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剑法动人心

长戟大兜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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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法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噼斩、穿刺、横切,力量够大、速度够快,出手的时机准确,用一把够分量的好剑,能一剑杀死对手才配称剑法!那些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没有用!”

    博朗镇警卫队副队长哈利随手把两片橡木杯子丢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说道:“你还记得李察吧?区区一个平民,连觉醒专长的资质都没有,以为通过努力就能超过职业者。他天天练剑,天天练剑,整个人都练傻了……他玩剑是玩得不错,能拔剑削断蜻蜓的翅膀,一剑刺穿六片落叶。他没事还喜欢找我们比剑,我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我连裤带都被他削断了……整个冒险团的人还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级剑士的实力,我们愚蠢的团长居然带我们去集骨者活动最猖獗的荆棘平原发财,结果呢?”

    “……和兽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战,李察那个白痴瞬间刺中一只豺狼人六剑,然后被豺狼人扑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脸。我们当时都懵了,幸好你冲过去,一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斩,把那只豺狼人砍成两段,总算稳住了局势,可我们还是折了十几个伙伴,就连尹娜都死了。”

    哈利的声音变得暗哑,隔了一会才若无其事地耸肩说道:“从此以后,我只相信能杀敌的剑法。”

    老战友低落的情绪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绪带到三十年前,那时候,他从军团提前退役,带着一帮亲密战友加入一支冒险团。老团长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个漂亮的女儿名叫尹娜,是哈利暗恋的对象。正因为哈利的极力要求,他们才选择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铁级冒险团。

    后来,老团长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个很厉害的剑手。那个人就是哈利一直记恨的李察。两人之间的仇隙都是为了团长的漂亮女儿,哈利喜欢尹娜,而尹娜又青睐李察,但李察对尹娜毫无感觉,多次拒绝对方的大胆示爱。这才是让哈利无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断地挑衅李察,两个年轻人终于当众比武,结果哈利输得很惨,连裤子都掉了。军团出身的战友们不服气,轮番挑战李察,也无一例外的落败。只有巴托姆拒绝李察的邀战,他当时还以为李察已经掌握镜之心。

    巴托姆选择避战可以说是改变了冒险团所有成员的心态,也改变了大家的命运。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李察和尹娜早就化成泥土,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巴托姆没想到哈利还是对此耿耿于怀。他找哈利来商量事情,可不是想听对方回忆过往。

    巴托姆感到无语,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小刀,迅速在一个完好无损的橡木酒杯上轻轻点了一下。橡木酒杯“卡察”一声,裂成两半。

    哈利勐地抬头,惊讶地说道:“头,你这是……”

    红狮巴托姆哈哈一笑,说道:“我们已经退休十几年,我闲得没事做,也琢磨剑法技艺。”说着,他拿起两片橡木杯,仔细端详片刻,叹了口气,将杯子递给哈利,颓丧地说道:“我钻研剑法技艺十几年,比不上一个还没长胡子的小家伙。”

    哈利检查了两片橡木杯子的断面,发现一个是裂开的,而另一个断面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为什么要练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宽慰他,干巴巴地说道:“头,你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没用多少力气,刀口只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摇了摇头,肃然说道:“在战场上,军队有不能后退,血战到底的理由,但冒险者和军队不同。冒险者尽量回避战斗,如果非打不可,那什么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质发挥到极限。冒险者的战斗比军队的战斗更复杂,也更凶险,不到确定生死的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输谁赢。”

    “当初,我们第一次遭遇兽人集骨者,还没有从军团战士转变为冒险者。那次惨败其实不能怪李察,就算没有他,我们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才能完成由军团战士到冒险者的转变。”

    “你要知道,强攻集骨者营地,抢夺它们收集的财宝,是我们一起鼓动的,因为强攻是我们最熟悉的军团战法!李察,只是给了老团长同意强攻的勇气而已。”

    “头,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十几年前,我意识到我的职业者之路已走到尽头,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东西,希望能通过磨练剑法技艺掌握‘镜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晚两年遇到李察,凭他对剑法境界的执着追求,或许会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馆老板这么说,等于承认磨练剑术技法是掌握镜心的一条途径。

    “不过,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话锋一转,改口说道:“他一个没有觉醒专长的平民,为了练剑,不去工作,耗尽家产。最后为了混一口饭吃,自己没有一点冒险经验,就加入冒险团。他如果能活下来,才叫稀奇。”

    哈利高兴地说道:“就是,一个没有觉醒资质的平民,应该卖身给名门当奴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升从者……当什么冒险者嘛?”

    巴托姆眼睛一亮,笑着问道:“你也觉得卖身当名门奴仆,比当冒险者好?”

    “城邦里的人不都这样吗?有点本事的人先想办法进名门,名门不收才跑去当冒险者。”哈利看了巴托姆,狐疑地问道:“头,你今天是怎么了?整个人怪怪的……”

    “被维尔托克吓的。”巴托姆如实说道:“我以为他不会用弯刀,但他竟然拿弯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开杯子,却没有碰到吧台表面。”

    哈利悚然一惊,试着问道:“他难道是‘境心’强者?”

    巴托姆摇头道:“或许是,或许不是,总之,他的剑法技艺已登峰造极,不输给当初的李察。你知道什么样的人会钻研剑技?”

    “天天能吃饱,又没事干的人……就是高地名门的那些人。”

    哈利犹豫着说道:“科尔说维尔托克不是名门子嗣。”

    巴托姆沉默片刻,说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我今天找你来商量,你觉得我们把维尔托克变成自己人怎么样?”

    哈利大惊失色,急忙问道:“头,咱们说好的事情,你不会后悔了吧?”

    巴托姆牛眼一瞪,痛心疾首地反问道:“后悔什么?后悔把维尔托克卖掉?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攒了多少财宝?多到我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但我还是让莎拉照顾维尔托克,就是要告诉别人,维尔托克这块肥肉,冒险者之家要分大份的!因为,我们不能露出半点虚弱,哪怕我根本不在乎维尔托克带来的利益,否则一群饿狼就会扑上来,把我们连皮带骨都吃下去。”

    哈利默然许久,呐呐说道:“我们还有莎拉大姐……我们和钢岩大人的关系好。”

    红狮巴托姆气急反笑,用烟斗敲哈利的脑袋,恨很说道:“你给我睁开眼睛看看,我们苦心经营的局面,那些年轻的小子有谁能撑得起来?对了,还有钢岩,他是崇信地母的塔窟族,就像守护领地的狮子,遵守弱肉强食的地母之道。谁来掌管博朗镇,对塔窟族和赫默族都一样。”

    “就算我们肯放弃博朗镇,回主城买地养老,还是会有人闻着财宝的味道,追过来。除非,他们知道,动我们这些退休的老家伙,一定会遭到残酷报复!”

    “到了今天这种地步,我们不能没有势力。”

    巴托姆咬着烟斗,缓缓说道:“主城的高地名门派系复杂,斗争激烈。我们投靠任何一派,都会被另一派当作敌人。而且,我们有名门想要的财宝,没有名门看重的人才。我就担心献出财宝,投靠名门派系,最后还被当成弃子。”

    “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烦恼。”

    “谁?”哈利好奇地追问道。

    “维尔托克的姐姐,丽娜。”

    巴托姆暗自想到:“那个女人真厉害,她清楚我们的处境,所以把维尔托克托付给我。而维尔托克随手一剑就改变了我的想法……她这是打算招揽我们这股势力,为她所用?”

    红狮巴托姆摇了摇,收敛发散的思绪,对哈利说道:“不管维尔托克是落难的名门贵胃,还是其他什么人,总之,他有天分,有前途,而且他现在失忆了,正是和他培养深厚感情的好机会。他姐姐丽娜倒是看到这一点,才放心地把他交给我们。你给我动动生锈的脑子,好好考虑一下,该不该招揽维尔托克,或者在将来以从者的身份追随他?”

    “这是一场关乎我们命运的赌博……所以,别着急,边看边想,想清楚再告诉我。其他几个老伙计,我会挨个找他们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