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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在心中吐槽,爹和儿子打架,那再怎么打都是一家人,把别人卷进去算什么?
这么大岁数人了,也不怕让人看笑话。
不过他打算趁乱溜走了。再不走,这俩老妖怪打起来,指不定得死多少人呢。
牧歌悄悄往外挪动脚步,只希望门口站着的那家伙快点跟里面的**oss打起来。
你说你堵着门算是怎么回事?
还让不让我们这些弱鸡跑路了?
“兄弟,你想去哪?”
牧歌身后传来幽怨的声音,紧接着,一只手伸出来,抓住了牧歌的衣服。
“……”牧歌僵硬的转身。
酒保虽然瑟瑟发抖,但还是说道:“你酒钱还没给哪!”
牧歌一阵无语,吓老子一跳,还以为咋地了,结果就这点……
这点……
牧歌两只手上下摸兜,眨巴眨巴眼睛,他忽然发现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他穿睡衣出来的,浑身上下连个口袋都没有,哪里有钱?
酒保有些担忧的说道:“我看你全身上下连个口袋都没有,你怕不是来喝霸王酒的吧?”
牧歌干笑,悄悄地说:“那边都要打起来了,你还不跑啊?”
“打?不会的,大家都是讲礼貌的文明人,守规矩,不会在城里开打的。”酒保摇摇头,脸色便不好看了,他盯着牧歌,像是盯着贼:“你不会没钱吧?”
牧歌一脸的懵逼,什么时候俩妖怪还讲究规矩了?
站在门口的黑影转身,沉声道:“城内打架不礼貌,你跟我去城外决一生死吧。”
牧歌:“……”
果然,连他娘的血族都开始讲礼貌了。
玫瑰红爵嘴角微微翘起,脸色的不屑越加浓郁,他冷笑道:“呵,我不去。我就在城里,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在城里,你就不敢动手!哎我就不去,气死你气死你!”
他脸上的冷酷迅速化为得意,开始嘚瑟起来。
众人:“……”
牧歌嘴角抽了抽,果断回头开始与酒保商量起赊账的事情来。
实际上,如果不是看到酒保那已经长出了长毛的爪子还有那缓缓膨胀的身体,他早就跑了。这年头,没点不一样的身份,哪里敢在酒吧里卖酒呢。
门口的黑影顿了顿,走进了酒吧,他缓缓摘去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年轻白皙的脸蛋。
和玫瑰红爵如出一辙的脸蛋,很帅气,一样没有血色。但与玫瑰红爵不同的是,他的眸子不是纯粹的血红,更像是一个人类,除了那红色的眼白和绿色的竖瞳。
“啊哈,你越来越美丽了,我可爱的儿子。”玫瑰红爵将手中已经凋谢枯萎的玫瑰花扔下,前一刻还当做宝贝般宠爱,下一刻却弃之如垃圾。
他大步向前,仔细打量着萨尔西斯,随后评价道:“如果你的腰上不挎着这令人作呕的圣银剑,我想我是非常欢迎你的到来的。”
萨尔西斯平静的看着玫瑰红爵,不开口。然后绕过他,在吧台前坐下。
“给我来杯酒。”萨尔西斯说道。
玫瑰红爵笑道:“那你可得少喝,你酒精过敏呢!”
没人理会他。
酒保把牧歌抗在肩膀上,然后为萨尔西斯开了一瓶红酒。
“你喝的那杯酒价值三十块,如果你不打算给钱的话,就在店里帮我的忙,一个晚上。”酒保对牧歌说道。
“好好好!”牧歌忙不迭的点头。
于是酒保满意的收回了已经变成了狼头的脑袋,也收回了抓在牧歌脖子上的爪子。
音乐继续响起。
舞池内空出了极大的地方,灯光照耀下,玫瑰红爵忘情地舞蹈,不远处,一双眼睛时不时地扫过玫瑰红爵,时而又把注意力都放在杯子里的红酒上,偶尔还会瞄一眼那杯只喝了一口的白酒。
要喝酒的人很多。
或者说,怪物很多。
牧歌不知道那些家伙到底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东西,总之大晚上会来这酒吧喝酒的人大多都是怪物吧?
他一杯一杯的为客人送酒,然后顶着巨大的压力承受着这些客人好奇的目光。
“人类?”大胡子接过酒,笑嘻嘻的问牧歌。
“嗯。”牧歌点了点头。
“那可真是少见,除了要钱不要命的猎人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人类会出现在这个酒吧里,还做这种工作。人类难道不应该是带着满车的货物去和无人区的妖怪们做生意么?”大胡子对人类很是好奇。
“人各有志吧。”敷衍一句,牧歌继续端酒。因为坐在不远处的酒保又在咳嗽了。
这家伙自打牧歌接过他的工作之后,便一副悠闲的坐在不远处,美滋滋的撩妹,顺便监视牧歌。
送了两圈酒,牧歌扭头一看,酒保已然左拥右抱,正是人生得意巅峰啊!
那两个妹子的身材爆好,穿的又少,一看就是妖精,让牧歌羡慕不已。
玫瑰红爵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萨尔西斯则是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呼噜打的震天响。这家伙嘴欠,把那半杯烧刀子灌肚子里。
牧歌指着萨尔西斯问酒保:“老板,这家伙好像是酒精过敏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送医院?”
一声老板叫的酒保浑身舒爽,在美女面前更有面子。
瞧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萨尔西斯,酒保厌烦道:“不用管他,蝙蝠人是出了名的命大。不会死的。”
说完,转身开始对两个妹子讲自己当年一把西瓜刀连砍十八条街的故事。
好吧,狼人和吸血鬼一向不对付,书上都是这么说的。
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得危机,这让牧歌松了一大口气,至少不会被卷入莫名其妙的争斗之中以至于失去性命。
可能是烧刀子度数有点高,以至于萨尔西斯睡的像是死猪一般,牧歌拖着他把他扔出去他都不知道。
脸摩擦着地板,一路拖出去,看到的人全都直缩脖子。
娘咧,看着都疼啊!
四周一片黑暗,牧歌看着左右无人,转身望着熟睡中的萨尔西斯,脸上露出冷笑。
“让我看看你这家伙从西边过来,身上带了几张钞票。”
搜身的手法很是熟练。
牧歌发誓,这是他偷东西偷的最爽的一次。
“怎么出门就带了这点现金?”牧歌借着酒吧里传来的光数了数,也就几千块的样子,有些不满。
喝杯酒都要三十块,你这几千块好干啥?
卡什么的,都不要。
再摸!
嗯?
这一袋子什么东西?
牧歌打开一个藏的极其隐秘的小口袋,顿时笑了。
袋子里宝石在光照下闪烁着五彩光芒,竟然是一小袋子宝石!
“收获颇丰啊!”牧歌高兴的把宝石收起来,望着已经被搜过了全身的萨尔西斯,眯起眼睛。
片刻后,他把那把圣银宝剑也从萨尔西斯的腰上取了下来。
如果不是怕这大蝙蝠醒来之后发飙,牧歌连衣服都不给他留下。他下手干脆利落,速度极快。等他再回到酒吧里的时候,哼着小曲,显然心情不错。
钱财宝石什么的都被他藏起来了。
免得被发现就很尴尬。
“扔出去了?”酒保斜眼问。
“扔出去了。”牧歌笑嘻嘻的回答。
见过了几个逗比的非人生物之后,他对非人生物的恐惧感也没那么大了。人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扔出去就好。”
酒保果然和血族不对付,淡淡的点了点头,就又投身于泡妞的伟大事业当中。
牧歌摸了摸贴着皮肤放置的几张钞票,满足的想:也许穿越过来并不一定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