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幕间 老头子讲的故事

十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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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不辞辛劳从一块大陆跑到另一块大陆,从一片海洋航行到另一片海洋,他们经常风餐露宿而不知疲倦,他们知道前路艰险依旧无所畏惧,他们目标坚定从不轻易动摇。是他们,让世界变得完整;是他们,让大陆不再孤立;是他们,带领人类走向自由。

    他们是英雄吗?是伟人吗?是征服者吗?不。

    他们是走起路来钱袋叮当作响的商人。

    说来也奇怪,多少冒险家、船队司令甚至是一国之君都没能达成的目标,会被一群只会油嘴滑舌而且锱铢必较的市井小民完成,不得不感慨金钱的魅力。也许,人们已经来到了一个奢华比荣誉更迷人,财富比爵位更重要的时代了。

    两块大陆之间已经不再有阻碍,三百多年以来,无数的商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延伸着航路,终于开辟出一条航路。这条航线连接了两座位于大陆南端的海港城市:珑帝国的第一大港口——三江口,与沃尔特联邦的前首都——加路士港。

    这条航线沿途经过大大小小近百个岛屿,需先向东北方航行,到航程至一半则折向东南,往返需要十八个月的时间。据说一百五十多年前的大商人沃尔迪·史蒂文森总结了前人的航海经验,拟制了路线后,从西方大陆北部的斯特林帝国一路向南,横穿广袤的珑帝国,来到三江口招募愿意和他一同出海的伙伴,或者说“疯子”。一个月后,已经用光了钱的史蒂文森带上了120个人就出海了。

    没有人会去在意这群“疯子”的死活,除了沃尔迪·史蒂文森的情人——刘雯。史蒂文森当时花光了身上的钱,在物欲横流的三江口别说找人出海,就连活着都成问题。有天他不得不躲在潮湿阴冷的小巷子里睡觉的时候,被当时还只是个卖唱女的刘雯发现了,之后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几天。出海的时候,史蒂文森用他口音浓重的通用语说“等我”。这一走,就是四年。

    之后,刘雯过的生活很普通,或者说稍微痛苦一点。像随处可见的乞丐一样悲惨,像每个柔弱的胖女人一样凄苦。在那个年代,她只是众多悲剧中的一个,很普通。

    四年后,史蒂文森回来了,船上还多了不少人。有被他们抓住的一些岛上的土著居民,比如身材矮小的侏儒和胡编乱造龙言的地精;也有自愿上船的异族勇者,比如后来名扬天下的长耳族骑士——蒂姆·莱克星顿。船上奇珍异宝不可计数,对于三江口的百姓来说,这个消失了四年的金发碧眼“疯子”带回来的是一次盛大的节日;对于全世界的商人来讲,这意味着值得赌上一生去追求的巨大财富;对于三江口乃至珑帝国来说,这是无比的荣耀。

    对于刘雯来说,她只是做到了她的爱人让她做的事而已。

    在后来叙述史蒂文森冒险的书籍、戏曲和歌剧中用类似的文字描述那个场景:

    被欢声笑语包围的史蒂文森仿佛被箭矢射穿心脏一般,大叫一声。无知的人群以为是又一声欢呼,只有和他船上的朋友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侏儒的眼神紧张起来;原本在和大汉拼酒的地精放下酒杯,望向史蒂文森;长耳族的骑士推开本来与自己相谈甚欢的几位少女,如同蝴蝶离开花丛一般奔向史蒂文森身边。史蒂文森却推开了所有人,包括与他同行几年的朋友,径直地走向了人群身后,装饰华美的青楼。

    就当有人要嘲笑他“不过是个好色的疯子”的时候,人们才发现他不是走向青楼,而是走向门口那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远远看去不知是男是女的乞丐。史蒂文森用发抖的手拨开那乞丐乱糟糟的头发,乞丐却没什么反应,不知是因为没有力气还是其他原因,原本就微微颤抖的身体只是在史蒂文森的手指碰到脸的时候打了个激灵。

    史蒂文森看清了乞丐的脸,然后就给了长耳族一袋金币去请当天在港口的所有人吃饭。随后的三天参加宴会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三江口最大的酒馆——听潮阁在那三天里接待的客人等于过去一年的总和,厨师甚至忙不过来,最后只能让参加宴会的人自己下厨。即使如此,那一袋金币也没用光。

    不过史蒂文森这三天全无影踪,没人找得到他。

    三天后的正午,史蒂文森出现在听潮阁的门口,宣布自己要在三江口停留两个月,两个月之后大婚,到时会再度宴请全城。

    两个月后,史蒂文森带着他的伙伴,踏上了回到自己故乡的路途。离乡时,他孤身一人冒着风雪,汉语说得不好;而在回乡的路上,他身边有种族不同的诸多亲友,汉语中虽然夹杂着乡音却也说得流利,身边还多了一位发誓白头偕老的女人。

    她叫雯·史蒂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