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我想打一架

谁念西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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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宋家有客来访时,当夕照湖上一箭还一箭时,身处所有变故中心位置的狗剩却什么都不知道般安稳的坐在林教头家的那棵巨大的槐树下,捧着廉价劣质的花茶一口一口的啜着,嘴唇被烫的有麻,但却极为舒服。将最后的杯底子喝完,狗剩啧啧吧嗒了一下嘴,抬头看着正擦着银枪的林教头,笑道:“林爷爷怎么不去看看咱们渭城新太守长什么样子?”

    林教头摇摇头,道:“老头子对这不感兴趣。”

    狗剩嘿嘿笑道:“可我挺感兴趣啊,听新太守是个特别年轻的家伙,但不知道是高是矮,是胖是瘦,还听他身边跟着一个特别雄壮的人物,也不知道有没有山上的黑熊般壮。”

    林忠没话,因为他确实不感兴趣,所以不知道该什么。沉默了好久,他面无表情道:“少爷对此人,心一些。”

    既然是京都来客,那么所来的目的,自然与宋家唯一的继承人有莫大的关系。

    狗剩并没有对这句话表示出应有的警惕,因为已经有人告诉他应注意和心的人和事了。所以狗剩只是笑了笑,然后把玩着星垂和野阔这两杆的金枪,随口道:“他是一城之守,和我又有什么关系,谈不上什么心不心。”

    林忠看了他一眼,笑出声来,神色中有着明显的欣慰和满意。

    太守和我,没什么关系,所以他不应该来找我的麻烦。但如果他真的找了我的麻烦,那自然是他的不对,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撇清关系,然后再反过来找关系。林忠很欣慰与狗剩可以把关系处理的那么清晰,所以他对狗剩抛出了欣赏的目光,然后低下头,继续擦自己的银枪。

    狗剩看着徐徐下落的夕阳,叹了口气,道:“只是可惜,如果渭城没有太守的话,我想我会更开心一。”

    林忠没有搭理他,而是自顾自问道:“老汉这几日教少爷的枪法少爷练的如何了?”

    狗剩皱了皱眉,声音有发苦道:“我性子懒,林爷爷教的东西领会的总是太慢。”

    林忠嗯了一声,道:“循序渐进,慢慢来,总会”话还没有完,林忠手里的银枪陡然一震,枪尾如毒龙出洞般向狗剩的胸口。

    狗剩正听着林忠那句“总会”后面要些什么,却没想到他突然发难,猝不及防下星垂猛然跃起,生生在银枪的枪尾撞了一下,槐树下顿时金光飞溅,伴随着尖锐的刺响,让狗剩一咧嘴,翻身后撤。

    那杆银枪被星垂猛的撞了一下,往后弹去,而林忠却是漫不经心的随后一拨,复又将其弹向已经后撤的狗剩。

    狗剩暗暗叫苦,心道你就算要考察自己武功学的怎样,也不该那么突然啊?但在此情景下,也只有奋力一搏,以防被枪头枪尾或者枪身什么的扫到。

    轻轻抖了抖手中的野阔,已崩飞的星垂瞬息间被拉回来,在半空中绕了一个圈,缚在了银枪之上,借着惯性猛的扎进了槐树之中,将银枪系在自己和槐树当中,晃晃悠悠!

    林忠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生硬的笑容,伸手拍在槐树上。

    “噗。”

    一声闷响,那杆星垂被震的飞出槐木。无力的摔落在一旁。

    狗剩咬咬牙,将手里扔抓住的野阔冲着林忠甩出,身子一跃,接住了尚未掉落在地上的星垂,猛然一拉。将要坠地的银枪顿时间又被绞起,他再跨一步,伸手接住银枪,狂冲两步,对着林忠刺去!

    林忠的笑容越来越明显,他先是用手指弹开飞来的野阔,而后单手抓住随之而来的枪头,向下一带,劈手夺过。

    狗剩猛然吃力,再也站立不住,扑通跌在地上,狼狈之极。

    林忠将狗剩拉起来,脸上破天荒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伸手替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让少爷吃苦了。”

    狗剩苦着脸道:“吃苦倒是谈不上,吃土倒是不少。我林爷爷你下次再这么来的时候能不能提前一声,这样很容易把人吓出毛病的。”

    林忠将银枪用油布重新包好,指着槐树下的板凳,道:“少爷坐。”而后自己也坐了下去,轻声道:“往后的日子,总有很多东西,比老汉的银枪来的更迅捷,更难以捉摸。所以少爷应该有这般的意识,更该时刻防备。”

    更该时刻防备。

    狗剩不由得笑起来,将一旁的杏花春酿递给林忠,道:“我晓得的。”

    林忠头道:“少爷天资聪颖,自然不需要老汉多什么嘴,我对少爷,也是很放心的。”想了一想,林忠又道:“一年光阴,转瞬即逝,还望少爷能够加以忍耐。”

    是的,一年光阴。

    熬过这一年,狗剩便会真正祭祖归谱,成为宋家名副其实的唯一继承人。

    狗剩低着头想了想,笑了起来,道:“我知道,我会加油努力。”

    林忠哈哈大笑,将手中的杏花春酿递给狗剩。

    相对痛饮,坐看夕阳

    吃罢饭的王梓丞在太守府院子里随处坐着,他的身旁是虎背熊腰的周太急,两个人腆着肚子谁都没话,显然厨子的手艺高超,二人都吃的太饱,神色倦怠,懒得话。不过俗话的好,保暖思淫郁,虽王梓丞不是那般流连花丛醉心春宫的人物,但脑海里也还是浮现了一个人的影子。院子当中有数口极为粗大的水缸,缸里种着莲花。想来是渭城特有的风俗,宋府里有,太守府里也有。只是太守府的莲花旁,还有着一盏极为精致的玲珑灯,灯盏上已无灯油灯芯,黯然无色,看着颇为落败,可王梓丞还是盯着它目不转睛。看了好久,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周太急自然知道大哥为什么叹气,所以他也跟着叹了口气,此间所表现出的沧桑味道甚至更为浓郁,只是配上他那清脆的声音,显得很是滑稽。

    “这盏灯笼,不是咱们从松山得来的吗”

    周太急无头无脑的出这句话,看了一眼大哥的脸色,又接着道:“刚从土匪窝里搜出这玩意儿,大哥就遣人送回了京都,听那个彭家的大公子二话不就将这玩意又送到了渭城。想来,彭大姐也是很喜欢的。”

    见大哥也没话,周太急便又道:“要我大哥直接给送到渭城不就是了,干嘛还要从彭公子那里转一道手呢?这大哥做的也忒不爷们了,喜欢就是喜欢嘛”话还没有完,王梓丞就一眼瞪了过来,周太急连忙住口,讪讪笑了两声。

    笑完之后,感受着大哥惆怅的心情,周太急还是忍不住喃喃道:“不知道彭大姐去西海的时候,怎么没把这玲珑灯给带走”

    “闭嘴。”轻轻吐出两个字,王梓丞瞥了他一眼,淡淡道:“老子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狗日的多嘴了!”

    周太急陪笑着道:“大哥,您喜欢彭姐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凭着您的身份和军功,满神州哪个姑娘配不上?要我您就该直接请老尚书大人提亲哎哟!”

    还没结束完唠叨,周太急的头上就吃了一记巴掌。王梓丞骂骂咧咧道:“你懂个屁,还敢教训起老子来了?”

    周太急慌忙闭上嘴,再不敢多一句话,但心里却腹诽大哥见了强盗就跟流氓见了野鸡似的,怎么想起姑娘就变成了姑娘,扭扭捏捏一也不痛快。

    好在王梓丞并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汉子心里在想些什么,否则难保他不会虎躯一震引弓搭箭让周太急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爆屁股!

    沉默了许久,等到月色已经清亮起来的时候,王梓丞才回过神,却有失神的道:“你,静娜在西海过的惯不惯?”

    周太急一咧嘴,道:“那咋个能惯呢。西海这地方,别彭大姐受不了,就算是边军铁铮铮的汉子,还不都是被风沙卷成了呆滞的泥巴人!”

    王梓丞叹了口气,道:“其实,我很想她。”

    周太急嘿嘿笑了笑,没有接话。

    “我二十岁的时候去的松山,那时候她才七岁,我等我回来娶你如何,结果她白了我一眼,了句谁要嫁你这个大笨蛋。”

    摇了摇头,王梓丞呵呵笑道:“才七岁的姑娘,就那么大脾气。那个时候他父亲还不过是官场失意的一个举子,借住在京都,不知这七年来,她该傲娇成什么样子。”

    周太急翻了翻白眼,心道谁愿意听你这些青梅竹马的故事。

    然而王梓丞后面的一句话,却让周太急浑身一震,随即笑容满面。

    “她那么傲娇的性子,在西海该怎么生活下去呢?我求爷爷替彭家在圣上面前求情,可爷爷却彭家咎由自取,让我也少掺合。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可我不过是个松山领着六百轻骑的校尉,又能做些什么?所以,来到渭城之后的我想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那个狗屁宋家七公子,揍上一顿。”

    周太急哈哈怪笑,道:“我也想揍狗日的一顿。”

    王梓丞仰天长呼一口气,喃喃道:“我想打一架啊!”

    那个什么狗日的宋家七少爷,老子真他妈想跟你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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