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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臧剑跟着布挺、晋静两人来上学已经三天了,这三天中,他闹出了无数的笑话,隐隐有超越布挺成为求知中学头号风云人物的势头。
其他不说,就光是他的自称就足够在学校里面标新立异了——除了古装电视剧和那些故意装酷的小说主角,现在会有哪个人称呼自己是“在下”的?男生对此嗤之以鼻,可女生偏偏喜欢的不得了,他们和晋静一个脾气,就是喜欢听臧剑说:“在下如何如何……”
另外他用握毛笔的姿势去拿圆珠笔写字,也让人叹为观止……随后因为无论如何不适应圆珠笔滑溜溜的笔尖,第二天从布挺家里找出来尘封已久的毛笔和磨盘墨盒带去学校,搞得整个教室都是墨臭味。
再比如,中学基本上都有上课班长叫起立,然后向任课老师鞠躬致敬的惯例。人家都是装模作样的鞠躬,然后随便叫声:“老师好。”就完事了,甚至有人的屁股都没有完全离开凳子。只有他每次站起来都鞠九十度,然后声如洪钟的喊:“老师好!”头次听到他这么叫的是个年轻的女数学老师,直接被吓得双膝一软,幸好扶住了讲桌,否则人可就栽下去了。事后,那位可怜的年轻女教师专门去投诉臧剑,校长对她指了指自己脑袋,数学老师从此再也不敢搭理臧剑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每次他惹了祸之后都需要晋静拽着布挺去给他擦屁股,而晋静每次都会抓住这些机会教育布挺:看,像你哥俩这样,多给人添麻烦呀!
当然,他也不是只会做那些让人嘲笑的糗事,他比布挺强的一点就在于他还会做出一些让大家佩服的事情。
比如,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测男生们的百米速度,臧剑以无可争议的成绩拿到第一。当他如风一般冲到终点线的时候,体育老师惊讶的看着秒表上数字:11″20!他吓呆了,据说后来他甚至动过要把臧剑推荐到省短跑队的念头。
几乎只要是体育运动项目,臧剑都具有非常高的天赋。就算他开始没有搞懂,在弄明白之后也能轻松的成为第一。短跑、跨栏、长跑、标枪、篮球……无一例外。于是人们觉得这个布挺的弟弟在大多数方面和他哥哥一模一样,但是在有些地方,比如体育上却比他哥哥超出太多了。
在这里要着重提一种体育项目:足球。
为什么要着重提呢?因为足球的老祖宗是蹴鞠,而蹴鞠正好就是臧剑以前用来谋生的玩意儿。所以当臧剑第一次看到别人踢足球的时候,显得特别亲切。
臧剑对足球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其他体育项目。
整整一天臧剑都在请教杨炜有关足球的任何事情,连上课都不例外,从规则到现代足球的形式,球星,世界杯……事无巨细,什么都问。好在杨炜本人就是一个足球迷——说的头头是道,但是不会踢——这些也难不住他。
请教完了,却毕竟是口头和书面上的解释,他需要实际观察,才能加深对于足球的理解。下午正好有一节自由活动课,他便拉着布挺、晋静和足球方面的师傅杨炜去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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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求知中学拥有全市中学里面最好的足球场,但是这所学校的足球氛围却惨淡的要命。偌大的球场上只有几拨人在踢球,更多的人都把自由活动课当自习课,闷在教室里面看书做功课呢。
因此当臧剑他们来到足球场看人家踢球的时候,看着稀稀拉拉的球场,多少都有些失望。杨炜是知道这种情况的,所以最初他并不愿意来,可是坳不过臧剑,只能带他们来。“看,这就是求知中学的足球。”他指着空荡荡的体育场说,一脸沉痛,对于热爱足球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看着最好的球场却不能尽情享用更痛苦的事情了。
“无所谓的,反正只是看看。”臧剑虽然也有些失望,但是出于礼貌,他还不能说出来。
“来这所学校上学都是为了考大学的,没有多少人会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这些经常踢球的人,在老师眼中都是差生呢。”杨炜继续说。几个人找了一块踢球人比较集中的地方,站在旁边看球,而杨炜则担任他们的解说,负责给他们分析说明。
这其实是很普通的事情,哪个看球的时候没有对别人指指点点的经历?可今天偏偏就遇上了一位不喜欢别人对他指手画脚,尤其是不喜欢不会踢球的人对他指手画脚的老兄。
这位同学打扮的倍儿专业,一身看上去似乎不像是“盗版”的耐克巴西国家队最新款球衣,金黄色的耐克球鞋,如果他剃个光头,再装个假龅牙,那简直就是中国的罗纳尔多啊!
大家看他穿的如此不同,在其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不同反响,顿时觉得他肯定踢得最好。没想到一个慢慢悠悠的停球他都能给停出三米,顿时杨炜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
偏巧这声音让那位老兄听到了……
他也不管正在踢球呢,径直走到杨炜面前:“笑什么呢?!不服上来练两脚!”他指着杨炜骄纵地说,看样子是瞧准了杨炜那胖子的身材肯定没有办法胜过他。“就你长这样……哟!原来是杨炜呀!哈哈!大家来看啊,白痴也来看球了!”被他这么一叫,旁边和他一起踢球的人纷纷围了上来,大家发现了名震全校的“白痴双煞”也来看球,于是一个个极尽嘲笑之能事。
人总是喜欢凑热闹,当有人看到球场的一角围了些人便跟着向这里涌来,到最后几乎所有在球场上面踢球和看球的人都涌到了这里,他们兴奋的等着看热闹。别看分布在球场上的时候人不显多,真的聚在一起了,还是很有一些规模的。
晋静显得有些紧张,但是在布挺前面她还不能轻易退缩。布挺父母临走之前可是把他们儿子交给自己了的,万一出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自己怎么交待呢?
“你……你们要干什么?!”尽管声音都在颤抖了,但是她依然挡在布挺前面。
那位最先挑衅的“专业”同学没有理会晋静,他仰头用蔑视的眼神看着眼神躲躲闪闪的杨炜。“怎么?刚才那么嚣张,现在不敢说话了?!不敢说话你刚才逞什么能?白痴也能看懂足球?呸!”
臧剑起先并没有搞清楚状况,他愣愣的在旁边观看,就好像一个局外人,自然也让那位嚣张的同学忽视了。后来渐渐搞清楚状况的他这才明白过来:杨炜因为对方技术太差所以情不自禁的笑了一声,没想到对方是个小心眼,而且认准杨炜不会踢球,公开挑衅。
布挺曾经告诉他“白痴”不是什么好的形容词,一般都是骂人的话。而杨炜是布挺的好朋友,布挺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侮辱自己救命恩人的好朋友,就等于侮辱了救命恩人,侮辱了救命恶人,就等于侮辱了自己!
这么一想,他站了出来:“请问这位兄台要比什么?”态度还算恭敬。师傅曾经告诉过他,不论面对怎么样的对手首先都要保持平常心,如何保持平常心呢?不卑不亢就是最好的了。
“专业”同学没有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子放在眼里,他瞟了臧剑一眼,昂着头一字一句地说:“随便你!”傲慢从他的姿态和语气中显露无疑。
臧剑仔细考虑了一下,想到了杨炜教给他的某个名词:“我们比颠球怎么样?”
那人一听乐了,“好呀!就比颠球,到时候输了小子别哭!”他这人其他不行,偏偏这颠球还是能颠上几十个不掉的。
陈炜看到臧剑给自己出头,他有些担心地拉拉臧剑的衣服:“阿剑,那人我认识,和我们一个年级的。其他什么都不怎么样,但是颠球还是很厉害的。你还是……”他并不知道臧剑是在宋代京城最大球社齐云社做毬头的。
晋静看到臧剑主动出头,高兴的不得了,她拍掉了杨炜的手:“别捣乱,看阿剑表演!”
对方那边也有人看出不对劲来,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这位“专业”同学那般对于学校什么都不关心,要知道他面对的对手可是号称具有惊人体育天赋的专学生啊,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踢球,但是以他的天赋,肯定已经学会了。
有人想要劝,已经来不及了。两人摆好了架势在人群围成的圈子内站好,臧剑谢绝了对方给他一个足球,他掏出一颗比排球稍大的皮球:“我用这个就行。”晋静和布挺看出来了,正是随着臧剑一起掉到现代来的那个鞠球。
话一出口,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叹。要知道颠球这种考验控球技巧的项目,所颠皮球越大越好控制,越小就越体现水平,比如踢足球肯定要比踢网球容易。那位同学见臧剑拿出一个比足球小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皮球来,觉得对方是瞧不起自己,越发想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展现一番自己的实力来。
为了显示比赛的正式性,还专门找来了一个手头有哨子的人做裁判,负责吹哨开球和宣布比赛结束。比赛的规则很简单,除了手之外,用任何部位和方法颠球,不让球落地,谁坚持的时间最长谁就获胜。
两人并排站好,然后在上百名围观人群的注视下开始了一场特殊的比赛。
一声哨响,两人几乎同时把足球从地上挑起。就看这一手就让不少外行人赞叹不已。
“专业”同学对于自己这个开局也很得意,他并不是次次都能让用脚尖直接把足球挑起来的,感觉运气不错的他开始全心颠球,力求让自己的水平发挥到极致。其实他的颠球很简单:就是用习惯脚右脚反复颠,不换脚——因为左脚不习惯,也不换部位——因为其他地方不会颠。这样的颠球毫无欣赏价值,却有一个好处:保险。只要不出意外,几乎可以一直颠下去。要比赛的话这是最好的一招,也难怪他会对颠球比赛信心满满了。
但谁让他今天挑错了对手呢?
就在他还为自己今天表现沾沾自喜的时候,人群却对他旁边的臧剑发出了惊叹声和欢呼声。感觉有些奇怪的他稳定住颠球的节奏,然后抽空扭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把他彻底吓住了。
就像布挺最初在清晨看到臧剑于他家的客厅中练习时一样。小小的皮球在臧剑的脚、大腿、胸部、肩头、额头听话的蹦蹦跳跳,就是不落地,而臧剑的动作流畅的就好像在跳舞。这种华丽的颠球自然是那边那位机械的颠球所不能比拟的,观众们自然都支持臧剑了。
这样的比赛对于在宋代日日夜夜苦练技术的臧剑来说,就是简单的“打鞠”(注1)嘛,根本没有什么困难。在最开始他决定比赛项目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选择了这个。
可怜被忽视了的“前专业”同学傻愣愣的站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小球在臧剑周围上下翻飞,而他自己的足球已经不知道滚到哪儿去了……
在这一刻,被他瞧不起的傻小子成了人们眼中的英雄,而他则像个傻瓜一样成了英雄的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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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晚上回家,臧剑都无法抑制心中的兴奋之情。自从来了这里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当众踢过球,现在重新过了一次瘾他能不高兴吗?他在齐云社的时候,每次踢球也一样有很多人来捧场,里面还不乏那些年轻貌美的姑娘呢,他所到之处,迎接他的都是欢呼声和鲜花。
现在他终于又重新体会到了久违的做明星的感觉。
看着阿剑这么高兴,晋静也跟着他高兴,所以晚上的话题基本上就顺着他的心思往足球和蹴鞠上面发展,尽管对足球毫无兴趣,而且也已经在某个赏月的深夜听过一遍的布挺也被拉着“陪听”。
总体来说,宋代足球的发达水平远远超过了现代人的想象,他们不仅有诸多民间蹴鞠社,还有具有一定规模的赛事,除了民间组织的比赛之外还有皇帝主持的“锦标赛”,两支不同的球队在皇帝的面前当众比赛,赢的球队被赐予银做的“奖杯”,以及一些彩锦,而输掉一方的球头则要被鞭打惩罚。
蹴鞠的商业化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比如就有人开茶坊为了吸引人气都叫“蹴球茶坊”,听上去颇有现在足球酒吧的感觉;某卖油的老板干脆把他的油店唤作“角球店”;还有的地方在庭院中修建蹴鞠场,专门供游客娱乐玩耍……
同样的,蹴鞠在古代也和现代足球一样,拥有大量的群众基础,上至天子,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和衣衫褴褛的乞丐都会踢球,也都踢的不错。
而踢得最好的人在社会中也具有相当高的地位,在一些宫廷宴会中蹴鞠众更是皇族大臣们助兴的名角。臧剑就曾经率队去某位大臣家中表演蹴鞠,因为表现的好,被赏赐了不少银两和锦缎。
“这么说阿剑在京城也算是一个人物嘛。”晋静有些向往了,她真想看看臧剑在那种时候是多么的受欢迎。
“废话,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人家那是巨星!巨星知道不?”跟着臧剑听了一天的足球知识课,布挺多少也能说点了,不想从前一无所知。“成天接拍广告,上电视,出席晚会什么的。到哪儿都是别人给他掏钱,就是一个签名都值几百万什么的……”
臧剑不好意思的笑笑:“在下还没有如此厉害,只是在京城一带略有些声望而已。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喜欢蹴鞠,每家每户都会踢上几脚。”
“就像现在的巴西一样,懂不?”布挺在晋静面前炫耀他今天听来的东西,却被晋静瞪了一眼:“这我知道!”然后她看向臧剑,“阿剑一定很喜欢那样的生活吧?”
臧剑点点头:“我从小是和师傅、鞠球一起长大的,除了踢球我什么都不会。”
晋静看着臧剑英俊的脸,这么帅气的一个男孩,长大了该多么迷人?只要他在宋代球踢得好,肯定不愁找不到一个喜欢蹴鞠的贵族女子,到时候娶了对方就一辈子享尽荣华富贵了,什么都不用操心。或者遇到一个浪迹天涯的侠女,两人一见钟情……只是想想就觉得浪漫,晋静第一次觉得踢球的人都是这么帅。
“喂,阿剑,你想不想继续在这里踢球?”
臧剑和布挺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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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打鞠”,古代蹴鞠的专业术语,意指一个人或者多个人单独踢球,是无球门踢法的一种。除此还有“白打”:两人对踢;三人以上同踢称为“场户”,比如三人场户,四人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