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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筝将验尸的大概结果通知府丞,经由府丞简单地草拟了一份公文呈交由皇上审阅。
莫冬青与那老太太聊了一段时间,将碧草的义兄资料都摸个详细。
此人在城郊菜市为贩,没有姓名,仅仅跟了一个姓氏,于是周边邻里就称呼他为陈屠户。
怜筝去的时候正值晚市,市场的人来来往往,一眼就能瞧见在入口处卖肉的陈屠户。
陈屠户的摊子非常简陋,几块遮风的破布,甚至没有任何驱赶苍蝇的举动。
一张陈旧的破木桌上,摆满了红红白白的猪肉,旁边还圈了两头猪。
周边多的是吆喝的摊贩,可陈屠户只管低着头自顾自地杀猪切肉,毫不招揽生意。
陈屠户性子冷淡,卖肉的时候却从不短秤,做生意实在,故此也有不少的老主顾。
怜筝和风因走在前头,将步子停在他的肉摊边上,陈屠户才顿了手里的刀,抬眸揽客。
“怎么,买肉吗?”
陈屠户余光瞧见跟在后头的莫冬青和十三,他们身上还穿着捕快服。
说时迟,那时快。
他一手掀了摊上的木板,扭头撞进后头的门,踉跄着摔了跟头,也不吭气,爬起来便跑。
风因反身将背遮在怜筝身前,拦了那些朝她翻下的血沫肉块。
莫冬青和十三二话不说当下就追了上去。
怜筝伸手反握他的肩:“你可受伤了?”
风因摇了摇头,“没有。”
十三和莫冬青已经去追了,怜筝也不急着自己去追,只是连忙伸手将风因身上的那些肉块拾掇干净。
“只是些肉块,又不是刀枪,何必非要替我挡了,我再娇情也不至于这样。”
风因故作叹气:“为娘子已经脏了一身,定是要娘子亲手替我洗上一洗才能安慰了我。”
“贫嘴。”怜筝睨他一眼。
跟随而来的几个捕快已经在周围圈出了一块空地,将他们圈在其中。
怜筝将风因背上的肉沫一点一滴地摘下放在掌心,忽然蹙了眉。
风因重新把打倒的木桌重新搬起来。
怜筝细细揉捏着手上的碎肉,再将那些肉搁置在桌上。
怜筝从地面将那些肉块一一拣起来,反复细看,深吸一口气。
“这肉似乎和酬神时的金猪肉是一样的。”
原本受惊吓跑的几头猪已被捕快们追捕了回来,怜筝忙蹲下身,隔着被踩了几脚有些破碎的笼子看着这几头猪,其中有两头比另外一头的体态格外小上一些。
从花色上来看确与北县的白梨猪相似,但是体型却小了不少。
“这猪是什么品种?”怜筝扭头问向附近的摊贩。
小摊贩被这么大的阵仗吓了一跳,正拾掇摊子准备收工,冷不丁被这么一问。
周围的捕快视线直勾勾地投射过来,他更是惊慌失措。
“秀……乳猪……”摊贩瑟缩往后靠,“大人……这些与……我无关的…….”
“莫怕,我只是想问您,您清楚什么样的猪能混出类似白梨猪,但是肉质却比白梨猪更肥腻,且嘴鼻细长,体型小上一些。”
摊贩摇摇头,小声道:“我不知道,但是街尾有一家赵屠户,他许会知道……”
“多谢。”怜筝回头朝捕快们吩咐道:“立刻去请。”
没一会儿的功夫,捕快就找来了赵屠户。
捕快们请得急,他手上连血点子都没来得及洗干净就来了。
怜筝将问题重复一遍,那赵屠户便拧眉答:“这猪是秀乳猪,因为秀都城中饲养猪的贩子越来越少,从商之人却变多了,而食猪之客却分毫未减。”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钱买猪肉的,但是秀乳猪可以。”
“何理?”怜筝虚心问道。
风因略一思索,皱眉道:“难不成是因为秀都城外的野场吗?”
赵屠户点头,“正是。”
秀都城如今为圣上避暑之地,自然会设一些寻常骑射玩耍之地,可正因为如此,放逐出去的野物并非全都一网打尽。
这秀乳猪正是野外大多数自行繁殖的野猪,由于体型等各种原因,猎人更是易抓取好养活,将它与其他种类的猪杂交出新的品种,容易繁殖也好养活。
“这种秀乳猪以秀都城为首,换做别处的野猪养不出这种秀乳猪来,故而这种猪在秀都城反而吃了香,价格渐渐比其他猪要贵上一些。”
供不应求。
这个道理怜筝懂。
“你们这些猪通常从何处购来?”
赵屠户想了想,粗声粗气道:“秀都城郊有几处猎户家,以王寡妇家的猪最多。”
此时,十三与莫冬青已经捉拿了陈屠户回来。
陈屠户已被五花大绑地捆做一团。
“莫捕快,你带上几个得力的熟识捕快跟着赵屠户去那城郊的养猪人家走上一走,尤其是王寡妇的家,去寻上一寻,看看是否有异样,再来回禀。”
莫冬青才刚抓了陈屠户回来,分不清明这与案子有何关系。
他愣了一阵儿,挠了挠脸,点头去找了几个捕快。
十三便押着陈屠户去了官衙。
怜筝跟进来的时候,陈屠户正被关在审讯牢外,手脚都用绳索困在椅凳上。
陈屠户仿佛困兽一般,依旧在做徒劳无用的挣扎。
怜筝从身后提了一张椅凳,正坐在他面前,
她面沉如水,温婉的眼敛了几分柔色,倏然锐利如鹰,勾住了陈屠户的神儿。
“陈氏,你可知罪!”她厉声一喝。
陈屠户一听,眼神刹那间如血通红,“我何罪有之!”
怜筝轻轻搭在扶手上,淡道:“陈氏,杀人犯法,你见到捕快就逃,不是心中有虚又是为何?”
陈屠户闻言扬长脖子一笑。
“有证据吗?”他抬眸冷冷盯着怜筝。
“十三。”怜筝回头,十三受意,立刻提着一个木箱上前,取了一把木头尺,将陈屠户困起来的手摊开,一指一指的测量。
怜筝靠在椅凳上,单手托在一旁,半撑住脑袋,眼眸含笑。
“你可知人的手和人的脚都有不同的指距和纹路?”怜筝落了眼睑。
“你杀的人身上留下的那些印迹便是最好的证据。”
陈屠户一惊,“不可能!”
“有何不可,我凭着这点抓住了北县的数起连环采花案,抓个区区的你而已,又何妨?”
陈屠户挣扎着自己的手指,拼了命地试图不让十三量准他的指。
十三潦草作数,面上的神情却严肃,道:“与死者身上的痕迹吻合。”
“你胡说!”陈屠户的脸突然涨红,“李黑子不是我杀的。”
怜筝终于露出了一抹笑意:“哦?我可没说李黑子一案。”
陈屠户脸色一变,恶狠狠地盯着怜筝,“你诈我?”
“做贼心虚者我又何须诈你?”怜筝定定地凝了一眼十三。
十三继续将陈屠户的鞋子脱下,他掩了掩鼻子,朝外深呼吸一口,这才回头继续脱了陈屠户的鞋袜,用木尺丈量。
“脚的尺寸与死者陈氏身上的淤青印迹长度相同。”十三得了数,连忙撤开。
这陈屠户的脚,味道也忒大了。
十三没来得及起身,就见怜筝蹙了蹙眉,站在她身后的风因立刻朝十三瞥了过来。
“……”十三暗叹,只得扭头回去将陈屠户的鞋袜粗鲁套上。
“陈氏,我有人证,证明你在上月曾出入过死者陈氏夫妻的家中,自那之后便没有人再见过陈氏夫妻出入。”
莫冬青从邻居那得来的证词,用白纸黑字一一记下,此刻已在怜筝手中。
怜筝将证词一张一张摊开,轻声道:“邻居曾亲耳听见过你在院中与陈氏夫妻有过口舌之争,证明你们曾经有过冲突和打闹,争吵激烈,时日与死者的死亡时间吻合。”
陈屠户眼神霎那发狠。
怜筝再道:“杀人动机、时间全都对上了,再加上你的足长,留在现场的脚印,你还有何借口逃了你的杀人罪名。”
“我没有杀人。”陈屠户低下头去,藏了眼底的恨。
“李黑子和陈氏夫妇皆为你一人所杀,所以本官最后再问你一次。”
怜筝微微眯起眼来,“杀害碧草、李黑子、陈氏夫妇共四人的罪名,你可认?”
“我不认!”陈屠户猛地抬头,奋力挣扎,撕声咧喊,“你修要治了我的罪!”
“十三,将狗牵来。”
十三转身出了牢门,随后将城隍庙矮井中所救的那条狗犬给牵了过来。
那条狗一见到陈屠户,便连连后退,犬吠不断,充满攻击性和戒备心。
十三怕伤了人,又将狗犬给牵了出去。
“狗通常在寻常情况下,只有在保护主人和受到威胁的时候会对伤害过自己的人根深铭记,此狗在城隍庙矮井里被发现,却在此处仅对你一人如此吠叫……”
陈屠户不屑一笑,“一条狗而已,杀了都不足一锅肉。”
怜筝面露晦色,这陈屠户大有咬死不认罪之嫌。
原是在一旁闲看的风因,忽的将袖口一收,坐在了怜筝不远处的凳面上。
“听闻许久之前有个皇帝将战败的帝国之后纳入后宫为妃,处处宠之爱之,其妃诞下一女,被封为明珠公主。这个皇帝的儿子公孙霖即位后却对这位明珠公主视若珍宝……”
怜筝不知其何意,却按捺不发声,听他继续。
十三将茶盏端上前去,风因轻茗一口,这才继续徐徐说下。
“有一日宠臣向公孙霖赐婚,求赐明珠公主,却引来了天子雷霆之怒,公孙霖不但将其五马分尸,更是诛连了九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