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买个丫鬟200两?

金十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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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集市最热闹的区域,这里都是小商小贩消息最灵通。

    沈浩在一个卖瓜子的小商贩那里,得知有人出售房屋。

    而且阳关镇,交通要道,这里倒没那么多身份要求,你只要买,官府就给你地契。

    当然,沈浩也买了两斤瓜子,十几枚铜钱。

    这世界银子铜钱很值钱,反而比现代社会的银铜值钱。

    这里一石米只用300文,这样的话一两银子大概能买10石大米,一石大概相当于今天的50公斤。

    差不多一两银子能买一千斤大米,

    都市社会,米价按2元左右来算,因此这里一两银子就相当于2000元左右。

    当然,物价没有这么标准,毕竟世界不同,购买力不同。

    有的东西便宜,有的东西贵。

    这里盐、铁、糖都比较贵。

    现实社会却便宜。

    如果走私食盐,来这里卖,比起银子更暴利。

    但这玩意要命,沈浩却不打算干。

    自古以来,盐商那都是富可敌国的存在。

    古代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谓之小商,可见富贵。

    这玩意,沈浩一旦走私,很容易就被发现。

    这么高调的事情,沈浩可不想干。

    阳关镇的房价不高,普通人家的住房也挺宽敞。

    小门小户能买房,又能把媳妇拴牢,还真是件舒心事儿。

    在商贩的带领下,花了260两银子,买了一个三进深的四合院,而且是临街的三层楼;

    门面四间,到底三层,临街是楼。

    仪门进去,两边厢房,三间客坐,一间梢间。过道穿进去,第三层三间卧房,一间厨房。

    虽然距离阳关镇繁华街道,有些远,但胜在安静,更符合沈浩的要求。

    而且后面还有个大院子,差不多400平。

    这放在现代社会就是豪宅。

    这么豪华的独院房子只花了260两纹银。

    可见这个世界的有钱人,房子更是大到用不过来。

    拿

    等小商贩走后,沈浩才打量这座院子。

    的确太大了,这让沈浩有了买几个佣人的心思。

    看了看,头顶的烈日,时间还早。

    沈浩打算雇佣几个奴隶伺候自己。

    万恶的旧社会,这可是合法买卖人口。

    不过,这次沈浩没有穿僧袍,而是找了一件长袍穿上,带着一个斗笠。

    这年头,一个和尚买丫鬟还是有些遭受非议。

    这不符合苟道流。

    对于阳关镇沈浩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卖丫鬟的地方。

    谁知沈浩一打听,好家伙,城南就是卖丫鬟的,才知道这阳关镇最不缺的就是丫鬟。

    这阳关镇听上去是一个镇名,实际上一个县城。

    阳关镇是南北分界必经之路,因此十分的热闹。

    人口有十万左右,这点人口在都市社会,只能算小县城,但在这个世界,那就是大城市了。

    来到城南,卖女儿的还不少。

    很多都是衣衫褴褛,穿着补丁。

    “大爷,看看我家丫头吧,6两银子,您买回去”

    “爷,我家这丫头今年16了,会针线活能暖床,只要二十两”

    看着周围的叫卖,沈浩发现了,长得丑的年纪小的几两银子就能买一个丫鬟。

    长得五官端正的,会做菜、针线活之类带手艺的价格高一些,20两左右。

    大概看了看,沈浩都是摇摇头,都是一些皮肤黝黑瘦小的黄毛丫头,看着也就像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

    但她们的年纪已经13岁左右,很明显的营养不良。

    看的沈浩好无胃口,找丫鬟也得找个顺眼、长的漂亮的不是?

    沈浩买丫鬟,要的只是漂亮。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女人是挺惨的。

    虽内心有些同情,但沈浩可救不了天下人。

    他还没那么圣母。

    之前,沈浩并没觉得一份药液十两银子有多贵,但看着一个丫鬟才6、7两银子,足以说明银子的贵重。

    只能说,这个世界底层更苦。

    这时,沈浩看到一个十八出头的女子,跪在路边,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卖身葬父,身后一张草席,裹着一具尸体。

    虽然穿着粗麻布衣,但长相却非常漂亮,五官也很精致,皮肤也白,底子非常好,在沈浩的审美点上。

    沈浩买丫鬟,一伺候他,二伺候他兄弟。

    从暹罗国回来这么久,沈浩可没碰过女人,被肖冰这么刺激,哪里忍得住。

    一般小丫头片子,沈浩没兴趣,眼前这个女人,倒是很奈斯,五官非常奈斯。

    只是看上去有些狼狈,散乱的头发,脸上有些脏,嘴唇干裂全是死皮,精神状态非常差。

    此刻,这女人脸色发红,像是发烧。

    整个人低头垂泪,仿佛风中摇曳的烛光,随时都能熄灭。

    但沈浩却发现,这女人不但看着惊艳,气质更是温婉可人,这种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女人。

    周围人议论不少,但却没有人买。

    原因,这女人欠别人二百两,要想买她,就得帮忙还债。

    在沈浩看来,这女人底子真不错,穿着粗麻布衣也难掩身材曼妙,脖子处的肌肤也是白嫩。

    而且,这女人的气质,绝对不是普通农家的女人能养出来的。

    即便是一些富裕家庭,也养不出这种气质。

    这种贵气,沈浩在肖冰的身上看到过。

    看来,这女人是家道中落,她也跟着落魄了。

    漂亮,二百两不亏,让沈浩花几两十几两买个丑的,真没兴趣。

    一分钱一分货,二百两对于沈浩的身价来说,也就8万块钱,也就和去暹罗国浪一圈差不多,都不够他手上的一块手表。

    你找个外围一次都不少钱。

    “居然要价二百两,我的那个天老爷,这娘们哪里来的勇气。

    有气无力的还是一个病恹子,这买回去,还怎么干活?谁买谁就是没脑子”

    “长的是真不错”

    “漂亮能当饭吃,200两多买几亩地、买几个女人呢”

    面对众人的议论,女人头埋的更低了。

    娇弱的身躯都在颤抖。

    就在这时,她耳边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

    “行跟我走”

    闻言,女人不敢置信的微微抬头,只见一道伟岸的男子,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一张俊朗年轻的脸庞,冲着她微笑。

    整个人仿佛沐浴在阳光中。

    瞬间滋润了她干枯的心田。

    在她最黑暗,最崩溃的时刻,仿佛一道亮光照亮了整个世界。

    周围人震惊的看着沈浩。

    花200两买个病秧子,这不是傻子吗?

    没有理会众人的震惊和议论,沈浩找了一辆驴车,拉着女子和她父亲尸体。

    回到了院子后。

    这女人要价200两,虽然沈浩馋她身子,但也要问清楚。

    总觉得,这么贵有股子古怪。

    沈浩还没说话,女人便直接跪在沈浩面前,一脸感激道:“多谢公子,从今日起,永慈便是公子的奴婢,任凭驱使绝无二心”

    能说出这番话,就不是普通人。

    你不会还读春秋吧?沈浩心中默默问道;

    闻言,沈浩扶起宋永慈,下意识的用手探了探永慈的额头,滚烫无比。

    “呀,好烫你发烧了”

    永慈脸一红,这还是头一次和男人这般亲近。

    强忍着羞涩和身体的不适道:“永慈没事的”

    沈浩道:“你的来历可否说一说”

    宋永慈点点头,犹豫片刻,咬了咬薄唇,还是说出了实情:“公子我本姓宋,名永慈。

    我爹乃是大阳王朝太医院的太医宋友礼,因平日里只醉心研究医学,加上为人耿直。

    得罪了昏君,被贬边疆。

    我因为没在京城,躲过一劫。

    收到我爹朋友的书信,知晓一切,便一直在阳关镇等着。

    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噩耗。

    而我爹,因为没钱给押送官吏银子,导致他们变着法的折磨我娘和我爹。

    我娘亲不甘受辱,在来的路上投河了,昨日我爹也自缢了。

    呜呜呜....

    他们为了掩人耳目,直接要烧毁我爹的尸首。

    有人出面把我爹尸体送了出来,但对方要价200两纹银,所以才做出了卖身葬父。

    ...”

    被抄家?

    沈浩第一个反应,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他想发点财而已,买个漂亮女人而已,可没想和这边的朝廷对着干。

    沈浩道:“送你爹的是谁?”

    “是一个锦绣司的御史,以前我爹为她医治过病”

    “人在哪?等我见了她再说”

    闻言,宋永慈心里一颤,这就是说,沈浩不一定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