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白马义从,生死相随

巫山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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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瓒喜欢白色,在熟悉他的人里面没有一个不知道。

    刘备在一旁看着,有些当心:“伯圭,这白色最亮眼,在远处都能看见。”

    简雍反倒是第一次随行,心里是说不出的兴奋与紧张,两人的对话他没在意。

    “男子汉大丈夫生于世间,当顶天立地!”公孙瓒呵呵大笑:“玄德,说实话,这么多年,某只佩服一个人,那就是赵云贤弟。”

    “他们赵家的生意,堂堂正正,在任何地方,都公平买卖。从幽州到京城,某都曾暗中打量过,没有任何欺压良善的行为。”

    “在战斗上,某也不得不服。他本人都没出面,就那个黄忠大哥带着我们涿县的翼德老弟,直接就把周围好几个部落给端了。”

    刘备脸色阴郁,不由出言打断:“今天我们去那小部落,你和校尉大人禀告过吗?”

    “这还需要禀报?”公孙瓒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大人让我们相机行事。我说玄德啊,和鲜卑这帮胡狗打仗,你得把他打疼、打服!”

    见他又要说跑偏,刘备默然施了一礼,披上白色的披风。

    一气儿一百多号人,全部都是白色,好吧,有几匹马的颜色偏灰,也没办法,谁叫渔阳郡里就这么多马,全部挑选完毕才凑出来的。

    看到那一溜白色渐行渐远,消失在茫茫雪原之中,暗影里踱出一条孤寂的身影。

    他冲已经看不见影子的那一抹白色重重叹了一口气。又缓缓回到自己的营帐中。

    “大人,这个公孙瓒太傲气了,简直就不把你放在眼里。”这人一看就是一个幕僚角色,偏生人长得五大三粗。却穿着一身文士衣服。

    这么冷的天,他可不敢出门口一步,刚才风一吹就直打哆嗦。

    “庆高,公孙伯圭还是有本事的。”大人又叹了一口气:“赵校尉那里,每天的例行巡逻他都自告奋勇去,这么冷的天。你和我敢去吗?”

    “不要说遇到胡人,就是风卷起地上的积雪,也把人给冻僵。”

    他叫郭勋,是幽州的刺史,在历史上唯一出场的一次,就是原本轨迹中。二张叛乱,他和一个叫刘卫的郡守被杀掉。

    本身就是宦官集团的一员,在京城也是叫得响名气的,到鸿都门学镀镀金,直接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当刺史,心里有些窝火。

    没办法,宦官里面有权有势的大有人在。他自己的靠山并不太强硬,根本就无法与张让、赵忠抗衡,好地方哪轮得到自己?

    庆高性卫,是他在鸿都门学的同窗,在学校里经常会想一些别出心裁的好主意,被人誉为小张良。可赵孟连他的面都不见,要说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

    但人家本身就是此次北征的主帅,护鲜卑校尉更是两千石官员。哪怕是武将,也好过他这目前还没有任何品级的幕僚。

    来幽州之前,两人都想着大干一场。到地头一看就傻眼了,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管你是哪个宦官的亲戚六眷,有本事就服你,没本事靠边站。

    州治在蓟县,挨着涿县,平时没少和公孙瓒打交道,哪怕就是一个县令,也根本就不把刺史放在眼里,更遑论狗屁幕僚。

    “哼,天这么冷,胡人才不敢出来呢。”庆高脸上恨恨然:“不过是在赵孟面前博些好印象,今后好加官晋级而已。”

    郭勋没有接话,心里已经把这个同窗贬到了不可沾惹的对象之一。当时在雒阳,怎么就没发现,这人根本就是一个纸上谈兵的角色呢?

    他可是心里打定主意,眼看赵孟的靠山比自己的硬实得多,坐在家里就能封侯,没上战场身上多了个两千石官员的身份。

    要是表现出色,说不定就能进入他的法眼,自己从此以后也能平步青云,多的不说,太守总得捞一个到手吧,不过那两千万钱哪儿去弄呢?

    公孙瓒他们此行,并没有以往的顺利,今天的风太大了。刚跑出营门一里多路,一个兄弟竟然被风刮得迷住了眼睛,一个倒栽葱掉下去。

    幸好连日来的训练卓见成效,后面的兄弟赶紧勒住马,那在地上的兄弟眼见是不能继续巡逻了,只好派两人护送回去。

    刘备看了一眼始终紧伏在马上的简雍,心里有些惋惜,自己这好友就是有些倔,今天非得要跟出来巡逻。

    他自己一直在挺着,每次都跟出来,一是默默学习带兵的经验,练习骑术;二是以图能被赵校尉知晓,也能博个杂牌校尉的身份。

    每次的巡逻范围,一般都是向北跑一个大圈,差不多二十里直径,一圈下来,差不多六七十里地,直接到赵孟的帅帐汇报再转回营地。

    也不知跑了多久,突然,最前面的公孙瓒勒住了马,侧耳细听。

    “伯圭,怎么不走了?”刘备慢跑着上前去,他已经被甩开半里多路,声音都被堵在喉咙里,风刮得正猛,话被堵了回去。

    公孙瓒没有答话,摆摆手制止,眉头紧锁。

    此刻,两骑如飞,直接冲到护鲜卑校尉的大帐跟前才停下。

    不等马匹停好,领头的骑士一个飞身下马,没等门口的卫士询问,他摘下头盔,拿出手里的牌子晃了晃,奔进帅帐。

    “禀告大帅,野猪岭出现异常,至今没有人回报。”他上气不接下气,可见这几步路跑得多快。

    “你们去了,可曾见到人?”赵孟放下手里的兵书,没有半丝慌乱。

    “没有!”那斥候深呼吸一口气,缓缓说道:“他们挖的地窝子里面没人,我们就赶紧回来报信。”

    “本校尉知道了,下去好好歇息!”赵孟挥挥手让他离去。

    “叔父,敌人来了!”戏志才话语里说不出的兴奋:“我们是不是把帅帐往后面挪一挪?”

    “来不及了,”赵孟神色冷峻:“老夫以自身为饵,在此地许久,鲜卑人要不来才奇怪。”

    鲜卑人确实来了,公孙瓒的眼睛本身就眯着,现在连一条缝都看不见,偶尔能见到有亮光闪出。

    “兄弟们,胡狗来了!”他大喝一声:“你们怕吗?”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身后的兵卒们齐声呼吼。

    这原本是当初挑选白马的时候公孙瓒喊出的誓言,不想此刻被大家吼了出来。

    刘备也跟着在喊,说来奇怪,有些紧张的心情,竟然没来由的变成了兴奋。

    “好兄弟!”公孙瓒哈哈大笑,取出身侧的酒袋,一把扯掉塞子,想不到好多冰碴。

    他不管不顾,直接往嘴里倒,身后的骑士们有样学样,都猛灌起来。

    简雍觉得血往上涌,冰碴到了嘴里并没有化,通过喉咙的时候还差点噎着,迅即胃里像是一团火在燃烧,整个人都亢奋起来。

    公孙瓒只喝了三大口,感觉再也喝不下去了,头都暖洋洋的。

    他把酒袋往地上一扔,举起枪大喝:“义之所至!”

    一百多号人的吼声震天,连包抄上来黑压压的鲜卑骑兵都顿了顿。

    “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