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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爽借住在糜家,消息不通,自然不知道糜家发生了这么大事。今天,张爽也跟往常一样,起来后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锻炼了一下身体,再跨坐上战马,练了一会儿马战。
白白消耗了一个上午后,下午,张爽静下心来,开始练字。
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名声要与字体一样漂亮,张爽早年在外拼搏,也练了一手好字,这段时间有些生疏,刚好熟练一下。
“明公。”
直到典韦走了进来,巨大的声音,震得屋子都要摇晃了。张爽脑中嗡嗡嗡直响,笔拿的不稳,墨水滴落,一幅好字,就这么被糟蹋了。
“事情,这么急?”张爽皱起眉头道。
“是糜芳,糜芳被人抓走了。现在糜竺去东海搬救兵去了。我们要不要去帮忙?”典韦问道。
典韦绝对讲义气,这段时间在糜家白吃白住,现在糜芳被抓住了,他也急。
“啊!”张爽讶然失声,随即眼眸大亮,脸上露出了笑容,笑容渐渐绽放,变成大笑。
“哈哈哈!”
“明公怎么发笑了?”典韦不解道。
“我们的机会来了。”张爽兴致勃勃道。
“糜芳被抓走了,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机会了?”典韦更听不懂了。
“糜芳被抓走了,就等于是告诉糜竺,这个世道要乱了。再多的家财不过是身外物,只有职位,权势才是真的。他领悟这一点。自然会跟我走了。”
张爽笑道,越说越开怀。将笔一扔。不写了。此事大妙,当好好畅饮一杯。
“那我们不救糜芳???”典韦想想也觉得有道理。但有点过意不去,问道。
“不是不救,等有机会我们再出手。”张爽摇头道,糜芳这个人在历史上没骨气,可用,但不可大用,对于张爽来说是可有可无。不过,救了他的命,糜竺必定感恩不尽。这是好处。
“对了,劫走糜芳的人是谁???能耐大不大?”过了片刻,张爽才想起这个,便问道。
“是开阳贼,臧霸。”典韦说道。
“臧霸????!”张爽惊异道。
“明公认得他?”典韦问道。
“如果是他的话,那我们得慎重慎重了。你说刚才糜竺去东海搬救兵了?”张爽抬起头问道。
“是的。”典韦道。
“那糜竺肯定是打水漂了,在这徐州境内,没有让人能制衡的了臧霸。你下去准备准备,命士卒们好生锻炼。怕是有战事了。”
张爽眸中露出了几许莫测之色,说道。
“这么厉害?”典韦讶然道。
“比你想象中的更厉害。”张爽道。
“好吧。”典韦应了声,下去支会士卒去了。
开阳贼臧霸???
典韦走后,张爽来到了位置上。跪坐了下来。脸上露出了期待之色。如果不深入了解三国,怕是只听说过这人,而不知道虚实。
恰巧。张爽是深入了解过三国的人,知道臧霸的厉害。
这个人年少的时候。因为去截犯法的父亲,而闻名天下。他曾经与吕布争雄。与曹操交战,归顺曹操后,与袁绍军交战,坐镇青州,劳苦功高。
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他是与文聘齐名的人。
与五子良将或许有些差距,但绝对不大。
按照历史,他现在应该是屯兵在开阳,做盗匪买卖。
“我来徐州,不过是未来了陈登,糜竺而已。有了他们,再加上陈宫,审配,王修,我就可以控制朝廷了。武将也有徐晃的加入。洛阳几乎唾手可得。没想过来徐州会与臧霸有接触。不过,这也算是幸运。如果降服了臧霸,我就能得他所领兵马。呆在暗处,也可以借机行事。”
此刻,张爽觉得上天带他不薄。
糜竺的事情,正僵持着。天上掉了个臧霸,破了僵局。
真是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事情实在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张爽实在忍不住,也被逗乐了。
不久后开晚饭,糜竺不在,就张爽与陈登,典韦以及一杆服侍的侍女一起用膳。饭菜是顶好的,陈登也习惯了,唯一不习惯的是张爽那张脸。
他抬着头,仔细端详张爽的脸,孤疑道:“张伯亮,你眉眼含喜,是不是哪里得计了?”
“哪有。”张爽摇摇头,一口否认道。
“肯定出了问题。”陈登不相信,放下筷子,然后急忙出门去问。不久后,便回来了,脸上露出了不太高兴的神色。
陈登哼了哼,继续做下吃饭,嘴里含糊不清道:“原来是糜芳被臧霸带走了,经过这件事情,糜竺确实应该知道了职位与权势的重要。但要请他为你做事,你得想办法让他感恩戴德,最好是把糜芳救回来。我也知道你在打这个主意。但你别高兴太早,开阳贼臧霸这个人我听说过,绝对不是好相与的。”
“而且,你本来应该在陈留郡迁祖坟,现在是溜达出来的,没办法亮出身份,调动州郡的兵马,为你开路救人。”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却看出你心里边还是有几分忐忑的。毕竟是我是骠骑将军,曾经数百人就敢冲击黄巾的人。”
张爽不以为意,乐呵呵道。
“哼。”
陈登确实非常不爽张爽居然等到了这么大的一个机会,更知道张爽的厉害。被猜中心思,不由面上有些挂不住,冷哼一声。
“尽管臧霸确实厉害,但是他的军队到底是盗匪而已。而且,人数应该只有数千而已。糜竺家光家奴就有数万,我选择精壮,得六千人绝对不是问题。抓获臧霸,这些兵力足够了。”
很少见这货吃瘪,张爽心中自然是爽快非常,笑呵呵道。
“哼。打仗不是说说的。”陈登冷哼一声,继续吃饭。心里边却是越来越不爽了,因为他也觉得张爽这货说的有道理。
难道我朋友糜竺要去洛阳了?可恶,我在徐州的朋友本来就少。更可恶的是,这朋友还是被张爽给拐带走的。
但是陈登心中却涌现出了让他讨厌的心情,羡慕。
张爽了解的没错,他确实有扶持天下,拯救苍生之意。少年的时候。只是渐渐年长,看到朝廷昏暗,才渐渐愤世嫉俗。
成了高傲,古怪的人。
他的高傲是针对那些碌碌无为的人,他最讨厌那种明明是庸才,却顶着名士名声的人。他对待有真才实学的人,其实是非常不错的。
他欣赏糜竺经商的才能,以及厚道诚信。这才与糜竺做了朋友。
他早早看出张爽这个人有美名,而没有美心。外君子,内实奸贼。却仍然与张爽做了半个朋友。
他是欣赏张爽的奸贼,却又觉得这份奸贼,与他的人生道德不一样。
但是后来他才渐渐发现,张爽的奸贼,才能成就大事。正所谓有大功,必有大事。非常之世界,当有非常之人。
老实君子是成不了大事的。
而且,陈登是看得出,张爽虽然有权术,但为人不坏,一旦掌权,不会成为王莽那样将天下搞得越来越乱。
或许是百姓之福,天下之福。
陈登心里边确实有想跟着张爽成就一番事业的心思,但是别扭,古怪的性格,让他不愿意承认。
就造成了现在的僵局。
有时候,陈登也是有些痛恨自己的别扭。
张爽确实不是神仙,是猜不出陈登心情的,他也没陈登那些顾虑,毕竟他已经拿到了招揽但陈登的通行证了。
他纯粹是踩了踩陈登这货,而觉得爽快而已。
这份爽快一直持续了五天,这五天中张爽从来都是笑嘻嘻的,让陈登气得七窍生烟。每当张爽看着陈登的表情,就越是开怀。
造成了单方面的良性循环。
五天后,糜竺回来了。迎接的家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老爷,老了不少,瘦了不少,连眼圈都黑了。
这还是他们的那个年轻的富豪老爷吗?
“大老爷,事情没成?”家奴小心翼翼的问道。
“没成,不仅没把芳弟给赎回来,连一万黄金都丢了。东海国的军队大败,损失惨重。这一份损失,又要算到我的头上。”
糜竺垂头丧气道,人生第一次,他品尝到了这么厉害的失败。也是人生第一次,他觉得自己有点无能,有点太低端了。
“我有钱,一万斤黄金我都拿得出来。我前呼后拥,家奴无数。但我没有地位,如果我有地位,立刻可以召集徐州全部州兵,郡兵,讨伐臧霸,将他杀个片甲不留。杀他个嗷嗷叫,跪地求饶,痛哭流涕。但是现在呢???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糜竺失志恍惚,一片茫然。
只觉得自己前方一片灰暗,没有一点光明。
“大老爷,大老爷。”旁边家奴见糜竺恍惚,气势十分不好,有些焦急,便连连呼唤道。糜竺这才从恍惚中恢复了过来,他茫然看了看四周。
然后想睡觉了。
“我要洗澡,我要睡觉。找侍女们过来,让她们脱光衣服给我洗澡。我要睡觉,我要睡觉。”糜竺不想了,打算用睡觉来逃避现实,逃避自己的无能。(未完待续……)