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连本带利讨回来

南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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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话音刚落,胡不三已经干呕起来,这也难怪,他刚刚照着金子舔了好几下呢。

    而胡不四直接踹了我好几脚:“你这小子真不是个东西,竟然害得我三哥变相吃你拉的东西!”

    我一脸委屈地说:“这事怪不得我,我还没来得及说出来呢,他已经把金子放到嘴边了。”

    胡不四笑咪嘻嘻的说道:“三哥,这块金子脏得要命,让小弟拿去洗干净了再说。”

    这个时候,胡不四也顾不得再踹我了,过来要抢胡不三手里的金子,却被胡不三躲开了,“兄弟,再脏的金子,在哥哥眼里,也是干净的。这条金子哥哥先保管着,等天亮了找个银铺,兑换成银子,再平分也不迟。”

    胡不四不干了:“三哥,见了黄澄澄的金子,兄弟一刻都等不了啦,不如现在就分了,一刀下去,劈成两半就行了。”

    胡不三皱着眉头说:“兄弟,你的刀法不如我,还是我来劈吧,到时候两块金子任你挑就行了。”

    “好吧!”胡不四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胡不三把蒜条金放到地上,然后拔出腰刀劈了过去,这厮的刀法不错,眼力、腕力俱佳,分寸拿捏得也是恰到好处,蒜条金应声断成两截。

    胡不四先挑了一块,另一块自然就归了胡不三。

    后来趁着胡不三出恭,我悄声说道:“四哥,你拿的这块金子明显小了,兑换成铜钱的话,少说也亏了半贯钱呢。不如待会等三哥回来,你再找他换过来。”

    胡不四点了点头:“这一块分量是少了,我当时挑好之后就有些后悔。不过是我先挑的,三哥会同意和我换吗?”

    我加盐添醋的说,“亲是亲,财会分,亲兄弟明算账,他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把刀拔出来吓唬他,看他害怕不害怕?”

    我心里明白,像不三不四这样嗜钱如命者,如果有了争执,一旦有人先拔刀,那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直贼娘,你这杀千刀的泼贼,竟然敢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讨打不成?”

    没想到千算万算也抵不住运气差,偏偏胡不三入厕回来,他耳朵尖,又是个精细人,在门口听得明白,闯进来直接一拳打在了我脸上。

    我暗叫一声苦也,可是带着重枷,根本就无从躲避,眼眶顿时肿了起来。

    “你这个撮鸟,原来一肚子的坏水!”胡不四如梦初醒,上来就是几脚,其中一脚正踢在我的要害处,疼得他冷汗直流,像一只大虾似的蜷曲着身子。

    天亮之后,他们只给了我半碗剩饭,外加半个炊饼。

    胡不四一脸阴笑,从包裹里拿出一双新草鞋,耳朵并索儿却是麻编的,硬塞到了我怀里:“今天路上赶紧点,下午应该就可以到青丘了。你这厮好福气,今儿有新鞋穿了。三哥去后厨打盆热水来,我们伺候着给他烫烫脚,也好赶路。”

    我起初还以为是那一条蒜条金起了效果,可是看着他们挤眉弄眼的样子,就觉得不对头了。

    我忽然想起水浒传里,董超和薛霸解送林冲前往沧州时,就是先用沸汤把脚烫出燎浆泡,然后再给他穿上新草鞋,把脚上泡打破了,鲜血淋漓,把一个林教头弄得生不如死。

    我每读到此处,都心酸不已,想那豹子头林冲是何等的英雄,却受两个小人如此折磨。

    当时我就想了,如果自己是林冲,绝不会瞻前顾后,不等鲁智深来救,就打得那两个防送公人屁滚尿流了。谁曾想等这种事情真的轮到自己头上了,我却连一丝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我正在胡思乱想呢,却见胡不三已经端着一盆百沸滚汤走了进来,往床边一放,唤了一声:“李明兄弟,该洗脚了。”

    “不用!真的不用!你们把我的脚烫坏了,难道要背着我赶路吗?”我直把一双脚往床内缩,却被胡不三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拿住:“此地距离青丘已经不远,直接往前走,一马平川,就是背着你,两三个时辰已经能赶到,更何况我们刚刚接到豺族少主的飞鸽传书,说是用不着押着你去青丘了,就地折磨你一番,然后杀了就行,到时候我们提着人头就能前去领赏了。”

    我真的没想到,事情还会出现这样的变故。

    我急忙大声喊道:“你们身为狐族中人,当知道我和你们大小姐的关系,杀了我,你以为她会放过你们两个吗?”

    “小子,大小姐自然是位高权重,但是女人是善变的,等她嫁给柴志军之后,就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哈哈,你说话用不着这么大声,你是不是想通知,你那个猫族高手的同伴,过来救你呀?”

    胡不三呵呵笑道:“来不及了,他虽然是个老江湖,但是比起我们兄弟两个,还有些稚嫩,这不,老四只不过带着他兜了两圈,他就跑到十里之外了。任凭他就是想破脑袋,只怕也不会想到,我们竟然还呆在客栈里。”

    天呐,我的后招,最大的依仗,竟然也被这兄弟两个看破了。

    难怪胡广再三交代,这两人如何的难缠。

    生死关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气海有一股暖流,那不是二哥虎骏渡给我的虎族灵力吗?

    霎那间,那股灵力流遍了我的全身,刚刚还浑身发软的我,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但是精神能变成救命的力气吗?

    我又惊又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反正生死在此一举。刚好胡不三正要把自己双脚往滚汤里面按,就使劲一蹭,让自己的双脚往边上挪了半尺。

    我本来没什么气力,按常理来说,根本挣脱不了胡不三的大手。但是那股暖流涌出之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强壮了许多,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无论想做什么,纵然像胡不三这样的高手,都拦不住。

    要知道脚盆本来就不大,挪动半尺之后,我的一只脚正好踩在脚盆沿上,把脚盆踩翻了,滚汤泼了胡不三一脸。

    趁着这厮正捂着脸嚎叫,我把护身枷猛地往上一扬,枷的一角不偏不斜,正好打在他的下巴上,胡不三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倒地上了。

    “小子,找死!”胡不四吃了一惊,拔出腰刀,指着我色厉内荏地喝道。

    我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了他的想法。本来在他的眼里,我就是一个软柿子,自己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没想到这个弱不经风的小白脸,竟然在举手投足之中,打倒了胡不三,而且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怎么不让他惊诧不已?

    “真是笑话,难道我任由你们摆布,就能够苟且偷生了吗?既然横竖都是死,还不如拼上一把!”

    面对着明晃晃的钢刀,我丝毫不惧,反而心里一阵接一阵的兴奋,没想到因祸得福,在外力的逼迫下,我竟然激发了虎族灵力。而且根据体内的情况,先前被封印的狐族灵力以及豺族灵力也都恢复了,而且比起之前,更加强大了许多。

    正因为如此,眼下我手里虽然没有任何武器,甚至连双手都被铁枷锁着,但是我有足够的信心,迅速将胡不四撂倒。

    “小子,拿命来!”胡不四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狂叫一声,一刀劈向了我的脑袋。

    我不慌不忙,只是轻轻一歪头。动作幅度很小,但足以避开凌厉的刀锋。

    只听哐当一声,胡不四一刀斩在团头铁叶护身枷上,这一刀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腕被震得又酸又疼,几乎连刀把子都拿捏不住了。

    而他的实力,果然是非同小可,竟然一刀把铁枷劈开了。

    我挣脱了舒服,精神大振,只是看了一眼右手中指,默念道:“兰花烙印,现在该你的了!”

    然后根本不给胡不四喘息的机会,一指已经摁向了他的额头。

    胡不四满脸的惊诧:“兰花烙印,没想到大小姐把狐族的不传之秘,都传给了……”

    这半句话是他在这个尘世间的最终留言,因为我的一指过去,他的脑袋就像被打爆了的西瓜一样,万朵桃花开。

    我再望过去的时候,胡不四已经不见了,躺在地上的是一只黑狐狸,没有脑袋的黑狐狸。

    想起自己这一天多来遭受的折磨和刁难,我觉得现在总算是连本带利都回来了。

    “四弟!你英灵慢走,待三哥给你报仇雪恨!”

    这么一会儿功夫,刚刚倒在地上的胡不三已经站起身来。

    只见他双目含泪,恨声道:“小子,你杀了我四弟,就等着跟他陪葬吧!”

    我瞟了一眼胡不三:“光说不练嘴把式,小爷我正等着你呢?”

    胡不三狞笑道:“小子,别以为有了兰花烙印,就可以上下通吃了。不错,兰花烙印在我们青丘狐族,绝对算得上是前五的秘法,但是你不要忘了,你只是学了一点儿皮毛而已。现在用它还不是我的对手,我如果是你,乖乖受死才是唯一的选择!”

    “可惜你不是我!”我冷哼了一声:“胡不四已经死了,你这个做哥哥的该去阴曹地府陪他了,放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