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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东西会具有灵性?”
“灵性?”
“没错。”白月道:“当一件物品经过很长时间的日积月累,它就有可能会具有灵性。而用这样物品,经过巧夺天工的方法炼成的宝物,也有可能具有灵性。其实所谓的名器,就是已经初步具有灵性的装备。”
李天曌看着盆中的利爪:“你说这件武器它有灵性?”
白月点了点头:“只不过,名器的灵性还很淡薄,很难感觉到,但是它需要楔合,需要和人类互相了解,这就是具有灵性的最好表现。有灵性的物体就是经年累月,长时间吸收灵气而成,而精灵之露、魔灵之血、树灵之液和圣灵之水,这四种液体都是极具灵气的液体之一,由其是圣灵之水,它极充沛能引活具有灵性的物品疯狂的吸收周围的灵气,而此时不断将主人的血流入灵液中,将会被它一同吸收。”
“血液被大量吸收了,具有性气的物品也就更容易与主人楔合在一起?”李天曌道。
白月道“是的,就是这样。你现在看看你的幻趾狼王爪,楔合度是不是在很快的提高?”
李天曌看道:“已经26%了,出来了一项属性”说到属性,忍不禁笑了起来。
白月见状道:“哦,看来属性不错的样子,是什么?”
李天曌奇怪道:“你看不到吗?”
“楔合装备,属性只有其主人能看到,只要没鉴定过,别人就算用侦察术也看不到。”
李天曌笑道:“是增加伤害的,物理伤害增加73%,我的武器伤害已经增加到116-135了。”
白月也笑了一下:“不论级别高低,增加武器攻击的属性永远都是最实用,最好的属性。”
李天曌问道:“那你的呢?”
“我的还没有属性解封出来呢。”
……
一个多小时以后,幻趾狼王爪的楔合度终于达了百分之百。李天曌看到狼爪的属性时,自己都吃了一惊。
幻趾狼王爪:短刃利爪,名器,攻击力116-135(67-78),物理伤害73%(已经加在武器攻击里面);增加9%的命中率;物理攻击时附加200点风系伤害;物理攻击时忽视目标50点防御;附加技能LV1‘狂狼之怒’持久度90/90,楔合度100%,等级LV12。
这里的所有加的属性都与攻击有关,最后居然还附加了一个技能。李天曌打开技能表一看狂狼之怒:幻化成狂狼利爪,对目标造成致命一击,效果:下一击伤害提高45%,并且100%撕裂伤害,损失生命13,持续时间21秒,冷却时间180秒。
李天曌不太了解这个技能,便用了一下。只见他套着幻趾狼王爪的右手,忽然幻化成虚像,变成了一只狼爪,长面还长着森森的白毛。狼爪上,一根根六七厘米长的狼趾极为尖利。
李天曌讶异的动了动手趾,那狼手爪真的跟着再动。
白月轻皱了一下眉头:“看来真的是好东西。现在你知道名器和极品装备的区别了吗?虽然品次上只差了一个档次,但实际是却是天差地别。”
的确,李天曌知道他遗失的那天‘月光的照耀’虽然也不差,但除了让人僵硬的属性外,基本属性加13的魔防和加了几点最大最小的伤害,可以说比起名器来微不足道。(大家玩过《暗黑2》吧,那里面黄金武器比暗金武器差远了,这里大概也就那意思。)
李天曌心里又好奇起白月的美杜莎之瞳,便又问道:“那你的呢,楔合属性是什么?”
白月微微一笑,说了出来。
李天曌听得目瞪口呆:“这……这还只是两项属性?”
“嗯哼,宝器的楔合度可没有名器那么好提升。”白月道:“你可能不知道,世界上有记载的宝器只有几千件,其中绝大部份都在反攻魔族的战役中遗失了。现在月之帝国有记载的,加上我这件的话,也总共只有八件宝器。”
李天曌道:“那名器在帝国不也很稀少?”
“只有区区几百件而已。”白月道:“身为帝国的百姓,如果拥有了一件名器的话,可以无条件成为帝国的贵族,无需为帝国做贡献和声望。”
“贵族?”
白月道:“这件事我会帮你去办的,本来我还想帮你弄个什么公民的身份,必竟你是我的人。可现在更好了,你要知道在帝国里,身份等于特权。”
李天曌知道,在各大城市的任务中心,有大量可以为帝国做贡献的任务,任务完成后会有金钱、物品和声望的奖励,当声望每累积到一定额度,做为帝国百姓的身份就会提高一个档次。最低等的是平民,以上是公民和社会精英,再上就是帝国贵族了。
而游戏《神弃》里设定,只有帝国贵族,才能担任地方官员,帝国公民才能担任帝国卫兵。像爆米花和住人都是卫兵,他们的身份就是帝国公民。只不过李天曌的侦察术还不够,看不到这些信息。
白月道:“这些等我帮你的贵族申请报告打上去后,再告诉你有哪些特权,必竟你这不是走正常程度升的贵族。现在你先离开吧,让艾特列特帮你找个牧师,治疗后,你的生病状态应该很快就会好。”
“那,谢谢你。”李天曌点头离开了。
治疗后,在城里逛了一下,花了一万金币买了一注大乐透,到了傍晚在城主官邸吃过晚饭,生病状态也基本好了。
李天曌兴冲冲在任务中心接了两个任务,戴上他的幻趾狼王爪便又到城外升级去了。原本他还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没走魔法路线,在以后转职的时候使用‘改造魔石’,因为改造魔石的攻击伤害是纯魔力的,一点物理攻击都不含。就算是法师的法杖,也还有几点的物伤,还可以拿着棍子敲别人。
但他现在有了这幻趾狼王爪,那些后悔也就烟消云散了。
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刚一出城门没多远,李天曌就听到身旁不远有几个人在放声的大笑,而且声音有些耳熟,扭头一看正是上回诬赖自己捡了他项链,骗得其他人同情一起将自己灭了的那几个家伙。
李天曌登时怒从心起,恶向胆生,捏着拳头就想冲上去杀他们,但心里刚起的冲动,又抑制下来了,现在他们人多,有四个人,而且周围也全是玩家,万一动起手来,引起周围人群殴自己一个,挂了还是小心,可别把自己刚得到的名器幻趾狼王爪给爆了。
虽然说上回他们也是人多,但李天曌被那些人团团围着,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几乎是除了交出项链就只有拼命,而且当时那种情况,被人如此指黑为白指鹿为马,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很难压制心头的怒火。
不过此时不一样,此时那帮人只顾着高兴的交谈,并没有发现尾随在身后的李天曌。
李天曌心想:“既然如此,我就看看你们到哪里去,等到寂静无人的地方,我再动手!”现在他手里有了攻击力如此强大的幻趾狼王爪,就算对方的等级比自己高,自己也有信心杀死对方。
SKY家族的四个人正是上回的恨天、怨天、恋天和狂天,从他们的武器可以看出他们的职业。恨天拿的是一把长剑,怨天手中拿的是一副飞镖,恋天手心里发着光,是一副改造魔石,而狂天背后背着一把巨大,满是倒刺的狼牙巨棒。他们一个个嘴里说着笑着,好像是有很高兴的事。
李天曌一直与他们保持着七八十米的距离,一边打周围的怪,一边跟着,为的就是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提防。
而且他发现,有了幻趾狼王爪后,打附近这些与自己差不多等级的怪,简直轻松的要命,每一爪普通攻击下去,最少都要打到大帷食针蜂三百大几,近四百的生命,有时候两下就可以把怪物弄死,而他左手还拿着的十级短刀,每刀只有伤害六七十的生命,相差简直太悬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