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永乐英雄争霸赛

追风逐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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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一匹宝马的愿望,这在余阳还在丰足城的余家大院时,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便可实现。

    而如今,却是难于上青天,一匹好马少说也得几十两银子,自己口袋里,最多也不超过十两银子,仅支付吃饭的钱都不够,哪能去买马啊,这简直就是奢望。

    所谓一文钱,愁煞英雄好汉。此刻的余阳所面临的就是这样的窘境。

    既不能去偷,也不能去抢,更不点击成金变出钱来。余阳为此,感到无奈和矛盾。

    看着别人骑马从身边陆续奔驰而过,余阳羡慕归羡慕,但路还得自己一步步地走下去。

    余阳带着王一帆,一路上几乎不曾停歇。除了实在太累,饥肠辘辘的时候,才会在路边冰封的土丘之上蹲下来,和着寒风,吃个大饼充饥。

    这些天来,风餐露宿,累苦无常,余阳已经习以为常,自认为算不了什么。

    一个富家公子,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倒霉透顶了。若不是从小爱好习武,磨练出了坚强的意志和不屈服的抗争精神,此刻的余阳恐怕早就被困难压趴下了,他会像其他落难的少爷那样,怨天尤人,自暴自弃,随波逐流……

    恰恰相反的是,余阳却选择一条万中无一的道路——去往修真大世界,修炼与天夺命的成仙之道。

    对于一个凡尘世界中人,这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不过余阳觉得大有希望,只是时机尚未到来。

    可是,光有远大的目标,不足以让自己轻易圆梦,必须从容面对眼前的残酷现实,去丈量梦想的距离,去跨越目标的万重阻隔,这样才有希望无限接近梦想的可能。

    现在,若真的光靠两条腿步行,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够抵达传说中的天都峰。而且,漫漫长路,风险异常,生死难料,随时都有可能死有前路上……

    当务之急,得想个办法,先搞到马匹,以代步之用,至少在行路速度上增加优势。

    余阳边走边想,觉得只有到了永乐城之后,才有可能实现这个微小的愿望。

    “长路漫漫远,前方是家园,险恶任我独闯,义无反顾冲向前,终会到终点……”余阳在心底哼起了自我勉励的歌儿。

    这是儿时练武时经常唱的歌儿,唱起它就会充满激情,充满力量,充满斗志!

    现在的余阳,其实并不缺少激情,也不缺少力量,更不缺少斗志,缺的是一种尚未到达火候的机会。这种机会,其实是要付出无数的艰辛,才有可能受到上天的眷顾。

    余阳带着王一帆,一路向西北,朝着通往永乐城的山道前行,沿途的人烟慢慢地多了起来,每隔几十里地,便可看到零星的人家,偶尔也会经过集市。

    为了节约开支,余阳与王一帆,捡最便宜的客栈住,甚至是柴房,只要能够防寒即可;在吃完随身携带的大饼之后,开始在集市上买馒头充饥。

    终于,坚持了三天时间,在冬月十四日夜到达了永远城。由于,永乐城有好事的消息散布太广,方圆几百里的未婚男青年,纷至沓来,甚至连光头的和尚也加入其中……

    即使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整个永乐城内,仍然沉浸在欢乐、希冀和期待之中。

    街头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跟过节似的。而且,所有客栈客人爆满,所有的酒楼亦是人满为患。

    来这里的所有人,大都只有一个目的,为了永乐城的美事而来——抱得美人归,承接永乐城的财富,享乐今生。

    对于那些怀着好奇、自信和推销自我之人而言,除了来碰一碰运气外,还有一个争锋的目标,就是要在这永乐城中大出风头,大放异彩,争夺永乐英雄的名号。

    在此之前,永乐城主周云为了让女儿择婿一事,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也不让大家扫兴而归,特地增设了一场高规格的永乐英雄争霸大赛,邀请丰盈大陆数十座大城的武林高手,齐集永乐城,以武会友,遴选真正的武林高手。

    获得大赛前三十名的入围者,除了有丰厚的黄金奖励之外,还将有资格成为永乐城主女婿的候选人。

    永乐城主这条择婿的规则,余阳、王一帆还是头一次听说,跟他们从余姓老翁嘴上听到的可不一样,完全是另一个翻本。

    这不是比武招亲吗?显然,抛绣球已成为往事。难道是挑选功夫高强之人,作为永乐城主的女婿,再封以永乐英雄名号。

    当余阳、王一帆二人行走在永乐城的街头时,有关次日永乐英雄争霸大赛的规则、细节都已传开,这让怀有一个希望的王一帆,心中很不是滋味。

    本来以为,永乐城主的女儿会巡街抛绣球,尚有一线希望。这下可好,还得凭真功夫,自己那几下三脚猫的功夫,捉捉山鸡、逮逮野兔还行,哪能是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武林高手的对手。

    王一帆知道自己的斤两,抱得美人归,做永乐城新城主的愿望彻底在心底破灭了。当然,他也不看好少爷余阳的真实本领,也只能是当一回永乐英雄争霸赛的看客了。

    此时,余阳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何不参加永乐英雄争霸赛,只要一入围,便有黄金奖励,既可以解决一路上的盘缠,又能够解决马匹的问题,这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咱们今晚吃顿好的,先饱餐一顿,然后在客栈落脚!”余阳笑着对王一帆说道。

    “少爷,你大发慈悲了?再说你身上那点银子,能够付得起吃一顿好的晚饭吗?”王一帆问道。

    “这个,就不容你操心了。即便是鸡鸭鱼肉全上来,也顶多二两银子,再住上一晚,加起来也不超过三两,我身上还有五两银子,足够了。”余阳十分轻松地说道。

    “少爷,你这样花钱,可不是你的本色啊。一路走来,你可是比铁公鸡还铁,吃饭、投宿,可是精打细算的,怎么到了永乐城却不去想以后的日子了?”

    王一帆更是不解,余阳到底是怎么了,要把身上为数不多的盘缠花掉,那不是过了明天之后,就要真的再次露宿街头了,真当乞丐了?

    “山人自有办法!你就只管吃好喝好睡好,就行了。其它的事情就由我来想办法。”余阳神秘一笑,拉着王一帆走进了一家客栈。

    这是一家两层高楼的客栈,别致典雅,透着一股古色古香的味道。此时虽然已是夜半时分,但这里的生意依然火爆,到处是喧闹声,而且整个客栈几乎没有多余的一张空桌子。

    幸好余阳进来时,有一桌客人吃饱喝足,醉意浓浓,摇摇晃晃地离开了客栈,这才给余阳、王一帆二人腾开了一张酒桌来。

    余阳虽然是落难的富家公子,但身上的皮袄却是名贵的兽皮所做,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上等衣着,店小二见状,立即将余阳、王一帆二人迎到酒桌旁坐定。

    “二位客官,想来点什么?本店今夜不打烊。”店小二挤出一丝笑脸问道。

    “以鸡、鸭、鱼、肉为主料的菜,各来一份,再加两壶酒!”余阳道。

    “鸡有人生气锅鸡、鸭有永乐烤鸭、鱼有清蒸桂鱼。至于肉嘛,则有五香牛肉、永乐红烧肉、永乐烤肉……都是本店的特色菜!客官是要每样都来一份吗?”店小二问道。

    “这么多,我们两个人当然吃不不完,还是实际点,就来一只人生气锅鸡、一只永乐烤鸭、一条清蒸桂鱼吧。哦,对了,再切一盘五香牛肉,外加一碟花生米!”

    余阳点了四盘浑一盘素,算是给自己和王一帆开开浑。

    “得哩……客官您稍等,酒菜马上好!”

    店小二说完,立即忙开了,不一会儿,他就将五香牛肉、永乐烤鸭、花生米和两壶酒给端了上来。

    这几样菜都是事先制作好的菜式,只有人生气锅鸡、清蒸桂鱼需要现场制作。

    于是,余阳、王一帆兄弟二人,放开肚皮,大吃大喝起来。

    曾几何时,大鱼大肉的日子,在丰足城中的余家大院时,几乎天天都有,只要自己愿意,餐餐都能够如此丰盛。

    这些日子以来,余阳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很多艰辛。其实,对余阳的意志进行了锤炼。

    如今,能够吃到过去再也简单不过的菜肴,对于余阳而言,心中难免有些思绪起伏。不过,这种感觉一闪而过。毕竟,现在是落难之人,能够暂时保住性命,已经很不错了,实在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路行来,余阳也曾遇到过一件美事,那就是饱尝了一回烤熊掌的美味,可由于缺少正式的烹饪,吃熊掌如同跟啃食蹄花没有什么分别,虽然是暴殄了天物,浪费了食材,但也不失为享受了一回上天的恩赐——人间大餐。

    几杯酒下肚,余阳点的菜也上齐了,闻着人生气锅鸡的清香,品着清蒸桂鱼的清淡,再加上美酒的滋润,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有了少许醉意了。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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