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风住尘香花已尽

维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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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聚会的主题,早就发下去了,因此李逸也上网查过,那句词是李清照那首《武陵春?风住尘香花已尽》中的首句。

    写这首词的时候,李清照53岁。那时,她已处于国破家亡之中,亲爱的丈夫死了,珍藏的文物大半散失,自己也流离异乡,无依无靠,所以词情极其悲苦。

    本来李逸还觉得用这句当主题虽然有点悲,但感觉也挺诗情画意的,可是真看了词的背景和赏析后,他当时就无语了。这尼玛谁选的主题啊,一场高高兴兴的聚会,居然整这个,你们就不怕……

    不过,抱怨归抱怨,因为钟皓晴什么都没说,他也就以为是带他来见见世面,混个脸熟,到时候只管看着就行,悲不悲,惨不惨的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可是没想到,这次竟然又和上次在鉴定师协会一样,发生了意外,竟再一次将他给推到了前台!

    本来,前台就前台,肚子里有东西,怕什么?

    可是,这次它是真的不一样啊!

    因为,书法和其他文学类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字里行间是要带感情的,而因为要表现出意境,就必须对那种意境有着深刻的了解,才能在一笔一划中表现出来。

    可是,作者是有感而发,自然流露,而书法家呢?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经历,足够的生活阅历,基本上是无法完美重现诗词中的那种意境的。

    否则你以为,这么多年就没有人再写过《兰亭序》吗?他们就一定写的比王羲之差吗?不见得,如果只是从字体上看,恐怕很多都不分伯仲,而他们真正差的,就是字里行间里的那些风骨,那些意境啊!

    这一群的书法家,各个都是些老头老太太,这一生几十年,再幸福也一定经历过一些悲惨的事情,因而,模仿出那种感悟应该并不会太困难。

    可是他呢?一个刚刚走上社会的毛头小伙子,女朋友都还丈母娘家养着呢,你让他去写爱人离散,家破人亡?

    玩的吧?

    李逸敢肯定,那个大声提议的家伙指定是不安好心!他一定是在嫉妒他!要不就是嫉妒他师父,反正,绝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王炳乾这会儿也意识到写这个主题是有些难为李逸,不过一来主题早就定下来了,他们也确实是准备着大家都写。可谁能想到钟皓晴居然不声不响的就给了他们这么大一个惊喜,竟将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家伙强行加塞到了他们这一群老头老太太中间?

    他沉吟了一下,随即大声说道:

    “刚才小李已经写了一篇《玄秘塔》,所以我看就不要先从他开始了,年轻人嘛,虽然体力好,也是需要休息的。这样,老王你提的头,你先来,李逸小字辈,排到最后!”

    底下人议论了几句,也没什么异议,反正今天谁都跑不掉,无非是早晚而已,而且等他们都写完了,正好可以舒舒服服看这小家伙写。到时候眼睛可要瞪大瞪圆了,一定要好好看看这个几乎都可以当他们孙子了的小家伙能写出一笔什么样的好字来!

    书法家,既然都称家了,那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

    你一个二十郎当的小家伙要真是比他们还厉害,不,哪怕就算是比他们稍微差上那么一点点,这也是在打大家伙的脸啊!

    因此,很多人看向钟皓晴的眼神就有点不那么友好了,你显摆你弟子厉害,也用不着拿我们这么多人给你当陪衬吧?

    钟皓晴却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而且做事极有决断。也是,若是没有大智慧、大定力,凭她一个女人,凭什么能够接下老钟家书画、鉴定两大衣钵?凭什么就敢那么果断的收李逸为徒?凭什么见了李逸诸多妖孽的表现后还一直能沉得住气,一直忍到前两天才被更加老奸巨猾的刘老把真相给套出来?

    随你们怎么想,既然我徒弟的水平到了,我就要让他拿到他该拿的!

    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呵呵,十年后你们再看,那会儿你们就会真正的知道,他就是一个能够轻松的将你们,甚至他的三位师父都踩在脚下的绝世天才!

    至于这次聚会,她早就知道李逸会遇到什么,可恰恰是因为知道会遇到什么,她才一定要带李逸过来。因为,天才也是需要磨练的,而李逸,实在是太顺了!

    纵观古今,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子,哪一个没有经历过重重磨难?哪一个没有经历过各种挫折?既然李逸注定了要站在那个高度,而其他的她又帮不上什么大忙,那么,就多帮他找点磨刀石吧!

    而此刻,那个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师父当成了一把需要磨练的刀的天之骄子,正躲在一边默默的苦思冥想。

    主题是风住尘香花已尽,却不一定真要去写那首词,可关键是,既符合那首词的意境,恰恰好他又记得的诗词,还真没有!

    当然,时间还有的是,他可以上网搜。可即便是搜出来又能怎样?换一首他就能理解能写好了?

    这还真未必!

    还是慢慢想想这些年到底经历过哪些悲惨的事情吧,酝酿一下,想的惨一点,只要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写出来不至于太丢人就行!

    那么……六岁时掉到水渠里被老妈扒了裤子用鞋底打屁股?还是八岁时磕的膝盖上的骨头都露出来了也悲壮坚强的忍住没哭?不对,好像后来还是哭了……

    我去,这想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啊!

    忽然,李逸的眼睛一亮,哈,想到了,韩剧!

    那里边,一个个主角都是苦逼,不是男朋友得绝症,就是女朋友被车撞成植物人,要是真能代入进去,绝对能找到感觉!

    苦着脸找个角落,李逸开始修炼代入大法,半晌,忽然憋不住无声的大笑了三声,尼玛,想起陆凝霜还稍微好点,虽然什么都没确定,但分隔两地,形只影单,凄凄惨惨…可为毛一代入程羽,却让他立马就想起了雅蠛蝶?

    不能忍,这个是真不能忍!

    无奈的摇摇头,连韩剧都不靠谱,这下他是真没辙了,不管了,待会儿随便写吧,写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吧,反正他还年轻,脸皮又厚……你妹,脸皮再厚也是要脸的好吧?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了,你看看人家一个个都是脸色严肃,气氛凝重的,这写书法是多么庄重的一件事情,怎么能让他在这里胡思乱想雅蠛蝶呢?太不靠谱了,你还是个书法家吗?

    李逸看了一眼静悄悄的花园,看了一眼那些或者神色凝重,提笔书写,或摇头晃脑在酝酿情绪的老人们,又看了一眼那些或是装出来的,或是真的一脸羡慕崇拜之色的后辈们,他决定出去溜达溜达,或许在哪个阴沟里摔一跤,他感觉就来了呢?

    刚刚走出花园,电话忽然响了,一看,哎呦喂,这是哪位?这姐姐居然还记得他,他差点都以为她拿着他那块祖母绿玻璃种潜逃了呢!

    “喂,你不够意思啊,这么久都不给我打一个电话,你说,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姐姐?”

    一接通,就是那个熟悉的嗲声嗲气,李逸笑笑,

    “国际长途那么贵,我哪儿打得起,我连最后的那块玻璃种都给你了……”

    李逸心里猜着陈樱瞳一定会说没钱就让她包养他好了,因此早就准备好了一个可以让她大吃一惊的答案,可没想到,电话那端却意外的沉默了。

    半晌,陈樱瞳幽幽的声音传了过来,

    “李逸,你把那块玻璃种送给我好吗?”

    李逸心中忽然升起一种不妙的感觉,但他还是按照习惯的节奏回了过去,

    “呦,怎么,开始打悲情牌了?你陈大小姐什么时候也会缺一块玻璃种了?”

    电话那端传来的还是沉默,而此时,李逸基本上已经可以确认,这姐姐一定是遇到事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事,是大事!

    “有什么事吗?缺钱?缺材料?还是缺……缺什么你吱一声,我虽然不一定能帮你全部都弄到,但多少应该还是能帮你解决一些。”

    没想到,电话那端竟真的传来“吱”的一声,随即又传来一声银铃般的笑声,李逸嘴角一挑,原来是没事逗我玩啊!

    念头还没落下,电话那端忽然幽声一叹,陈樱瞳用一种他从来就没听过的清清冷冷的声音说道:

    “我要结婚了,7月4号,你来台北参加我的婚礼吧。”

    “那块玉,我就当是你送我的结婚礼物了。”

    懵了,李逸真懵了,这……她在说什么?她竟然要结婚了?我去,这种妖精也有人能服的住?大喜事啊!可是,为什么他忽然很想哭呢?他对她没想法的啊,那么多次,连手都没试着伸出去过啊!

    可是,为毛会这么难受呢?

    我尼玛,原来男人真的都不是些好东西,是你的不是你的都想霸着!

    默默的挂掉电话,李逸郁闷的只想仰天长啸,这种感觉……必须要干点什么,排解一下……

    一抬头,花园里,一名老书法家正一副谦卑之相实则得意洋洋的展示着自己的作品。李逸心中忽然大怒,nnd,不就是一笔破字嘛,不就是什么风住尘香花已尽吗?老子踏马也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