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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滴答地流逝,我还没来得及走狗屎大运,宝贵的两天时间就跟我说了“拜拜”。
我开始怀疑,这地儿是不是沾染上了什么晦气霉气,亡灵全死绝了,一个影儿都没有;要不是这地发霉,就是我倒霉,连续晃荡了好几天,最大的收获居然是收服了几个僵尸,这几个僵尸还是属于营养不良型的,比寻常僵尸都小了一圈儿,充入军中,连骷髅都对它不客气:小样儿,做我小弟吧!
根据地图上的标记,我领着一干亡灵小弟们已经踏入了新的一个地域,叫做“混乱的亡灵圈”至于原先的“骷髅僵尸的领地”,早就被我们甩在了身后。
但是在这个“混乱的亡灵圈”里,却是一点混乱的景象都没有,完完全全就是一片孤寂。迄今为止看见过的最高等的亡灵生物不过是僵尸而已。难道说我收服的那几个小僵尸颇有不凡处?一时心喜的我,经过一番检查之后却不不免失望,这个“混乱亡灵圈”里的亡灵也没什么特别的,至少在这弄到的那几个僵尸,我把它们当实验品似的翻来弄去,就差挂上个显微镜好好看看了,一样没发现它们头角有啥峥嵘。
在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牛皮不是靠吹的,只有亲自去扯过才知道它有多么强劲。亡灵空间之大能抵得上一块大陆,我算是信了这句话了。
狠狠心,将一千五百多个僵尸小弟分成十队,各自朝不同的发向进发。而我和一帮近卫军则居中策应,等待小弟们传回的消息。
这是一种冒险的行为,一队一百五十的僵尸,根本不算啥,碰上个三上三中的,捏都把它们给捏死了。但是有这么一句话,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大不了全军覆没,全军覆没怎么样,大不了卷土重来呗。
我也懒得再走动,停下来休息就是。但警惕可是一时半会都不能松懈,天晓得会不会突然从地底下,从天上冒出个什么东西来。
我倒也不怕无聊,先和两个骷髅解除了卖身契约,再让小拉把它们干掉,我再复活,刷熟练度。上了4级,熟练度就是难加,不知道练到终极10级要到猴年马月;顺便,我也不时地练一下“暗黑迷雾”,至少要练熟了,不然在激烈的争斗中恐怕难以存下小命来。当然以我的水平,练了没多久,就基本掌握了一些诀窍。
用复活术复活骷髅、放暗黑迷雾消耗的精神力都不算多,精神力的恢复速度勉强还及得上。就在我如痴如醉地狂刷熟练度之时,警报已经传回。
每队分派出去的僵尸,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折损。我不可能老是注视着小弟们,等我观察过去,作恶的元凶早就逃掉了。问问僵尸,都答不出来究竟是某某某干的,只能说是黑影一闪,干掉几个小弟后,绝尘而去。看来这种事还是不能太指望小弟呐。
看来情况已经出现,为免遭受无端损失,我立即遥控僵尸们停下来结成一团,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敢如此横行无忌,不把我这个伟大的巫师放在眼里?
哪知僵尸们停下来凝神戒备后,就没有发生过情况,似乎那些隐没在阴影中的亡灵一下子就绝迹了似的。
我恍然大悟,难怪我领着上千亡灵小弟进入混乱亡灵圈之时,没有碰上什么强大的亡灵,敢情这些等级较高的家伙已经基本脱离了“傻子”的范畴,懂得见风使舵了,这种送死的白痴行为是不会再干了。
毕竟再强,也只是单枪匹马,群挑一百多个僵尸显然不怎么实际,也不怎么划算。毕竟亡灵是靠吞噬其它亡灵的灵魂力量才变得越来越强大的,能量足够还有进化的可能,如果冒冒失失宰了一群僵尸,得到的灵魂能量还不够养伤的,这种亏本生意恐怕只有傻子才做。
既然已经知道这里并非是没有强大的亡灵生物,只是慑于我强大的武力不敢轻举妄动而已,人多反而坏事,仔细思忖之下,决定派出一支五十多个僵尸的小队做诱饵,钓大鱼。
而其他僵尸已经是我最后的家底,轻易损失不得,便让剩余的僵尸集为几处,免得让哪只偷腥的猫给瞄上,被吃得只剩骨头都不知道。
而我则是带着近卫队伍,悄悄跟在侦探队伍的后面。
柿子找软的捏果然是至理名言,僵尸们数量一少,果然就出了问题。才走出去还没多远,就忽然看见有一个黑影飞从僵尸群中飞出来,嘶叫了一声,连续几爪子过去,那黑影就将一个僵尸格杀当场!
通过小弟们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了这个亡灵的模样,个子和僵尸相仿佛,却要矮一些,长得就像一只眼睛的鸵鸟,眼睛上覆盖着浓密的绿色毛发,我立即吓了一跳:食尸鬼!
食尸鬼,普遍等级为三级中阶,敏高攻高。食尸鬼的恐怖性就在于它们的伪装能力,在许多恐怖小说中,常常有写到某个食尸鬼伪装成美丽的女子,诱惑那些该死的色男,最后将男人撕碎吃掉,想起来背脊都发凉。
而在游戏中,这些食尸鬼也保持了这一特性,能够伪装。像刚才这个食尸鬼就是伪装成了僵尸,混入队伍中将僵尸一举格杀的!
我不寒而栗。
我才意识到我收服那几个弱小的僵尸的时候是多么的危险。
我想,在我带着上千军队的时候,如果有一个僵尸突然靠近我,我会不会提防?
我想我不会。
那么,我就有可能被食尸鬼吃掉!
好在食尸鬼发动攻击的时候,就无法再进行伪装而露出原形,它们的伪装也有一个最大的破绽,无论怎么变,它们的脚都只能是骆驼的脚。——不幸的是,当你看到食尸鬼的脚的时候,下一刻或许就成了它的口中餐。思及此处,我立即命令集结在一起的那几群僵尸立即检查,若发现某个僵尸的脚是骆驼脚,不用迟疑,立即将它格杀当场!
好在僵尸们传回消息,在尸群中没有发现食尸鬼,这我才松了一口气。
食尸鬼嗜杀,海吃,只要能吃得下,就毫不犹豫地去吃。
只是现在,某个邪恶的巫师已经把这只食尸鬼当做了自己的盘中餐。
是该赞美万能的死神。让我发现了这么一个美妙的亡灵生物。有了第一个就好办了,我在想当我收服了一群食尸鬼的时候,会有许多奇妙的应用。当阿九发现和他战斗的骷髅忽然全部变成了食尸鬼该会有多么美妙的表情,我非常急于知道。想到这里,我嗬嗬地笑了起来,看来食尸鬼也算不得是十恶不赦,虽然合理的未必能够存在,但存在即合理,这一至理名言想来是不错的。
我并不在乎五十来个僵尸小弟的死亡。事实上,我也是爱莫能助。毕竟等级差距实在太大,哪怕孙武重生韩信不死,也不可能指挥得了五十只小猫去杀死一只老虎。不多时,五十个僵尸小弟就被食尸鬼干脆利落地干掉并且吃了个干净。
我就跟在小弟们的后方,并不很远,我想不用我去追它,食尸鬼很快就会自己过来的。
我只要在这里等就可以。
果然,没多久,就有一只僵尸晃晃悠悠、东张西望地向我走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个家伙的脚,绝对是骆驼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