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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灵枢堂, 司宇掸了掸衣领,索性遮也不遮了, 钻出车来。灵枢跟在后面,脖子上堂而皇之的挂着紫色吻痕。
“大哥, 你帮我择个黄道吉日,我在闲太久,怕手会生疏了。”一边关车门灵枢一边对司宇絮叨:“你不知道,作为一个郎中,如果一天不给病人瞧病,就觉得全身不舒服。手心痒,手指也痒。”
司宇将车锁好, 走在前面引路:“难怪你没事总给人瞧病, 原来是这方面的问题。好吧!反正该收拾的都已经收拾好了,不如就直接择个好日子开张吧!到时候我请几个杂技班的人来给你热闹热闹。”
灵枢:“药铺开张,不需要这么热闹。只要义诊就可以了,我要义诊三个月, 让大家免费看病。不过这里民风富庶, 倒不在乎看病的钱。我只是想让中医深入人心罢了。你觉得呢大哥?”
“反正你是老板,一切都听你的。”
灵枢呵呵一笑,潇洒的做了个甩袖子的动作。显然,之前做郎中的时候穿惯了青衣长衫,现在还总改不了那个甩袖子的毛病。
司宇悄悄的在后面学,却被眼尖的灵枢发现,疑惑的歪着脑袋问:“大哥, 你干什么呢?”
司宇有点尴尬,不过还是坦诚的说:“我只是想学一下你刚刚那个甩袖子的动作,还挺帅。”
灵枢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啊!我以前穿长衫习惯了,不过我觉得还不如穿这样的衣服方便。就这样,把手放在身前,然后往后挥。不用太急……对,就这样,然后抖一下袖口。很好啊大哥,我觉得这个秀你来走效果应该更好。”
“油嘴滑舌,肯定是和司川呆久了,连他的油嘴滑舌都学会了吧?”
“呃,怎么会,我只是实话实说。对了大哥,卫笑哥送了我一整套那天穿过的衣服,你喜欢哪几件,拿去穿好了,反正我一个人也穿不过来。”
司宇干咳了一声:“他也给了我一套,扔在家里……”
灵枢暗暗笑自己笨,明明卫笑和大哥那种关系人人都知道,怎么可能有好东西不留给他?更何况,大哥那么喜欢,卫笑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
司宇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旋即说道:“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帮你采药材怎么样?”
“好啊!刚好好多天没去管它们,也该整理一下了。”
两人进入空间,药材的长势依旧良好。而灵枢前些日子种下的菜种竟然也长到可以吃的地步了。因为怕麻烦,所以买的都是矮化的菜种,藤蔓植物未被列入考虑范围。灵枢去侍弄他的人参苗子,司宇则顺手拔下两颗花椰菜,他最爱吃的蔬菜就是花椰菜,总觉得味道一流。
灵枢将人参里的杂草清理干净后,拿瓢子顺手浇了点水。又有几种药材可以采了,于是他用铲子将药材采入筐里,拿到晒架上晒好。
打着帮灵枢整理药材而进来的司宇却一直在研究蔬菜,显然,比研究古董还要上心。灵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大哥,你好像很喜欢种菜?”
司宇想了想:“种……就算了,吃倒是可以考虑。”
灵枢满头黑线,看来大哥适合找个人来侍候他,显然,卫笑(ps:作者表示取名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有个笑爽牌的卫生巾呢?汗一个,盆友提醒才知道。)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就让卫大哥种,你来吃。”
司宇又摘了不少刚结角的芸豆:“还是免了吧!他做生意还成,种菜,我怕他种不活。”
“谁说的,那天在挪亚泊不是干农活儿也干得很好?大哥是对他了解太少了,多花点时间肯定能了解卫大哥更多优点啊。”
司宇愣住,直起身子来思量着,嘴里喃喃念道:“是我对他了解太少了么?还是……我根本就不想了解?”
的确,对司宇而言,任何人不地是个过客,只是临时抚慰他灵魂空缺的玩偶而已。但是卫笑让他动心了,为什么会动心呢?两人共同的过往,还是他身上那股与众不同的吸引力?也许,只是自己漂泊太久了,想找一个固定的依靠罢了……
也许卫笑不是最可靠的,不是最稳重的,不是最优秀的也不是自己心目中最想要的,但他绝对是最适合的。因为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最终把心放到哪里,与其都飘着,还不如一起存放给彼此。再说,他的外貌还是很让他中意的。
最重要的一点,司宇脱离家庭后很少伸手向家里要钱,有卫笑,自己的生活会过得更舒服一点。有时候,将就也未可知不是一种幸福。司宇如此,卫笑也是如此。
灵枢看司宇在那里发呆,便挥手喊道:“大哥,你在干什么?赶快过来帮我一下,这颗地毛根长得太深了,帮我把它揪出来!”
司宇回神,微微笑了笑:“来了。”或许,真该花点心思好好了解一下卫笑了。
灵枢将过密的人参拔了出来,下面的小人参刚刚姆指粗细,抬头问司宇:“晚上大哥想吃什么?”
司宇想了想:“吃□□!好久没吃鸡了……”司宇说完觉得有些不妥,于是干咳了一声。
灵枢说:“好,那就吃鸡……吧!咳咳……”他竟然也觉得不妥,于是扬了扬手中的小人参改口道:“我的意思是说,晚上做人参气锅鸡给大家吃好不好?反正这棵人参扔掉也是浪费,不如就给大家补补气血。”
司宇说:“不是女人才会补气血的吗?”
灵枢:“这个嘛,男人女人都是需要补气血的,这样你的皮肤和气色会更红润。”
司宇做了个祈祷的手势:“谢天谢地,这件事千万别让叶淙知道,否则你这一地的人参苗都保不住。”
灵枢心里也暗暗庆幸,人参苗这种东西,还是财不外露的好了。最多鸡做好以后给叶妈妈留一份,但是一定不能告诉他关于人参的事。如果他问起来,就说那是萝卜好了。
暗暗下了决心后,灵枢又拔下一棵多余的人参苗。手指粗细的人参白白嫩嫩,就这样拔下来还真是可惜。不过为了其他人参的生长,也只能这样了。
“不如把这棵多余的泡到酒里,送给叶妈妈好了。呃,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无意间在山里采来的好了。”
司宇深觉不妥,但是他知道小书教顺,也不能驳他的好意,只好说:“随你吧!不过以后叶妈妈肯定少不了来你这里。你不知道他对养颜和养生的热衷已经到了什么地步。小书,这里好热,我们先出去吧!”
看来司宇确实是个吃不得苦的人,于是灵枢点点头:“好吧!时间也不早了,不如早点回去吧!不知道那些记者们走了没有。”
“应该差不多散了吧?”
“大哥,我觉得很奇怪,我们那里妓者并不是个好词汇。可是,在这里为什么要用到他们身上?竟然还有一代名妓,我记得京城当时的名妓叫张了了,只卖艺不卖身。后来大家才知道他不卖身的原因,原来是男扮妇装。不过他男扮女装这么多年竟然没有被人发现,而且,还被这么多恩客亲点陪酒。最重要的事,后来有一个赏金猎人倾尽了一生的赏钱帮他赎身了。”
司宇感慨,转眼已经回到院子里:“真是个感人致深的爱情故事。”
“是啊!当时我还很羡慕,虽然他沦落风尘,至少还肯有男人为了他赎身。不过大家都说了了和那位赏金猎人是认识的,那位猎人哥哥就是为了帮他赎身才去做了杀手。”
听完故事,司宇也就当作一个消遣。手里捏着花椰菜问灵枢:“小书你会炒花椰菜么?虽然我别的菜做不好,但是花椰菜却炒得有滋有味。今天晚上你尝尝我的手艺,呃,要不要把叶妈妈叫过来?”
灵枢立即摇手:“千万别,现在二哥见了叶妈妈就像老鼠见了猫,我怕他一顿饭都吃不安稳。二哥说他转到了商学院,你说他真的是为了我才放弃了一生的梦想吗?我怎么觉得是我阻碍了他向梦想靠拢的脚步?”
司宇哈哈一笑:“这是众望所归,父亲从小就说过,老二会是商界奇才。不过他的梦想和父亲一样,竟然想当兵。本来我以为他是必定要把担子压到你身上了,说实话,我都有早点结婚生子的想法了,因为谁都知道叶林书这个书呆子怎么可能是商人的料?现在好了,这个结局不论对谁来说,都是最好的。”
灵枢低头沉吟:“只是,委屈了二哥……”
司宇摇头叹气:“男人不是这样宠的,小书,你现在还小,不知道什么叫恃宠而骄。到时候他如果对你不好了,那可是你自己造成的结果。”
“谁又在背后说我坏话?”一个低沉阴冷的声音传了过来,司宇皱了皱眉头,这人难道属曹操的吗?才刚说了两句,就鬼使神差的跑了出来。
灵枢捂嘴偷笑:“没有啊!我们只是在讨论卫笑哥而已,你今天不用上课的吗?”
“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吗?而且,商学院根本没有特训,下午一节课都没有,不回家难道去图书馆看商报?那些案例分析我倒着都能背下来,我自己做的话都比写书的人做的更好。纸上谈兵的事,一个真正的商人是不屑于做的。”司川说完,撇了司宇一眼:“你,能不能别这么为老不尊?你以为人人都像你?把男人当奴隶,这种病就不要传染给自己弟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