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剑惊风

王咸鱼咸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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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日子不见,小黑这家伙长的油光水亮越发的神骏了。

    项凡尘将宝剑挂在小黑身侧,那是一把极尽奢华的宝剑,剑鞘之上镶嵌着七颗颜色各异的宝石,剑柄之上绕着金丝,整柄剑就像一件艺术品而不是杀人的凶器。

    摸了摸小黑的头,替他顺了顺毛,项凡尘翻身上去,伴着小黑脖子上铃铛发出的清脆声音,踏着朝阳出了巨鲸帮。

    当初之所以选择毛驴而不是马就是因为毛驴悠闲,而且长时间的骑马终究很难忍受,毕竟我们并不是马背上的民族。

    走着走着项凡尘发现自己迷路了,原因是出城不久他又开始到骑毛驴,小黑虽然经过他真气的淬炼变得神异,但它终究是头毛驴,认不得路标。

    项凡尘手里捏着道德经看得起劲,等回过神来路线早已不知道偏离到哪里去了。

    项凡尘无奈的摸摸小黑的头,这事也不能怪它。不过他最近参悟道德经,道讲自然,那就顺其自然好了。

    就在项凡尘停在岔路口摸着小黑的头思考着要走哪边的时候,一位持剑老者走了过来。

    老者身着灰色长袍,手执一柄看起来很是普通的长剑,老者面容普通,却有一种锐利的威严感。

    老者并未执着缰绳,身后却跟着一匹老马,两者却步伐同步,可以看出两者应当是多年的老伙计了。

    项凡尘待到两者临近,向着老人拱了拱手道:“老伯,烦劳请问一下,去往京城应当怎么走?”

    老者缓步走来,在项凡尘几步之外听停了下来,他打量了项凡尘几眼。

    一身牙白长衣,面容俊秀,手里正捏着一本道德经对着自己拱手,老者下意识的就认为这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

    虽然项凡尘也带着一柄宝剑,不过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杀人的凶器,最多被认为是拿来吓唬吓唬强盗,给自己壮壮胆。

    “老夫此行正是往京城而去,不如小兄弟和我一起结伴同行如何?”

    老人对读书人还是很有好感的,如今世道虽然还算太平,但是山匪路霸这些事情并不少见。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不是太多,不像后世,在街上随便找十个人,其中起码六个读书人,三个大学生。

    一个看起来颇为顺眼的年轻人,既然顺路那就带他一程好了。

    “那就多谢老先生了。小生项凡尘,请问老先生如何称呼?”有人同路自是好的,也不用怕一个人不识路,也可以排解无聊寂寞。

    “老夫剑惊风!”

    此人正是剑法天下第一的剑惊风。天下第一庄招揽各个领域的天下第一高手,剑惊风也去凑了个热闹,搏了个天下第一。

    而享有天下第一的美誉,也获得天下第一庄津贴的同时每年需要到天下第一庄坐镇一段时间,同时接受其他人的挑战。

    剑惊风此行正是要回去天下第一庄,却是遇到了也在前往京城的项凡尘于是邀他一道前往。

    “原来是天下第一剑法高手的剑前辈,久仰久仰。”项凡尘惊讶道。

    随便就能遇到天下第一,也运气也是没谁了。

    剑惊风此人,剑法高强,变换莫测,倒是当得起此间第一的美誉。

    而且此人也颇重情义,在归海一刀逼问当年归海百炼事件真相时,为了保护露华浓情愿自尽而亡。

    这样的人,很难对其产生恶感。

    “哦,原来小兄弟也是江湖人士,倒是老夫看走眼了,以为小兄弟是位读书人,上京赶考的。”剑惊风有些惊讶。

    项凡尘:“小弟读过几年书,尘世中一个迷途之人,如今也是初履江湖,想来见识一下这尔虞我诈又快意恩仇的世界。”

    剑惊风:“小兄弟觉得什么是江湖?”

    项凡尘:“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因为人心难测,人心思变。所以江湖才尔虞我诈又快意江湖。”

    剑惊风:“江湖是个是非之地,既然小兄弟看得透彻,为何要趟这趟浑水呢?”

    项凡尘:“因为曾经的我向往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不来江湖游历一番岂不可惜。”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身影在夕阳之下拉的老长。

    夜间,由于没有投宿等的地方,两人只得露宿野外,虽然剑惊风并不擅长聊天,可是项凡尘擅长,因此两人倒是聊的尽兴。

    聊着聊着便聊到了武学,项凡尘武功虽高,但是武学造诣却远远不足。

    虽然前世看过众多武侠小说,但是缺少的体会终究没能补足,而且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虽然得到古三通传功,然而古三通也没有系统的教导过他,一切都是自己领悟。

    如今却是遇到武林的顶尖高手,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学。项凡尘就像海绵一样,快速补足自己的短板。

    剑惊风也颇为满意,见到武林的后起之秀,作为一个老前辈,他已经功成名就,还是希望看到优秀的后辈。

    尤其是能看的顺眼的后辈,他也乐意指点一番。剑惊风本是高傲之人,但是眼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而且项凡尘也时不时可以提出让他眼前一亮的观点。这样的后辈若不提携岂不可惜。

    于是两人相伴一路向着京城走去,起初还只是想法与理念的交流,到了后来谁都说服不了谁,怎么办?打呗!

    于是两人的脚步越发的慢了下来,走上不远就要切磋一次。

    项凡尘不用金刚不坏神功和吸功大法,而且还压制自己的内力,并不全力出手。刚开始被剑惊风压着打,可谓憋屈至极。

    就像原作中,不使用金刚不坏神功的成是非实力并不强,就连段天涯和归海一刀都打不过,不过一旦使用金刚不坏神功就可以和神侯五五开,可见在这位面那两门功夫的增益有多猛。

    虽然一开始被压着打,可是毕竟项凡尘有着深厚的功力,而且一身武学包罗万象,只是因为不能很好的融汇贯通而发挥不出本身应有的实力。

    于是打着打着项凡尘慢慢开始适应这种节奏,在不断的挨打中开始融汇一身的武学。

    “哎呀,卧槽,说好不打脸的,我还准备去京城找个媳妇呢。”说着项凡尘有冲了过去。

    两人刚开始并不使用兵器,因为不好掌握分寸还容易受伤。渐渐地项凡尘已经可以和剑惊风正面对抗了,而且毕竟剑惊风上了年纪,就以体力来说,是比不上气血正旺的项凡尘的。

    于是在项凡尘开始可以和剑惊风正面对抗之后,两人就开始用上了兵器,而且剑惊风作为天下第一剑法高手,一身实力还有很大一部分在剑上。

    当剑惊风拿到剑的那一刻,项凡尘觉得他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之前更多的是云淡风轻,而现在却锐利,锋芒毕露。

    剑惊风持剑而立,项凡尘站在不远处,在剑惊风持剑之后两人又交手了几个回合。项凡尘身上的衣物却是多了几道裂缝。

    持剑的剑惊风就像开了金刚不坏神功神功的成是非一样,攻击力往上狂飙,不过项凡尘却也不气垒,距离到京城虽然说不上远,却也不太近,以他二人的速度还要走上一段时间,他有信心满满的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