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天书换命

万里秋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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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隐的情况也并没有比张无心好到哪里去。

    他原本以为,即使张无心功夫比自己略高,但在这深山密林之中,自己凭借忍术,杀掉张无心并非难。

    他一心想先杀张无心,有两个原因。

    一是要掩护胭脂豹,如果他再不出手,胭脂豹就要被张无心发现了。

    二是他的最终任务是要刺杀萧风,而他杀萧风时,张无心一定会在身边。

    在那种时候公平对垒,自己很可能打不过张无心,那还不如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先干掉张无心。

    可让雾隐没想到的是,张无心虽然没学过忍术,但这家伙就是个武学天才,在任何环境下,他都能迅速适应。

    雾隐上天入地,木土水金各种忍术试了一遍,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成功了,但张无心总能在间不容发的间隙里逃脱性命,只是在身上留下新的伤痕。

    七天了,这七天高山密林的生活,让能在粪坑里潜伏的雾隐都有些受不了了。山里已经开始有蚊子了,他也被咬得很惨。

    最关键的是,这场猎杀并非是单方面的,他在猎杀张无心,张无心也在猎杀他。他有一次在树杈上睡觉,也不知怎么被张无心发现了端倪。

    张无心连发三支飞镖,幸亏树冠高大,树枝茂密,两支飞镖搭在了树枝上,第三支虽然命中了他的屁股,但飞得太高已经威力大减,他才侥幸没有被打落坠地。

    如果张无心随身带着弓箭,没准那次自己就完蛋了……

    所以雾隐决定尽快结束这场自己生涯中最艰苦的刺杀行动,尽快完成任务,回到严府好好休息一下。

    雾隐从身上拿出一个小瓶,倒出里面墨绿色的液体,涂抹在刀锋上。

    他原本并不想用毒的,因为这个时代的毒药,远没有后世的毒药厉害。真正能见血封喉的毒极少,而且越厉害的毒药,保存期越短,也极其昂贵。

    但现在他没办法了,只好把最后的存货用上了。这毒虽然达不到见血封喉,但让中毒者一天之内失去战斗力是没问题的。

    一个失去战斗力的人,自己杀起来还不是易如反掌?

    张无心的位置很隐蔽,岩石、树丛,把他遮挡得严严实实。但雾隐是追踪大师,仔细搜索下,还是发现了他的痕迹。

    大雨掩盖了雾隐的脚步声,也阻挡了张无心的视线。当雾隐忽然暴起时,张无心才反应过来。

    但大雨也同样阻碍了雾隐动作的速度,虽然他使用了水遁之术,让自己在雨水中像鱼一样地摇摆,以减少泥泞地面的阻碍,但仍是不如平时快速。

    因此张无心得以躲开他的第一刀,两人在大雨中刀劈剑砍,瞬间交手十几次。

    雾隐眼看雨水浇在刀锋上,墨绿色正在迅速变淡,一咬牙,拼着自己肩膀上挨了一剑,一刀划破了张无心的胳膊,然后,翻身后退,隐没在雨雾中。

    张无心提着剑,望着眼前的雨雾,感受着胳膊上传来的阵阵刺痛,逐渐变成了麻木,他的瞳孔猛然收缩了,踉踉跄跄地后退,靠坐在岩石上。

    鞑靼骑兵大军开拔,直接杀向了密云城。萧风的“黄骠马”在山上时被他放跑了,此时他并无坐骑。

    俺答汗要赐给他一匹汗血宝马,萧风直接拒绝了,说自己这两天腰疼,大概是从山上滚下来时摔倒了,骑不了马,要求坐车。

    俺答汗无奈,只好让人准备了一辆大马车,铺上毛毯和棉被,让萧风舒舒服服地躺在里面。m.

    萧芹看着陪在萧风身边的胭脂豹,一脸的桃花盛开,容光焕发的样子,忍不住微微一笑。心想萧风的腰大概不是从山上摔坏的,而是累坏的。

    “女人,还是跟了男人后才更像女人。以后你就是我萧家的女人了,我自然不会难为你,不会再拿你当普通教众看待。

    你姐妹二人欺瞒我的事,我也就此放过。至于以后萧风给不给你名分,那是你自己的造化,我却帮不了你。”

    胭脂豹惊讶地抬头看着萧芹,然后赶紧低下头,羞涩的点头。萧芹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明白,胭脂豹的兴奋点和惊诧点来自哪里。

    昨天夜里,萧风亲口承诺,他做主,替俞大猷认下这门亲事,他有信心说服俞大猷接收胭脂豹。

    “你姐妹二人帮着严世藩对付我的事,我也就此放过。至于以后俞大猷给不给你名分,那是你自己的造化,我却帮不了你。”

    萧芹又转过头来对萧风说:“风弟,你要留下胭脂豹在身边吗?只要你开口,我就答应你。”

    萧风也笑眯眯地看着他:“有条件的吧?”

    萧芹点点头:“你要答应留下来帮我,答应和俺答汗合作。”

    萧风摇摇头,萧芹脸色微变:“风弟,我虽不肯杀你,俺答汗却未必。

    他是个枭雄,虽然很欣赏你,但若不能为他所用,他定然会宁杀勿纵的。你真的想死吗?”

    萧风赶紧摇头:“天底下哪会有想死的人,我昨晚想了一夜,已经想通了一件事。

    你跟我是亲戚,俺答汗却不是。他欣赏我,也无非是欣赏我的测字道法罢了。

    所以我虽然不愿意投靠他,但我却可以把《仓颉天书》交给你,以此换取性命,不知可否?”

    萧芹皱起了眉头,这个条件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

    《仓颉天书》是萧家至宝,按理说换萧风一条命并无不可。只是传说之前萧家人就没有能学会的,也因此《仓颉天书》被当成了假货。

    可如今萧风已经学会了,这说明什么?不是书不对,是人太笨。学不会也就罢了,还编出什么诗词来遮羞,说只有那种如鬼如仙的人才能学会,这不是胡扯吗?

    人们都有个弱点,那就是总是相信自己比别人更聪明。越是聪明的人,在这方面的弱点就越厉害。

    萧芹自认是天下最聪明的人,当然也是萧家历史上最聪明的人。今天见到萧风,感觉这个弟弟虽然也很聪明,但肯定盖不过自己去。

    他既然能学会,我当然也能学会,只要《仓颉天书》在手,我一定能学得比他更好,更快!

    他一天只能测一个字,没准我能一夜三次!哥就是这么强!

    自己如果学会了测字,那萧风对俺答汗来说,确实是可有可无了。因此他点点头,同意了萧风的条件,但又加了一注。

    “你突围时所用的霹雳箭,是一种极其厉害的火药,这个火药的配方,也要交出来的,否则我没法保证这笔交易。”

    萧芹本以为萧风会犹豫一下,不料萧风极其痛快的就答应了。

    “这不算什么,本来就是小玩意。就算双方都有了霹雳箭,也改变不了什么。决定战争胜负的,从来都不是武器,而是人!”

    萧风这话说的义正言辞,带着指点江山的大气和睿智,一时间连萧芹都被震住了。

    “这话说的好霸气!”

    萧风心想,你不知道这是谁说的,天底下还有比他更霸气的人吗?

    萧芹微笑点头:“那就都交出来吧,我保证你死不了。”

    萧风无奈的摊开手:“东西不在我手里,我怎么交给你呢?”

    萧芹想想也是,萧风没可能把《仓颉天书》随身携带,于是表示理解。

    “你把《仓颉天书》放在哪里了?家里吗?”

    “入世观,在我的二观主手里。”

    萧芹哦了一声:“理当如此,放在家里未必安全,倒是放在入世观里,一般人既想不到,又找不到。

    想从千手如来手里偷东西,只怕难如登天。那你如何让人取来呢?”

    萧风苦笑道:“这正是我最为难的地方。当初我将书交给他时,再三吩咐过,除非我本人前来,否则任何人,拿着任何信物,都不能取走这本书。”

    看着萧芹皱起的眉头,萧风赶紧摆手:“这不能怪我,这书就是我的命根子,我当然要用最严苛的条件保护它。我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要用它来换命啊!”

    萧芹沉吟许久:“风弟,你要明白,我不可能凭你三言两语,就把你放走的。就是我愿意信你,俺答汗在没看见《仓颉天书》之前,也绝不会同意的。”

    萧风叹了口气:“所以,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让胭脂豹去试试看了。”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