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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丞看着白小雨走向自己,心里慌张,却又莫名的有一点期待。
他假装睡着了,一动不动。
白小雨自然知道他是醒着的,但没有拆穿,只是拍拍他。王浩丞慢慢睁开眼睛,看见白小雨的美丽容颜,心颤一下,说:“白姑娘叫醒我干什么?”
白小雨轻声说:“出去走走吗?”
王浩丞刚想说外面危险,不能走出法阵的范围,但眼前又是一个绝好的与美人共处的机会,怎么说也得把握住。他纠结了一下,回答道:“好。”
初夏的夜里,生机已然很旺盛了。四处虫鸣不绝,草木茂盛,高空一轮皎洁白月悬挂,但并不完整,偏偏缺了一分,别具美感。
王浩丞正使劲猜想白小雨这么晚叫他出来干什么,她就已经开口了:“对不起,今天那句话不是说给你听的,是我莽撞了。”
王浩丞听见她亲口道歉,哪里还有半点脾气,温和地说:“白姑娘不必如此记挂,今天下午我也有错。”
然后就是长久的沉默,气氛十分尴尬。
看白小雨没有再说话的打算,王浩丞就问她:“白姑娘这么晚叫我出来就是为了说这个事?”
白小雨没有接话。
他失望地看向前方。
算了,和她走一走路也挺好,不必期待更多。
他疑惑地揉了揉眼睛,刚刚好像看见有一道红衣人影闪过。正想问白小雨看见没,红衣人影眨眼间已经到了几尺前。
王浩丞大惊失色,回过神赶紧大喊:“是鬼啊!”他下意识向后跑去,结果一转头就看见了红衣鬼正在他眼前。
他知道是跑不掉了,自己一个普通人哪里跑得过鬼?他只能害怕地看着那女鬼,但女鬼也不靠近他,似乎在鼓起勇气,说:“王浩丞,你还记得我吗?”
王浩丞听了这话有点摸不着头脑,但他觉得鬼怪行事不守规矩,自己千万不能上当,于是回答:“我与你从无瓜葛,哪来的记不记得之说?”
女鬼有点失落,手伸到长长的发丝间,抽出一只木质的簪子,递给他,问:“还记得这个吗?”
王浩丞不敢去接,退后了几步,越来越搞不清楚这个女鬼在干什么了。
女鬼慢慢靠近他,说:“我不会伤害你的。”然后把手里簪子放到他手心里,他好像莫名对这个鬼没那么恐惧,反而有一种亲切感觉,似乎冥冥之中早就有了缘分。
木簪子质地很粗糙,是很普通的木头做的,做工也很粗糙,但被人积年累月地把玩,已经磨得很润滑了。
他略带疑惑地把手中木簪子放到眼前观看,夜色很深,他看不太真切,只能看见三个较大的字“赠冰冰”。
这三个字一出现在他脑海里,顿时掀起一片浪潮。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脑袋里呼之欲出,但又偏偏差了那么一点火候,不上不下的感觉憋得他很难受,脑袋感觉要炸开。
女鬼心疼地看着他这幅模样,凑上来对着他的耳朵,轻声说:“文水心,我爱你。”
文水心......这个名字终于击破了他内心的最后一道防线,之前一切虚幻的片段在这一刻全部变得真实,短暂的记忆碎片重新复合,他记起了前世与她的所有来回。
文水心是他前世的名字,他出生在绰浪洲的一座小城镇里,也是一个有点才气的书生。那一年进京赶考的路上,他在京城最大的酒楼里遇到了她。
她没有名字,从小被酒楼里的老板收养,只取了一个艺名作冰冰。那一年的歌舞里蓦然看见了一双惊慌得不知所措的眸子,与周围的人群格格不入,带着一点点羞涩的书卷气闯进了她的心里。
不知道是实力还是运气,书生那一年科举选上了探花郎,草鸡飞上枝头成了凤凰。名誉,金钱,权利随之而来,但他一直秉守本心,不被外物干扰丝毫。
中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再去那座楼阁里。没有人知道他是探花郎,所有人只当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只是去欣赏那个女子的琴声歌舞。事出巧合,一个京城当地的富商看中了她,花了大笔的银子强行买了下来。
那天富商带着一帮人前去楼里闹事,要求女子快点出户,女子不肯从他,他就带着混混们砸场子。楼里混乱不堪,看客惊慌,都作鸟兽散,唯独文水心大声怒斥富商无良行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挡道,自然是被一帮人打的鼻青脸肿。这一打可不得了,当众殴打朝廷的探花郎,惹怒了朝廷,很快富商就被朝廷抓起来,家底也被抄了个干干净净。
富商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可是文水心和冰冰却因此结识,最后相爱,准备成婚。婚事受到了所有人的反对,一边是大名鼎鼎的探花,另一边却是一个酒楼里的艺伎,身份天差地别,没有人会祝福这桩婚事。文水心强行压住所有人,操办婚礼,最后老母亲在大堂上公然发怒,砸破酒杯。文水心一怒之下放弃所有,带着冰冰远走他乡。
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说不定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很不巧的是,老天爷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这个故事以极度的巧合开始,也以最荒谬的方式草草收尾。
在一次乘船渡河的时候,文水心不小心滑倒,跌落进大江里,他不会游泳,他的名字水心也没有保佑他,他就在这条不知名的河流里淹死了。
冰冰伤心透顶,觉得人世间毫无留恋,也准备跟着去死。只是在死去之前,她发誓必须要找到文水心的尸骨,年复一年的寻找没有任何结果,这条河流把文水心吞进去,连渣都没有吐出来。
岁月流逝,风霜把这个美貌的女子摧残的不像人样,所有人把她当做是一个疯子。
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头子在河边看着她漫无目的地在河里游荡,问过了她的故事,告诉她去东扶摇洲大余国南边山林里的一座小庙,在那里等待二十年,找到一个叫王浩丞的人,就是文水心的转世。
她心里也是不相信的,但这是她最后一点念头,就像一根浮在水面的稻草,明明知道没什么作用,溺水的人也会拼命想要抓住。
绰浪洲到东扶摇洲,茫茫山海阻隔。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她从绰浪洲出发,靠着一点点弹琴的技术死死撑住,一路流浪到海边,但却坚强的活了下来。
她坐不起跨洲渡船,没关系,她在最底层的黑船上过日子。黑船上的人都嫌弃她肮脏丑陋,她不在乎,从一个小岛去往另一个小岛,最后到达东扶摇洲。
东扶摇洲多山,她不在乎,一个人穿着磨烂的鞋,一步一步从北边走到大余国南边,在山林里找到了这座寺庙。
几年的艰苦行路把她折磨得不成样子,枯黄的脸不复当年的倾城容颜,身体骨瘦如柴,疾病缠身,她也不在乎。可是,她害怕他在乎。
她不知道自己靠着这幅躯壳能否熬过二十年,她很惶恐。她在路上听说人死过后怨恨执念深重者可以变成鬼,存在于世间,直到执念消去。凭着这不知真假的流言,她甘愿赴死,没有任何犹豫。
后面的故事也就很明了了。她执念太重,死后果然成了鬼魂,在这偏僻的小庙里苦苦等候了二十年,终于盼来了眼前人。
这么多年的辛酸痛苦,寂寞孤独终于能在今天得到回报了吗?
想起来所有的王浩丞怔怔地看着女鬼,那个等候了他二十年的鬼。
他内心极其复杂,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去面对。
前世终究是前世,现在他们面对面之时,却是人鬼两隔。
王浩丞能够清楚地看见女鬼的容颜极其丑陋。披头散发,一身破烂衣裳,面容消瘦枯黄,疤痕遍布。
他内心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答复。
女鬼看着他不做声的样子,心里有了几分猜测,惶恐地说:“你是嫌弃我这幅面孔?”
王浩丞正视她,叹息道:“前世是我对不起你,可是如今你是鬼,我是人,且不说将来如何,便是天理也不容。”
白小雨早就满脸泪水,对着他大吼:“你个混蛋!她为了你甘愿经历非人能忍受的折磨,甘愿去死,你却轻飘飘一句天理难容?都是借口,是你自己容不下吧!”
紧接着她又斥骂:“那你为何对我好?无非是这一张皮囊。我对你不理不睬,你还凑上来;姐姐为你付出那么多,你就这样对她?这就是你这个混蛋的天理!”
王浩丞不说话。
女鬼面色更加凄惨,看得白小雨心疼的要命。她对女鬼说:“姐姐,这样的人不值得你等他,让这个混蛋滚吧!”
女鬼什么也没有说,就悄然飘去。
白小雨恶狠狠盯着王浩丞,眼神简直要杀人。她抹去脸上一把泪水,一个人径自走了。王浩丞也摸了摸脸颊,却一滴眼泪都没有。
道士还躺在地上没动,似乎在睡觉。他突然皱起眉头,朝着那个方向吐了一口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