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二章 北境的道士-恐怖堡的波顿

古河小道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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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副本队伍之向导的带领下再一次穿越了鬼影森林。他们无惊无险的来到困难屯,踏上了返回北境的归途。

    在经过了十几天的路途之后,他们回到了临冬城。

    这个时候,凯特琳徒利在伊本西纳医生的治疗下已经完全康复,这让艾德史塔克对他们的态度大为改观.

    艾德史塔克甚至在临冬城宴请了他们,宴会上呈上了北境的名菜: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棕色肉汁的烤洋葱……

    尤其是蜜汁烤鸡:浓缩的酱汁像糖浆般稠厚,但一旦将它滴在热腾腾的烤鸡上,它便会融化。吸满了酱汁的葡萄干更是绝对的美味。将一口鸡肉沾上盘子上的汁,再加上一颗饱满的葡萄干,足以使人圆满。

    一顿丰盛的晚餐让宾主尽容。

    在第二天,萧道晟一行单独拜见了艾德公爵

    “听说你还是个巫师?”艾德公爵饶有兴趣问萧道晟。

    “阁下,我是修道之人,”萧道晟回答

    “修道?”艾德公爵很好奇。

    “道是化生万物的本源。”

    于是萧道晟尽量简单对艾德公爵讲解了“何为道。”:道是一种似物非物的东西,是一种能体会却触摸不道的东西,它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包括灵感、情绪、沉思和谈话。

    道是规则,是物与物、是物与非物、是非物与非物之间的联系,道不生不灭,即使物的消失,道还在。

    “其实就是一种对自身的修行和探索。”萧道晟总结道。

    艾德公爵听了半天,总算弄明白道教的本质。他理解为某种接近自然,强调自身修养的教派。

    后来萧道晟又和艾德公爵讲述了他在中土大地的各种经历,让艾德公爵听得入了迷,又演示了一些道教的小法术如:化符为鸟,撒豆成花等等,让艾德公爵啧啧称奇,也对萧道晟的博学和道术表示感兴趣。

    到了最后,艾德公爵提出希望能聘请萧道晟和伊本西纳担任家庭教师,教导他的孩子们,想到布兰登史塔克,萧道晟稍作推辞后也就接受下来

    夜晚,当萧道晟回到客栈的时候,贝利萨留递上来一封信。

    “这是今天白港来的商队捎来的。”他说道。

    萧道晟打开信,里面只是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组。

    他拿出一本《道德经》,按照数字规律将信件内容破译了出来。

    看完信的内容,萧道晟沉默了一会:“帝君吩咐的事不太好办。”

    “什么不好办的事,总不是要我们刺杀艾德史塔克吧。”贝利萨留开玩笑的说道。

    把信递给贝利萨留,后者看了信后,低头思索了一阵之后,然后他说道:“这样吧,你就留在临冬城,我带人过去把事办了。”

    萧道晟点点头:“也好,我留在这可以安稳一点。”

    “你把火器都带上。”

    在临冬城的东面,沿着白刃河往东北方向走,大概有十几天的路程,就进入到了“波顿家族”的领地。

    波顿家族乃北境最古老、最有权势和最臭名昭著的贵族之一,当他们还是王室时,他们的头衔叫做“红王”(red kings)。自从长夜起,红王们就是北境之王最大的仇敌和苦手。几千年来,他们一直凶猛地抵抗著北境之王,甚至几次击败过史塔克家,剥了一些史塔克领主的皮并挂在他们的要塞恐怖堡里。根据谣言,一些波顿领主甚至披着他们敌人的皮包括史塔克家的(如贝尔之子)当斗篷。这项传统让波顿的名号充满着邪气,以至于有人相信传说中的夜王就是一个波顿。

    波顿家的城堡是“恐怖堡”,这是一座坚固的堡垒,有高耸的城墙以及锋利的锯齿状城垛,还有数座独立的塔楼和角楼,它坐落在一座火山口附近,用和临冬城相似的方式采暖。

    这天早上,恐怖堡的城门打开,拉姆斯波顿领着二百多名全副武装的“杂种的小子们”,这是一票蒙其恩宠,忠诚追随他的士兵,他们和拉姆斯一样堕落。

    拉姆斯波顿是私生子,是卢斯波顿伯爵强暴某位磨坊主的老婆的产物。卢斯在打猎的时候看上了这位磨坊主的老婆,并决定违背法律,实践一下被禁止的“初夜权”传统:领主有权力占有平民的新娘。

    拉姆斯本身狡诈而冷血,具备一定的谋划和操纵能力,不过他更偏爱虐待和病态的行为,例如把赤裸的姑娘放进波顿家族的森林里,然后带着一群凶猛的猎狗追猎她们。对于那些让他舒舒服服爽一把的姑娘,他也让她们死的痛快(当然是在强奸之后),然后剥了尸体的皮。为了“纪念”这样的姑娘,他会给狗取她们的名字。至于那些让他不爽的女人,她们还是会被强奸有时被他,有时被猎狗们,有时一起然后被活生生的剥皮。所有的人皮收藏都被作为战利品带回恐怖堡。

    剥皮虽然是波顿家的传统,但这项传统已经被禁止了几个世纪。拉姆斯对于剥皮这项活动的执着,来源于他厌恶自己的私生子身份,急于标榜自己是个“波顿”。

    二百多名“杂种的小子们”穿着皮甲,扛着长枪,举着盾牌,气势汹汹的小跑着,拉姆斯波顿骑在一匹白马上大声的催促:“小子们,动作快点,不要让那些野人跑掉!”

    “剥不了野人的皮,就剥掉你们的皮!”拉姆斯波顿咒骂着。

    在十天之前,在恐怖堡的周围出现了一伙偷偷翻过绝境长城的“野人”,他们来到温暖的南方,来到了波顿家族的领地,大放肆掳掠周围的村庄,尽管这些“野人”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个人,但村民自卫队完全不是对手,而当恐怖堡的驻军出动的时候,这些“野人”就躲了起来,让军队扑了一个空。

    反复几次后,都没有抓到“野人”,而那些“野人”却还在波顿家族的领地上捣乱,感觉受到了愚弄的恐怖堡十分愤怒,他们派出了更多的探子,在乡间到处搜寻“野人”的踪迹。

    终于这天的早上,一名探子传来了好消息,在“闪金村”发现了了“野人”的踪迹。

    得到确切消息的拉姆斯波顿急于表现自己,他没有等到恐怖堡的军队召集完成,就带着自己的“杂种的小子们”出发了,卢斯波顿伯爵然他等待恐怖堡的军队。

    拉姆斯波顿牵着几条骨骼结实,肌肉相当发达,脑袋硕大大且颌部肌肉异常肥大,面貌狰狞的加纳利猎犬回答道:“我已经等不及想要剥掉他们的皮,我的猎狗也渴望吃点他们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