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对不起,叨扰了

程小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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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耀扬的话,我那几欲痛碎的心脏又蒙上了一层寒霜。

    “我们是姐弟,不可以生孩子。”这是个伪理由。

    耀扬露出阳光般的笑容,“心心,我们不是姐弟。从九岁那年起,我就想要终生呵护你。”

    我执拗地拆台,“那只是怜悯和同情。”

    “不,怜悯和同情总有生厌的时候,可是我没有。我想把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都给你,我不要你受到任何伤害……”羞赧地停顿片刻。

    “耀扬,我只把你当作亲弟弟。”这才是最正式的理由。

    “因为蒋少恭,是吗?”耀扬的气声黯淡下来。

    我毫不避讳地点头,“是的,我爱他。”

    这是我第一次正面承认自己爱三叔。

    耀扬的眉心皱起了疙瘩,“昏睡这三年,我们之间错过了太多东西……”

    我无言以对。

    ——如果当年耀扬没有出车祸,正值情窦初开的我们也许真的就能萌生出某种特别的情愫。

    毕竟,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可是老天没有给我们这样的机会。

    他沉睡三年,而我,遇见三叔,爱上了三叔。

    “心心,能不能答应哥一件事?”耀扬又以兄长自居。

    我踟蹰着,“你说说看……”

    他凝眸望着我,“给哥一次机会。”

    “什么机会?”我懵然发问。

    “别急着跟蒋少恭结婚。等哥身体痊愈之后,给哥一次跟他公平竞争的机会。哥想追你!”说话时,眼神特别坚毅。

    我的眼泪克制不住地涌了出来。

    等他身体痊愈……

    这个机会就算我想给,也没有实现的可能了。

    “为什么要哭?你就那么不希望被哥追求吗?哪怕到头来你还是没能喜欢上哥,至少,哥追过你。今生无悔!”他的眼睛也渗出了水雾,“如果连试都没有试过就判哥落败,哥不服!”

    我擦了下泪水,轻咳之后才说出话来,“我答应你,一年之内不结婚。等你痊愈了,让你追……”

    他开心地笑了,“乖。再有,不许再叫‘耀扬’了,要唤我作‘哥’,听见没有?”

    “我的生日比你大几个月呢!”我抽泣着强调。

    “傻丫头,你的生日不准确。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是哥哥。”他有点耍赖。

    我不再跟他争辩,尽可能称他的心,“好,你是哥。”

    “来,唤一声!”他兴致很高。

    “哥!”我又险些哽咽出声。

    “心心好乖!”他的笑容干净得像一掬清泉,“别哭!哥知道,这三年苦了你。等哥好了,一定让你幸福……”

    我俯下身去,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肩头,“哥,你快点好起来吧……”

    他费力抬手,抚摸我的头发,“为了心心,哥拼了老命也要恢复如初。”

    我又想起当初他为了救我而跟流氓拼命的画面。

    瘦瘦高高的少年,浑身是血,手中挥舞着随手捡到的钢筋,把我死死护在身后,嘴里还在不停安抚,“心心别怕,哥在呢……”

    这个守护了我九年的人,老天却只容我用十个月时间去疼惜他。

    心脏好痛,几乎窒息。

    我的视线又变得模糊不清。

    此时此刻,多想窝在三叔怀里,痛痛快快地大声哭出来。

    可是他不在。

    煎熬着,终于等到晚上,耀扬睡熟,我回了隔壁陪护室。

    手机上只有傍晚时收到的一条信息,“骆骆,三叔有点忙,晚上没法视频了。你早早休息,乖!”

    我有点失望。

    转念想想,他今天回凉城,理应繁忙才是。

    静坐片刻,我去洗了个澡,然后便躺在床上数羊助眠。

    然而一点用也没有,照旧翻来覆去睡不着。

    过了好久,拿出手机瞧了一眼时间,零点二十。

    这个时候,三叔应该不忙了吧!

    犹豫着要不要打扰他休息,终究还是忍不住拨了他的号码。

    响了好几声,终于接通。

    “喂……?”居然是个女人的声音。

    娇媚,优雅,虽然只有一个字,却噙满了万种风情。

    我以为打错了电话,赶紧看了一眼屏幕,是三叔的号码没错。

    再度把手机放回耳边,却听见了模糊的的斥责声,“你拿我电话做什么?”

    几秒后,三叔的清晰嗓音传了过来,“骆骆?你怎么了?嗯?”

    好温柔,一如我们亲昵时的声线。

    可是,温柔又有什么用!

    半夜十二点多,一个女人代他接电话,再傻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没怎么。对不起,蒋先生,叨扰了。”我不吵不闹,冷静收线。

    正准备关机,电话便追了过来。

    我没有拒接,径直关机。

    果然,女人就不该指望男人,更不要妄图依赖男人。

    我下午才亲口说出自己爱他,夜里就来了这么一出戏,呵呵,好讽刺!

    想吐。

    并非恶心所致,就是觉得内脏不安生,不愿在身体里待着,想从嘴巴蹦出去。

    挣扎着爬起来,下床,踉踉跄跄走到柜子那儿,倒了一杯热水。

    应该是很烫的,喝到嘴里却没什么感觉。

    一天之内,两次重击,心脏疼得发麻,连带着身体也跟着麻木了。

    打着趔趄回到床边,倏然感觉喉咙隐隐作痛。

    试着发声,嘶嘶的,并没有变成哑巴。

    蓦地,耳鸣又跟着出来凑热闹,不轻不重,像只蚊子在耳畔乱飞。

    随便吧,不想理,什么都不想理。

    一头栽倒在床上,我昏睡过去。

    醒来时,房间内光线微明,天快亮了。

    三叔就坐在床边。

    昨晚我已经猜到了,他会连夜赶过来。

    这男人有一种霸道的特质,那就是,遑论人或物,只要他还不想放手,就一定不可以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