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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卷的黑色云潮中,似有无数龙蛇缠绕,不时有漆黑的电弧闪过,随后便会传来一阵不知名魔兽的咆哮。
柏塔尼亚要塞,孤独地伫立在黑色云潮的正下方。作为千年王朝曾经的三大堡垒之一,柏塔尼亚要塞上千公里的巨石城墙,和一切只为战斗而设计的建筑设施,让它获得了“铁壁城塞”的外号。千年来,柏塔尼亚要塞只易手过一次,也就是魔裔的入侵。这也是百年来,人类的双足第一次踩踏在属于柏塔尼亚要塞的土地上,用双眼去见证曾经的辉煌。
漆黑如墨的墙壁上,流淌着粘稠的黑色液体,偶尔有几个人影从液体中爬出,又被更多的手臂给拉回去。无数尖锐的倒刺,密布在厚实绵延的城墙上,高台箭塔,投石车和密布四周的法阵,以及四通八达的战略通道,无时无刻不向外发出着威胁。
在上次和魔裔的战役中,千名暗术师在接天龙卷的增益下,召唤出了一颗直径超过百米的陨石。惊天动地的爆炸过后,城内所有建筑荡然无存,陨石的落地点出现一片大坑,浓烈至极的残余暗术,在几个呼吸间就毒杀了周围体质较弱的数百名人类战士。如今,一座通天的高塔从陨石坑的中心拔地而起,周围扭曲的建筑环绕着高塔蜿蜒而上,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黑色玫瑰。
昔日两军大战的痕迹历历在目,时间在这里是如此的无力。
碎裂的城墙,巨大的缺口,纵然有无数属于魔裔的建筑在城内伫立,但是人们依然可以看见要塞百年来的颓废。陨石引起的爆炸彻底改变了这里的地质结构,大地不再平整,而是像有无数碎块临时拼接而成,肉眼可见的熔岩,在地底下流淌。有时候赤红的熔岩会剧烈的喷发,把阻碍在它上方的土块顶开,形成一股高温喷泉。接近要塞中心的土地,则已经变成焦黑的结晶,反射着熔岩的光芒。仔细看去,这些黑色结晶中,似乎无数人影在闪动,有的在虚无中漫无目的的漂浮,有的则在撞击着结晶的内侧。
在要塞的正对面,是人类军营。
各式各样的旗帜下,是星罗棋布的营寨。
巡视的兵士手持长枪在巡逻,望向要塞的目光中,饱含着异样的情感。
铁壁城塞,柏塔尼亚,西方铁闸。
如今却要人类亲手夺回来。
百年来的孤独,要谁为它买单?
当年失败懊恼的亡者,还是现在重拾荣耀的战士。
在陨石和暗术的攻势下沦陷的堡垒,在多少个日夜成为军团的口号。
“为了夺回柏塔尼亚。”
当终于能够站在这里,面对漆黑颓废的要塞,又该是一种怎么样的心境?
军营外。
一身金色盔甲的大戟骑士,把夸张的武器立于地面,如军刀一般站着。在他身旁,是手持双手大剑的大狼骑士。在他们身后,是两匹披着重甲的高大战马,战马双眸透着精光,就连呼出的气息,都带着一片淡淡的金色。
“听说过吗,翁斯坦,我们家族的传说?”阿尔特留斯问道。
“当然,”大戟骑士说,“失落的最强大剑,和失踪的最强剑士。”
“深渊之主马努斯,就是在夺取要塞的那个时候降临的。有人说,那颗陨石就是他的杰作。真正获得骑士称号的那个阿尔特留斯,和深渊之主的战斗,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大狼骑士说,“无论如何,都要攻下这里,我要为我的家族正名,阿尔特留斯绝不会和魔裔签订什么契约。”
“就凭手中这把‘云耀’,我要完成这个目标。”大剑轻轻舞动,在空中带起片片残影,似有无数剑锋在空气中跳舞。
“在这之后,我们俩必须好好打一场,为了王座骑士长的荣耀。”翁斯坦说,“也为了我自己。”
“什么意思?”
“等到我击败你的那天,我就可以成为十二王座骑士长,在那天,我要舍弃翁斯坦这个名字,拥有我自己的传奇。”
忽然大地传来一阵猛烈的震动,远方的空间被无形的大手恣意地揉捏了一会儿,金戈铁鸣的声音才传进两人的耳膜。
“又是他们两个,斯摩和韦斯塔德?”
“不然还有谁?”
“基亚兰呢?”
“据说在塞万遇到点麻烦,”阿尔特留斯说,“她说她会尽快赶来。”
顺着大地上不时响起的巨大噪声,高质量金属剧烈的相撞声,犹如一阵阵海浪,铺天盖地的扩散开来。若是尼禄身在此处,定会发现自己如果继续前进,每一步都会走得无比艰难,这和当日聆听加密安的打铁声不同,这是实实在在的金属鸣响之音,在这股声浪中,没有加密安那样复杂难言的情绪,只有最纯粹的暴力和最直接的宣泄。
金色的流星在空中拉出美丽的轨迹,构成一朵朵美丽的金色花瓣,在空中消散。两柄巨大到夸张的重锤,狠狠地砸在一处,又猛地分开。重锤的每一次交击,都会引起空间和原能的剧烈颤抖,每一次交击的强度,都不会低于弗雷恩和巨象半神使者的强度。韦斯塔德手持的重锤外形状似一个巨大的圣铃,三圈铁环嵌入锤头,每一次挥舞都会听到巨大的声响。他的对手,斯摩,则是在这个时代才进入王座骑士候选的斯摩,他一身盔甲如一个好吃懒做的巨大胖子,腰间的盔甲专门做成满是赘肉的样子,实则刻印了不少原能序列在其中,斯摩手中的重锤锤头前大后小,使用起来极为笨重,饶是他二米三的庞大体型,挥舞起来也极为吃力。
“斯摩这家伙,总是这么好战。”阿尔特留斯和翁斯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两人大戟和大剑上的光芒闪烁不定,犹如黑暗中的灯火。
“欺软怕硬,嗜血好杀。这也是前几位帝王不愿意让他加入王座骑士的原因。”翁斯坦说。
“说起来,比他软的我知道不少,能把他打趴下的不多吧?”
“如果人人都可以像你一样,当初用‘云耀’两剑斩断他的锤子,估计他会消停得多。”
“那你呢,你可没有弄断他的锤子。”
“我?”翁斯坦说,“斯摩不敢和我动手的,他怕我。”
“他们估计还要打好久,我们是接着看,还是如何?”
“叫他们收手吧,再打下去没完。”翁斯坦提起大戟,俯身作发力状。
“等等,”阿尔特留斯忽然按住大戟骑士的肩膀,“我是不是看错了,那边···”
翁斯坦也看了过去,做成狮头状的头盔忽然闪过一丝精光,“这么大的阵仗吗,看来李维尔和莱恩哈特真是打算放血了。”
“玫瑰皇冠骑士团。”
“北地荒野骑士团。”
“还差白石高塔,三大骑士团就算凑齐了。”
赤红的战马一身钢精铁铸似的肌肉,披甲的战马烦躁地甩着头颅,从口鼻中呼出血红的气体,浓厚的红色毛发如张狂的火焰,在空中恣意燃烧。这些赤红战马身上的根根毛发都如倒刺,踏在地上的脚印都会留下一个小坑。马上的骑士都光着右臂,左肩上佩戴一块巨大的肩甲,粗豪的大刀上满是锯齿。这些高大的战马正是“玫瑰皇冠”骑士团的精髓,据说这些生于长于幽暗森林的“玫瑰”马生食血肉,一身美丽的红色红发在奔跑时如玫瑰绽放。在吸收了足够多的血肉后,这些战马更是会进入原能狂暴状态,各项身体机能会呈爆发性上升。因此,如此热爱血肉的战马,也只有同样嗜血的狂战士和他们手中标志性的大刀才能驾驭。
由此,该骑士团别称,狂战士骑士团。
北地荒野的坐骑则更加凶猛,团中的骑士数量刚刚过千,但战力绝对恐怖,因为所有的坐骑都是北地上独有的巨龙亚种——地龙。亚种虽然没有了双翼,但是巨大的体型和獠牙,让这些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野兽可以拥有更加丰富的食物来源。日积月累下,地龙的体型更加庞大,鳞片退化成厚皮,獠牙的形状也更多地用于撕裂。人类王朝的北国联盟包括善于铸造业的威廉姆斯公国在内,花费了难以计数的人力和物力,才终于在荒野上掌握了地龙的生杀大权。
“远征军,一到七集团军,以及近百支各家族私人战团。明月姐弟,四位王座骑士,和天空之上的大皇子。”阿尔特留斯仰头看着黑色云潮掩盖的天空,“真是好久没有这样的大手笔了。”
“女皇那边,到底什么打算?”
军营中。
占地宽广的军营可以说是忙的不可开交,战略物资的收发,安排,布置,各集团军和私人部队的驻扎,还有地行兽运来的补给问题。在军营的各个角落,都堆积着如山的物资和武器。在百人队长,千人队长,团长的指挥下,士兵们完成相应手续后,便拉着推车运走属于自己的物资,在纵横交错的军营道路上,奔跑的传令兵和运车如蚂蚁般寻找着自己的道路。在各个军官营帐中,团长们正在积极商讨着分配问题和接下来的驻扎问题。
王座骑士不来,谁也不会先开始讨论关于战争的话题。
“这帮家伙,天天就知道把我们堵在后面,看不起我们第七集团军的士兵吗?”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团长领着几名手下,顺着军营道路一边走着,一边大声抱怨。
“看看那些一,三集团的那些家伙,已经在私底下讨论军功的问题了!”那名团长越说越气,“在西行的道路上被打成那样,整个集团军现在恐怕才勉强三万人,还想着和我们抢功劳!”
“或许,他们是想要你保命。”忽然角落里传出的一个声音,让团长和身后的手下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