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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疼。”
郑义将早就想好的答案说出。
这招在学校请假界堪称神技,人体复杂,你说你肚子疼,老师也无法判断你是真疼还是假疼。不过,这招一般会随着使用次数增多而越来越没有效果。
陈雅听了郑义的话,也不好继续在这方面多说什么,只能转而皱眉道:“肚子疼为什么不请假?”
“因为没有陈老师你的电话啊。”
“……好吧。下次生病记得一定要请假,这是我电话,你记一下。”
陈雅说完电话号码,问道:“你现在身体情况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好了。”
郑义在陈雅办公桌上随手拿了一张纸记下电话号码后,回道。
2007年,手机虽然已经普及了,但还没普及到学生也人手一部的地步,尤其织县这样的小县城,班上拥有手机的只有个别人。而此时的郑义,并不属于此列。
从办公室出来,郑义回到班上,因为是被陈雅这位在高一(1)班学生眼中的完美女神叫去办公室,回来时多少引起了一些目光,但碍于大家还不熟,也不好说什么,只有郑义的同桌,“童言无忌”的唐兵开口详细询问,而郑义只是随意敷衍了几句。
今天已经9月28号,还有两天就是国庆节七天长假。
郑义知道,国庆节后,他们就会换班主任,因此,虽然获得了陈雅的电话号码,但他并没有如何兴奋。
其实重生之前,他对于陈雅这位完美女神般的老师也有着些许憧憬,但现在,或许是那位杀人狂魔的压力,郑义对于其他事实在提不起多余的想法。
接下来的两节课,郑义都在看书恢复学习方面的相关记忆。
郑义有一个想法,是在上节课产生的。
金叶子方面现在没有任何头绪,郑义不想将全部的赌注放在上面,在物理课上,他发现金叶子不仅提升了五感,还有学习和记忆方面的能力,于是他产生了一个想法。
杀人狂魔那一类颠覆常人认知的人,郑义如果不是亲自遇到,根本不会相信世界上有这种人存在。
在此之前,无论是新闻还是网上,都没有相关报道。
从这一点可以变相看出,这一类人虽然存在社会中,但应该很低调,不被常人知晓。
可郑义的记忆里,那杀人狂魔张扬肆意的性格,完全看不出任何低调。
将这两者结合来看,便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这一类人的世界里有着某种制约,让这类人无论性格如何,在社会影响方面都必须低调。
得出这个结论,郑义心中便有了一个勉强算应对之策的想法:成为名人!
名人长期曝光在公众视野里,一旦突然死掉,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招来社会上大部分人的注意。
这跟杀人狂魔那一类人的“低调”宗旨有所违背。
如果郑义成了名人,即使七八年后仍然没有能力阻止那位杀人狂魔,但想来对方也会有所忌惮成为名人之后的自己,突然暴毙所招来的社会关注,从而或许能觅得一线生机。
而郑义现在只是一个小县城的普通高中生,想要成为名人,其他途径都不切实际,唯有高考状元这一条路可以搏一搏。
省高考状元,必定引来社会关注,到时候再找些其他方法炒作自己,使名气越来越大,让全国都对自己有所关注。
这是郑义在发现自己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都得到提升后,产生的想法。
当然,郑义只是将这条路当成另一手准备罢了。
时间流逝……
下午放学的铃声响起,班上的同学纷纷收拾课本。
郑义手中正拿着英语书,默记着单词,还差一些才记完。
“都放学了你还不走啊!”
同桌唐兵已经收拾好课本,他人比较幼稚,还会像小学生一样,急急忙忙收拾东西,想要争出校门的名次。
郑义没理他,他们这个星期位置坐在中间,两边都是过道,不用起身让道。
在大多数同学都走差不多,只剩值日扫地的同学后,郑义才背完高一年级的英语课本后面的单词,起身收起课本,缓步朝学校外走去。
此时的学校已经很空,除了篮球场奔驰着人影和篮球声、加油声外,几乎都是打扫卫生的学生。
郑义一边向校外走去,一边从书包里拿出了之前买的相框,低头细看相框里的纸片上,那个鸡蛋状的红色纹印。
课堂上他没拿出来,是怕被老师收去,经历过金叶子的事后,他对这类有纹理的东西有些敏感。
不过,这次似乎是他多疑了。
从教学楼边看边走,一直走到校门口,郑义都没有再出现上次金叶子上的情况。
“看来只是个普通的相框。”
一边将相框放入书包,郑义一边朝姑妈家方向的路走去。
然而,还没走出校门口五百米,在转过一个转弯路口时,郑义突然发现一群人聚集在了这里。
留着长发和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混混青年,穿着县一中或其他中学校服的学生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包围圈,似乎在围着什么人。
周围很多放学的学生,见到这阵仗都敬而远之的从旁边绕开走,显然很怕惹麻烦。
郑义也不想多管闲事,与其他学生一样,从旁边绕开走。
但就在他绕开走过这群人时,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大声道:“叫你们让开听见没有!信不信我报警了!”
李静?
听到这个声音,郑义微微一怔。
随即,他停下身形,目光朝人群中望去。
五感得到大幅度提升的他,虽然现在身高并不出众,只有一米七出头,但透过人群缝隙,还是看清了里面的状况。
在人群中间,三个穿着县一中校服的学生被那群混混青年围着,一男二女,其中一人便是自己的表姐李静。
“嗯?怎么回事?”
郑义皱眉。
在他的记忆里,跟表姐李静一起的高中生涯并没有出现过类似的事。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
郑义没有犹豫,返身朝人群里挤去。
在他向人群中间挤去时,围住李静等人的混混青年中,一个留着长发,却拉得向四边立起,刘海遮住半边脸的青年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一样,看着李静哈哈大笑起来,周围的混混青年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
“报警?”
笑过之后,长发混混青年张开双臂,“好啊,要报警是吧?来,快来抱紧我!”
说完,还闭着眼睛,撅嘴作亲吻状。
早已因被围住而愤怒的李静,见状脸上顿时露出厌恶的神色,抬起右手便一巴掌朝混混青年脸上打去。
但混混青年似乎早有预料,提前一步将脸挪开,同时左手一把抓住了李静打过来的手腕,冷笑道:“报警?你吓唬谁?告诉你!老子进派出所的次数比你被干过的次数还多!”
他的话,又一次引起了周围混混的大笑,其中一个混混笑道:
“峰哥,你也真是会搞笑!这女的一看就没被人干过,根本没可比性嘛!”
“嘿。”被称为‘峰哥’的混混青年淫笑一声,“这你就看走眼了!这女的,我干过,水多活好!”
周围混混听见这话,又是一阵大笑,纷纷起哄:
“是不是真的啊?峰哥!”
“不给干一次我可不信啊!”
……
听见周围的污言秽语,李静眼泪在眼眶中不停打转,她从小学开始就是乖学生,从没遇到过这种事,原本好好的跟同学一起放学回家,没想到却碰上了这群人渣。
她想离开,可手腕被对方抓着,而且周围也有混混围着,根本无法离开,她只能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在李静身旁,还有一男一女,女的长相普通,此时已经被吓傻了。而男的模样还算周正,但此时却一脸畏惧的不敢说话。
周围的一中学生都不敢说什么,因为他们都认识这伙混混。知道这伙混混以那位“峰哥”为首,而峰哥则是本地黑帮“三块碑”里有名的狠人,私底下都称其为“峰狗”,和“疯狗”同音。
“当然是真的!”
峰哥嘿笑一声,便要继续说些污言秽语,但忽然,一道黑影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并且迅速变大。
似乎是……书包?
这个念头升起的瞬间,下一刻——
“砰!”
一声巨响。
装了十来斤课本的书包狠狠砸在了峰哥脸上,将峰哥砸得头昏眼花,身体失去平衡不断往后倒,抓住李静手腕的手也不禁松了开。
“峰哥!”
周围混混一阵惊呼,连忙扶住峰哥。
原本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的李静,见到这一幕不禁惊呆了。
不止是她,周围的一中学生们也惊呆了。
“走。”
忽然,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在李静耳边响起。
同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拉着她便向人群外走去。
李静想要挣扎,但当看清拉自己的人时,她不禁再次一呆,不过人却是停止了挣扎,任由对方拉着走。
“给老子拦住他们!”
一声低沉愤怒的嘶吼,从峰哥口中咆哮出。
周围的混混们听见后,纷纷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然后齐齐围住了李静,以及拉着李静手的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