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凌霄进城 1

萧风墨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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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霄还是比较好找的,挺拔的身姿,出众的样貌,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

    墨雨找到凌霄这里的时候,正看到龚悦悦一脸深情地看着凌霄,嘴里念叨着什么。反观凌霄,眼里只有他挥动的锄头!视美女如空气。

    啧啧啧,看来爱情的力量真伟大!不知这单相思算不算爱情?

    也有人则一言难尽的望着龚悦悦,这龚知青真勇啊!上次被凌知青一脚踢飞,住院住了半个月,就这竟还没死心。

    也让人不得不感叹凌霄的魅力之大!

    围观众人都不禁为她捏着一把汗:这幸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果只有他们二人,说不定凌知青又是一脚。

    村里的未婚小伙子却忍不住心中嫉妒:这么漂亮的女知青,凌霄居然还看不上,这要是自己,要半条命都舍得!

    一个偷偷爱慕龚悦悦许久的吴姓小伙子,实在看不得自己心爱的姑娘委屈,径自来到了龚悦悦身旁,未语脸先红:

    “龚知青,你……你这么好,是……是凌知青配不上你。”也许是第一次和心爱的姑娘说话,紧张的都结巴了。

    你确定这句话说的不违心吗?

    众人一脸无语。

    凌霄伸手拍了拍,这个身高只到他耳根的吴姓小伙子的肩膀:

    “对,龚知青这样的,我确实配不上,大兄弟,也只有你这样扎实能干,一表人才的才配得上。”

    众人“……”

    更无语了。

    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好吗?

    龚悦悦脸色青白交加,咬着牙怒瞪一眼吴姓小伙:“要你管,你算哪根葱!”就跑了。

    小伙子一脸深情的望着龚悦悦跑远的身影,眼里划过受伤。

    “我说吴明,你这闷声干大事啊!什么时候搭上龚知青的,来说说。”一魁梧青年一把揽过吴明的肩,戏谑的问。

    “没,还没有。”吴明脸更红了。

    “那你这不行啊!来,让大伙给你传授传授经验。”

    又一小伙子挤了上来。

    几人扎堆一起开启了追女人课堂。

    这时,凌霄也看到了站不远处的墨雨,立马咧嘴就笑,惊喜地道:“你啥时来的?”也不知看到了多少。

    看到我需要表现的这么高兴吗?墨雨暗想。

    凌霄怕小姑娘觉得他招蜂引蝶,又怕小姑娘认为他是个冷心冷情的人,一时间患得患失的。

    “表现的不错,”不喜欢就应该果断拒绝,不给对方留幻想,也好让对方尽快寻找下一个目标,说不定转角就遇到真爱。

    喜欢保持暧昧关系的都是渣男(女)。别说什么不好意思撕破脸,要给对方留面子。

    这些都是屁话,一方会觉得他(她)没有明确拒绝,说不定我还有机会,最后继续纠缠。

    另一个会认为我没有答应他(她),对方的行为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她(他)这么做的。

    所以墨雨很认可凌霄的做法,如果对方继续纠缠,那就是对方的问题了,什么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凌霄给找个平整的地方,把肩上的毛巾铺在地上,让小姑娘坐下。

    “再等我几分钟,很快就刨完了。”

    “嗯 。”墨雨听话的坐了下来。就是太阳太大了,不宜久待。

    有小姑娘在一旁看着,凌霄感到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把铁掀使得虎虎生风!

    另外几个男知青看着判若两人的凌霄,心下震惊:这喜欢与不喜欢表现得也太明显了吧!

    他们这次也算是看明白了,这龚知青是彻底没戏了,不但是龚知青,这红旗公社所有的爱慕凌知青的女人都没戏了。

    特别是梁博寒知道凌霄昨天又是在墨雨家吃的饭,心里嘿嘿偷笑。

    一位长着娃娃脸的男知青小声问梁博寒:

    “博寒,这凌知青平常总是冷着脸,我都不敢和他说话,你们住一个屋,他和你说话不。”

    “当然说了!凌知青人还挺好哩。”当然好了,梁博寒想起昨天吃的肉,又想流口水了。

    这会天特别热!好多人都是干一会儿,就要喝点水,再擦把脸,然后继续干,每天这么高强度的劳作,都是为了一家老小能够有粮,不被饿死。

    就这样,依然是吃不饱,穿不暖,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时代,劳力付出最多,收入却最少的就是农民。

    凌霄完成任务,回头看着陷入沉思的女孩,稚嫩的脸庞上有着不符合这个年龄的独特气质。

    太阳太晒了,凌霄不得不打断墨雨的沉思,伸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

    “走,赶紧回家吧。”

    ……

    凌霄先回到知青院,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就去了墨雨家。

    大门敞开着,墨雨正在厨房里收拾鹿肉,给凌霄装的多一些,她只留下一小部分。

    只要山上有猎物,吃肉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空间里还有一只野鸡呢。

    凌霄不想拿那么多,但小姑娘不同意,凌霄争论不过 只能妥协。

    墨雨感觉他并不是把这些肉带回知青院。但也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爱送谁不是她该操心的事。

    “我明天再来找你!”

    自己先去看看情况,下次就可以带着小姑娘一起去了。

    凌霄背起背篓,和小姑娘告了别,找条偏僻的小路,往公社方向赶去。

    他想到公社找人再开介绍信,因为他下意识不想让村里人知道他去哪,特别是那个大队长,给凌霄的感觉很不好,只要明天上午回来就行。

    他要找的是林未郁在信中提到的人,当初也是这个人去村里给他送的信。

    林未郁告诉他这人不会泄露他的行踪,有什么需要也可找他帮忙,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

    不管是谁安排的,只要办事就行,他信自己的兄弟!

    凌霄半小时不到就到了公社,这半年来也来过几次,都是到供销社买东西。

    整个公社的政府部门都离得不远,武装部,医院在西街,派出所和粮站在东街。

    占据位置最好,建筑最新的则是近几年成立的‘gwh’。

    凌霄不想耽搁时间,他想尽快赶到城里,所以直接就去了粮站。

    林业看着眼前这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心想:这气派,一看就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

    上次去送信,由于还有其他急事,只匆匆一瞥,虽感叹他容貌出众,便也没有更深的感受了。

    如今站在眼前,便发觉他的不凡,身姿挺拔如松,气质刚硬,一看就是部队出身。

    林业赶紧倒茶,恭恭敬敬的请凌霄坐下。

    “呵呵,凌知青,走了这么远的路,赶紧坐下歇歇,喝口水。”

    凌霄顺从点头应下,不管怎样,求人办事,总要有个态度,说上几句话是很有必要的。

    凌霄卸下背篓,放在一边,坐下来后,刚刚的气势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大男孩,还有点青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