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怅然若失

目成心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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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几日,倒算得上安宁,后来才知道,不过是风暴前的宁静。二狗子宛若如常,妩眉也没再来。当然,若是她私下找我聊天,我倒害怕自己将二狗子的诛心之言如实相告。在我看来,选择的机会应当摆在她手上,那样才公平,我却也因为这样,被妩眉恨上了而不自知。

    得闲的时候,我倒是经常去银蔻姐姐那里小坐。她是楼中的琴师,品性出尘,不喜言语,唯与琴相伴。

    说起来,我这条命还是被银蔻姐姐给捡回来的。那时候,我刚被卖到弦歌坊,不知天高地厚,一直盘就想着要逃出去。当然,我才踏出弦歌坊半步,就被逮了回来。之后,便是一顿毒打。

    我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又万念俱灰、一心求死;若不是银蔻姐连同其它几位姐姐悄悄给我捎些药,送些吃食,我怕是挨不过那个冬天的。银蔻姐说:“铜板,你这样年轻,不为旁的,忍着总有出路的。”

    之后,银蔻姐便处处照拂我。我也经常去她那里赖着。我总觉得她太孤独,清冷得像一抹游魂。为了让她热闹些,我便寻着借口说想学琴,她便在暗地里耐着性子教我。只有被我魔音贯耳时,她的面上才显出一丝恼怒,让人觉得有些生机。

    银蔻姐姐只抚琴,并不卖身。听闻弦歌坊并没有握着她的卖身契,她算是楼中独一位的自由身。能离开,却没有,不过是不知道这浮世浮城中哪里是她的容身之所。倒是经常有位儒雅的老爷过来看她,来了也两厢无言,只是听琴,出手倒是极阔绰。故而这楼里的老鸨也给银蔻三分薄面。

    银蔻姐为我带了个消息,说是妩眉已经答应了那秀才,不日便要离开弦歌坊。我只兴味索然地继续弹琴,想着二狗子怕是要难过了。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词是极艳的词,人却是无情的人。

    银蔻姐姐面上稍露出一抹赞许之色,一声猝不及防的推门声让她的赞许戛然而止,脸色急转直下,忽而变得惨白。

    她一把拉过我,将我藏到身后,眉眼清冽地看向来人。

    “哟,我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我家银蔻倒是替我谋划得深,竟偷偷替我培养出了个好苗子。早前倒是我看走了眼,忽略了这块眼皮子底下的宝。”老鸨避开银蔻挡在我面前的柔弱身躯,重新审视了穿着灰布短衣的我,眼睛一挑,意味深长地望着我笑,就如猎人发现了不错的猎物一般。她风情万种地扭着屁股,绕到我跟前,轻声细语地说:“丫头,从今日起,你便住在醉芳阁吧。”她说这话的时候,音调转了好几个弯,声音尖细妩媚,无端端地使我后怕。

    虽多时不见,老鸨的嘴脸一如既往的可憎,同样面目可憎的,还有她身后跟着的妩眉。我再不聪明,却也明白老鸨为何独独在这个时辰,不招呼一声便来推银蔻姐姐的房门了。

    我知道替人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却没想过代价这么大。想让我也变成弦歌坊里的幽魂,整日倚门卖笑,背人流泪,我可不愿意!

    银蔻姐眉头紧锁:“妈妈,铜板这孩子还小。”

    老鸨笑容阴仄:“她呆在这里,早晚都是要走这条路的。年轻些,或许还能卖个好价钱。银蔻,你当初救不了自己,如今,自然也救不了她。”说完,从腰间取下她精致的玉石烟杆,叼在嘴里。又不急不缓地从布兜里取出上好的白凤丝,放一捻在烟锅里,细细点燃,轻轻抽了两口。她拍了拍桃子姐的肩膀,又专心致志地单手将她肩上褶皱的衣服理顺,道:“你把她打扮得漂亮些,自然就是帮她了。”说完就走了,只留下这一隅烟雾张牙舞爪地肆意弥漫。

    妩眉亦是一言不发,掉头就走。我又气又昏,恨不得现在就把二狗子的秘密戳破,让她也看看,自己失去的到底是什么,但她这般自私,二狗子跟他在一起只怕也会冤枉!

    “妩眉,从前不觉得,今日才觉得你确是配不上他!”她给我找不痛快,我自然也要给人添添堵。可她背影坚决,我这么一嚎,倒像是自己做了小丑。

    银蔻姐合上门,望着我,叹了口气。

    我也已经丧气地颓坐在椅子上,不知该拿什么话来宽慰她。

    她忽然起身,将琴抡在地上:“是我害了你。”

    琴弦铮然断掉,莫名遭遇灭顶之灾,不住颤动着的琴弦似乎诉说着不甘,随后便是动静全无。我摇了摇头,看向门外影影绰绰多出来的两个护院,呆滞无语。

    良久,我才摆出个苦笑:“办法总会有的。你不是跟我说过否极泰来吗?”倒也不知是宽慰自己还是盲目乐观。

    说起来,我虽生在世间脂粉气最重的地方,却和色姝貌妍沾不上半点关系,用银蔻姐姐的话来说就是,生得跟二狗子一样糙,却不知妩眉向妈妈进了些什么谗言,竟想起将我废物利用了起来。

    她应当是花了不少力气的。动了这么个念头,摸清我的行踪,向老鸨进些谗言,毕竟我始终相信,心地善良的人作恶是不容易的。至少我以前认识的妩眉,是极善良的。

    我被押到醉芳阁。方才坐下,妩眉便推门进来:“你说今日才觉得我配不上他,是为何故?”

    我默然无语,不想跟她多说一句。

    妩眉笑了笑,说:“我自是知道你和他都看不起我。这火坑,如今我走你来,算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将我置于此地,你高兴了?”

    “不够,要等你和我一样下贱,一样被他抛弃,我才会开心。”

    美人在骨不在皮,什么叫白骨画皮、蛇蝎美人我算是领教到了。我倒是不心疼她颇费心机了,只是觉得自己有眼无珠:“我不是你,不会落到同你一样的地步。”给自己倒了杯茶,“觉得你和他不相配的一直都不是我,是你自己,是你一直都在自卑。”

    “铜板,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么吗?”我垂眸,我怎知?懒得去答她的自问句,也不那么想知道答案,只是耳朵却飘进了她的继续补充,“是你的高高在上,明明自身难保,还想着悲天悯人。”

    “很好,你讨厌我,我却也不喜欢你。从此两不相见吧。”

    她接过丫鬟手中的托盘,将它重重横在桌上,我看了一眼,更觉得气愤,但我不愿让她看出我气,故而忍了下来——托盘之上装着一套颜色艳俗的衣裙,不仅突破了我审美的底线,其暴露程度更是突破了我的接受底线,只听她滑了滑杯盖,瓷器尖利刺耳的声音紧绞耳膜:“忘了正事,我是受妈妈所托给你送衣服来的,望你卖个好价钱。”

    “真是有心了。”面上恭谨和顺,心里却忍不住将她撕成八大块。想着若是再见到二狗子,一定将他的眼睛戳瞎,这看上的都是些什么人呐?

    待她走后,我便将那托盘扫到地上,再狠狠地跺了几脚。可惜房间里没找到剪刀,估计是怕我想不开。

    口舌之快倒是好逞,如何出逃却是难题。

    无所是事,索性走到窗前。

    从醉芳阁窗前望下去,灯火阑珊的杭州城繁华隽秀,喧闹的太平街市仿若唾手可得,后院的杂役房可没有这般景致。偶尔从后院打开的门缝间见到院墙那边的街墙,便会被五大三粗的打手们挥舞着棍子给警告回来。

    细细想来,很多东西,我都没有亲身经历:我没有机会为了个铜板跟卖菜的小贩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机会吃上一碗街角的牛肉面,更没有机会趴在书院的墙角偷听先生讲课。这样想来,不是不可惜。

    道听途说,未曾亲见,但仍忍不住心生向往。

    同我一起被卖来的姐姐们早已可以挂牌迎客了,我见着她们身上的衣裙从粗布短衣便成绫罗绸缎,桌上的吃食从馒头稀粥变成山珍海味,同样也见着她们从坚贞不屈到含垢忍辱,再到棱角全无、圆滑世俗,透过一方,倒也算是见证了这世界的狠戾。挫折与轻视并不能成为铠甲,却成了穿透心里一把利剑,心已中空,再无所求,不过游魂一抹——她们学会了如何心安理得地得过且过,向自己妥协,向世界妥协。可我不愿,至少现在不愿,哪怕若干年后,我会如她们一样,回过头来嘲笑如今的不自量力,但至少现在,绝不。

    醉芳阁在第三层,此地地势颇高,贸然跳下,只怕会粉身碎骨。前厅喧扰繁杂,此时歌舞升平,如果混迹其中,或许还有些许胜算,为难的是如何避开守在门口的两个大块头。

    好像也只能险中求胜了。说干便干,我换了件灰布短衣,是二狗子从前的衣裳,倒也颇合我身,然后将头发束成男子样式,将眉毛描成斜飞入鬓的模样,再用青黛添了几笔胡子。在这院子里,男人绝对比女人不显眼得多。

    我将床上的被子团成一团,再塞了几个重物在其中,找了根线,捆上蜡烛,只等着将被子扔出窗外的同时,顺带拉熄房内的烛火。伴随着我的一声尖叫及重物落地的声音,大块头们冲进屋内,直探窗边,趁着这间隙,隐在门后的我便可趁暗出来,混入嫖客之中。

    此番计策果然奏效,一声惊呼之后,我已闪身而出,低头缓步,全然无视身后秘密搜寻且怕惊动客人的护院,顺了正沉迷美人怀而衣襟大开的公子折扇,又胡乱捡了顶方帽,遮住头面,拂去拉住我衣衫将我误认为嫖客的姐妹的手,终于从大门出了楼去。

    宛若新生,却又危机四伏。车水马龙、灯火酒绿的街市终于在我手边,我缓步走在街市之中,暮然间觉得安定和平仿若离我很近,还好今天有灯市,我得以在人流中隐匿,只怕护院们很快便会惊觉中计,凭着老鸨睚眦必报的个性,只怕会派出更多人马,将我捉回去杀鸡儆猴。

    我的时间不多,虽然看什么都觉稀奇,可又不敢驻足,生怕一停下来就恍然惊觉这身后的星星点点、繁花似锦,都消融在寂夜之中。

    热闹的街市并不太长,摩肩接踵的人群逐渐稀零,我也不知自己到底走到哪里,只觉得繁华过后很快便没入悲凉。

    初初沉浸在逃亡的惊魂中不敢懈怠,现在稍稍松懈,便被街角的红薯摊吸引了注意。从早到晚,滴米未尽的我,蓦然觉得很饿。很想吃东西,可是并没有钱。只能闻着红薯的香味解解馋。

    街市终于有些荒芜,有挂着暖黄灯笼的平头百姓家,门扉却紧闭。垂柳的影子在灯光的映射下显得分外浓重,便如我一般,孤立无援。

    远远便见着,石板桥上站着一个女孩,环佩玎珰,娇俏可人,这么深的夜,一个独身女子,不是不显眼的。她显然在等情郎,一边绞着衣带,一边翘首以盼。

    一双手拍上了她的肩膀,我见着有个抱着酒坛的醉汉从她的后面走了过来,他们一阵推搡,显然,这姑娘等的并不是他。我知道自己不该管闲事,但又放不下心。装作和姑娘相熟的样子,叫了声:“小蝶,教你等久了。”就将姑娘虚虚搂着,躲过了那醉汉的恶爪。那姑娘身子一僵,却也没有答话,因为我也是一袭男装,只怕不能叫她放下戒心,但总归她没有反驳。我便很快又将手放了下来。

    “哟,等来了个小白脸,这般瘦弱,原来姑娘你喜欢这样的?”那醉汉走路颠三倒四的,说话也极为轻浮。眼见着手又要搭上那位姑娘的肩了。

    却被另一只手紧紧握住。我看向来人,心下蓦然一紧,有些不明所以。

    他眉目浓重,这样的眉眼,分别给人一种生冷不易接近的错觉,让人不自觉地稍稍挪开距离。额前落了几抹碎发,愈加看不清神色。疏离淡漠,却偏偏又不是高高在上的那种,仿若举手能取天下,俯身能安众生。

    醉鬼的手被他轻而易举地辖制,翻转,骨骼错位的声音令他暮然间清醒,只差没跪地求饶了。姑娘到底心善:“放了他吧,也只是喝醉。”那位侠客便依她之言放了手,一个重心不稳,醉鬼便应声落地,连滚带爬地爬起来,落荒而逃了。

    我和那位姑娘回过身来想向他道谢,却发现人已经走了很远。

    他的背影孤冷、脚步坚决,似与这污秽的凡尘没有半点牵连。不消片刻,便消融在夜色里,仿若从未出现过。

    这般人物,只怕难得有相识的机会。可我分明觉察到一种感情,叫做怅然若失。

    后来有人跟我说,任何一种环境遇到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一定大有渊源。

    我也是后来回味,才觉得此言非虚,不过我注定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