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四十七章

公子寻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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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坐到车里, 灵枢还有点不知所措,他一言不发, 反而司宇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书,刚刚被大哥的行为吓到了?”

    灵枢吞吞吐吐:“没……没有, 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终于,灵枢肩膀垮了下来,轻轻呼出一口气:“好吧!我是被吓到了。大哥,你明明是刚刚和那位先生认识的吧?你们才认识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这样就可以……亲了?”

    司宇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可能这件事你有点难以接受, 不过, 在这个时代大家都是这样的。如果两个人互相吸引,其中一方挑明,或者两方都有意,都可以发生点什么。可以是一夜情, 也可以在一夜情后考虑要不要交往。如果实在没兴趣, 就从此分道扬镳,谁也不用为谁负责。如果要谈恋爱,那就要认真起来的。毕竟,不论哪个时代,爱情都是值得尊敬的东西。”

    灵枢单手支着下巴:“好吧!看样子,我的确有点不能接受这种关系。这和青楼妓馆的小倌有什么区别么?呃……不过,这是不需要钱的。”

    司宇大跌眼镜, 抗议的吼道:“小书,你是说大哥连男妓都不如吗?啊,我好伤心。”

    灵枢立即摇手:“不不不,大哥,我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大哥长相英俊,有人爱慕是自然的事情。我只是没想到这里的民风如此开化,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罢了。不过,大哥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值得尊敬的人,这一点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司宇又笑了笑:“小书,大哥只是和你开玩笑的。瞧把你吓的!他找我其实是为你的事,却意外的成就了我的一段风流债,要说还要感谢你牵这个线。”

    灵枢疑惑:“怎么讲?”

    司宇如实说:“他是想请你做这个衣服品牌的代言,爱德森男爵品牌做的很成功,十分符合现代年轻人的奢华享受品味。衣服的风格也重在体现气质,清爽中又不缺少活泼的少年人特质。只不过任何明星好像都和这个品牌的特质搭配不起来,有可能是现在的明星红起来的速度太慢,大多数都是气质沉稳的大叔级人物的原因吧!所以刚刚,你穿上这套衣服的时候,给人带来非常震撼的效果。所以,店长想找你为这个品牌做代言。呵呵,我本来以为他是看上你了,想为难一下。事实证明,他的口味重了些。”

    灵枢有点好笑,大哥说话永远都那么自嘲,但是他的确有被人第一眼看上的气质。这不奇怪。只是,那个传说中的形象代言人是怎么回事?这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司宇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解释:“形象代言人的意思就是让你穿上衣服做一下秀,别人看着穿上漂亮,就都纷纷来买衣服了。明白?”

    灵枢点点头:“大约明白了,不过我不会做秀,怎么办?”

    “这件事你不用操心,包在大哥身上了。本来我也不想让你去抛头露面,不过,这样可以让你多学习一下人际交往,以后也不用担心司宇欺负你。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呐,还不如直接说,想给自己新骈头开条后门吧?

    灵枢点头:“嗯,大哥说得是,我都听你的。”

    随着两人的交谈,车子慢慢驶进了一座宅子里。挪亚主星陆地居多,所以归划的私有土地也多。一般有点地位的人都会在挪亚主星买一块地,或是盖房或是投资。郑通的宅子盖得也算气派,只是他政界要员的身份,让他不得不保持低调。

    司宇将车停在院子里,派对就在露天举行。郑家后院的花园里,乐队和服务员都是郑家骐自己选择,不过好在,他在这方面的品味还是不错的。

    郑家骐看到司宇后就猛扑过来,吊在他脖子上晃了晃:“大哥,我想死你了,这几年你怎么都不来找我?”

    司宇说:“是你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怎么找你?听说回母星学贸易?学的怎么样了?”

    郑家骐放开司宇:“还好啊!我已经做了第一单生意了,这回二哥再也不会说我什么都做不了了。”回头看见灵枢,立即又给了他一个拥抱:“小书,好久不见。哇,你竟然变成了个小帅哥,真让人想不到啊!”

    显然,灵枢有点不适应这种热情的拥抱,双手高举着,却又不知道该不该反抗。正当他以为郑家骐就这样结束了的时候,额头上却猛不防遭遇了个火辣的kiss。满头黑线的灵枢,更不知所措了。

    司宇拉开郑家骐:“喂,别把你的口水印在小书的额头上,坏习惯是会传染的。”

    郑家骐吐了吐舌头:“对不起啊大哥,我不是有意的,忘了小书有肢体接触恐惧症了。不过小书近来真是越来越帅气了,听说他来研习了医术,还拯救了s病毒的病人,没想到他成了小英雄,我却一直是小狗熊。难怪二哥一直嫌弃我!”

    灵枢有点不好意思,立即说:“小骐你别开玩笑了,你很优秀的,只是你没发现。”

    郑家骐听了以后很得意:“是吗?连小书都看出来了?哈哈,这回看二哥还有什么话说。”

    司宇满头黑线,忘了跟小书说,这孩子是最不能夸的。

    派对都是郑家骐结识的商业圈新贵,司宇看了看,多数是自己不认识的。他多年不在商业圈里混,与这些新贵们自然也没有任何交集。百无聊赖,他只好坐到角落里喝茶,在公共场合从来不喝酒,这是他的习惯。

    郑家骐则像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拉着小书一直聊,但是小书的表情则有很多无奈。显然,他还不能消化这种热情过度的孩子。

    音乐是当前最流行的欢快派对进行曲,郑家骐滔滔不绝的对灵枢讲着小时候的事,都是关于他和司川司宇的往事。说实话他有点窘迫,因为这些往事他完全没参与过,所以听起来有些幸幸然。

    “小时候二哥总喜欢抱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六岁以后就不抱了,每次让他抱他都说‘男孩子长大了怎么还能让人抱’,男孩子有什么不能抱的?我现在还是想让他抱着……”灵枢一个头两个大,这位郑家骐先生到底想怎么样?没事为什么总给他讲这些无关痛痒的往事?难道他?

    灵枢有个不好的预感,这个预刚引起便得到了验证,郑家骐放下酒杯,将一封信塞到灵枢的手里:“小书,我刚刚讲这些你应该明白。从小我就喜欢二哥,虽然我们不太见面,我也是知道你现在和二哥住在一起的。肯定天天能看见他吧?”

    灵枢真有点错愕了,他没想到这个传说中的派对竟然是鸿门宴,这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的竟然是他心尖尖上的二哥。可是二哥身上又没烙上他的印,他也没和二哥发生过什么。这信,还真有点烫手。

    拒绝也好,不拒绝也不好,他的手在那里似握不似握,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他正想抬头向司宇求救,却看见一个人正朝司宇的方向走。正是今天那个和司宇接吻的卫笑,他怎么会也出现在这里?灵枢识趣的不再去打扰,只是手里这封信,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替司宇接情信,怎么现在的人这么不会玩花样?情信几千年的历史经久不衰,也算是有一定的历史了。

    郑家骐见灵枢把信接下了,立即满脸堆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谢谢你了小书,改天介绍朋友给你认识,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

    灵枢心道,我喜欢二哥,你能不抢么?可这话又说回来,二哥又不是自己的,谁规定他就不能去喜欢的?轻轻叹了口气将信收进怀里,还是把这烫手的山芋交给二哥自己处理吧!

    郑家骐满脸堆笑的朝卫笑走去,这孩子真心不懂看人情世事。不过他也的确不适合走经商这一条路,怎么看都像个不懂圆滑,没有什么复杂心思的直爽孩子。一般人看到他的表情,应该就知道他对二哥的感情了吧?可是他愣是没看出来,不得不让灵枢欲哭无泪。

    果然,灵枢看到卫笑嫌弃的表情,却不得不与他握手寒暄。他这么不适合经商,偏偏要往商业这条路上挤,难道是为了和二哥有更多的交集?灵枢突然沉默了,难得他有这么多的心思。想想自己,却连最起码的商业是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二哥处处为自己解围,恐怕刚开学自己就会被开除掉。

    灵枢摸了摸那封情信,挺厚的一封,看样子写了不少情愫在里面。反观自己,连个表白都不好意思说出来。唉,究竟怎样做,才能让二哥真正的沉沦呢?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终于有一次记得带手机了。他接起电话,司川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小书,你在哪?怎么这么吵?”

    灵枢说:“我和大哥来参加郑家骐的派对,晚一点就回去了。”

    司川一听郑家骐,立即满头大汗:“什么?司宇竟然带你去参加那个不靠谱青年的派对?他怎么想的?脑子秀逗了?”

    灵枢说:“呃,有什么问题吗?”

    司川郑重其事:“好吧!从现在起,不论他带你去任何地方,对你说任何话,交给你任何东西。你都不要去,不要听,不要接,派对结束立即走,别离开司宇十步之遥。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