“当初是我太年少轻狂,不小心害死了江浩然,你也对我追杀过,我们就此两清。”

    两清?原主忍不住笑了,说的倒是简单,可人死了怎么复活?赵东的红颜知己告诉沈父沈母她都做了什么,沈父沈母羞于有这样的女儿,她靠的黑社会倒了,家也回不去,但她不能就此放弃。

    她又投靠了别的黑社会老大,成为了别人的情妇,要求还是一个,要赵东的命,但这并没有用,反而让赵东越来越成长起来,并在一次次生死相依,对那个女孩产生了爱意。

    两个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原主坐在小出租屋里,感到了莫大的绝望,她不明白为什么就是杀不了赵东,已经过了那么久,为什么赵东还是没死?江浩然是不是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杀人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过的那么好,是不是苍天无眼?

    在那个小出租房里,原主吞安眠药自杀了,临死之前她后悔走上了这条路,让沈父沈母蒙羞,尽管这条路她也不想走,可那时候她太年轻,什么也不懂,选择了最差的一条路去报仇,赵东是黑社会,原主可以去当警察,就算赵东不是黑社会,也有更多正规的途径可走。她更后悔的是去找江浩然交往,如果不是因为她,江浩可能现在活的好好的。

    原主的愿望是希望江浩然能够平安的生活一辈子,过的幸福快乐。如果江浩然被人杀死了,那就要为他报仇雪恨!莫凌有些头痛的揉了揉太阳穴,这个时间段,江浩然已经跟原主交往了,莫凌来的刚好晚了一天,莫凌决定明天就去跟江浩然分手。

    想到之前特地向白夜要的东西,她看着手上腕处的手镯,之前她只是试试了一下手镯的坚硬程度,如果易碎的话还要莫凌费尽心思保护手镯,现在该试试手镯的作用了,莫凌把手摁了上去,心念一动,她瞬间离天花板特别近,她低头一看,肉身已经趴在桌子上,像是睡着了,她伸出手指探了探她的鼻息,还活着,她瞬间兴奋了起来。

    灵魂回到肉身,开始做各种实验,不再用手刻意放到红痣上,而是用身体的其他地方接触,莫凌发现触发灵魂离体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碰到手镯,另一个则是心里的确有想脱离肉身的想法。这样就算莫凌不小心碰到手镯,也不会灵魂离体。

    可是想到中学生不能带首饰,莫凌想着如果这是一块手表就好了,手上突然发起白光,白光散去,莫凌手腕上就变成了手表,

    莫凌吃惊的又试了试,灵魂离体的功能还在,手镯变成了手表!

    啧啧啧,不愧是白夜的东西,果然牛掰!

    练了一晚上的武功,莫凌出了门。

    才走了几步,一群骑着摩托呼啸而过的少年在莫凌旁边大声的喊着:“大嫂!”

    如果是原主,早就丢脸的快将头埋到胸里去了,偏偏这些中二少年还以为她害羞,喊的更加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