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日进斗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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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白术莫名其妙的看他一眼,心里也十分不爽。

    他不知道这个人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或许是原身在白塘村里认识的人吧。

    不过白术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于是便不再理他,而是对掌柜说道:“我要买来送人,哪支笔写起来更好一点?”

    那青年一听白术买笔是要送人,立刻哼了一声,冷冷的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就算你送我这笔,我也不会看上你的。我家已经退了你的亲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他这话一出口,旁边几个学子也围了过来,打量着白术的模样笑道:“子文兄,这位难道就是你曾经订过亲的那个哥儿?果然长得和个男人一样。”

    还有人幸灾乐祸的说道:“子文兄啊,你艳福不浅。这个哥儿追你都追到这里来了,还要买笔送你。我看他一片真心,不如你就回去商量商量,把他收了当小吧。”

    这些话让白术恍然大悟,认识这个原身,且退了原身亲事的人,恐怕就只有那位传说中的李三郎了。

    李三郎考上了秀才,就被送到了县城的私塾里读书。几个月都没有回过白塘村,因此也不知道白术现在已经在村里疯名远扬。

    白术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便开始上下打量起这个李三郎来。

    李三郎个子还算高挑,浓眉大眼,方口方脸,只能勉强算的上是五官端正。看他买笔的小气模样,家里也不见得条件多好,竟然还敢瞧不起自己?

    白术觉得他挺搞笑的,和那个白禾倒是十分般配。当即毫不留情的讽刺道:“你还真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我买我的笔,和你有什么干系?亏你还能想到我要买了送你,真没见过这么自作多情的。”

    那掌柜的看李三郎不愿花钱,还要在这里搅合自己的生意,心里也很是不快。当下也跟着白术后面说道:“就是,这位小哥儿只说要买笔送人,可从来没说要送给你啊。这位公子,你要是不买别的就赶紧出去,别耽误我们做生意了。”

    “你!你……”李三郎被两人一顿话说的面红耳赤。

    他因为中了个秀才的功名,之前在村里都是被人捧着。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受这样的窝囊气。

    而且他好几个同窗现在都在旁边,不出明日,这件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学堂,他的面子可就全没了。

    “子文,快走吧。”和他关系好的几个学子也觉得尴尬,赶紧拉着他的袖子劝道。

    李三郎心里憋着一股气,哪里肯就这么走了,便开口问道:“好!你说你买了笔不是送我的,那你倒是说说你到底要送谁?”

    白塘村里念书的人家不多,统共不过那几户人家。他们和李三郎都认识,和白黍根本不熟。不管白黍说谁,他都能找个由头讽刺过去。

    更何况在他心里,白黍一直对他痴心妄想,这笔又是刚才听说他不要了才买下来,分明就是要送他的。

    现在被他拒绝,白黍就恼羞成怒死不承认,实在是更让人厌恶。

    “你管我送给谁?总归不是给你。”白术翻了个白眼,不再搭理李三郎。仔细挑选起掌柜拿出来的那些笔来。

    掌柜拿出的三支笔,两支是羊毫的,另外一支是狼毫的。

    他先着重介绍了一番那支狼毫笔,笔毛是黄鼠狼的尾毛制成,光泽十足,仔细看每根毛都挺直而有弹性。

    不过因为狼毫稀有,那一支笔就要一两银子。白术现在一共才四十文存款,就是全拿出来也不够买的,于是便只能忍痛割爱,选了旁边的一支羊毫笔。

    那笔的笔杆是上好的紫竹制成,笔杆上还刻了瑶琳玉树四个字,却只要二十文钱。

    白术一想,谢槐钰名为槐钰,又聪明又好看,可不正配的上瑶琳玉树这四个字么?于是便选择了那支二十文的笔,对掌柜说道:“劳烦您帮我把这支笔包装一下。”

    “好嘞。”掌柜立刻应道:“只是包装的礼盒还需要加两文钱,一共二十二文。”

    二十二文钱听起来不多,可对于这些村民来说,一个月也不见得能有这么多进项。

    白术家里的情况,李三郎是知道的。这小子家里的地早就被白老三收了去,吃顿饱饭都难,又哪里来的二十二文闲钱?

    李三郎上下打量,白黍穿着身打满了补丁的破衣服,腰上连个钱袋都没有。想来他之前说要买笔,也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罢了。

    于是他便鄙夷的说道:“我今天倒要看看,你到底哪儿来的钱买这支笔。”

    他刚说完,白术便弯腰脱鞋,把鞋子往柜台一倒,便哗啦啦的掉出了许多铜钱,足足有四五十文之多。把李三郎惊得合不拢嘴,直指着他说有辱斯文。

    白术不搭理他,数出了二十二枚,重新穿好鞋子,又把剩下的塞回鞋底。

    他接过掌柜包好的毛笔,走到李三郎面前停下道:“穷酸鬼,自己只买的起十文的笔,便以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就你这怂样,给我提鞋都不配。”

    又指着笔上的字对周围的人道:“大家都是有眼睛的,你们说说这个人配得上瑶琳玉树四个字么?还偏说我买笔是要送给他的,脸真大!”

    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店铺。留下脸色铁青的李三郎,和一店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路人。

    众人对着自己窃窃私语指指点点的模样映到李三郎眼中,让他丢了大人,大夏天里如坠冰窖。

    李三郎咬牙切齿的看着白术离开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怨毒和不甘。

    他就不信了!离开了自己,这白黍还能认识什么读书人!

    ·

    白术买好东西,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

    他现在还没什么钱,只买了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就还是用着白老三那里的。

    他已经想好了,要在入冬以前存下钱来,留着盖房子买地。

    等解决了温饱问题,他就要考虑开创一番事业,不然怎么能配得上谢槐钰。

    在这个朝代,哥儿是不能做官和参军的。

    不然以白术丰富的实战经历,参军可能升迁还能更快一些。

    这条道路走不通,他就只能做生意了。

    赚钱这种事情他毕竟没有经验,还得摸索着来,不过大致的方向,白术已经给自己规划好了。

    他心情愉快,走起路来速度就格外的快,不过一会儿,就走到了城门外。

    昨天那卖馄饨的老头正在出摊,看到白术两手空空的从城门里出来,背后还背着十来个竹筒,立刻嘲讽的说道:“不知天高地厚,一个哥儿还想做生意,这下可算是受了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