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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晨一看这人挺有派头,倒是有点惊讶。当然,她的心已经完全许给了于果,不会再动心,只是为了表示自己魅力也很足,便用很得意的目光朝人群扫了一圈,其实是为了得意给于果看。她是受过训练的,不会专门盯着于果,以免暴露。
混混a一见有人管闲事,便侧目一瞧,见是个三十岁不到的干瘦小伙,不是什么正义感爆棚的彪形大汉,当即底气又足,火气飙升,心想这没几两肉的家伙也敢在天天夜跑的老子面前充大个儿?当即甩手就是一耳光。
谁料他这耳光还没甩到人家脸上,那人已经一个过肩摔就将他投了出去,一头撞在一旁的木头长椅上,鼻血横流。
混混b见这小子居然还有两下子,心生胆怯。他们都是无主的纯粹无赖,也不是真混黑道的,身上不带家伙,最多借着酒劲打架闹事罢了,一遇到真硬茬儿马上就熊了。
那人很有礼貌地说:“你们太不友好了。就算非要动手,也先提个醒好吗?不然我还能把握分寸,不至于出手这么重。”
混混b心惊胆战,绕过那人,赶快扶起混混a,狼狈不堪地跑了。
接着,那人招呼大家:“没事了没事了,大家都散了吧!”旋即很有风度地一鞠躬,对路晨说:“姑娘,没事吧?”
路晨很得意,装作花痴的样子:“没事,没事。您太厉害了!多亏您啊!”
于果笑了,这点小伎俩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那人摆摆手,谦逊地说:“这不算什么,我做律师的,需要有正义感。案子打不打得赢是其次,但不能总在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伸张正义,一切要从我做起,遇到这种事能挺身而出,社会风气才会慢慢变好。”
路晨夸张地直拍巴掌:“哇!您是律师!还这么帅!还这么文武双全!还这么富有正义感,而且这么有绅士风度!比那些只会装酷,一遇到女人就装傻的家伙强多啦!”
于果听她这么指桑骂槐,哭笑不得。
那人微微一笑,摇摇头:“就是稍微学了点很业余的散打和摔跤,根本算不上什么文武双全。姑娘一看就比我强。”
路晨和于果这下都愣住了。那人能从路晨的步伐里看出路晨练过武术,可不单单说明眼力很好了,肯定也具备相当的造诣,自称“很业余”,实在是谦虚了。
于果猛然想起,这人自称律师,终于想起这人是谁了,但有些不方便相认,就只是微笑着看。
可那人却不认生,看到自己后热情地打招呼:“于先生?你也夜跑?”
于果有些尴尬,点头说:“趁着天还没完全凉下来,出来锻炼锻炼。屠律师,你忙这么晚,辛苦了。”
屠律师莞尔一笑:“这都是工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嘛。于先生,你……你……”
于果知道屠律师想问什么,就索性大大方方地说:“晓影要我去冒充她男朋友,但我们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只是一般的好朋友。她这么做是为了让她大伯开心,而且也是为了……让她大娘和韩大少爷看一看。”
屠律师友好地笑着说:“于先生,感谢你对我这么坦诚。我知道,你是站在张宏远先生这边的,即便你不是他的女婿。只是,我觉得这时候你应该在张晓影的身边,这样对庞女士才有好的效果。”
路晨则这下全不顾之前的表演了,快步走上去暗地里一扭于果的胳膊,瞪眼道:“你到底跟小黑妞有什么协议?她要你扮演她的男朋友,你还真去啊?这么拙劣的计划,你就不能不中套吗?还是说你是愿者上钩?当黑社会老大的女婿,就算是表演,你也最好想清楚!”
屠律师看了一眼路晨大腿上的蝴蝶,笑道:“这姑娘真有意思。于先生,看来你的确很抢手。”
路晨脸色羞红,辩驳道:“哪有!屠律师你真是……乱说!”却低下头说不下去了。
屠律师宽容地笑笑,说:“晚上不安全,你们还是别跑太远了。于先生,你懂的,你现在是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了,别中了别人下道的暗算。”
于果点点头:“谢谢你的提醒,虽然这是老张家的事,但我作为张晓影的朋友,还是要非常感谢你对她们父女三人的帮助。这次的遗产争夺战,无论在法庭上谁赢谁输,我都很感谢你。”
屠律师也是聪明人,喜欢跟聪明人对话:“你说得太对了,法庭宣判得越早,对双方都越有利。只要有个公开的判决,那就等同于官方评论,谁要是不服,闹腾起来,那就无论是在白道还是江湖上,都太不讲究了。”他虽然是律师,但毕竟一直给黑社会当律师,说话也带了点江湖气。
于果观察到他的眼睛在路晨的“纹身”停留超过了一秒,又看似若无其事地问:“屠律师,我记得上次你开着一辆英菲尼迪,怎么这么晚,走着回家?”
屠律师笑道:“不骗你,我去见客户或者干重要的事才会开,平时就放在事务所外面。我在这附近租了房子,走路就行。等三天后的张宏勋先生追悼会,你就会看到我开的。”
于果心想:“你其实不必面面俱到地说得这么无懈可击。”嘴上说:“耽误你休息的时间了,快回去吧,早点休息。你太不容易了。”
屠律师谦逊地摆摆手:“哪有?太客气了。你们忙!”便转身走了。
于果只看了一眼路晨,便大声说:“小姑娘,没事吧?你慢慢跑吧,我得去接我老婆。”
路晨会意,是为了让周围的人以为他俩只是萍水相逢,以免今晚的计划和后续的一系列计划破灭,便说:“好!咱们挺有缘分的,等以后找时间,我请你和你的律师朋友吃饭!”
于果笑着跑开了。
路晨看他跑远,才悻悻地低声骂道:“这混蛋,你去接你老婆?你老婆就在你眼前,就是老娘我!居然敢当着我的面,说外面有老婆,这是什么意思?找死你!”
想了想,她又继续跑。
但这时候已经是九点四十之后了,秋风吹起,凉意大增,夜跑的人也散了大半——散去的都是凑热闹的,真正热爱夜跑的人,迎来了他们的巅峰时刻,他们可以真正尽情享受夜跑自由自在的无限乐趣。
路晨的“拥趸”们也几乎都散掉了,身后就跟着两三个,而且还不一定都是冲着自己来的。很快,有一个支持不住,在路边蹲下大口大口地喘气,路晨转了个弯后,看到那人离开了。
到了这个弯口,又一个人直线跑走了,没有转弯,只剩下一个人一直跟着她。
路晨是警察,身负格斗技巧,年轻力壮,哪怕身后真是凶手,也并不害怕。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而且假如后面是凶手,或者是同样不怀好意的歹徒,那这距离也就三十来米,还真是有点紧张。
尤其是,再怎么着,她也是个女孩。去掉所有的定语,她终究是个女孩。一到这样的夜晚,尤其是接近十点,女孩关于恐怖的想象力就随着夜色迅猛地腾飞起来,经过冷风的发酵,在脑海中爆发出所有恐怖片极尽所能产生的可怕角色。
虽然,她依旧坚强地告诫自己,没什么可后悔的,这是警察的职责,是必要的冒险。可也许身后这家伙并没有什么不对头,只不过是跟自己跑步的方向一样而已。
再退一万步讲,他就算想要不怀好意地上来瞧瞧自己正在剧烈上下波动的两峰,那也就是过个眼瘾,不见得就是那个凶手。
可她的想象中,身后这家伙穿着死神一样的黑色斗篷,黑暗中有两只红彤彤的眼睛,在微微地发着邪光。
其实,她这种想象力的产生也并不是空穴来风,后面那家伙匀速前进,自己跑多快他就跑多快,始终跟在后面,不超过也没被落下,而且呼吸均匀,没见有什么异常。
但偏偏是这种正常,就显得太异常了。
于是,她干脆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在一个灯光偏暗的地方忽然停住,心想那家伙肯定猝不及防。于是在停住时猛一转头,大叫道:“你跟着我干什么?想猥亵老娘呀?”
这是一种激进的冒险,但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她这判断没有错——如果此人真的是凶手,那就有了残杀无骨女孩的底气,是不可能只被这句喊话就吓住的,甚至相反,还会增加乐趣,或者刺激他立即动手。
路晨心想,我转过来了,也就不怕你了,我好好端详一下你长什么样。
这是个没穿运动装,却穿着工地工装的人,四十来岁的样子,中等身材,貌不惊人,没有一点儿特异于常人的体貌特征。
路晨陡然想起,这起案件极有可能是饥渴的打工者所为,这并不是对打工群体有歧视,但他们离开家乡,常年独自干体力活,缺乏必要的慰藉,自然是可能性最高的群体。
只不过,早先路晨总觉得,民工里很少能有那种精明、残忍和冷静集聚一体的个体,可现在她感觉,当时的想法的确过于草率了——任何群体里,都有非同寻常的个体,比如于果,就是城市底层里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